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瑞想了想,捏着下巴反驳宁是非,“不对,我觉得泡妞都是要讲究方法的,如果方法没对,就跟你大侄子一样会败北。这天下啊,就没有追不到的女孩子。”
宁是非无语,“那要是人家死活就不喜欢你,怎么办?”
腾瑞耸耸肩,“那就要不择手段把人绑住啊,女人嘛,最容易日久生情。得不到心,就先得到人,这些女孩子的骨子里都有那种从一而终的想法,哦,我是说在贞操这方面。”
“瑞,你真是够了。真的你的这些泡妞办法可千万别祸害小朗,他还单纯着,和你这个花丛老手可不一样。”
“是么。”腾瑞深深的看了一眼一脸苍白紧闭着双眼的谢余笙,不知道在想什么。
谢余笙在飞机上是真的睡了,只是睡得极不安稳,她梦见了上辈子的事情。
那时候她还是祝非扬的首席助理,有一天祝非扬突然跟她说,“你和腾瑞结婚吧。”
谢余笙问他,“为什么。”
祝非扬说,“你不是不知道,现在飞扬集团面临着一个最大的难关,我希望你嫁给腾瑞,为飞扬集团,带来利益。”
他说得那么无情。谢余笙也以为他果真这么无情。本以为自己回国以后安安稳稳陪在他身边这几年,一切都安好,即便没有肌肤之亲,他们也能同床共枕安眠一夜。可没想到来得这么突然。
谢余笙恨了祝非扬很长一段日子,因为自己没有骨气,她对祝非扬的话,几乎是下意识的听从了。她也想知道,自己如果真的嫁给腾瑞,祝非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自己嫁给腾瑞的那晚祝非扬喝得烂醉,那时候祝非扬已为了飞扬集团出现的危机连续工作了数日,疲惫不堪。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腾瑞已经到了如果得不到她就要毁掉她的疯狂地步,也许是这一场和祝非扬的博弈中腾瑞这个天之骄子,已经失去了耐心,他逼祝非扬,如果得不到谢余笙,他会毁掉谢余笙。而祝非扬赌不起。
祝非扬手里的集团是他一手起家,输不得。谢余笙是他的至宝,他当然舍不得。可是腾瑞给他出了一个难题,他要在挽救飞扬集团的同时,要分神照顾好谢余笙的安危,这时候史岩已经不在,他身边再腾不出合格的人手,他以为,让谢余笙嫁给腾瑞,是最好的办法,先答应腾瑞,然后尽可能的拖延,等飞扬集团内部稳定下来,他会去阻止婚礼。却没想到,腾瑞不遗余力的要摧毁他。
谢余笙记得,她乖乖的嫁给了腾瑞,腾瑞却没有碰过她,只是每一天都告诉她,让她亲眼看看,祝非扬是如何被他摧毁。她当时就知道了,知道是腾瑞在逼祝非扬。而祝非扬知道她的个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如果早知道,谢余笙就是自己去死,也不会让祝非扬腹背受敌。所以祝非扬半点没有对她透露。
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她偷偷溜出去找祝非扬,那一天,是她的死期。
上辈子的故事完结在那一天。而这辈子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不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更新起来好吃力~白天在办公室背单词,晚上回家煮饭,吃完了洗碗,然后都7点半过了,写完小说到9点了,只能看一个小时书就得去洗澡准备睡觉了,好烦呐时间一点都不够用!关于掉收藏这种事情我已经淡然了o(╯□╰)o反正收藏上不了三百的。
抵达伦敦的时候,伦敦正是夏季,可即便这样,也比国内凉快很多,气温大都在22°左右,只不过白昼太长,加上时差的关系,谢余笙一到这个地方,就在旅馆里睡了一天。
因为舒朗的请求,谢余笙勉强同意和舒朗一起去‘见见世面’。
“第一个景点是大本钟呢,我以前就在书里见过,想想就觉得好神奇啊,一个摆钟,那么大!”
舒朗特别有兴致,把兴趣缺缺的谢余笙拉了起来,一边带着她走一边不停的说话。
不过谢余笙不得不承认,大本钟真的很壮观。
他们站在泰晤士河畔,看着这座英国国会会议厅附属楼,那个大本钟就在上面运转,大大的钟面,是她平生所见。谢余笙上辈子没出过国门,所以在见到大本钟的时候,还是很吃惊的。
“这个大本钟呢,钟楼高95米,重量有13。5吨,每十五分钟响一次。这可是伦敦的标志性建筑呢。”腾瑞见舒朗一脸兴奋的样子,心想,到底还是小孩子,便自顾自充当起了导游。
舒朗听了以后很吃惊,“你,你连这些都知道?”
“当然。”宁是非接了话,“腾瑞知道的多了去了。他常年在国外旅游,所以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景点。”当然,这些知识,被腾瑞认为是泡妞的必备技能。
“好厉害。”
谢余笙却不以为意。这些东西书上都有,她也会背,没什么好稀奇的。尤其是在她知道上辈子腾瑞有多阴险讨厌以后,她对腾瑞,半点好脸色也没有。后来想到腾瑞和她,这辈子还不算认识,那么也就是说一切还可以改变。
她仰头看着那钟楼,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哥特式建筑,的确很漂亮,国外的建筑物都像是城堡一样,和国内的建筑完全不是一个风格。而哥特式建筑本身又带着一点点神秘阴暗,反倒是更吸引人。不过相比之下,谢余笙还是更喜欢祝非扬的别墅,因为吾心安处是吾乡。
也不知道祝非扬现在在干什么。
顺着泰晤士河的路线,他们又去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这里是威斯敏斯特教堂,既是英国国教的礼拜堂,又是历代国王举行加冕典礼、王室成员举行婚礼的大礼堂,还是一个国葬陵墓。怎么样,这个拉丁十字造型的教堂有没有很美?”
