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红梨压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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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红梨压海棠- 第1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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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彩儿冲我抛了个媚眼,得意的扬起嘴角,然后才看向书呆子,“你二十,她才二十七八,你觉得你们之间的年龄,适合有师徒关系吗?”

    我知道陆彩儿其实是在说,我真正的年龄,不过十六岁,岂能做已经是弱冠之年的人的师父呢?

    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是在这风气落后的封建社会,能有几个人愿意拜比自己小的人为师?

    要是知道我的实际年龄,死书呆子八成就会放弃。当即对着死书呆子开口,“等到北洲,你还愿意拜我为师的话,我可以考虑做你的师父。”

    “真的吗?”死书呆子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犹如两颗灯泡。

    如果知道我的真实年龄只有十六岁,却依然敢拜我为师,光凭书呆子的这份气量,与他方才舍命救人的表现,倒也不是不能与他结交。

    只是,让他看到自己的真实面目,实在是有些冒险。

    还是先试他一试为好。毕竟,我对他可算是一无所知,不可能随便交心。

    “你去京城,所谓何事?”还是先将他的身世与去京城的目的打听清楚先。

    “自然是为了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提到这个,死书呆子脸上的光芒瞬间大绽,满脸的自豪之色,“别看我不怎么起眼,好歹我也参加过院试、乡试,然后取得第一名成为举人。这眼下去京城,乃是为了参加明年春天的会试,只要通过会试,就可以成为正途出身的官员,为天下百姓谋生路。”

    我对于这种方面不是很理解,所以用怀疑地目光将书呆子打量一番,有些不相信。就算成为举人又如何,想那范进也算是学富五车,只可惜几十年屡试不第,到最后彻底地疯疯癫癫。可见,这中举会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到最后,只为中举而参加会试,又会多么的可悲?

    只是,见书呆子满脸的自信,我也不好打击他。读书人最好面子,如果我羞辱他,只怕他这个性格,会在我眼前上吊自杀。

    这样也好,要是他知道我的年龄,怎么可能还会来拜我为师?

    只是,现在才刚刚进入进入夏天,现在就准备去京城参加明年春天的考试,会不会太早?而且,既然要去京城,为何要去北洲?想着,我将心里的疑问问出来。

    书呆子脸上出现窘迫的神色,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不瞒姑娘,实是家里贫穷,无法凑足让我北上京城的路费,我只好出此下策。这去北洲,是因为家里凑出来的路费只够我去北洲,我本来打算去北洲之后,帮人代笔写信赚取些银子,凑足路费再去京城。”

    一家人,只能够凑齐去北洲的路费?这书呆子家到底有多穷?

    我将他身上的汗衫打量一番,原本青色的眼色已经泛白,的确相当的老旧。对于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从来不曾缺过银子的我来说,还真是无法去想像,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生活。不过,这种心酸我还是能感觉的到。

    看这书呆子的脸上有些凄苦的神色,我能断定他不是在撒谎。

    罢了,我并不缺这点路费,待到分道扬镳的时候,为他付个去京城的路费,就完全不是难事。剩下的事情,就只能靠他自己。

    却不曾想到,此时简单的相遇,竟然会在以后帮上我那么多。


第两百二十六节 初入北洲

    第两百二十六节 初入北洲

    北洲,号称为幽明国第一大洲,其经济贸易的繁荣程度,仅仅次于被誉为海上明珠的烈城。

    不过,仅以一洲的实力,就可与一城相提并论,其富饶程度可见一斑。

    马车进入北洲之后,由于人流的拥挤程度,行驶变得缓慢。

    坐在龟速的马车里面实在让人不爽,我干脆拉着陆彩儿下了马车,直接步行。

    书呆子苗祁一边扭扭捏捏地提着裤子,一边羞红着脸紧随在我们的身后,同时还左顾右盼,生怕自己引起他人的注意。

    殊不知他越是这样,越发引起他人的注意。

    他身上那股尿臊味仍旧残留着,让接近他身边的人,都迅速地远离。

    此时的天色,逐渐黯淡下来,提醒着现在,已是黄昏时分。

    “去找家客栈投宿吧”陆彩儿淡淡地瞥了死书呆子一眼,嘴角突然扬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书呆子,你怎么像是娘们一样扭扭捏捏呀?莫非是有那方面的癖好?”

    “没有。”苗祁憋红了脸,想要大声反驳,却害怕引起他人的注意,所以低声反驳一句,就迅速地低下头去。

    “你看你这个样子,谁信呀?”陆彩儿提高声音,顿时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

    无数好奇的视线,落到苗祁身上。

    苗祁的脸红了白,白了青,最后干脆提起袖子,遮在脸前面,躲避着他人的视线。

    “真没用。”居然像是姑娘一般,提袖遮面,这个书呆子到底胆小到何种地步?这样子的人,如果想要做我的徒弟,还真得帮他锻炼一下胆量。

    书呆子听到我的讽刺,身体僵了僵,然后似乎怒了,猛然将手甩了下来。只是那神色,分明就是做贼后分外心虚的模样。

    “就这家吧”我抬头看了看前面那家三层楼的客栈,轻声说道,然后也不待他们回答,抬脚直接走了进去。反正住宿费一定是我出,根本就不需要去问他们的意见。

    “姑娘,住店还是吃饭?”有小二殷勤的迎了上来。

    “住店,三间上房。”我边说边从钱袋里面掏出一锭小小的碎银子出来,递到小二手上后指着书呆子,“顺便去给他买身像样点的衣服。”

    死书呆子身上没有包裹,显然就只有身上所穿的这一件衣裳,可是这衣裳既然被弄脏,就不得不换。想来,死书呆子也是没有钱买衣服的。

    “像样点的衣服?”小二将我与陆彩儿身上过于平凡的衣服打量了一番,又看了看我手中过分精致的荷包,有些犹豫,“姑娘,一身衣裳不需要这么多银子,只要十几个铜板就好了。”

    从城主府出来的时候,我只是偷偷地将杨少临的荷包顺了出来,堂堂城主身上,又哪里会有铜板?即使是有,这铜板又重又不值钱,我哪会拿着往身上塞?

