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皇朝:弄权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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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皇朝:弄权四小姐- 第2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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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夫人瞧瞧胡雨霏,再瞧瞧程玉林,一时之间,她无法接受自己的乖乖女儿雨霏已经成长的事实,女大当嫁,女儿长大了,总是留不住的。

见胡夫人脸上有犹豫之色,程玉林连忙道:“请胡夫人相信我,我一定会努力考状元的,绝不辜负大小姐对我的厚望。”

“要是你一直考不上呢?那不是要我姐姐等你一辈子吗?你可以等,我姐姐可不经等。”胡桃儿毫不客气地指出事实。

“不管他能不能考上,就算他一辈子做农民,只要我们相爱,我们也可以很快乐的。”胡雨霏抬起脸,义无反顾地说。

程玉林含笑着道:“如果胡老爷和胡夫人希望招婿入赘的话,为了大小姐,我也愿意这样做的。”

“都已经拜过堂了,怎么还叫大小姐?”傅雅轩侧着螓首,纯洁又无辜地瞅着他们,可美眸里那浓浓的邪气,却是那么明显,完全不加以隐藏。

“拜过堂了?什么意思?”胡桃儿失声惊呼。

傅雅轩一拱手,微笑道:“胡老爷,胡夫人,对不起了,就在刚才,我已经给这对亲人主持了婚礼。”

“王妃慧眼识人,既然是王妃作主的婚事,我们俩自当没有意见。”

胡夫人笑意盈盈,她越看这个女婿越顺眼,有才有貌,将来必成大器,最重要的,还是雨霏喜欢,经历过那么多事情后,她总算明白,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勉强是没有幸福的。

“我不同意。”胡桃儿大喊。

路秋红在韩高耳边低声道:“这倒有趣了。”

胡桃儿又道:“你要怎么证明你爱她?”

“我……你要我怎么证明?”

“我这里养了一棵仙人草,它能测试人有没有说谎,不过有一个特性,它要喝过人的血才知道。刀我已经准备好了。”

胡桃儿悠然自若地指着他的胸口道:“刀子从这里穿过去,流出来的血是最营养的。”

就连傅雅轩都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胡桃儿这是要程玉林的命啊。

“桃儿,别闹。”胡雨霏拽着胡桃儿的衣袖,轻责道。

“姐姐,如果他不敢,就证明他根本不爱你,只是耍耍嘴皮子,他是贪图钱财和美色的穷书生而已。”

突然,程玉林抢过胡桃儿手里的刀子,双后紧握,直往自己的心脏反插入去。

“啊!”

众人都大惊失色,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不会死的。

只见程玉林面色越来越难看,全身虚软,气若游丝地道:“我终于证明我爱你了。”

胡雨霏飞快地奔过去抱住他,又是生气又是难过地道:“傻瓜,我早就知道了,你为何还要这样来证明?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

胡桃儿走过去,用力拍了一下程玉林冷然道:“别装了。姐姐,他不会死的。”

胡雨霏怒道:“桃儿,都是你不好,你还这样说他。”

“姐姐!你真是有了丈夫不要妹了。”胡桃儿不满地跺跺脚,抽出程玉林手里拿着的那柄刀:“姐姐你看清楚了,这是可伸缩的,小孩的玩具来的。”

胡雨霏大喜过望,激动地道:“你们把我吓死了。”

“现在他还完好无损的,不过这也证明了他肯为你去死,我只是帮姐姐你试试他。”胡桃儿一蹦一跳,高兴地一手搂住惊诧的胡老爷,一手搂住发呆的胡夫人。

“桃儿,你真是……”胡雨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美眸噙着莹泪。

程玉林深情地看着她,轻唤道:“大小姐,你现在能相信我了?”

