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华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十年华衣- 第1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我退了一步,歪着头打量自己写的字,不知道撞在谁身上,也懒的回头,自顾自的欣赏一下,还算满意,点点头。
  视线到一边的案上,走了过去,奇怪,感觉怎么有点走在棉花堆里一样,难道我真的醉了?我又取了一只笔蘸了浓墨,已经看不清楚周围人的脸不知道她们现在什么表情,也不想去管她们什么表情,她们怎么看我此刻放肆的举动又关我鸟事,此刻我只想顺着自己的心意而动,反正也无人来拦。
  双腕齐下。
  右手是:
  “东城渐觉春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卿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左手却是: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长叹一声,终于舒畅了,只觉得倦意袭来,沉入黑甜之乡。
  
  

第 28 章

  宿醉的感觉是很痛苦的。
  我头痛的不得了,赶紧写了一个方子,让书童帮我去买醒酒汤的材料,煮好后喝下去,才好了。
  躺在绿荫下面,我慢慢想起昨天夜里情形,才缓解下去的头痛感又上来:我到底在做什么呢?用书盖了脸,我鸵鸟的钻进盖在身上的毯子里——今后我看我还是少出门的好。
  转念想到明天就可以见到萧雪衣,其他所有烦人的念头又立刻烟消云散,心中一阵阵欢愉,不禁缩起身子把脸埋在毯子里偷偷笑起来。
  穿什么去见他呢?我雀跃的想。貌似除了清书送我两件衣服外,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漂亮衣服。而且昨天那件染了酒气,今天肯定是已经拿去洗掉了。只有穿另外一件了,也是第一次遇到萧雪衣的时候的那件衣服,不知道他是不是还记得。
  只不过以后不能总只有这两件衣服去见他吧。我发愁的想,看来还是应该再去做两件了,正好常家有绸庄,做两件衣服应该很快吧。
  想到绸庄我便联想到前日来找我的常清宁。
  虽然有时候我会根据对象在需要的时候绕弯子说话,不过不代表我就喜欢说话绕弯子的人。虽然我有一半原因是看在春姐的关系上收下清书,但清书本身直爽坚毅的个性,也是我所喜爱的。尽管我也不喜欢卤莽没大脑的人,可是认为对自己亲近的人应该畅开心扉,不应该掺进算计的。
  清书资质平平,而当初向我拜师的时候坦白而固执,却正好投了我的好,才入我门下。你常清宁又算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暗示你是我的衣钵传人!!
  十岁之前我一直和师傅住在一起,除了六位师姐,其他人很少见到我。一天我偶然出门寻找草药,见到门中长老的女儿欺负新进入的弟子,便一脚把她的腿踢断。
  第二日长老找上门来,师傅下令罚我杖责三十下,禁闭十天。我出禁闭第二天便找上长老的女儿将她另一条腿打断,接下来受了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我再出禁闭的第二天将那厮两只胳膊都废掉,长老用担架将自家女儿抬到师傅面前,气势汹汹的要师傅对我处以更严厉的责罚。
  师姐们都为我说情,劝我认错。
  我跪在地上说:“欺辱同门,恃强凌弱,理应受到惩罚,所以我打断她的腿无错。身为长老,对自己女儿教导无方,本应该自我反省,却来自恃身份来报复。我是晚辈,不能以下犯上,所以师傅之罚我并不反抗。但是这三十杖责和十日禁足不是我应受之罚,自然要从原主身上找回来。三十杖责和十日禁闭是一条腿,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是两条胳膊。长老若认为我应该继续受罚,还请做令媛做好接受我下一次所受之罚的回报的心理准备。”
  长老被我气的几乎要昏过去,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带着她的宝贝女儿灰溜溜的走了。从此门中那些据说有所依仗的弟子见了我是神色恭敬有礼的很,而那个被我弄断四肢的家伙,看见我总是绕着道走。
  我当时只有十岁,再聪明在十天之内被打了八十杖,屁股也是会开花的。在后面接下来一片太平的养伤日子里,我一日睡的半醒,听到二师姐对大师姐说:“……莫看小七平日总是嘻嘻哈哈一副软骨头的样子,骨子里却是比谁都狷狂,想来师傅现在也发觉得错看她了。幸好我们六姐妹的才识现在还能震得住她,否则只怕也不在她眼里。真想知道她羽翼丰满那一日会是什么样子……”
  我素来认为自己是个很好说话,得理也饶人的好孩子。不过在某些时候,二师姐的对我的看法也不无道理。
  “依大小姐所见,我应该选择谁做我的衣钵传人呢?”我无视她强烈的自我暗示,嘴角挑出一丝冷笑:骂清书无能,不是就等于说我这个做师傅的没眼光!、
  一面暗示我瞎了眼连个弟子都不会挑,一面自抬身价,说自己“品德兼优,资质上乘”,似乎她肯做了我的弟子还是我的无上荣耀和运气,莫非还要我叩谢隆恩,山呼万岁?
  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对?我臆想了一下自己用惶恐又期待的表情说:“大小姐真是深知我心,其实大小姐资质如良田璞玉,品行俱佳,只是小人身份地位不敢妄想高攀。今日大小姐既说到此,小人便腆颜开口,若能得大小姐这样的弟子,小人真是三生有幸,此生无憾,以后定当悉心教导,全心辅佐,万死不辞。”
  
