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在最忧伤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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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在最忧伤的年华-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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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怎样的一双目光啊?她简直不认识他。他眼中的愤怒如腥风血雨,那层重重的鄙夷又冷若冰霜。他恨她,仇视她,看不起她。她骗他!她竟敢骗他!想也是,他根本没对她做什么,她如何怀上
  他的孩子?视频里她躺在另一个男人身下如此迷醉如此放浪。她早就脏了,早就不干净了。可她竟然骗她,还装作可怜,装作圣洁。她怀着别人的孩子跑到他面前来贪求一份温暖。原来她也和那些女人一样,为了钱,都是为了钱。真可耻。
  这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一样,都是为了钱。
  他打开了门,却忽然站住。他颤抖着,胸膛剧烈地起伏,仿佛在极力压制着什么。似乎是想再看她一眼,但几乎只有一瞬的犹豫,他便转身离去。
  他终究没有再看她一眼。他的背影写满了冷酷和决绝,他永远都不想再见到她。砰的一声,他摔门而去。她再也没有辩解的机会。
  房间静下来了。她伏在地上,抱着自己和腹中的一对孩子,哭得浑身发抖。
  餐桌上,饭菜凉尽,蜡烛流着泪。
  残破的微光中,一片玫瑰花瓣悄然凋落。

夏
  把一个罪人从迷路上带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使许多的罪得到宽恕。
  《雅各书》元深走出大楼的时候,在夜色中迷失了方向。他脑中一片空白,已经不能思考、不会思考了。他太震惊、太愤怒了,只感到体内血气翻涌,有如被人当胸踢了一脚。
  痛苦像锤子生生敲砸在心上。他不信他最爱的简汐也会骗他,可那录像明明白白。她没有辩解。她从来不懂辩解,不屑辩解。但这次,明明白白,是她骗他。
  那一次,那唯一的一次,他没有进入,怀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她说孩子是他的,他就相信。他爱她,所以信她。可是那录像,明明白白。为什么?她为什么要骗他?为了钱?和那些女人们一样,为了钱?他抽光了一整盒烟,仍是止不住痛。这些天的生活,多么美好,多么温暖,甚至重新唤起了他对生命的热情。他期待那两个孩子,他甚至放下了一切顾虑,准备向她求婚,可没想到事情竟是这样的。他太伤心、太失望了。他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这样的落差。
  一颗心快被捣烂成泥、灼烧成灰。他急需抓住些什么,一张面孔、一副身躯,让他快要散掉的魂魄有所依有所附。浑浑噩噩间,他晃入这家久违的会员制夜总会。舞池中,喧哗热闹。他现在需要喧哗热闹,需要五光十色,需要震耳欲聋。
  看看眼前,多美好。酒精声色、红男绿女、妖孽横行,魔乱之界,欢迎全世界的痛苦。什么情绪投入进来,都被瓦解、融化。悲痛随身心分崩离析。
  陌生人搂抱在一起狂欢。夜店,醉生梦死的最佳去处。
  喝到心肝肺都火辣辣地疼,有电话进来,他看不清是谁来电,接起来先骂。笑着骂,哭着骂。他不知自己是骂给电话那端的人听,还是骂给一屋子妖光四射的人听,反正不会有人听得清,他亦不知自己骂了些什么。
