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空间之祸水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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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之祸水妞儿-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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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他会讲出多么深不可测的话来,我想了想,“没带钱,但是那个很贵吗?那我现在打电话给老板……”
  他只叫我找,没有告诉我这东西还需要买!




☆、20超级不和谐

  我想,一切都怪我太单蠢。
  匆匆拨通季连尘的电话,他那边过了很久才接,他还未开口,旁边似乎有女人轻发了一声,低软暧昧的声线就像是下了蛊,让人心头无端一阵酥麻。女人短暂的声音掠过,却留下袅袅余音般的效果。
  电话这端的我不禁浮想联翩,想不到季总把我发派到小胡同找东西,自己逍遥快活去了?
  “什么事?”
  不知是自己太猥、琐还是事实就是如此,季连尘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有点沙哑。我的脑中自然是充满了黄、色大粪,各种画面在脑海里连篇翻过。
  我轻咳了下,“季总,你要我找的东西,那个碧涛,看门大叔说很贵,可是我没有带钱,走的时候您也没说要买!”
  话说完,我似乎感到掌门人犀利的目光如刀子戳到我身上,怎么,我说错神马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问:“怎么现在才去。”
  我摸摸鼻子,关于我导致万大爷摔倒的事件我想我不该在陌生人面前说出来,于是说:“这个地方太难找,我花了一上午功夫才找到的。”
  恩,如果那个陈伯没有给我画地图,我是完全找不到的,因为这个秃子胡同交错在众多街道中,并且胡同口并没有牌子,只有胡同深处这所大门边上的石狮子上才刻了“秃子胡同”四个字。想必即便是苍云市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未必会有多少人知道。
  我仿佛听到电话那端的季连尘笑了,“你可以问我。但是你没有。”
  于是,他是在笑我很愚蠢的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去问路?
  我有种被戏弄的愤怒,“那你怎么不主动告诉我!”
  他没有理会我的质问,而是说:“你现在已经在那里了?”
  我咬牙切齿:“是!”
  电话那端传来一阵脚步声,推门,季连尘走到一个他认为绝对安全绝无杂耳的地方。
  “很好,告诉对方,你要见金权。”
  金权。这个名字好像异常有分量的在我脑海里咣当一声落下,明明是全然陌生的一个人,我本能的决断出此人绝对非同一般。
  以上这句话其实根本就是屁话。一个能买下一整条胡同的人能一般的了吗?
  似乎发觉我有点分神,他问:“听见没有?”
  “哦。然后呢?”
  “然后你把那张卡片给金权,他会把碧涛交给你。顺便告诉金权,我给他的数目不会让他失望。”
  “就这些?”
  “就这些。”
  “哦……”我在脑中慢慢消化这简单的任务,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句:“老板您刚刚在干嘛?”
  话一说出口我立即后悔了,天知道我此刻为何脑袋短路问出这么没营养的话来。对方那边如此安静,唯独一个女人出声了,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一定是某些超级不和谐的事情在发生。
  呃呃呃,我真是个大蠢蛋。
  季连尘那边顿了几秒,语气轻松的说:“在开会。”
  “……”
  挂掉电话,我迎上了掌门大叔灼灼的目光。
  “你!刚刚叫我什么!”掌门人看起来脾气不大好嘛,怎么动不动就对人凶神恶煞。
  我表情温和的喊了声大哥:“我一直在打电话没有叫你啊。”
  “哼,少来,我分明是听见了,你说我是看门大叔!”
  “……”次奥,那我叫什么,看门大哥?看门小哥?还是掌门人?
  掌门大叔看我在翻白眼,于是说:“我是这里的新掌门人!”
  “哦。”我懒懒的应了声,新掌门就新掌门,干嘛这么大派头。刚刚听了季连尘的名字还挺恭敬的,怎么一下子就变了个人呢!
  他看我毫无其他反应,恼了,抬手朝我脑袋弹了下,“小丫头,我是金氏当铺的新老板!”
  我讶异的张开嘴,久久无法合拢。
  他满意的欣赏着我的表情,终于从我这里找到了满满的存在感。谁能想到,一个在大门口晒冬阳的中年男人就是这家当铺的老板呢,更何况这家伙浑身穿的臃肿而过于保暖,绝对像是赶着去北极考察。
  “呃,大哥真不好意思……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果然以貌取人神马的最不靠谱了。
  “叫我金老板。”
  “金老板。”我礼貌的喊了声,又忙说:“金老板,您不会就是金权吧?”
  金大掌门眼皮抬了抬,“那是我老子。你要找他?”
  “是的。”
  “那行,你跟我进来吧。”
  直到此刻,站在大门口N久的我才终于走进金氏当铺的大院。
  我也是这时才看清,原来大门两边的屋子里都坐了七八个年轻小伙,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我汗颜。
  去过山西的乔家大院或常家大院的人都知道,它不仅是一座大院那么简单,而是一座宏伟的全封闭式的城堡式建筑群体。而这里,几乎也有着晋商大院那样的规模。
  大院的前面的院落只是冰山一角,金掌门带着我从一条长甬道一直走到头,由于我对建筑是毫无概念,金掌门将我领到一间规模较大的院里,如果是他老子住的,我猜应该就是正院。
  院子里植物众多,但是因为季节缘故,生机勃勃的没几株。恰好今天天气好,阳光暖暖的照在人身上,非常的惬意舒服。
  但是我想错了,这里并不是正院。
  金掌门让我在院子里等等,他推开一扇门进去请示。我老实的站在那里,高大的院墙好像隔掉了外面的世界,或许是院落太大,而人又太少。我忽然觉得天地间万籁俱寂,青瓦高墙隔住的,是世事,是繁华。
  恍惚间,我好像听到了若隐若现的木鱼声。
  不知为何,空气中也浮了一层合欢香。
  看来这个院子是金家主人的佛堂。合欢香有安神、解郁功能。我看了眼院落,种了不少合欢树。合欢的树皮可提炼为胶汁,干燥后可入药,性平味甘,主治气郁胸闷、失眠等。
  也不知是不是自己多心,总觉得这主人礼佛的香选用合欢香会不会也有一层深意。
  就在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
  金掌门朝我招招手,“嘿,丫头,进来!”
  我点点头,心里多少有些害怕,毕竟是到陌生的地方见陌生的人,对方又是那样神秘,不怕是假的。
  我走进去,首先看到的是一尊高大的佛像,浓墨彩绘下,佛像面容宽厚仁和,让人心生恭敬。只是若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佛像的一双明目带着几分严厉色彩,像是在警戒世人,勿要走错路做错事。
  不知这是哪位神仙,也许是发自内心对佛像的敬畏,也许是被这屋子里的气氛给吓到了,我走上前先跪在地上拜了三拜,这才起身。
  层层帘幔后,一位黑衣老者坐在那里。
  我想,此人应该就是金权吧。单从名字上,就觉得此人分量重千金。
  我没有走近,隔着朦胧的帘子恭恭敬敬的说:“您好。”
  对方在那里饮茶,并没有急于搭理我。当然,也许是根本无心搭理。
  我偷瞄到他面前小桌摆着一个暗色圆碟,上面放着一大块沉香。
  大块的沉香叫水盘头,在我的认知里,它似乎很珍贵。大块沉香可以雕刻佛像。
  但是沉木雕刻佛像的过程中,充满了很多未知的风险。从沉本身来说,是经由腐朽而成,如果在雕刻时某个部位腐朽烂掉了,那么整个雕像就完全没有价值了。
  而金权面前的沉,正雕了九成多,很显然即将完工。
  见他久久不理我,我只好硬着头皮开口:“金老,您在雕佛像吗?”
  隔着纱蔓,我看到他淡淡一笑,“知道我在雕哪个佛吗?”
  “不知道。”我老实的回答,心里暗暗一紧,我怎么觉得这跟季连尘轻松的口气差了那么多。
  金权不紧不慢的说:“你来的不是时候,我这佛可马上要雕好了,稍有疏忽整个佛像就毁了。”
  “呃,您放心,我不会打扰您的。要不……你继续雕,我等您雕完再说?”
  原本只是句挪揄的话,不想金权爽快的答应,拿起刻刀竟真的雕了起来。
  过了一会,他开口:“用沉木雕佛像非常考验一个人的注意力和耐心,沉本身的物理特性很特殊,因为它凝结的地方很硬,腐朽的地方很脆,在运刀雕刻时,非常困难,一不小心,整块沉木的价值就一落千丈了。更重要的是,它可能会与我心中的佛相差很大。”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想你丫的,那还不专心雕刻,跟我说话干嘛!
  就这样一直站在大佛像旁,静候着老爷子雕完他心中最理想的佛。
  冬日的太阳已经渐渐西下。外面的天色变得暗沉,空气里漂浮着合欢香燃烧后的气味,混杂着老爷子手里那块沉木散发的味道,有种奇异的感觉,竟然令人觉得心头宁静……
  我心里却是一片荒凉。
  过了不知多久,金权终于雕完了手中的佛像,手下的人小心恭敬的递去一个金盆,里面盛了一些水,上面还漂浮着干花,颇有金盆洗手的意味。金权洗完手,立刻又有人呈上一张手帕,他缓缓接过,将手心手背认真仔细的擦干净。然后,他起身朝我这里走。
  立刻有人将帘子挑了起来,层层帘幔由一根竹竿挑起,后面的人影渐渐变得清晰。这里就像古代帝王的寝宫般,有无数太监丫环在身边伺候着。而金权,就是那个帝王。
  金权从帘幕后走出来的一霎那,我仰头一看,顿时浑身一震。




