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朝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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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朝那些事-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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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贪污”掉了,而此时的国家,却再也无法拿出新的土地继续维持这种特别省钱的养兵制度了。

但军队是国家的柱石,士兵还得养,没办法,国家只能采取用财政收入来花钱养兵了。

而在一个王朝的末年,各种社会矛盾突出,盗贼、战乱都需要国家养大量的兵来“压场子”。于是,财政支出就越支越高,可是养的兵忠诚度不高,战斗力不行。于是就再多养兵。无限的军费支出和有限的财政收入成为把这个王朝拉向死亡的深渊两匹脱缰的烈马(当然还有别的原因)。

这不仅是明朝走过的一个既定轨道,也是唐朝、清朝走过的一个既定轨道!南明弘光朝只是在明朝走过的轨道又行驶了一段而已,在这段已铺设轨道中,她的灭亡,只是或早或晚的事情!

四、弘光朝的另一致命因素——三大争,即党派之争、军阀之争、文官与军阀之争。

作为明朝的继承者,南明不但继承了她传统的项目——党争。而且还继往开来、推陈出新。

党争之外,又推出了军阀与军阀之争,文官与军阀之争。把“争”的项目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和广度。

先说搞得最历害的党争吧,南明的党争,不同于近现代社会中的政党之争。近现代社会中的政党之争是君主虚位下的竞争,有公开公平的规则,有透明严密的社会监督,双方的竞争原则是“对事不对人”。在近现代政党良性竞争的促进下,社会向着更公正、更合理的秩序迈进。

而明朝及南明的党争,完全是在一元君主专制下的门派之争,没有公开公平的规则,没有透明严密的社会监督,双方竞争原则是“对人不对事”,相互倾扎、党同伐异是其最大的特色。在此党争恶性循环下,社会向着更混乱、更腐朽的秩序转进。

南明弘光朝的党争,主要是以阮大铖为首“阉党”(主要由勋贵集团和阉党残余组成)与群龙无首的东林复社(主要是文官集团)搞的竞争,双方围绕“选帝”“逆案”“顺案”“弘光三大案”展开一系列的争斗。争来争去的结果是既没有成功者、也没有胜利者,双方都是失败者,得利的一方则是守在一旁看笑话的清朝。

清朝在定鼎北京后,也出现了“党争”,原复社领导人之一的龚鼎孳和原阉党领导人之一冯铨再度激情上演党争的传统剧,但政治嗅觉极其敏锐的多尔衮没有接这个碴,以自己的“英明神武”当机立断地将党争的苗子消灭于萌芽状态。

非但如此,多尔衮还严禁清朝高当利用科举之便搭车收取门生,一下子堵塞了党争的一个重要源头。

而此时的南明,不但在搞党争,而且,朝堂之外,军阀与军阀也不团结,各方因为防区的收益利益,你争我夺、枪口向内。上演了一出出“外战外行、内战内行”窝里斗,使南明本来就有限的国防力量更为削弱。

在军阀与军阀互斗的同时,东林党人因看不惯军阀们的“行为方式”,参与了对军阀们的口诛笔伐,军阀们还之于颜色。而马内阁与南明最大的军阀头子——左良玉之间,因为门派和税收利益,争斗更是到了你死我活的状态。

弘光三大争中,千丝万缕,盘综错杂,怎一个“乱”字可以写尽!

上面的外因和内因累加下来,弘光朝“其亡也忽焉”就顺理成章了。

弘光朝速亡了,但南明朝却没有终结。随着以多尔衮为首的清廷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的实施。汉族,开始真正感受到了“亡文化、亡天下”的痛苦,救亡图存的民族自觉为南明朝的继续生存打开了一条缝隙,在这条缝隙中,南明朝,开始了其传奇而艰难的十七年抗争!

第十五章 一个新政府的正面和反面

先说一下以多尔衮为领导核心的新政府正面形象吧!

多尔衮这个“外来户”从1644年四月入关,到1645年六月,既干掉了李自成,又消灭了弘光帝,取得了当年他老爹(努尔哈赤)、老哥(皇太极)做梦都未曾梦到的辉煌成就。

任何事情都是有因才有果的,多尔衮能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是因为他解决了当年崇祯皇帝想解决却解决不了的五大难题。

这五大难题是:耕地问题、财政收支平衡问题、太监干政问题、收拾人心问题、整肃贪污问题。

第一个难题能够比较顺利地解决,应该十分感谢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领袖领导的明末农民起义。

明末,全国10%的耕地掌握在朱氏皇族的手里,另外还有80%的耕地掌握在大大小小的官僚、地主手里。农民兄弟绝大部分靠佃地为生(专业名词:佃农),过高的地租让大伙生活朝不保夕、生不如死。

对此,作为地主阶级总头子的崇祯帝心知肚明,但他却不可能出手相帮、把耕地从地主手中夺过来分给农民,甚至也没有出台过一些限制高额地租的法令。

但李自成张献忠这等农民军领袖就不同了,在战争中,他们对各级皇族、官僚、地主分子采取了最为严厉的阶级专政,依靠一赶二抓三杀的“革命暴力”,让这些特权阶级逃的逃、亡的亡,使他们掌握的耕地沦为“无主荒地”,并实际到了承租人——佃农的手中。

