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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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婚时代-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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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当然不是不想她死,也不是我非要见义勇为,而是,她身上藏着太多我找不到谜底的答案,所以她不能死。

“你疯了吗?走路不看路,想死吗!”我拉她的时候,自己也带了一下,力的作用,是我们双双摔倒地上去。不知道是不是腿上擦破了皮,挺疼的,真的。还来不及爬起来,我就朝着她吼。

奇怪的是,就算我都这样吼了,可是史小珊,好像还是听不见似的,仍旧在走神。

“嘿,说话,别以为不说话我就放过你了。”我使劲的拍了一下她的脑袋,摆正了她的脸。

远看不知道,近看吓一跳。史小珊的脸,不止苍白,憔悴,甚至于,昔日那张娇美柔弱的脸,已经丑不堪言了。曾经那白皙透亮的皮肤,如今暗沉,暗黄,无力,斑斑点点,还有些小痘痘。眼睛那里重重的黑眼圈,大大的眼袋,看起来怪吓人的。她的嘴巴干涸得蜕皮了,也没有处理一下,唇上到处是死皮。她的脸颊,锁骨,太瘦了,已经瘦的简直是皮包骨了。

这还是史小珊吗?是那个爱美的史小珊吗?是那个不美不出门的史小珊吗?怎么不像啊?真的不像啊!

“我不想跟你说话,别勉强我。”史小珊从地上站起来,若无其事的拍拍身上的灰尘,说出来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个。我看着她满脸的不可置信,还想再问,她却甩开了我,瞅着我,抱紧了自己的双臂,楚楚可怜道。“求你了,别再问我。”

这时候,绿灯又亮了,她也看到了,甩开我,径直去过马路,我也跟着过马路。

我看到她过了马路,然后又继续往前走,路过一个烤红薯摊的时候,她停下来,买了一个烤红薯。她并没有吃,而是提在手上,继续往前走。再转一个弯,一个学校,映入眼帘。

这个时候,是放学时间,她提着烤红薯,学校外面的路口那儿,使劲的看啊看啊。我也跟着看啊看,我看到一大波小学生从里面涌出来,我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是突然看到史小珊的神色开始焦急,提着烤红薯往里面冲的时候,开始警觉起来的。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我看到迎面走过来的,一个熟悉的脸,乐乐。

很明显,她是来找乐乐的,可是乐乐却不买她的帐,她讨好似的递过烤红薯可是,乐乐却没有接。

乐乐脸色臭臭的,背着书包往前走,史小珊小跑着跟在后头,好像在喊什么,神色焦急。可是,乐乐明显没有理他。

史小珊也不着急,也不生气,就那样讨好的跟在后头,讨好的说着什么。

真是一对奇怪的母子,我想。我这样想了,也这样跟着了,我要看个究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敢确定,只要跟住了乐乐,肯定能找得到肖玮的踪迹。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他还要不要史小珊我不确定,但是乐乐到底是他儿子,总不能不要吧!

我跟着他们,从熙熙攘攘的学校门口,走到比较公交车站,上了车,我也打的跟在后头。

我看到公交车回到了熟悉的一个小区,是史小珊父母所住的小区。我看到,在小区门口,史小珊跟那个孩子,起了一番争执。我看到孩子执意要进去,史小珊却不让。我看到孩子使劲的推史小珊,我看到史小珊哭了。

我不好意思走的再近,听不到他们都在争执些什么,看到这个样子,我觉得挺奇怪的。到了家门口了,争执个什么劲呢?

我看到史小珊死都不肯撒手,我看到那个孩子毫不犹豫的,重重的把史小珊推倒了,孩子头也不回,蹭蹭蹭的跑上楼,史小珊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史小珊哭了一会,又爬起来,向外走。这一次,她去的地方,是一个布满廉租房的工业区。两三百一间的房子,从外表看就破的很,到处都是杂草,房子密集的很,光线很不好,房屋区附近,还有一条臭水沟。

我看不清,真心看不清楚这一家子到底在闹哪样,史小珊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样的地方。

她为什么这么凄惨?我真的不知道!不过,对于这个结果,我也没有觉得心酸,史小珊那样的女人,已经不值得我去心酸了。

我暗想,算了,找到了她也不会跟我说的,就这样回去吧!左右肖玮也曾对不起过我,他到底怎么样,我也不去关注了,反正关注了也是心酸。不过,私底里,我还是觉得那样的结局挺残忍的。要是真的做不成男人了,那得是多大的打击啊!

十月份的天,已经黑的很早了,不过傍晚六点多,就蒙上了一层黑雾。我觉得,我是时候回去了。

顺着那条臭水沟,走过一条狭长的甬道,再转一个弯,就到了大街上。这个地方,公交站还挺远的,出租车也没有几辆,我想了想,给沈陵易打电话。“来接我吧!我回不去了!”

“你在哪里?”

“一直在你心里,从来未曾离开。”

打完电话,放下手机,塞回包里。我忽然觉得腿酸,兴许是今天路走多了。我蹲了下来,蹲在地上,仰望着暗黑如幕的天空,繁星满天。

再见,肖玮!再见,不堪回首的二十八岁!再见,我的第一次婚姻!

你好,沈陵易!你好,女人三十!你好,阳光灿烂的未来。

☆、写在正文完结之后,番外之前

不知道该说点啥,这本书写了四十万字,也挺不容易的。正文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不过,还有几个番外,什么男女主婚后的幸福生活啊,熠熠还要不要添个弟弟啊,史小珊的悲惨结局到底是什么原因啊,肖玮的JJ到底有木有真的切掉啊,岳清流备孕成功了木有啊跟欣悦和好了木有啊!

