《吾夫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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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夫克妻-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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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吾夫克妻
作者:猫有

文案

晋江202。12。29完结

自尽不成反穿回宋朝,家徒四壁继母猛如虎。
虎毒就要食女女被嫁,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一入豪门美男是浮云,夫家万事甚好强克妻。
富硬二代竟同性相好,居家旅行搞笑对对碰,
湿柴烈火一点即糊了,阴差阳错双双成美事。
何苦来哉?何乐不来哉!

☆、第一章   华姚露变路遥华

  作者有话要说:猫有第一次写文,纯属乱搞,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亲亲临此文乱看,看了和被看都不亏。瓦文笔与猫毛一样有限,亲请多包涵,猫毛掉了,评论助长啊。神马都是浮云,瓦只保证不会弃文!
  我叫华姚露,顾名思义华是父亲姓的华,姚是母亲姓的姚,三八年华,是二十一世纪一个不大不小的待嫁女青年,生在一个父不亲,母不爱的家庭。
  父不亲,母不爱的原因很多,原本我一个冠以父母姓氏的乖女孩怎么会这样呢?
  我总结归纳了一下。根本原因是我不带把,间接原因是他们后来生了一个带把的弟弟,直接原因更简单:在不带把的我与带把的弟弟之间他们有条件地选择了带把的弟弟。
  在他们眼里带把的是个优势种。有好吃的,弟弟吃先;有好玩的,弟弟玩先;有好用的,弟弟用先……总之一切好的以弟弟为先,一切不好的毫无疑问留给了我。
  在这样的教育方针下,弟弟什么都不会,除了享受,而我什么都得会,除了享受。
  在努力发奋了三八二十四个年华,还是得不到父母公平的对待之后,我对父母亲红果果的歧视,赤—裸裸的忽视再也不报任何希翼。
  所以很多时候,我恨上帝。
  恨他既然创造了亚当,又何必创造多一个夏娃!既然创造出了夏娃,为什么不多用亚当一根肋骨创造多个把!现实的毒蛇在伊甸园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没有天哪有地,只有亚当,没有夏娃,哪有你!二、带把的夏娃与亚当干爆菊花不下蛋,还是没有你!
  于是我慢慢亲近了佛祖。
  佛说:“众生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本来就没有性别之分。说不定他们无比溺爱的把从前只是我体内一根肋骨!
  每逢旅游、出差经过寺庙佛堂,我都会双手合十,两眼紧闭,虔诚地祈祷:“让我下辈子投个好人家;有人爱有人疼。”当然身体健康,横财就手,万事如意什么的按照惯例每次都是要默念上一回。正所谓礼多人不怪。念得越多,拜得越久,佛祖不会见怪的。
  这不前两天五一,我和男朋友才去四川乐山游玩拜大佛回来。
  在山脚下那会儿实在人太多,走不上不去,逗留时间有点儿长,于是就面朝大佛拜多了几次,出声不出声念了不知多少回“让我下辈子投个好人家,有人疼有人爱”等美好愿望,反正走不上去,闲着还是闲着,拜佛又不花钱,白拜白不拜,拜了不白拜,拜多几次也不亏嘛。
  有句话叫“上帝关上了一道门,会为你留下一扇窗。”
  如果将父母的偏心比作一道关上的门,那么男朋友就是那扇留下的窗。为此我对上帝少了些许意见
  。
  我和他是上大学认识的,他人很好,文质彬彬,斯文有礼,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最重要的是对我很好,千依百顺。以前舍友都说我捡到宝了,走在校道上总有很多人羡慕。
  交往三年,前两个月他才向我求婚,我们打算下个月结婚。
  自从交了男朋友,在父母那里积曲多年的负面情绪得到了抚慰缓解,心情好了很多。
