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天生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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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天生禽兽-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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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何家长孙怒气冲天,昏了头,却并不代表其他人同他一样,心思细密的水月寒早已感觉到了马家公子身上若有若无的强大气势,似乎在他那不男不女的“娇躯”之中隐藏着巨大的能量。

  来自绿柳庄的女弟子,暗自警惕、全神戒备之下,悄悄传音给何白衣,让他提醒何家长孙注意马家小舅子的一举一动,最好能够立刻用传讯灵符通知何家长辈,速速派人前来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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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九十二章法宝嫌多,没人抢

  (起5S点5S中5S文5S网更新时间:2007…11…25 11:12:00  本章字数:3147)

  何白衣接到了水月寒的传音,看了看一旁豪情万丈、意气风发的大哥,心中闪过一阵犹豫,作为一母同胞的兄妹。何白衣尽管比较单纯,可是上千年的相处,让她对这位兄长的性格了如指掌。

  这个时候,倘若打击他的积极性,怀疑他的能力,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甚至很有可能导致兄妹反目,所以何白衣对于好姐妹仅仅停留在猜想层面上的建议并没有全部采纳,而是有选择地听从了:他传音给自己的兄长,暗示对手实力可能非常强大,让他小心行事,却没有用传讯灵符通知飞云庄的高手。

  何公子正在兴头上,对于妹妹的小心谨慎自然是不屑一顾,脸色不耐烦地回了一句,立刻放出自己的随身法宝、出门之前爷爷特别赐予的上品灵器——金辉剑,当空而立,双目如猎鹰一般紧紧地盯住了马家小舅子,颇有一剑横空、会尽天下英雄的气概。

  “卖相着实不错,逮到前世去拍电影,至少也是一位当红的偶像明星,赚的票子那就数不清啦!不过,比起小爷的偶像实力派、影视歌三栖全能型小天王,那可就差远了!”

  岩石堆中,无声无息、无形无影的某无耻之徒,一边疯狂地啃着一只悟空最爱的南昆仑大蟠桃,一边看戏似的品头论足,间中更是要自吹自擂一番。

  上品灵器出现在玄级兽修的手中的确有些不可思议,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飞云庄何家财力之雄厚,暗中与人修秘密交易之猖狂,否则以那每年两成的交易所税收收益,何家的第三代如何能用得起上品灵器呢?

  马家小舅子是何等样人物,身为八大家族的嫡系子弟,什么样的宝物没有见过,一把小小的上品灵器如何能入得了他的法眼,转过脸来,轻轻将披肩长发向后一撂,牵了牵嘴角,轻蔑地说道:

  “拿着一把破烂的上品灵器,就敢在本公子面前耀武扬威、瞎显呗,真是屎壳郎进茅坑——硬说自己学愚公移山,你们这些小门小户的子弟也就这点能耐了,真是让人失望呀!田郎,你说是不是?”

  “好好好!你这个死人妖都能把牛吹到天上去了。上品灵器,破烂是不是?有本事你就拿出一件更好的让本公子开开眼见,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你的家伙还没开溜,怎么知道上品灵器就是破烂呢?对了,本公子差点忘了,你喜欢身强力壮的男人,下面的家伙到底有没有真还不一定呢?”

  本来颇有些敝帚自珍、以为拿出来能够吓倒一大片兽修的金辉剑,到了这不男不女的嘴中竟然降格成了破烂,自负的何公子怒极反笑,彻底将眼前的马家小舅子当成了“本事不大、口气不小”的狂人、疯子,脑筋跟性取向同样的不正常,所以说起话来更是肆无忌惮、阴损无比。听得两位在场的姑娘家皆都不约而同地面泛桃红。

  “田郎,这种打打杀杀的事情你就不要参与了,碰碰擦擦弄伤了你,奴家会心疼的。将我送你的那件护身法宝拿出来带上,就凭那两个小丫头的修为根本伤不了你,等我料理了眼前这个没啥力道的小白脸,再帮你抓那狐媚子小丫头!”