  真是想想都想吐。
  

第 29 章

  “等清书回来之后,我再考虑吧。”我这样一句话,却没有给她留商榷的余地,“明日我还有要事,今天需要好好准备,恕我不能招待。大小姐请自便。”
  说着便起身,微微欠身离开,也不管她脸上无颜六色的变化。
  若有相争之心,常清宁为何不在清书未离开的时候向我说,甚或向清书讨!是威逼也好,利诱也好,总好过在清书不在的这几日中来找我,谈话的还不敢让人知道。如此懦弱又喜欢偷偷摸摸,狗苟蝇营般行事,比之清书先前找我时的霸道,后来的恭敬以及最后的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毅,气势便有云泥之别。
  无自知之明,也无虚心求教之意,对自己心目中的老师无尊重之意,对自己的妹妹只有构陷之心。我若看中这样人做弟子,就该为自己悲叹了。
  想到这里,我吩咐书童,帮我去订两件衣服,只要料子手工好,样式越简单越好。
  除了衣服外,似乎也没有别的好准备了,前世的女孩子出去约会,总会花样百出的把自己打扮漂亮。现在是没有办法把自己去做个什么SPA,洗个牛奶浴之类了,思来想去,决定今天早早睡觉,明天好容光焕发的去见他。
  只是,我猜他明天还是会穿女装去,希望不要被人以为我有断袖之好才好。那诗宴我瞧着没几个认出他男子身份来,只怕也只有几个与他相熟的人知道吧。
  一觉睡到天亮,我神清气爽,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下手脚,然后仔细的洗梳了一便,换上衣服,对着镜子整了整,觉得没有任何瑕疵,才出了门。
  我约萧雪衣在归雁塔下见面,然后骑马去郊外游玩。于是从马厩里牵出前一天就吩咐洗的干干净净的花花,对着它长长的脑袋,我自我感觉良好的说;“花花,你看你家主人我今天是不是格外的潇洒俊美?”
  书童在我背后扑呲一声笑出来。
  一拉缰绳,对花花说:“走,今天带你去看美人去。”
  花花跑的格外卖力,大约是被关在马厩里太久了,难得出来,显的十分兴奋,驳杂的毛发在太阳下面竟然也闪着柔顺的亮光。
  远远的就看就看见他,一身白色长衫,骑着一匹红色骏马,在塔边立着,漆色长发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
  花花一直跑到他身边才停下来,似乎对他的那匹红色的骏马很感兴趣,头转过去向红马打招呼,可惜红马不理它。
  “萧小姐果然信人。”我微笑着看着他。
  萧雪衣只是回望了我一眼,没有那日对我恼恨和厌恶,也没有任何愉快的意思,只是淡淡说一声:“走吧。”
  他一拉红马的缰绳,马便立刻乖巧的走动。我有点失望的看了一眼他身下的听话的红马,让花花与红马并驾齐驱。
  我来前开始有点担心。这里其他大家公子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更不用说骑马,萧雪衣若是马术不好,骑马出来游玩岂不是很累?转念一想小说上女主不会骑马的最后都会与男主共乘一骑,心里便开始冒泡泡:若能同他共骑一日,便是荒废整天时间,也无不可。
  萧雪衣几乎没有说话,都是我主动挑起话题。
  “你的这匹红马真漂亮,定是一匹千里良驹,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血璃。”
  “血璃?它多大了?”
  “一岁半了。”
  “是你亲自照顾大的吗?”
  “恩。”
  “不愧是将门之后。可惜我什么都不懂,我家的花花什么都是自己打理,我来京城路上,他都自己找吃的,还要帮我找客栈,如果不是他,我大概早就饿死了。”
  “……”萧雪衣不知道是忍无可忍,还是觉得无话可说,终于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我冲他一笑,伸手在花花耳朵上挠了挠,它得意的甩甩头,叫了一声,似乎对自己的举动也很得意。
  “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去那里好。花花就自作主张把我带到京城来了,真不知道它是不是在这里有亲戚?”我转过头又看着萧雪衣,他无奈的看着我,大约觉得对我实在是提不起兴趣来。
  “不过也多亏它带我来,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会认识萧小姐呢。是不是?”我笑嘻嘻的,最后一句却是向花花说的。
  花花叫了一声,算是回应我。
  “萧小姐,你就没有什么话想聊聊的吗?聊聊的话时间过的也快一些啊!”
  我知道萧雪衣对我的印象不过是个喜欢借机胁迫的登徒子,即使前天晚上我竭力表现给他看,从今天他的反应来,我至多不过变成一个有点诗才的登徒子。不过我知道一个常家的小小西席与大楚大将军独子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所以我只好制造一些机会,虽然这些办法都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不过总比他完全把我当成路人甲要更有希望。只要能有见面的机会,我就可以扭转我在他心中的印象。
  

第 30 章

  萧雪衣虽然并不想和身边这个总是笑得好象一杯温开水的女人说话,不过总这样沉默也是憋的难受。她也没有说错:“聊聊的话,时间过的也快一些啊!”
  他这样想着,便开口道:“那天,踏青诗会的时候,常三小姐说你曾跟她说,只有人会区分/身份,书的不会的。是真的吗?”
  我笑道:“清书最不喜欢念书,我怎么会跟她说这种话。”
  萧雪衣微微张嘴,盯着我;“果真是常三小姐维护你才说的吗?她倒是个孝顺的学生。”
  我见他如此,便告诉他:“清书素来不喜欢念书,而喜欢舞刀弄剑,为此她收集了好几把难得的宝剑。但常家是商贾世家,在她母亲的眼中,习武便成了不务正业。清书为了不惹母亲生气,只能抽出很少的时间练剑,因而她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