    “剩下的钱,就抵住宿费好了。”陆彩儿不耐地开口说道。

    “好咧。”店小二笑了一下,就跑到掌柜那里去登记了。不一会,却满脸为难地走了回来,“姑娘,上房只剩下两间。”

    “我睡下房就好。”书呆子苗祁忙开口。

    我再次暗恨起来,虽说住宿费不贵,可是被人这么光明正大的吃白食,心里还是有些不爽。尤其,吃白食的人,有两个。

    这人的脸皮一旦厚起来,还真是无法想象。

    虽然,我手中的这钱并不是我的,杨少临却也不是外人不是。

    我汗颜的摸了下额头的冷汗,拒绝承认自己也在吃白食。

    小二却也摸了摸额头的虚汗,为难地开口,“下房也没有了。”

    “那就让他睡马房。”陆彩儿果断地开口,一锤定音。

    死书呆子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不过想来也知道自己没有钱付房租,所以并没有开口反对。

    “等会换了衣服,就来我房里。”我淡淡地看了死书呆子一眼,也不理会他错愕的神情,跟着店小二拾阶而上。

    “你想要干嘛?”陆彩儿跟在我的身后,走进我的房间里面。

    “你的房间在对面。”我好心的提醒。

    “可是我更加想知道,你让他来你房间做什么,莫非……”陆彩儿的笑容,变得暧昧起来。“如此,我还真不好打扰。”

    说完,就要飘出去。我忙伸手将她拉住,暗自咬牙,“你要是再出言败坏我的名声,我跟你没完。”

    “没完?”陆彩儿惊愕,然后迅速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前,“你难道对我也感兴趣?”

    我浑身一阵恶寒,抓起手边的一个茶杯就往她丢去。陆彩儿轻松地接下,坐到桌边,将茶杯拿在手中把玩起来,“你想收他为徒?”

    “是。”如果说之前,我是想拒绝他。但是当我知道,他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举人,而且即将进京参加会试之后,我就改变了这样想法。

    曾经,有数个人对我说过,我迟早,会回去京城。如果我真是迟早都得回去京城,多结交一个朋友,会比多一个敌人,要好太多。

    “想要利用他?”陆彩儿了然。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的话,我还真不想通过利用他人,为自己谋取什么。不过,如果这是与东方云奇对抗的唯一方法,我绝对不能犹豫。

    既然东方云奇是我不能相信,且不得不防的人,我就必须得为自己做点什么准备。

    不过,事先得要知道,书呆子有没有做我徒弟的资格。

    “帮我把易容卸了,我想知道,他有没有魄力,拜比自己年纪要小的人为师。”

    “想要用美人计吗?”陆彩儿抿着嘴笑得好不得意。

    “这是最快、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方法。”要让他心甘情愿地臣服,并且死心塌地不会有二心,可不是那么容易。而且,既然要做师徒,也就没有必要连真实面目都隐瞒。 命店小二送来热水,陆彩儿从自己的包袱里面拿出一个小瓶子,倒了一些粉末进去。“用这个洗脸就好。”

    我依然照办,洗净脸上多余的东西后,又从自己的包袱里面拿住自己的红裙出来换上。拿起梳妆台上的铜镜看了看,已经变回本来的我,红裙如火,貌美如花。

    陆彩儿眯了眯眼睛,“为什么你也喜欢穿红色的衣裳?”

    “因为这个是李墨白喜欢穿的颜色。”自从李墨白掉下地缝以后,我就只穿红色的衣服,算是自己对他的一种怀念。

    只是,再遇之后,他却从来都没有穿过红色的衣服,这也是当初我为什么没有能立刻认出他来的原因之一。

    与李墨白相识十年,我就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穿红色之外的衣服。所以当杜清歌出现时,他没有穿上红色,便也成了我的疑虑点之一。

    “你错了。”陆彩儿笑起来,神采飞扬的感觉里面,却带着无限的哀愁,“红色,是萧清阳喜欢的颜色。在遇见墨白的最开始,他并不是只穿红色的衣服,却是因为萧清阳的一句话,而从此改变。”

    萧清阳?我心里抖了抖,“萧清阳跟他说了什么?”

    “她对墨白说,你穿红色的衣裳,肯定很好看。”陆彩儿的嘴角益发的苦涩,“她还对相公说,你穿白色最好看。”

    所以,李墨白只穿一生红衣,而慕容宫晨一生只穿白衣?而我却在以为失去李墨白之后,只穿红衣。

    这究竟是多么傻的一群人,究竟在做着多么傻的事情。

    “你还要穿吗?”见我没有换下来的打算,陆彩儿有些诧异。

    我淡淡地抿了抿嘴角,语气掷地有声,“无论这是否是萧清阳最喜欢的颜色,我穿红衣,只会为李墨白一人。”

    “傻瓜。”陆彩儿继续玩弄着手中的杯子,半晌,嘴角爬上讥讽的笑容,“你们还真是一家。”

    “我们?”我们,是指谁?

    “风千情酷爱黑色,萧清阳一生只穿黑色。你们,难道不是一家吗?”

    “她跟我,没有一丝关系。”我断然开口,谁要跟萧清阳扯上关系。我跟她,只会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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