“还叫大小姐?”众人齐声大叫起来。

胡桃儿俏皮一笑:“应该叫娘子了。”

院子里传出热闹欢快的大笑声……

太阳出来时,傅雅轩等人又重新踏上了新的征程,阳光万丈,未来的路似是充满是诗意。

“真想不到闹鬼一事竟然会这样结束。”路秋红叹道。

“有什么你是能想到的?”傅雅轩不以为然地答道。

“原来这个世上真的没有鬼的。”

“马后炮啦,不知道是谁当时怕得要死,还吓得晕了过去。”傅雅轩凉凉地调侃道。

路秋红立刻叉起腰,像一个斗鸡般道:“还好意思说,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哼,自己胆子小就承认吧,又不会死。”傅雅轩仰起脸,顺顺眉,一身都是正气。

“王爷,你看看嘛,你的夫人老是欺负我。”路秋红不满地大嚷起来。

“王爷管天管地,不管女人的事。”崔墨耀慵懒地靠着车厢,半眯的眼睛有了睡意。

怕老婆还把自己说得那么伟大,路秋红真是服了他。

走了一天,傍晚时分,又来到了一个小镇,在马车上颠簸了一天,他们又饿又累,不愿再往前走了。

一下马车,傅雅轩一看见街上一个冒着白烟的面摊,双眼就发直,那食物的香味,就是从那里散发出来,被风一吹,满大街都能闻到那香味。

傅雅轩也不管旁人异样的目光,大大咧咧的坐在面摊上,要了一碗卤肉面。

她这一身华贵的衣服,不是个官夫人,也一定是个大家小姐,实在不像是坐在摊子上吃东西的人。

路秋红站在她身后,不悦地道:“你怎么在这里吃东西?”

傅雅轩大大地喝了一口上汤,心里那种满足感完全表现于脸上,她叹道:“哗,就是这个味,正点。”

路秋红压抑着脾气:“夫人?”

为什么每次问他问题,都要问上两次,悲哀。

傅雅轩这才从碗中抬起头来,一脸茫然地问道:“你方才问我什么?”

“别人都在看着你。”

“眼睛长在别人脸上,要看就让他们看过够好了。这里的面真的很不错,你来尝尝,这卤肉卤得很入味……别用这种眼神瞪我。”

崔墨耀也已坐下,淡淡地道:“秋红,你也一起吧,在外面不用拘于礼节。”

“哦。”哎,连王爷也……看来她真是狗捉老鼠——多管闲事。

想当初她发奋图强,努力地想做人上人,现在才发现,上流社会的人,最喜欢还是吃地摊,哎……

其实,肚子饿了的时候,能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面,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

吃面时,路秋红皱起了眉头,越看这个小镇,就越觉得不对劲,怎么感觉这是跟梅枫镇差不多。

“夫人,你说这地方会不会……”

傅雅轩抬眸瞪了她一眼,脆声道:“你怕这镇上有鬼?”

“我……什么都没说。”路秋红嘀咕着,才说过这世上没鬼呢,怎么能自打嘴巴。

“我听说过了这里后,就要再走三十里才有客栈,难道你想在野外露宿?”

“有何不可?出来行走江湖,就什么都要试过。我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女客,大地为床,苍天为被,潇潇洒洒走天下。”

“你是不是听说书的听多了?满脑子不切实际的思想。野外露宿与蚊子为伴,狼虫虎豹为邻,要是运气不济,还可能遇上劫财劫色的。”

路秋红被吓得缩起了双肩,心想傅雅轩说得也对,毕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吐吐舌头道:“当我什么也没说过。”

这时,只见有一尖锐的声音喊道:“占卜算卦问米咯!不灵不收钱。”

一个人道:“六姑,还不收摊?天都黑了。”

“是呢,只怪我天生丽质难自弃,花容月貌赛西施,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早点收摊好了。”那叫六姑的声音像鬼掐着喉咙似的。

这么美的诗句,配上这种声音,这人一定是极品的绝色美人。

傅雅轩等人都纷纷回过头去,这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他们真的遇上了一个极品,不是美得极品,而是丑得极品,一字眉,绿豆眼,朝天鼻,双肠唇,唇边有颗媒婆痣,满脸麻子,鸡窝头,再加上一个极品的抠鼻子动作,妩媚一笑……