  然后他听到电话里传来夏悠悠的声音,“元宝,你浑蛋!我怀孕了,你都不来看我。十多天不理我了,难得接回电话,竟然还骂人!”“你怀孕了?”他听到自己慢慢笑出声来,“你,夏悠悠,怀孕了?”他嘲讽着,调笑着,仿佛初次听闻这个消息,带着酒醉者不紧不慢的好脾气。
  “你这小婊子居然又怀孕了。快,告诉哥哥,这次是谁的野种?”他仍是笑。他将所有的怒气怨气都揉在这温柔的怒笑中。电话里没声音,一会儿传来抽抽搭搭的哭声。这哭声的意思既明确,又含糊。电话这端,他轻轻地、厌烦地,叹了口气,闭上眼睛,“行了,别闹了。我够了。明天给你一个亿,你别再找我了。”那端一片寂静。然后电话被挂断了。他没有惊讶,没有愤怒,仍是无声地笑,慢慢地摇头,把空余忙音的手机随手抛掷到地上。酒精让他的愤怒变成微笑,让他的紧张慢慢松弛。醉,是一种容易到达,却根本上难以到达的境界。因为,因为此刻,他还在生生地感觉到痛。苏简汐。苏简汐。他在心里一遍遍喊她的名字,一遍遍地质问。他那么爱她、信任她。可为什么连她都背叛他?不。要怪只能怪他自己。是他多情、软弱。情欲爱恨,不过镜花水月。他是男人,商业社会的成功者、众人瞩目的领袖,手握财富、权柄,理应无情、硬朗。怎会堕入凡尘,为爱所困?这痛苦不该有。痛苦是懦夫的避难所。买醉亦是示弱。他恨死这一刻的自己。
  醉意醺然间,他看到一只手伸过来,递上被他扔掉的手机。女人的手,白皙素净,像他记忆中的一只手。他不想抬头,不想去看那只手的主人。怕失望,也知道注定会失望。“精神痛苦的时候,人们就虐待身体。其实,越不快乐,越是应该款待身体,对不对?”女子的声音娇柔清甜。她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要了两杯酒,Johnnie Walker黑方。“Life is short。Seize the day。”女子拿自己的杯子碰碰他的杯子,玻璃与玻璃碰撞发出清脆声响。琥珀色的酒晃荡着。Seize the day。他听到这句,稍怔。抬起头,看到陌生女子清婉的微笑。是生人,是熟人,是爱人,是仇人,又有什么分别?到最后都是一样的。她是一个女人。她是美的。但有什么重要?他不用看清她的脸。“Seize the day!”他举杯。女子浅笑盈盈看着他,目光温柔而妩媚。他在她的目光中开始真正地醉去。时光流转,他感觉自己喝了很多酒,流了很多泪,说了很多话。她是个很好的聆听者。
  “这世界整个就是一个谎言。可是爱情让人盲目、失聪。”“人的一生荒诞透了。可大家都愿意忘却这种荒诞,活在自己赋予的各种意义之中,什么爱情、事业、孩子、家庭幸福、此生不渝、天长地久”他说着,笑着,透着超然的淡漠与嘲弄,“意义,是世上最有意思的词语。因为有了‘意义’,很多没有意义的事情就变得看似有意义了,所有的荒诞就不再荒诞了。‘意义’本身就是个巨大的谎言,却又伪装得如此妙趣横生。”女子微笑着倾听,并不说话。夜深了,人渐少了。红男绿女成双结对奔赴下一轮的狂欢地。他却还在说,还在说,仿佛要把这辈子的话都说完。
  “生命在所有的意义之外,它的存在与否决定了所有的‘意义’。这就是人们回避生命必逝问题的原因。生命必定消亡,生存的意义被瓦解了,谎言也变得无足轻重。我们传承,我们再传承。可你说人类的历史有界限吗?也有的。到广袤的时间边缘,到宇宙的终端,人类的历史也会结束。把人类的存在当作一个大的生命来看,这种生命的必然终止早就预言了‘意义’的荒诞,并拆穿了世上一切的谎言。所以死亡才是最大的慈悲,最善的真理。”到后来,他不知还是不是自己在说这些话。他只是无法停下这绝望的倾诉。
  “我的世界充满了‘意义’,也充满了谎言。我的世界最热闹,却也最荒凉。”他自弃地笑着。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醉了。只有真的醉了,他才能放纵自己去做将要做的事情。
