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街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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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街安魂曲-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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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迪·霍恩斯比
译者:雷鸣


主要人物

玛吉·麦戈温:新闻影视制片人。

罗伊·弗兰迪:洛杉矶七十七街警局警察。1974年5月10日午夜被杀。

麦克·弗林特:七十七街警局高级警探,玛吉的丈夫。

海克特·梅伦德兹:七十七街警局高级警探。

道格·森尼克:七十七街警局高级警探。

格罗莉亚·马库斯:警察,海克特被杀前的最后一位女友。

伯瑞·洛治威:曾与弗兰迪同为七十七街警局警察。

兰娜·霍华德:玛吉的上司,制片组负责人。

吉多·帕特里尼:玛吉的助手,摄影师。

塞尔·丹格罗:制片组雇佣的女会计师。

芬吉:玛吉的女秘书。

杰克·纽克斯特:公开身份为《滚石》音乐杂志的记者。

琼·琴:护士,曾经是洛治威的女友,也与弗兰迪同居过。

米雪·塔贝特:舞女,与弗兰迪有过多次性关系。

玛丽·海伦:弗兰迪的妻子。

萨尔·伊波里托:热舞俱乐部的老板。

查克·凯伦伯格:联邦调查局研究共和军问题的专家。

卡洛斯·奥利里:联邦调查局密探。

安冬尼·刘易斯:凶案嫌疑人。

多纳德·德夫里兹:共和军的傀儡偶像,被称为“辛基”将军。

南茜·琳·帕瑞:共和军领导成员之一。

艾米莉·海瑞斯:共和军成员。

芭蒂·海斯特:共和军成员。

1

我看到了那令人震撼的一幕,它就像一张黑白分明的旧新闻照片。

弗兰迪的悲剧已经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他却是我现在制作的影片中的主角,我将用鲜明的黑白对比方法对他进行拍摄。

我从没有见过罗伊·弗兰迪。他死前,已经在洛杉矶七十七街当了四年零九个月的警察;而那时,我还只是一名高中生,正忙着准备暑假里的欧洲旅行。那时我们即使偶尔相遇,也不会刻意去注意对方。他是一名越战退役军人,已婚并有两个孩子。

我是一个药剂师的女儿,高中时我的牙齿还戴着校形的牙套。在罗伊·弗兰迪死后二十多年,我开始拍摄关于弗兰迪的纪录片。从此,他走进了我的生活。

自1974年到1995年春天,除弗兰迪以外,在七十七街共有六名警察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被杀,七十七街的警察局也被炸毁,那些被杀警察的资料被送进了政府仓库,但这并不意味着弗兰迪已经被人们遗忘了——

一个经验丰富的侦探一直在调查这件凶杀悬案。这个老侦探到五月份就要退休了,但他说在他把办公桌清理好之前,一定要让弗兰迪的被杀案大白于天下。

警方也经常不定期发布公告,要求所有司法机关检查注册的9毫米口径武器,希望能从中找到与从弗兰迪尸体中找到的子弹有关的武器。弗兰迪被杀案的资料都被存放在帕克中心警方行政大楼里,目击证人的活动、生死,所有的一切都被记录在案。

我仔细地看了弗兰迪被杀案的报告,可以看出他的确让很多人怀恨在心,好多人都想亲手杀了他。但无可否认,他是一个很优秀的警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因此,我很愿意让他成为我制作的片子中的主角。也许,只有公众才能帮助我们找到弗兰迪被杀的答案。

有关弗兰迪的纪录片是我第一次与三大电视网签约后开始制作的,他们希望一年能生产出两部纪录片,以吸引在“Hard Copy”和“PBS”①的节目间徘徊不定的观众。我喜欢研究弗兰迪,也喜欢我长期从事的独立制片人的工作,但我不能与电视网的同事融洽相处。他们说黑白片太枯燥了。

