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男配,攻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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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男配,攻成身退- 第1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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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着方解杨重伤,明莲将他半搂半抱地扛回了一间客栈里,继续给方解杨灌甜汤。依着明莲所说,便是要日后方解杨给他报恩,同他双修。为此,温御修笑眼弯弯,愣是不告诉他,方解杨是个面痴,今日识得你,明日便忘了你
  由于他们乃是书外客,未有这萌朝可用的钱财,使的俱是方解杨身上带来的银两。是以,方解杨失踪十数日后,其手下很快便凭着使出的银两记号寻着了他。
  告别之日,方解杨问及明莲大恩人的姓名时,也不知明莲抽了什么风,静立于风中,背负着双手缓缓吐道:“我乃是一岛上的仙人,为救众生芸芸而来。若有缘,我们日后定能相见。”接着,温御修便看到方解杨眼中,生起了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敬仰与感恩之情,那叫一个深情,那叫一个感动!结果他转身之后,却是冷冷地问容惜辞:“方才我同谁说了话?”
  面痴症犯了。
  但这明莲都不懂,仍是笑得一脸春风,扣着下巴,等着日后见到方解杨时,以报恩来要挟他同自己双修。
  。
  互相抹了对方的脖子,死出来后,两人又回到了现实世界,温御修略显疲惫,目色黯然,他们所进去的不过短短一夜的时间,他却觉得过了许久许久。他从未想过,容惜辞竟会被父母卖到了那种地方,做那种生意。想来,他身上的疤,俱是他故意留下的,不若留着伤疤,终有一日还是会失了身。心中苦楚难言,与春风得意的明莲形成两个极端。
  咬了咬牙,温御修便推了明莲一把,让他继续翻书册,再寻容惜辞。
  温御修不知自己是带着怎样复杂的心情再见容惜辞的,明明还是同样的人,却在见到他过去的时候,对上他这张笑眯眯的眼,却恍然觉得,这笑里含着不少的苦涩。
  紧紧地拥住了眼前的人,温御修无话能道尽说明心头的情感,反倒是容惜辞歪着脑袋,疑惑不已。
  “你怎地了,不过是一时半会儿不见,想我了?”
  本是调侃之语,却未想温御修竟然连连点头,还道出一句:“是,我想你。”愕得容惜辞杵在那儿发怔。
  再穿回来时,温御修发觉他们正处在夜间,一间客栈里头,而容惜辞不知何故竟会在酒楼的厢房里,一问,方知他们所在的时间,乃是当初途中意外归来,装作神仙同乐唯打混后不久。容惜辞归来时,乐唯前脚刚走,是以他方安好无恙,未被乐唯发现端倪。未免温御修寻不到他,他一直乖乖地坐在这里,等着他。所幸未几,温御修便来了,见到他,温
  御修竟是激动地冲了上前,直接便是一个热切的吻,心惊之下,又觉有些羞赧。
  两人明明不过几许时间未见,温御修却觉有许多许多话要说,眼看酒楼已经打烊,他便给彼此易了容,带着容惜辞往客栈住去。明莲同纤羽两个俱是第一次来到这儿,兴奋得东看西看,也不理会他们,入住客栈后,明莲也识趣,带着纤羽住了另一间房,留着两人空间给他们。
  抱着容惜辞躺在床上,温御修的眉头依旧未舒,给他裹紧了被子,屡次想出言,却不知如何发问。此时的容惜辞,并未因归来而变回白发,仍旧乌黑,所幸如此,不若温御修当真不知用什么心情去面对这一切。