  心情好,吃嘛嘛香,体重也飙升了不少。为此我没少撒娇,“我现在胖了那么多,你以后会不会不要我?”他总是很轻轻地牵起我的手,上上下下看一圈然后温柔地笑着回答:“胖了吗?我怎么不觉得,无论你变成怎样都是最美的。”
  听得我心头抹了蜜似的,吃得更香了。
  到后来,体重的增长指数一直正啊正的,虽然下降了,但总体上还是升啊升。从两位数升到三位数,三位数的第二位数字从零升到三,衣服尺码从S跳到M,从M跳到L。胖到我连走上体重计的勇气都没有了,简直想死的心都没有了。
  可他听一言,我禁不住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事实证明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今天是体重刚好第二位从三跳到四的日子,我还未来得及告诉他这件悲哀的事,他就告诉了我另一件更悲哀的事。他吞吞吐吐地对我说:“华华,我们不合适,我已经找到最爱的人了,我们分手吧。”
  我不信,他一定是开玩笑的,我发了疯地拼命挽回他,为了他舍弃了所有的自尊,只求他留在我身边。冲到他的公司楼下等他,当看到他温柔地牵着一个身材纤细,目估体重不超两位数的小姑娘卿卿我我地过马路,我的心脏就像被一只无情的手握紧,阵阵抽搐,心跳都停止了,就像死了一样。
  我忘了是怎样回到我们的新房里,整个人犹如行尸走肉般,无知无觉。
  我和他连双方家长都见过,婚戒买好,亲戚朋友都通知,为此还不惜和家人闹翻,三年多的感情,说分手就分手,说再见就再见。他怎么说得那么轻巧?以前父母不喜爱,现在连男朋友都抛弃自己,为什么老天连这点幸福都不给我?为什么我做人要比别人痛苦?做人做得如此痛苦,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好留恋的,还不如死了算了。
  考虑了多种死法,跳楼,我畏高,死相太难看,如果不死一身残更加日子难过,不要;绝食,我爱吃,叫我饿着肚子饿到死还不如不死,无效;煤气中毒,太难闻,我可以接受一氧化碳的无色无味,不可以接受硫化
  物的刺激性气味,去掉;割脉,我怕痛,流血才流到不知什么时候休克,跳过;走到马路中间让人车撞,自己死好了,何必连累他人,不予以考虑……
  最后选择了吃安眠药,无痛,不见血,没任何刺激,一睡就完事。
  一气之下,我到好几间小诊所里谎称自己晚上失眠严重,开了好几包安眠药。回到家,一口气服下,待在床上等待死亡的来临。
  很快周公就来找我了,闭眼前我还琢磨着等会儿是见上帝还是佛祖呢。
  慢慢地,我陷入了昏迷,好久好久之后,神智忽明忽暗之间好像听到急救车的声音,有人大叫。
  “……快……”
  “……洗胃……”
  好吵。
  又过了好久,久到我以为我要消失,与黑暗无声溶解在一起的时候,又听到有人说“救活了……”
  “怎么还不醒?”
  口中突然被灌了很苦的中药,嗯,中药,国产货,肯定是见佛祖了。实在太苦了,意识又涣散过去。
  “水……”一道干巴巴,细如蚊叫的声音从我口中发出,喉咙干涩苦闷,头晕晕沉沉的,浑身无力,特别是脖子,像是被人用绳子勒过似的,微微一动就痛到呼吸不了,好难受。此时此刻,我再也不纠结于上帝还是佛祖出来迎接我了,只盼这无比的痛苦快快结束。
  “终于醒了,阿弥陀佛,谢天谢地。”
  “水……”我听到有人的声音,叫得更大声了。话音刚落,一只瓷勺粗鲁地伸到嘴边,唇上沾水,得到滋润,我下意识张开口,水便流进口中。如此几回,喉咙没那么难受了,身边的声音却絮絮不停,越来越大声。
  “哼,死丫头,给你配个好亲事,居然给我寻死觅活去上吊!要不是看在亲家给的聘礼多份上,老娘才不管你死活。还想要老娘伺候,想得美!”
  喝完水不到几分钟,只听得不远处的桌面上“嘭嘭”几声,那个凶巴巴的声音又响起,“粥放在桌上,别想着不吃饿死自己,乖乖地吃下去!等过几天,花轿上门。不然老娘有的是办法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然后一声更响的“嘭”关上房门,悉悉索索地还套上锁。
  实在太大声,吓得我两眼一睁开,焦距慢慢恢复,视线开始清晰起来。
  咦,这里是哪里?我是谁?
  我记得我叫华姚露,不对,好像也叫路遥华……
  就着“我是谁?”这个著名的哲学论点脑袋自动展开了深刻彻底的思考。一时
  一个头两个大。
  