①“Hard Clpy”和“PBS”是洛杉矶两个电视台的名称。

为了拍摄这部纪录片,我和女儿来到了洛杉矶。在这里,我需要付昂贵的房租,为女儿买衣物,并且帮我姐姐付没完没了的医药费。除去各种费用后,我几乎所剩无几。

幸运的是,在这里我与麦克·弗林特相处得不错,我想,我们可以结婚了。

1974年5月10日,一个晴朗的星期五,也是典型的加利福尼亚的春天。罗伊·弗兰迪走出七十七大街的警局。他踌躇满志,信心十足地要为警局树立一个孔武有力的形象——哪里有人违法,他就会穿着那身精干的警服出现在哪里,并常常因此受到嘉奖。

弗兰迪的假期马上就要到了,他打算和他的情人一起到长滩去度假。当三十天的假期结束后,他就会回到这个他认为十分舒适的岗位——位于城市东南区的七十七街去执行巡逻任务。

5点半左右,罗伊·弗兰迪离开了警局。他穿着小山羊皮的靴子和法兰绒格子衬衣,衬衣的下摆露在外面,挡住了他那支两英寸长、38毫米口径的史密斯·韦森牌手枪,而枪套却挂在腰的另一侧并露在外面。弗兰迪开着车向北驶去,他要到警员酒吧去和他那三个拍档一起喝上一杯。

同往常一样,四名七十七街的骑士——弗兰迪、麦克·弗林特、道格·森尼克、海克特·梅伦德兹在一起重聚了。每逢此类情况,他们都会对妻子或女友编造一些借口,诸如喝醉了酒什么的,这样就用不着回家了。

我不知道弗兰迪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将如何度过这个夜晚,我感觉他很自负地认为自己很有幽默感。他在克莱什大街出色的工作将使他很快被提升。此外,他还有一个很爱他的女友——他妻子虽然和他住在一起,但两个人同床异梦。他每天喝完酒后并不直接回家。

每逢星期五晚上,警员酒吧总是挤得满满的,到处都是穿便衣的警察、警官和一些不太正经的女人。弗兰迪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中。

当弗兰迪走进酒吧时,先看到了麦克·弗林特。麦克是个很瘦的高个子,两鬓处茶褐色的头发已经开始脱落。他戴着金属框的眼镜,人们都叫他“科南”,这是人们在称呼图书馆员时用的绰号。弗兰边听到麦克那男中音般的笑声,便走过去加入到他的朋友当中。这时是6点整——海克特·梅伦德兹记得当时他看了一眼手表。

道格·森尼克站了起来,把他与麦克之间的座位让给弗兰迪。他因酒喝得太多而满脸通红。森尼克长相英俊,肌肉发达,脸上的酒窝和那浓厚的胡子看起来像一个感叹号。在经历了三次婚姻的失败后,周围的女人似乎再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了。

森尼克要了一杯伏特加酒加水,又要了一杯啤酒,喝完后又和麦克一起要了烈性酒。弗兰迪要了他喜欢喝的科尔酒,又为海克特要了百卡迪酒和可口可乐。海克特倚在吧台上口齿不清地说:“弗兰迪,我昨晚午夜开车从尼伯·罗治山旁经过,你知道那里所有屋子的大门上被涂了些什么?”

“我想上面一定写着操你。”弗兰迪移动了一下腰带下的左轮手枪,然后坐了下来。

“不,上面没写操你。”海克特笑道,“而是写着‘杀死罗伊·弗兰迪’,旁边还画着一些画儿,真他妈的该死,弗兰迪,那群混蛋总是搞这种恶作剧。所以,我想你离开克莱什是件好事,不然的话,我们就得给整个区重新刷一遍漆。”

弗兰迪也曾见过“杀死弗兰迪”之类的涂鸦之作,可以说在城市的整个南部地区都有这样的涂画。他对此反而感到自豪,他认为这意味着自己是这区里的重要人物。他装模作样地说道:“那群混蛋肯定巴不得我离开克莱什,他们到处做坏事,而我就得到处抓他们。对这帮猪狗不如的东西就得像砸西瓜一样打烂他们的脑袋,让他们的脑浆四溅,洒得满大街都是!”

