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曹的交游世界里,作为同类的流浪汉和乞丐们是他惟一可以自然接近和亲密的。他所讲述的一个又一个流浪汉或乞丐朋友的故事,每次都吸引着我,刺激着我心理猎奇的那部分元素,并对都市里的乞丐群体有着越来越多的思考。他们从哪里来?为什么做乞丐?哪些是真实的乞丐?哪些是现代都市里的假乞丐?为什么有的乞丐宁愿捡着吃,也不愿意去做力所能及的事?还有,乞丐发展到今天都有哪些新的特征?他们和城市的关系,他们的人权、尊严,他们的出路在哪里?他们留给社会的思考又是什么?还有再譬如,我们该怎样认识乞丐、对待乞丐?这些思考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抓噬着我的心,让我困惑,也让我有了愈来愈为强烈的探求欲。
时光终于走到了2002年10月份。10月6日,陶醉在这年国庆节7日长假里的人们正纷纷从各地的旅游景点尽兴而归,我坐在楚天都市报社静静的编辑部里静静地写下了一份辞职报告,向与我相伴了5年的记者工作做静静的道别。这是一份我热爱的工作,但那里每天快餐式的采编事务使我无法分身,无法抽出时间来从事我计划中想要做的一切。我想如小曹那般地去流浪,不光作为一个局外人,拿着记者的身份去靠近他们,观察他们,更想脱去一切社会身份,把自己变成流浪者甚至乞丐,体验、感受属于他们的真实的内心和世界!而这个近乎疯狂的念头,是我所在的这家媒体不能给予的。身为任何一个单位的从业人员、一分子,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应是维持这个单位的正常运转,一切个人的极端想法都会和单位的整体运行机制相悖。说白一点,报社的管理规定不允许一名记者长期脱岗,去从事某项单一的社会体验或新闻采访,他们更看重的是一名记者每天能搜罗回来不同内容的新闻信息,充实业已半商品化的每天的报纸版面。所以,在思考、犹疑了长达一年的时间之后,我选择了离开《楚天都市报》——这家能带给我荣誉感、给我丰厚薪酬、效益和发展势头都不错的新闻媒体,而投身那更能震颤我内心、长期以来充盈我整个躯壳的乞丐梦想!
这里我要提到两个人,也就是这本书的另外两位著者:高汉明和李宇新,他们曾是我在报社工作期间的两位铁杆通讯员。高汉明是武汉另一家报纸媒体的编辑记者,李宇新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摄影师。他们在我离开单位、变成一个流浪汉的日子里,一直陪伴着我。其中高汉明受我的影响,2002年10月29日也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和我一起深入乞丐群体,体验那种露宿街头、食风品雨的浪者况味。李宇新则在他工作的闲暇之际,拿着他的专业照相机,跟随我们,记录下40多天来我们所遭遇的乞丐百相。
第二章 黄鹤楼下的柳州“花脸”
1、15元的“乞丐服”
——“我的脸?被蚊子咬的,后来用洗衣粉洗,一洗就发炎了,留下这些疙疙瘩瘩。”
——他明明流着泪想家,可电话打到家乡,回家的机会摆在眼前,他却令人费解地把它放掉了。
——这个柳州的36岁的男青年,还会这样地在外面漂流多久?
15元的“乞丐服”
2002年10月23日,一个有着阳光的午后,从记者变成自由人的我来到武汉中南商业大楼前的人流中。
我的流浪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的。我知道,这样的天气对小曹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出行日。他一定会在武昌最繁华的中南商业大楼附近,惬意地徜徉街头,看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群,观摩商场前为顾客准备的各种免费促销表演,然后等待中午餐馆消费高峰的到来——捡食客们吃剩留在桌上的饭菜,或是捡商店、公司门前被员工丢弃的盒饭。在这样的好天气里,在这样的繁华地段,很容易找到属于他的美食。
午后时分,果然,在中南路行人匆促的人流中,我找到了目标。他正拎一个捡垃圾用的蛇皮袋,一瘸一拐向前走着。猛然抬头看到我,他露出了一口灰脸衬托下的白色、欣喜的牙。
“记者,你来了!”他从不当面喊我的姓,只叫我“记者”。
我和小曹并排坐在中南商业大楼前的人行阶梯上。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从今天起,我们在一起生活一个月,可能更长。你愿意吗?”