“哇”的一声,崔墨耀已经把隔天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幸好傅雅轩的心理承受能力强一些,毕竟她见过凤姐,但这人比起凤姐来又如何,她能转过身去再吐。

而韩高紧紧掩着嘴巴,死死闭着眼睛,再也不敢松开。

六姑已经走上前,看了看崔墨耀,越看越喜欢,竖起兰花指娇笑道:“这位公子是外地人吧?是路过这里还是投亲?有没有地方住?我舍下正好有空房子。”

崔墨耀别过脸去,他可没有勇气面对那张极品的脸。

傅雅轩上前拦在六姑面前,看见别人觊觎自己的男人,心里就很不舒服,她淡然道:“我们还要赶路。”

“天马上就要黑了,几位还是莫要赶路了,就到我家去住一晚吧。”

六姑将目标转向韩高,这男子虽然比不上那个颠倒众生的绝世美男,却也算得上英俊潇洒,她的手指已抚上他的脸,一张脸也越凑越近。

“不……不敢有劳姑娘。”韩高别开脸,颤颤巍巍地道。

“你还害什么羞呀,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你这么英俊的小伙子了。今晚就住我那吧,我给你包住包吃包喝……来吧!”

六姑娇嗔着,说着说着,她像个唱戏的般,张开双臂,向韩高扑了过去。

弱肉强食。

韩高蓦然睁大眼睛,吓得魂都丢了,尽管双腿发软,还是尽力挪身避开了六姑的狼抱,颤声道:“姑娘,你冷静一点。”

“我一看见你就无法冷静,简直就是汹涌澎湃,满怀激情。”六姑双目含情地看着他,十足十的大花痴。

六姑再朝韩高扑过去,韩高再次躲开,他慌里慌张地道:“姑娘,我还要赶路,请你高抬贵手。”

“赶什么路呀,这里晚上会妖怪出来抓人吃,我劝你还是别往前走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六姑作势又要向韩高扑过去,韩高吓得大叫:“秋红,快救我!”

一道红光一闪,路秋红已挡在了六姑面前,沉声说:“姑娘,请你自重。”

她的男人,能欺负的只有她一人,谁敢欺负他,简直就是找死。

六姑见到一个美若天仙的姑娘,抢走了她看上的人,娇叱道:“你是什么人,敢挡我的路?”

路秋红大喝道:“你好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调戏良家男子。竟然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管你是什么人,只是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六姑哈哈大笑道:“在这里谁不知道我六姑的大名,我六姑调戏男人从来都是合法的,被我调戏的人,应该感到无上的光荣。”

此话一出,呕死多少人?

路秋红气得说不出话来了,她从来没想到自己也会被别人说到答不上话来的一天。这个六姑的脸皮,当真比城墙还厚,她不得不认败了。

“我也很认同这位姑娘的说法。这位公子,六姑肯调戏你,实在是你无上的光荣。”傅雅轩走上前去,哈哈大笑。

好你个傅雅轩,不止不帮她,竟然还帮着个外人,她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她的男人不被调戏,她当然可以说风凉话了。

“这位姑娘总算说了一句人说的话。”六姑颇得意地道。

“哼!”路秋红闷哼一声,突然伸手一掌,将六姑那张赚钱工具的桌子拍了个稀巴烂,威风凛凛地道:“下次再敢调戏良家男子,这个就是你的榜样。”

六姑被吓得好久没能回过神来。

路秋红拉着韩高扬长而去,傅雅轩走在最后,低声说了一句:“她最恨别人动她的男人,记着了。她的男人是她好不容易抢来的。”

六姑双眼发直地看着那四个人,今天她总算遇上对手了,而且被打败了,这个世界,果然是弱肉强食的。

……

又走了两天,终于来到了元洲,这里自古是通商的必经地,山明水秀,百业繁盛。

街上,男男女女人来人往,有穿着各色的衣裳,有的光鲜,有的褴褛,有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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