  夜店,几乎就是危险关系的代名词。当然,这种关系只能活在夜里,只能活一夜。日头一出,它便无所遁形。也正因如此,这种危险关系其实相当安全。
  他已看出这女子的意图。在这方面他从不会误判。
  酒精和光影下,女子时而妖娆妩媚,时而恬静温婉。她是美的。但美或者不美,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他握住女子的手,贴到自己脸上。那只白皙素净的手轻抚他的脸颊。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别想太多。我们只需抓住每一天和每一夜的意义。”“哈,是的。每一天和每一夜的意义。要是你能够数算清楚,自己还有多少个白天,多少个黑夜。”“听起来很悲观。”“如果你知道自己的生命不足半年,你不会表现得比我更好。”“真的吗?”女子看着他。他轻笑一声,颓然道:“以前总不自觉地说谎话。现在却觉得,能够说真话才是最大的幸福。”他一仰头,酒喝干了,话说疯了。女子说:“人日渐成长,日渐强大,也就不再需要那么多谎言来抵挡这世间。”他微笑着摇头,“或者只是看透了一切,觉得撒不撒谎都无所谓,都是一样。”气氛是愉悦的、暧昧的。一切都不用言明。这将是一个美妙的夜。女子为助兴,又叫来一打果冻酒。这些色彩缤纷的果冻唤作Jellybird,果冻鸟,每只都含百分之十二的伏特加。她一颗一颗地剥出来,放进他口中。问他,最爱什么?他笑,醉汉的色迷迷的笑。水蜜桃口味的最好。
  这样的果冻酒,再吃几颗就能醉到死。
  醉到死,一切都好办了。
  两人依偎着走到夜风大作的街上。凌晨荒芜的石头森林,无比惹人伤感。女子在路灯暖黄的灯光下仰起脸看着他。无知无觉地,他揽住她,就这样吻下去。他尝到梦幻般的香甜唇齿。
  他捧住她的脸,闭上眼睛,痛苦地沉吟:“告诉我,你的名字。”他停住呼吸,静静地等待。哪怕是一个骗局,哪怕是一次捉弄,他也想听清那个名字。他不知自己在期待什么,害怕什么。是梦醒,还是梦碎。
  女子仰望着他,眼神迷离而伤感。这一切不该发生,但是已经发生。她轻轻地告诉他:“我的名字叫Evelyn。”她的英式发音很好听,标准的伦敦腔。
  这世界,欲望纵横,色相驰骋,人人无救。对爱与生的贪恋,在情欲中沉沦,得不到任何救赎。他们都知道,都明白,但不甘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快乐。
  肉体与肉体厮磨纠缠,不需要身份和姓名。他沉浸其中,只愿被这巨大的欢愉麻痹。她带来潮水涌动般的激情。他压抑心底难安的良知,向肉身的原罪投降。
  只可惜,意识仍旧残存,灵魂向身体起义。他的身心成了战场。在最终的时刻,他将脑海中所有的记忆粉碎。千帆过尽皆不是。他亦听不清自己在跃入那永死般晕厥的一瞬,口中呼唤的是谁的名字。
  仿佛睡了千百年那么久。元深醒来时,身陷焦惶的虚无。他伸手触到身旁温软的肉体,微怔。拧开灯,他看到女子娇憨的睡颜。无声地、长长地,他叹出一口气。沉睡的思维与心智复苏。望一眼时钟,凌晨四点半。天还未亮,酒已醒了。他起身去冲凉。在热水的强烈冲击下,他产生了要将自己洗去一层皮的幻愿。从来没有这样沮丧并且自我厌恶过。他真是做了一件极蠢极蠢的事。难道因为内心太痛苦,就非要闯一点祸,让自己深陷更大的困境?这样才好分散了注意力,挽救那颗快被痛苦窒息了的心?真是个懦夫。就是如此一个懦夫,一个脏透了的男人,又怎配得上她的忠诚、她的贞洁?她是否善良,是否无辜,又怎轮得到他去指摘?他用力压下水龙头的开关,扯过篮筐里的白毛巾蒙住自己的头。
  他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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