小曹的脸滑过一丝喜悦,“是不是你们报社又派你来采访我?我是不是又可以见报了?”
“是的。”我干脆将错就错,“报社这次派我来和你一起住,和你一起过流浪的日子。不光采访你,还要采访你周围的那些朋友。”
“那太好了!”小曹想了想又问,“晚上也和我住在一起吗?不会像我一样睡马路吧?”
“我跟着你,你睡哪儿我就睡哪儿。”
下午2时许,我和小曹来到附近的公交车站,夹杂在人群中翘首等待着521路公交车的到来。按照小曹的提议,做乞丐必须得有个乞丐的样儿,而我西装革履一看就不是那么回事,首先得换一身“行头”。小曹建议我到武昌中华路码头附近的旧衣市场去买一件旧衣服。“那里的衣服便宜,几块钱一件,虽然不是新的,但穿起来一样暖和,很多民工都是到那里买的衣服。”
521路公交车的终点站便是中华路。那是一辆新式公交车,车身采用流线型设计,车的内饰和座位都比较豪华。2002年下半年,武汉市公交大“换脸”,一批旧式公交车被淘汰,521等线路纷纷换成“子弹头”和现代化的公交车,它们在城市中穿梭,成为都市里的一道风景。坐在公交车上的小曹有些异常,很拘束的样子,不敢抬头看周围或站或坐的乘客,我甚至看到他额头有津津汗渍。“这车好高级!”小曹偷偷地小声对我说,“我还从来没有坐过这样高级的车。”“你在武汉没坐过公交车吗?”我问。“没有。不敢坐。”小曹小声地说。一种酸酸的味道突然涌向我的鼻腔。我没想到,和普通市民日日打交道的再普通不过的代步公交车,在小曹眼里居然也成为一种奢侈品和敬畏物。
车到中华路。一下车,小曹便导游一般带领我光顾那里的一家家旧衣店铺。看得出,他对这一带很熟。
紧挨码头有一处较大规模的露天旧衣市场,成排成排的衣架上,挂满了各种成色、各种式样的外套、毛衣、裤子。小曹帮我看中了一件黑色套面、有绒毛内胆的厚茄克。他欣喜地把这件衣服捧给我说,穿这衣服晚上不怕冷,还可以过冬。我拿过衣服一看,上面有几个似乎是被烟头烫破的洞,布面皱巴巴的,还有一股霉味扑面而来。但的确很厚实,里面的绒毛还算干净。老板娘喊价18元,最后讨价还价到10元,买下了这件衣服。随后我们又在那里挑了一条裤子,咖啡色的,虽然很旧,裤口还有些破损,但一样有结实耐用的特征,花费是5元。
购置完“新衣”,我和小曹有些欢天喜地,一路说笑着沿江边走到武汉长江大桥桥头堡下的一处观景平台。在那里,我换下身上的一套西装,穿上带破洞的茄克和咖啡色的长裤。
茄克罩在身上,一股霉味顺着领口蹿入鼻孔,我赶紧把拉链拉严,让那种刺鼻的味道减少一些。小曹站在一旁边欣赏我的“新衣”,边笑嘻嘻地说道:“有点像我们流浪汉了!过两天等你的头发乱了,脸脏了,就更像了!”正常人和乞丐的区别无非就是一套衣服——看着自己5分钟内突然“换”了一个人,我的脑海蓦地蹦出这么一种想法,但随即又觉得这种理解虽有道理,却并不严谨。
我提着装有衣物的塑料袋,小曹提着他的蛇皮袋,我们不知下一步该往哪里去。然而就在这一刻,我的流浪生活就这样地开始了。
2、花脸乞丐谭东
实在不知该到哪里去。也许这就是流浪,没有目标,没有计划,有的只是大把的时间。
我提议去找小曹所认识的乞丐朋友。小曹若有所思,突然一脸兴奋地对我说:“‘花脸’!对,我们去找‘花脸’吧!他就在附近的黄鹤楼下面,我好长时间没见到他了。”小曹像是想起了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幻想着见到他时的愉悦。
“‘花脸’?”