多尔衮新政府在征税工作中,按“谁耕种,谁纳税”的办法收取赋税,这等于承认了佃农兄弟对租种土地的所有权。

在这次波澜不惊的“土改”运动中,清政府真是捡了个大便宜,既没有担上迫害地主缙绅的坏名声,又让实际得到耕地的贫困佃农心存感激,社会的主要矛盾开始消解。

第二个要解决难题就是财政收支平衡问题。明朝的崇祯、南明的弘光都因为财政的破产而导致政权的破产。财政收支问题,关系到新政权存亡兴衰,多尔衮不可不慎。

而他面临的现实是——一手要靠减税来换取“本地人”对自已这个“外来户”的支持;一手还要满足军事行动、政权建设、社会救济各方面“用钱”的需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在第一手上,多尔衮除免除“三饷”外,还根据范文程的建议,赋税征收不按崇祯朝的高标准征收,而按崇祯节爷万历时期的较低标淮征收。

另外,还实行减税,大幅减免本年度“清统区”的正赋,征收办法是清军所过之处免征粮一半,未过之处只要真心归顺,可免征粮的三分之一。

除免了部分本年度的赋税外,还规定,以前年份老百姓欠崇祯朝的赋税,统统不再交纳。

正赋之外,对明朝一些不合理的附加税,如焦炭银、麻铁银、河夫银、匠班银等一律取消。

这边免税,那边花钱,清政府是如何“熬”过来的,这就该说多尔衮的第二手了。

一是运银运粮,把当年皇太极五次南掠明朝,抢到沈阳的银子都运到北京来使用。这些银子当年取之于汉地,现在用之于汉地,也算清初版的“转移支付”吧!新政府前后运到北京的银子不下二百万两,另外还从满洲运来了大量的粮食,有效地解决了面临的银荒粮荒。

二是支持很省钱的八旗军制不变。

三是减少花钱的渠道,据估计,明末至少有40%的财政收入用来养活老朱家的皇子皇孙了。而清朝,虽然也象征性地养了一些朱姓藩王,但其花出去的钱,连原来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四是堵塞疏洞、整肃贪污,这个以后专门来谈。

这样两手下来,清朝新政府的财政完全达到良性循环的地步,这是南明和大顺朝都追之未及的。

第三个要解决的难题是太监干政问题。

这个问题的根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丞相,由自己亲自执行国家的行政权。但他的后代大部份比较懒。可懒人有懒办法,于是就拉上家奴——太监,帮自已一块干活,结果导致了太监集团的崛起。

明朝的太监不但可以外出监军,过一把沙场点兵、金戈铁马的瘾,而且还能掌握特务机构,派出秘密警察监视文官集团。更让文官集团抓狂的是,司礼监的太监还可以对他们给皇帝上的奏章,先予审阅,然后再票拟、批红、盖章后下发执行,这难道不是“披着太监外衣的皇帝”吗?文官们这究竟是在给皇帝打工还是给太监打工?

文官们为了能抱团取暖,就陆续成立了东林党、楚党、浙党等与太监集团对抗,以求自保。而太监们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为了加强自身的力量,就联络文官集团中的“失意之士”,组成了阉党与文官成立的各党派分庭抗礼,明末的党争由此拉开大幕。

太监们整体素质比较低,加上心理残疾,导致行为变态,从而成功地搞垮了一个伟大的王朝。新生的大清王朝大权如果再掌握在这帮残疾人手里,那么爱新觉罗家族用鲜血打下来的江山也会像明朝一样“变修改色”。

为了不让历史悲剧重演,在文官们喋喋不休的上书劝说下,多尔衮决心把太监集团踢出新政府政冶经济的舞台。

他接管北京的政权机构后,诏告天下,宣布大清将永远取消了司礼监、御马监、东厂等太监干政的机构,秉笔太监、掌印太监、东厂提督太监等和太监有关的职位,将永远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今后,新政府文武官员奏章的批红、盖章等权利一律由皇帝亲自行使(因皇帝顺治太小,现在当然由他——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阁下代为行使)。

经济上,他一进京便阻止太监去收取明代皇庄的地租,甚至不准太监离京到外地去采买物品,把太监同志们一个个“捞外快”的机会给剥夺得一干二净。

以前在明朝中后期,每逢大朝,太监们是可以穿着朝服与文武百官一齐朝贺的,但多尔衮规定,以后太监再也不允许“混入”大清公务员的队列中去参加朝贺了。

太监,从这一刻起,又回归原来的本色——皇宫内从事体力劳动的“特殊残疾服务员”。

太监干政,从这个时代起,就成为一个褪去“光亮彩色”的名词,彻底消失到历史的红尘深处。

第四个解决的难题是收拾人心。

收拾人心,先收拾黔民之首——知识分子的心。

多尔衮在这方面主要作了四件事。

一是尊孔,汉官李若琳上表,请多尔衮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多尔衮让礼部审议后,干脆直接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先师”,并按明朝的沿革,封孔子后人为衍圣公。

二是开科取士,1645年,多尔衮即在“清占区”举行乡试,并在以后摄政的七年里,打破三年一考的惯例,加试三次,取士1100人,全部纳入大清基层公务员的队伍。

三是扩大公务员队伍录用的范围,让各地举荐山林隐逸、怀才抱德的“文士”及武略出众、胆力过人的“武士”,这些被举荐的特殊人才可以不必参加科举,由吏部复核后直接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另外,凡是在明朝因为“建言献策”或“诬告陷害”而被罢官的“另类知识分子”,只要没有犯过贪污罪的,新政府将全部为其平冤昭雪,有做官愿望的,一律起用,并参照原来的官位予以重新安排新职位。

四是在“知识分子”成为公务员后,皇帝将尊重各级公务员的人身权利,不搞派秘密警察监视人身自由那一套把戏,承诺以后大清公务员若触犯法律,将由有关执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加以审理,不能再由皇帝直接打屁股,也不能再由皇帝直接下诏狱。

除了收拾“知识分子”的心,对“社会弱势群体”和“道德建设模范”,多尔衮也给予了特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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