  “你究竟怎地了,怪里怪气的,啊!莫不是你同明莲趁着我不在有了一腿罢。”气鼓鼓地嘟起了嘴巴,容惜辞眼中带火。本来明莲会同温御修一块过来,他便有些气了,后又想到当时温少迎嘱咐温御修要替他好好照顾明莲的话,便冒起了酸泡泡,谁人知晓,这照顾可会照顾到床上去。
  温御修顿时失笑,揉了揉容惜辞的发,解开他的发结,啄了他一口:“你这什么脑袋,我同他有无瓜葛,那么多时候,你还瞧不清么。再者,便是我愿意,你以为明莲会对我下手么。我这张脸,同大哥可是极其相似的,现下的明莲,看似开心,实则内里不知有多苦。”
  “那你为何这般怪怪的。”容惜辞掐了他的脸一把,半点笑容都无。
  叹息一口,无奈又悲伤的气息在房内兜兜转转,而后漫进了温御修的心扉,他踟蹰开口,将他前往到容惜辞幼时之事缓缓道出,语落之后,又是长叹,抱着容惜辞的手,蓦然失了力气。
  容惜辞从漫漫的记忆里走出,幽幽长叹:“好混乱。在我最深处的记忆里,乃是方解杨重伤,意外到了我所在之处,我救下了他,他便赎了我,此后我一直跟着他。而你到了我的过去后,我零零散散的记着一些你的事,但重重叠叠的记忆交叉,我反倒不知何真何假了。”
  “那便如同我这般,”温御修扣起了他的手,指腹相缠,“昔时你改变了我关于解救‘破天’的记忆,但我心底深处仍存有原先的记忆。不过发觉一事,我们彼此可记得未被改变前的记忆,而其余人,是完全不记得的,哪怕是明莲。”
  “这么一说,倒也真是。你大哥被我救后,明莲的记忆里好似便无你大哥死去的那一部分,若有的话,当初再见你大哥时,他便不会如此淡定,当是激动才是。”
  “确实,”温御修颔首赞同,“当时我听闻大哥未死时的反应你也见着了,后头得知黑纱男子便是我大哥时,我更是大骇。明莲却是胸有成竹,端的古怪。因着我昔时好友擅长易容之故,当时见到黑纱被掀,看到那张易容的脸时,我便觉得古怪,隐隐能察觉到那是易容的,是以明莲能察觉到他是易容也说不准,但能发现那人是我大哥,他的眼便太犀利了。”
  容惜辞往温御修的肩头蹭了蹭,回忆道:“你忘了那时候明莲在众人面前要求看掌心么,若是相处了多年的恋人,看个手掌和掌心,哪还认不出。”
  “哟,来来来,容公子,瞧瞧我的掌心,你可瞧得出来。”
  丢开眼前这伸来的手,容惜辞嫌弃地撇嘴:“不瞧,你这掌纹生得好,刺激我!”
  “嗯?”温御修左顾右看,“有何好的。”
  “你瞧你的富贵线,一路平稳,而命线,中间虽有断层,但却延长到底。而我的,”将自己的手掌摆了出来,容惜辞不加思索就指着道,“你瞧,富贵线同命线断断续续,连不到一块不说,还短咦!这是我的手么!”
  “”温御修挑眉望天,这不是你的手是何人的,总不是我的长你手上了罢。
  容惜辞将自己的左右两手摆了出来,对比一瞧,发觉这掌纹都大致相同,未有差别:“可不对呢,我的掌纹我看了十几年,俱是断断续续,线也极其之短,怎地可能会是现下这般,线连在一块,又长至将近尽头。”
  短促的沉默后,温御修的手覆上了他的手,将其蜷了起来:“那是因你的命,被改了。不说你,我自个儿的也是,先前一直未告知你罢了。打从你意外带着白玉琴,到了我的过去后,我有一日,便发觉自己的掌纹发生了变化,直待后来,将我爹软禁,完全取得庄主之位后,这掌纹方变成如今这般。”
  容惜辞将他的手掌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同自己的对比来看,差不多的走向一致。
  “莫非,我们当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容惜辞眨眼问道,心里还带着些许不敢相信。