  马家小舅子对着他的田郎千叮咛万嘱咐一番之后,取出一柄冷光四射的白色飞剑,腾空而起,迅速截住了通往云罗山的道路,田大公子对于他“娘子”的嘱咐倒也听从得紧,取出一件莲花状的褐色法宝,盘膝坐在中间,顿时一圈土属性的光晕将他的全身牢牢地罩住了。

  “妈的,太棒了!马家小舅子真不愧是八大家族的嫡系子弟,一出手便是无属性的极品飞剑,这下小爷的‘火灵蓝光’可以光荣地下岗了,而且这小子竟然是水属性的上位超灵兽,这元神可是大补呀!田家孽畜屁股底下的那件宝贝似乎也不错,应该是土属性的上品灵器了。吃软饭吃到这个份上,这小子也算不亏了。”

  大少爷看着马家小舅子放出来的家伙,颇有些喜出望外,极品灵器级别无属性的飞剑,对这位一直为不能将“火灵蓝光”收入体内与元神同炼而感到十分遗憾的无耻之徒来说,简直是圣母玛利亚播下的福音嘛,何况还有一头额外的上位超灵兽的元神给他进补,上辈子买彩票中五百万,估计也就这感觉了。

  天生此刻是高兴了,可空中的何白衣与何家长孙的脸色却是无比的难看,齐刷刷地泛出一层死灰。极品灵器,兄妹两人尽管没有用过,却是见过、摸过、也玩过,对于这个级别的法宝所能产生的灵气波动十分熟悉。突然之间,发现眼前这死人妖手中的法宝竟然达到了灵器的最高级别,两人如何能不骇然失色?

  何白衣这下终于开始后悔了,后悔刚才没有听从水月寒的建议,何家长孙也开始后悔,后悔今天怎么就自告奋勇地出来办这趟差事,后悔出门之前怎么就没有翻翻老黄历,看看是不是不宜出行。

  然而,世间事本就是如此,生灵,不管是人还是兽,不管是普通人还是修炼者,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总是自我感觉太过良好,一不小心到了面临绝境之时,方才开始后悔,可惜此时后悔,已是莫及呀!

  马家小舅子根本不给两人使用传讯灵符的机会,为了尽快回去陪她孤独的田郎,上来就全力出手,一个闪身到了两兄妹身畔,剑随心动,两道白光过处,何家兄妹毫无还手之力,在血脉、实力、法宝皆都相差不止一个档次的情况下,抵抗是徒劳的。

  何白衣刚刚拿出来的传讯灵符,尚未来得及输入讯息,即被马家小舅子极品灵器上的锋芒击成了一滩粉末,小美人自己亦被打昏了过去。若非何白衣正是他田郎此行的最大目标,南昆仑第一美人极有可能在对方的一击之下非死即伤。

  他的哥哥、何家的长孙、手持上品灵器的上位超灵兽便是最好的反面教材,何公子引以为傲的金辉剑,仅仅接下了马家小舅子如疾风暴雨般的一十二剑,立刻失去了原有的耀眼光芒,剑身之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裂纹,上品灵器彻彻底底地报废了。

  这柄金辉剑,要说还有什么用处的话,可能也就是法宝的基本材料,回炉之后,或许能够做点讨女孩子喜欢的小饰物,除此之外,恐怕是别无他用了。

  失去了随身法宝的何家公子面对着手持极品灵器的马家小舅子,东躲西逃,着实是狼狈不堪,本来作为飞禽类的上位灵兽,他还能依靠先天的速度优势逃离现场,可人家田家“媳妇”的本体是上位超灵兽中的独角飞马,何家公子这么一拼速度,不啻于关公门前耍大刀,没坚持几分钟便被“奴家”收了元神,一命呜呼了。