还有那些不太重要的角色,隋向阳,周华,程洁洁,程茵茵,这些都是为了感情追逐过的人,也很希望,在属于他们的小篇幅里,尽可能的给一个圆满的小故事。

还有,还有本文最大的渣,阿南,有木有人收拾得了他啊!

因为本文是第一人称的文,所以很多其他角色的心里活动,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我们顾忌不到。所以,我只能在很小的一个篇幅里,还原他们的故事,简短的,给他们一个结局。

所以,正文完结之后,还会有几个小番外。

这是我在魔铁的第一本书,也是第一本,从视觉和笔触上,超脱了我的年龄的书。

写的时候,有很多人问我,书里发生的事是不是真的?在这里,我只能说,有百分之五十是真的。

我家祖上可能真的不太平,那么多亲戚长辈里,两个姨闹离婚闹得要死要活,还有一个姑姑,男方都有出轨历史。当然,也不是说我家的亲戚怎么怎么的,毕竟,姑姑或者姨的男人,都与我没有血缘关系的,是吧?

不过,也许是从小这些大人的分分合合见多了,所以写起来,也信手拈来。

我记得,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姑姑喝农药自杀,我妈大过年没过完月半就去医院陪房。不要问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因为,那一天是我的初潮啊!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小说电视剧里,或者我生活中发生的故事,太多太多了,综合在一起,再加上我的感受,就演变成我现在的这个故事。

有人在我的故事里看出了人性,赤果果的人性,有人,看出了狗血,当然,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如果你看到了精彩,那么请拍手叫好。如果你看到了人性,那么收获良多的话,请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也很想对朵宝945说,离异女也是有春天的,只要你值得,你就配得上对你好的人!

这一路上,很高兴有许多读者支持我,虽然也有读者半路不喜欢了放弃了,但也很谢谢你们爱过我。我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我只能在这里说一句,谢谢。

爱我的读者,请一如既往支持我,下本书见哦。

下本书不开新坑,其实重新绑定合同签约挺麻烦的,我还是接在后头开分卷吧,别嫌弃我哈。

亲爱的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留守儿童的经历,反正我是有过的。

我的新书,写的就是一个从贫穷中走出来的留守女孩的故事。

带着一点点的留守女孩的悲哀,还有一点点军婚,一点点阴谋,一点点虐恋。

这不纯粹是婚恋文,着重的重心跟上一个文会有所不同,从婚恋到都市。

写之前,我在网上搜罗过很多资料,这一本书,提前做好准备,希望比上一本进步一些,希望大家喜欢。

总之,这是一个奋起的故事,希望大家也喜欢。

谢谢你们!一路陪我走过来的你们!

☆、番外之肖玮:你给不起的未来,我来告别

人来人往的候车大厅,我背着单间的小包,坐在座位上发呆。

抬头,看了看提示,红色字体提醒我,还有不到半个钟,我的车,就要开始走了。离开这里,远远的离开这里,北上,去北京。

我的父母,提着大包,也坐在一旁。他们没有说话,他们有时候抬头望天,有时候转头看我。他们的脸上,是一种安静得近乎肃穆的表情。

不消说,我也知道,他们心里肯定是很不好过的。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五十多年,也曾有过或者叱咤风云或者荣辱与共的历史,可是这个时候,却要为了我,背井离乡,离开这个熟悉的一切。

我不知道自己如今应该怀着怎样的心情。我只知道,除了欣悦,父母,是我最为对不起的人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话,该以怎样愧疚的心情,怎样悲痛的表情,来诠释我的痛楚。

我的小单肩包里,只装了一张照片。曾经在我办公桌上放了两年,我们的全家福。我想,即便我远走他乡,这个曾经无论是喜是怒,都消耗了我八年乃至一辈子的女人,我再也不会忘记了。

熠熠是我唯一的孩子,为偶尔会想起那个因为我而死掉的不知是男是女的骨血,想起来的时候,我还是会痛苦。至于乐乐,也许他真的是我的孩子,可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去热爱他,所以,我选择了最冷淡的处理方式。

以不计较史小珊的故意伤害为代价离婚,这个孩子我不要,但我愿意支付每个月1500的抚养费,直至22岁大学毕业。这是要走的前一刻,我最后愿意做的事。

史小珊的那一刀,到底是刺偏了,我没有真的从此不举,可是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的心里,从此对性已经有障碍了。

这样磨人的东西,曾经我拿着它耀武扬威,伤害了我最爱的女人,直到不可挽回的时候,我才知道后悔。

时至今日,当我独自一人坐在寂冷的候车大厅,我却发现,我分外落寞。

我一无所有。

我暗恋过的人,我爱过的人,爱过我的人,都将随着岁月的长流,消逝在我的生命中。

二十四岁,我与相爱四年的女友结婚了。我们孕育过一个小孩子,也失去过一个骨血。

婚姻生活,加速催化分解了我们的爱情。我爱她,真的很爱。我从没想过,我会走上岔路,没有坚持爱下去,所以,我们的婚姻,很快就结束了。

二十八岁,我出轨了。这一年,我重新遇见我的初恋情人,我以为她还是当初圣洁无暇的白莲花,却不知道,她单纯如旧的外表下,她的心,早已满目苍夷了。我曾以为她是白莲花,后来才知道,那不是白莲花,那是绿茶婊。她骗了我,狠狠的骗了我,她把我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可是,当她真的要死的时候,我却下不了最后的狠手。

二十九岁,我离婚了,又结婚了,然后又离婚了。我有一个四岁的孩子,我的第一任妻子有过一个两个月的胎儿,没留住。我的第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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