☆、21黑道帝王

这个世界,在我有限的认知里变得越来越神奇。

    我仰头看着金权,就像看一尊高大雄伟的佛像。尽管已是八十多岁的高龄,整个人看起来却很精神,背脊直挺,似乎永远都要人去仰视。

    黑道中的帝王。

    我在心里暗叹。

    看到金权,就如同看到了一座金山。金权的一条人命,据说曾经悬赏高达二十亿。一个让东亚黑道都闻风丧胆的人物,一个美国黑手党都无法取其人头的黑道BOSS。无数人前仆后继想要杀死他,最终一一那些人都死了,他还依旧活着。

    二十年前金权就已经退出江湖,据传言他这二十年来早已皈依佛教,希望佛神可以洗净那曾经黑色喧嚣的历史。他的退出,也是一个年代的结束。

    热血沸腾的,黑暗的,暴力血腥的年代。当然,还有数不清的金银。金权就是黑道神抵般的存在,就差将其供奉。

    我似乎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弥漫了一层黑色的薄雾,缭绕着,一丝丝被吸入肺部。

    关于金权的一切,我都是从父亲那里听来的。他就像是一个传奇,在年幼的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然,更多的,还是对此人的敬畏与恐惧。从季连尘的电话里听到金权二字,我丝毫没有意识到此金权是谁,直到看到金权的真身。

    金权一身黑色锦绸,他鹰一般冷锐、洞察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他的左脸有一道很长的疤痕,据说,那是子弹擦过脸颊留下的痕迹。也是他此生唯一一次受伤。

    他的那道疤太显著,也是我刚刚一眼就认出他的原因。

    金权抬了抬手,道:“我们坐下说吧。”

    然后,我就被仆人带着进入偏房,小厅里陈列简单,桌椅皆是上等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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