☆、第二章   苦命女遇着克妻男

    头痛欲裂,花费的能量更多,肚子更饿了,咕咕地叫了起来。
  先解决肚子问题,再解决思想问题吧。
  摸索着慢慢爬起来,咦这是我的手吗,怎么这么小?这是我的身体吗?这么小巧瘦弱,台风一刮准能被吹到非洲去。
  桌子上摆放着一碗小米粥,两三点瘦肉沫儿在粥水里沉浮。总比昨天的白稀粥要好,昨天一点肉都没有。咦,真真奇了怪了,昨天我明明吃了麦当劳的,怎么喝白粥了?头又开始痛了起来,不管了,吃了再想吧。
  这粥看着就知道味道不怎么样,颜色惨白,无闻无味,胜在能勉强填饱肚子。
  我边吃边打量周围,房门被锁,空气不流通,房间里昏昏暗暗,通过门缝透过几丝光看到这是一件空空如也的房间,除了一张床,一张靠墙边的桌子,一张凳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喝完粥,补充点大脑能量,记忆力也提高了不少,判断力更清楚了。
  所以我很负责任地保证,阿拉穿越了。
  穿越到了南宋,正直南宋第二位皇帝宋孝宗赵昚统治的隆兴年间,靖康之乱刚过去四十年,北方人口南迁到南方,南方政局基本稳定,百废待兴,各路生意开始兴旺,是一个经济文化发展迅速的朝代。
  呜呜,我一个二十一世纪有事业有成,如花似玉的好姑娘穿到这个视女人如草芥,“存天理,灭人欲”程朱理学发达的南宋,这算是对自杀的惩罚吗?
  不幸中的万幸,穿过来性别还是女的。
  呜呜,我是求死来的,佛祖怎么这么不负责任让我穿到九百多年前啊。我心心念念的是下辈子投个好人家,你却让这辈子我穿到了一个坏到不行的家庭里。
  黯然悲伤好一阵子,心情稍稍平定下来。
  正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占用了路小妞儿的身体,多多少少知道点路小妞儿的情况。
  前任路小妞儿今年才十五岁,及笈没多久。家里无兄弟姐妹,便宜老爹是个穷秀才,在私塾里教书养家,几年前死了,临死前一年还娶了头母老虎回来。
  你说好娶不娶为啥娶了一头母老虎回来,这不害了自己亲生女儿吗?
  路小妞儿因为害怕被鲁克妻克死,宁死不嫁,原本上吊也就是吓唬吓唬人,想吸引乡里来声援自己,没想到假戏真做,真死了。
  倒是让我这个一心求死的遇上了。
  路小妞儿的硬件条件很不怎么样。
  在母老虎的淫威压迫下,长年劳作,餐饥餐饱,常常这顿吃了下顿就没了,导致发育不完全。面黄肌瘦,前胸贴后背,完全没有同龄人的正常身材。自我感觉了一下,身高最多一米五七,体重不过八十。最重要的一件事儿是母老虎只记得压榨路小妞儿,忘了给路小妞儿裹小
  脚丫,这也是路小妞儿最大的自卑处。
  按照古代男人变态的审美观,一个女人不裹脚是无论如何嫁不到什么好人家的,所以路小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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