  却说这水月寒的确聪明无比,眼见事不可为,悄悄给自己的师门传了个讯息之后,开始便起了逃跑之心,奈何,马家小舅子一显速度之后,她立马死了这条心了。

  但是,不逃跑并不说明不想活命,不逃跑并不说明没有别的办法。看到了马家小舅子动手之前对田公子的态度,水大美人直觉这田公子极有可能是只软脚蟹,与其去和厉害的人妖拼命,倒不如狮子挑软的捏,抓住人妖的“田郎”当人质,或许尚有一线生机。

  “围魏救赵”,水大美人的策略是正确的。然而,她却忽略了实力上的差距,田公子虽然不喜修炼,却好歹有玄级前中期的实力,血脉比起水月寒也不差,护身法宝更是上品灵器,面对着手持中品灵器级飞剑的大美人,进攻不足,防守却是有余,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水月寒无法速战速决,情势对于飞云庄一方的三人来说就极端地不利了。

  很快,白衣小美人扑倒在地、昏迷不醒,何家长孙更是肉身毁灭、元神遭擒,水大美人却面对着比龟甲类兽修更要难缠的田家大公子毫无办法,十成真元的全力攻击,打在人家上品灵器级别的护身法宝之上,伤害指数估计也就每下百分之一,硬要耗到田大公子支撑不住,估计连黄花菜都凉了。

  一向坚强的水大美女眼中开始泛出绝望的神色,马家小舅子的注意力已经转到他的田郎身上了,水月寒的命运着实堪忧!

  “哪个王八蛋如此大胆,竟敢到黑森林大地盘上来打秋风,是不是嫌自己身上的法宝太多,没人来抢呀!”

  俗话说:人未到,声先道。可这黑森林大少爷办事,讲究的是声未到,法宝先到。等到他的音声传入众位生灵的耳中之时,闷棍估计也打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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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九十三章死不当太监

  (起4M点4M中4M文4M网更新时间:2007…11…25 17:31:00  本章字数:3122)

  果不其然,当马家小舅子听到声音的时候,黑森林大少爷的极品灵器“收魂铃”,早已将一片紫色的光芒,洒向了田家“媳妇”的顶门。不过,这田家孽畜的“奴家”,不愧为上位超灵兽,手中的白色飞剑同样不是烧火棍,依靠着本身的真元和法宝的灵力,牢牢抵御着元神“出窍”的“诱惑”。

  倘若黑森林大少爷今天来的是一个人,又或者某位喜欢打闷棍的无耻之徒没有其他后手,这场战斗最大的可能就是比拼双方真元的浑厚程度。若是马家小舅子更胜一筹的话,最后定能脱出“收魂铃”的束缚,远遁而去,反之,他的元神则必然成为黑森林大少爷腹中的美餐。

  不过,黑森林的大少爷向来不打无把握之仗,对于这种硬拼、硬耗的纯粹力气活更是缺乏兴趣。所以,当他刚开始与马家小舅子进入相持阶段之时,他那伶俐的干儿子——小悟空,收到了干爹的指示,立马从储物戒指中冒了出来,挥舞着他的“如意金箍棒”,龇牙咧嘴、嬉皮笑脸地朝着马家小舅子走了过去

  看着手提着威猛的大棒子、一步步朝自己走来的可爱小毛孩,田家的“小媳妇”娇媚的脸上神情瞬间变得十分古怪。如何形容呢?对了,准确地说,那是一种想哭都哭不出来的郁闷。

  人家黑森林大少爷是神兽的后裔,双方品级血脉上的差距不可弥补,手中家伙之性能威力比起马家小舅子的飞剑是有过之而无比及,兼有特殊效用,单单抵御这元神之上的牵扯之力,已让死人妖集中了全部的真元和心神,倘若稍一分神,恐怕就是形神俱灭的下场。

  此时此刻,马家小舅子哪里还有余力来应付小悟空手中的大棒子呢?

  如果换一种形式的大棒子,说不定他会很乐意承受,因为悟空手中的东西明显比他“田郎”胯下的东西来的威武、硬实,绝对让人心动。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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