“是他的绰号。他满脸都是红疙瘩,所以我们管他叫‘花脸’。他好可怜的,总说想回家却没有路费。对,你是记者,你可以想办法帮他回家吗?”
武汉的黄鹤楼,临江而峙,高耸于武汉长江大桥武昌段的蛇山上。从我们所站的江边观景台往东走几十米,顺一蜿蜒的石阶而上,就可以直达它的正门入口处。作为武汉最有名气的旅游景点,黄鹤楼的入口处人群熙攘,到处都是挎着相机、戴着旅行帽的游客。我跟着小曹在人流中搜寻半天,没有找到他所说的那个“花脸”。“他平常都在这里的,今天天气好,他肯定会来这里捡东西。”
“他住在哪里?”我问。
“没有固定的地方,但就在附近。我们在这里等等吧,他一会儿肯定会来。”
小曹言语很肯定,也许是“同行”的缘故吧,他更了解“同事”的出行规律和习惯。事实证明小曹的推测是正确的。我们仅在黄鹤楼入口处的石阶上坐了10分钟,就看到从远处的人流中冒出一个男子身影,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背上背着一个大布袋,手里还拎着一个垃圾袋,眼睛搜寻着地面的扔弃物,慢腾腾地朝这边走来。发现目标的小曹忙不迭站起来,喊一声长长的“喂”,向对方一瘸一拐地跳去。
那男子看到小曹,脸皮扯出弯弯的笑,站在那里拍小曹的肩膀和他说话。两人像久未见面突然在某一隅邂逅的老友,有很多话想要吐露。那男子被小曹拉着带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才看清,果然,他的脸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红里带黑、如粉刺般的圆疙瘩,从额头到脸颊再到耳根,几乎是一个挨一个。大多已经蔫萎,但斑疤很明显,配上那副没洗干净灰蒙蒙的脸,乍一看着实会让人竖起几根汗毛。难怪小曹管他叫“花脸”。
我跟“花脸”打招呼,说是小曹的新朋友。“花脸”很老实的样子,只冲着我笑,并不说话。半天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不是讨饭的吧?看着不像。”
我感觉自己扮相的失败。也许是头发梳得太顺溜,脸上还太干净,再加上说话没有乞丐的江湖味,“花脸”对我有明显的警惕性。小曹忙在一旁解释:“他是昨天才到武汉的,刚开始讨饭,让我介绍朋友给他认识,我就带他找你来了。”
好半天,“花脸”终于消除了对我的戒心,开始畅所欲言。我问他什么他也如实回答,我们谈得投机起来。原来,“花脸”真名叫谭东,36岁,是广西柳州柳江县白鹅村人。1999年,他和同村几个年轻人扒货车离乡,先后到过乌鲁木齐、兰州、西安、宝鸡、郑州等地。给别人打过短工,后来被炒了,于是开始四处流浪。听别人说武汉地方好,几个月前和一个东北人扒货车来到武汉,没信心找工作,干脆过起了流浪生活。每天晚上露宿街头,白天就在黄鹤楼下捡瓶瓶罐罐的卖钱过活。
“现在东西不好捡。这一带虽然游人很多,但捡垃圾的人也多,一天捡20多个瓶子,5分钱一个,也才卖一块多钱。反正我是捡一点算一点,捡够了3块钱,我就买酒喝。我的原则是饭可以不吃,酒是不能不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