“再来一杯吧。”森尼克说,“我想你该冷静一下。”

麦克带着嘲弄的语气说:“不出一星期,我们就会发现弗兰迪的尸体,对吗,海克特?”

海克特这时被旁桌的一个年轻女人吸引住了,他的三个朋友不怀好意地看着他。海克特是这个区身体最棒的警员,酒量也很大,但他那卷曲的头发和褐色的眼睛让人觉得有点靠不住。当海克特向那个女人微笑时,女人挺起了她那丰满的胸部,并把紧身超短裙撩起,露出了白皙诱人的大腿和粉肉色的内裤。

“她很骚,不是吗?她会让你想入非非的,海克特。”弗兰迪搂住海克特的肩膀,拉近了他。

麦克说道:“我们得先弄清她的身份,或者从她母亲那儿问问她现在究竟多大了。”

“等着瞧吧,”海克特脸红了,“我会让她上手的。”

“你的约会里有我的一个女朋友。”麦克打断他们,“咱们搞个聚会吧!”

“或许,但你必须先给家里打一个电话,麦克。”海克特骂道,“我可不想叫你的妻子打电话到我家找你,弄得我和我老婆整天吵架。你这混蛋!”

“麦克,你总是闯祸!”弗兰迪笑道。他们几个都喜欢凑热闹、玩女人,曾因为与下流舞女鬼混而受到停职两天的处罚。

麦克在弗兰迪的胳膊上打了一拳说:“弗兰迪,你小子和我是半斤八两。”

“或许是。”弗兰迪斜眼看着麦克,好像不服气地说,“我在克莱什过得很好,我把街道秩序管得井井有条,那些恶棍都得服服帖帖的,就连警长也对我的工作很满意,我的确很适合这工作。”

“真的吗?”森尼克问道,“恐怕你连‘适合’这词都不会写吧?”

“如果真的不会,我可以去查字典。”

“看来你已经计划好了。”麦克像一只猎头鹰一样从他的大眼镜后面审视着弗兰迪,“你开始你的计划了,罗伊?”

“我们都有各自的计划,麦克。森尼克正在考虑发生在地铁的那件事,我知道你们会去调查,海克特和你们平时合作得很默契,我想他可能也会跟你们一起去。”弗兰迪开始有些忧虑,“我报名参加了警官考试,我想继续留在这条街上工作,继续保护这儿的安全,如果你们到闹市区工作的话,别忘了保持联系。”

“这绝对不可能。”麦克有些生气地看着他说,“我永远不会去当官,我更不会把你单独一个人留在这儿。”

几位骑士继续喝着酒聊天,但弗兰迪好像有些分心的样子。8点半时,弗兰迪说他要给女朋友打个电话。根据电话公司当时的记录,那个电话是在8点34分接通的,谈了10分钟33秒,他的女朋友后来也证实了此事。

海克特记得大约在9点一刻时,弗兰迪出去打第二个电话,但是电话公司并没有记录。这可能有很多原因:占线或者他临时改变了主意没打;也可能在去打电话的路上碰到熟人然后在长廊上聊了一会儿。

那天晚上,弗兰迪女朋友以前的情人也在那个酒吧,他名叫洛治威,也是在七十七街工作的警察。大概弗兰迪想跟他谈谈,然后两人一起来到洛克花园,之后有人见到洛治威在10点钟时离开了酒吧。当被问及此事时,洛治威说自己当晚醉得太厉害,什么都记不得了。

还有可能是海克特酒喝得太多记错了,可能根本就没有第二个电话。在9点一刻时,酒吧里挤满了人,有刚来的也有马上要走的,还有一些人在等座位,谁能记得清呢?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10点40分的时候,弗兰迪说他在长滩有一个约会,他已经迟到了。他和朋友分开后,独自离开酒吧,开着他那辆买了两年的金品脱牌轿车离开了,那时他已经喝了四个小时的酒。麦克·弗林特记得当时弗兰迪并没有醉,因为他们分开时还握了握手。

根据调查,弗兰迪并没有去长滩。至于他去了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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