  揉了揉他的发顶,温御修柔和一笑:“不,不仅仅是我们的,还有许多人的。你用白玉琴救了我,我今日方能坦然地立于人前。你救下了竹清,给了他新生与爱人,也是间接地救下了高叶归。你救下了我大哥,间接使得母亲站在我这边我方能真正掌有庄主之权,并改变了明莲。你救下了高义山,也是间接救了我的命,也让你的发由白变回黑。你促成了封无恨同文余逝,成就了一对眷侣。惜辞,你昔时总想着做一个惩奸除恶、救死扶伤的正道中人,现下你已经做到了,虽然他们不知晓原本既定的自己是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你却是改变了他们的命运,间接救下了许许多多人,你不再是害死人的血手魔医,你在我心中,在他们心中,你便是个悬壶济世的神医。”
  容惜辞的脸霎时红透了,连耳根都是赤红赤红的,他挠了挠自己的脸,嗫嚅道:“昔时我未曾想过那么多,只是想着能救一个便是一个,却未想,竟然改变了那么多事情。我想,你救下了我同乐新,也定能改变许多的!”他倏尔握住了温御修的手,灼灼而道,“其实不瞒你说,在我记忆深处里,乐新是因我而死的”
  作者有话说:我胡汉三又回来啦,撒花!前面因为受到数据与负分等等几重打击而锁了文,森森觉得这样很对不起我笔下的人物QAQ,于是我又回来填坑啦。很多人说修改后的剧情比原来的好,那么明莲、方解杨,亲妈就对不起你们了,请移步二线,把主角之位让出来吧Q3Q我会继续原先被改过的剧情,续写下去,大家放心,我绝逼不会再把他们写死了,还要给每一个都安排一个性福满满的结局,握拳!于是,有人出来冒个泡,恭喜我回来填坑么?233333333
  作者有话要说:嗯,上面的作者不关我事
  咳咳,其实看完文后会发现,如果温小攻和容小受穿在同他们相识时的那个年岁,他们就会有彼此的记忆,但若是穿到他们更年轻点的时候,例如温小攻在“破天”里时,容小受在青楼里时,他们就不会有相识的记忆。


☆、第七十三章·惜辞的解药

  骇然一震;温御修惊愕道:“你的意思是”
  容惜辞偏过了头去:“实质上;你遇到我那时;便是乐新死去当日。”
  蓦然倒抽了一口凉气:“莫非他被”
  “嗯,”容惜辞颔首凄声;“乐新是差不多与我同时被卖进那里的,他大了我数岁,但因多年来被他大哥庇佑得很好,是以心性不大,不比我懂得多;在那儿也不知保护自己;是以老早便有人看上了他。他同我一样;右足心底有一颗红痣,为此与我极其投缘。我们也是同病相怜;他人眼中的富贵痣,却被认为乃是凶煞的痣,会给家人带来灾厄,是以家人都将我们给卖掉了。那一夜前,我听闻了有个陈老爷来到那城市附近,是以便留了个心,打听到他乃是附近一处大门派的门主,平日里威风得很,谁人都敬佩他,但实质上,却是个龌龊恶心的男人,素喜呷玩娈童不说,还喜好用各种恐怖的道具玩弄小倌,死在他手上的小倌不计其数。为此我故意反了老鸨,挨了顿打,你当知青楼里的鞭子,俱是打在人身上疼,但却不会有任何伤疤的,是以为了让其生出伤疤,我趁他们不知,故意拿火,烫出疤痕,因此逃过一劫。乐新怕疼,未有似我这般敢落疤,结果那一夜,陈老爷本是要唤我去的,但因说得含糊,只以为仅有我一人身有红痣,是以便被老鸨拿了空子,将身上无疤的乐新带了去,之后”容惜辞蓦地攥紧了温御修的手,指节苍白,尽显痛意,“之后乐新归来时,双瞳大睁,目含恐惧,身上仅是各种各样的淤痕与浊液,他还活着,但仅留几丝生气罢了。”
  “他一直强撑着一口气,哭着告知我,在他的床头,有一本医书,那是他最珍爱的书册,他本想似他大哥那般,做个好大夫,却没了这个缘。他要我活下去,将那本书同他一块儿烧毁,将他的骨灰洒向天际,飞出这个地方。他没说得几句,便离去了。我从他房里,找到了那本书,定下了决心,我要继承他的遗志,替他做个好大夫。熟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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