腾瑞还在自信满满的充当‘导游解说员’的角色,舒朗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谢余笙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国葬陵墓?当真是美则美矣,她可喜欢不起来。
再后来,是白金汉宫。
其实国外的景点看多了,真的都一个样子。华丽的,神秘的,美好的。谢余笙反而觉得腾瑞有些多余。
这些景点,她倒是希望能够慢慢看,比起参观着名的景点,她更想去知名不具的街头咖啡店,点上一杯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咖啡,看人来人往,好好的感觉这个城市的节奏与气息。这才是她出来的目的。
明显和舒朗他们是不同的。
“小朗,你同学好像有些累了。”腾瑞指了指一路上都没什么表情的谢余笙。
舒朗屁颠屁颠的跑过去,“阿笙,你是不是累了?”
其实他们一路都开车的,宁是非是司机的话,腾瑞就算是导游了。根本谈不上‘累’。谢余笙就是觉得有些没劲。
她摇摇头,“舒朗,你喜欢看这些景点?”
舒朗挠挠头,“也不是。就是反正难得出国,着名的景点都要看一看嘛。不然怎么能叫长见识呢。”
“你那也叫长见识?充其量也就是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回家炫耀罢了。”谢余笙横了他一眼。
一路就见舒朗拿着数码相机不停的拍呢。
舒朗愣了愣,一点没觉得不高兴,“那不然怎么跟别人证明我来过呀?我妈还让我写旅游日记”
真是够了。
谢余笙拍拍他的肩,突然觉得有点同情这个单纯善良的大男孩。
“那你们去玩吧,我回旅馆睡觉了。”
谢余笙兴趣缺缺的,转身就要走。却被腾瑞拦住,“你一个人,知道怎么回旅馆?”
本来宁是非有邀请谢余笙和舒朗去他家里住的,但是谢余笙想着非亲非故的干嘛跑别人家去住,又不是没钱,所以死活不同意,弄得舒朗为了照顾她的安危跟着她一起住旅馆。
谢余笙见腾瑞跟她的距离只有不到一米,连连退了几步,稳定好了情绪才淡淡的说,“我可以问啊。”
“你退什么?我又不是瘟疫。”腾瑞有点不高兴,“你一个女孩子在异国他乡,随便问人也不怕碰到坏人?”
谢余笙心想这辈子腾瑞还不知道自己是谁呢,就白了他一眼,“好人总归是比坏人多,再说,我看你就不像是好人。”
其实这话是谢余笙瞎编的。因为腾瑞真的长得很好看,眼窝比一般的国人都要深,有一点点外国人的味道,而且眉目轮廓分明,总是带着笑的脸特别吸引年轻女孩子,可惜她这辈子已无法对腾瑞产生任何的好感。
“哈?我不像好人?”腾瑞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的鼻子。
谢余笙错开他,不管三七二十一飞快的往前走,很快就消失在了三人的视线里。
说实话,腾瑞有点懊恼,这个女孩子,美则美矣,似乎有点油盐不进,在今天以前他觉得这世界上不会有觉得他是坏人的女孩子才对,虽不说是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但至少不会讨厌他吧?可今天是怎么回事?那个叫谢余笙的女孩子,眼中流露出的对他的情绪,都不是好感。
“她,她居然说我像坏人?”腾瑞看着宁是非,非常的郁闷。
舒朗焦急的看着人群,已经捕捉不到谢余笙的身影,连连拉着宁是非的手臂,“小舅舅,小舅舅!谢余笙她不见了!”
宁是非被两人弄得像保姆似的,无奈之下只好双手举起作投降状,“好了好了,瑞,你也消停点。小朗,我有你们旅馆的电话,一会儿我就给旅馆打电话看你同学回去了没。”
“可她一个人”舒朗还是不放心。
宁是非叹了一口气,耐心的说,“你同学这么大人了,不会有事的,再说这一片治安很好的。如果真的有事,她也会想办法联系我们的,是不是?”
“那好吧。”
☆、摄影师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在纠结舒朗同学要不要被黑化呢~变成坏人怎么样?其实我真的写不来坏人的说~
谢余笙其实并没有回旅馆,只是在街上随便走了走,到处都是英语,到处都是外国人,尽管是白天,却觉得有些难过。
她即将在这种异国他乡读四年大学吗。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光是想想,就觉得有些冷。她环抱了一下自己的双臂,在转角的咖啡店买了一杯咖啡,喝起来有点涩涩的,她只记得自己随便点了一款,算算人民币,也要好几十块钱,却一点都不觉得好喝。
真不知道后来的人怎么喜欢星巴克那种地方呢?同样是一杯水,星巴克比别的地方贵很多。说什么档次更高,她反而不觉得。因为国外到处都是这种店啊。
谢余笙喜欢更朴实一点的生活。有亲人,有爱人的安宁的生活。
“噢小姐?”突然有个长头发的外国人拦住谢余笙的去路,他一眼就看出谢余笙是亚洲人,眼中露出惊艳的目光,他怕谢余笙听不懂,一边拿着手里的相机比划,一边用手指做了拍照的手势,“may I”
谢余笙懂了,用英语问他,“先生,你是要跟我一起合照吗?”
见谢余笙能说英文,虽然发音不怎么好听,但是男人很欣喜,立刻放慢了语速说,“oh no ;no 。”
谢余笙有些疑惑。
男人这才用英语补充道,“美丽的东方小姐,我想为你拍一张照片,你一个人的照片,可以吗?”
谢余笙看着他手里的单反相机,这是国内后来很流行的相机类型,看镜头也很高端。而且男人从头到尾都同她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这让谢余笙觉得这个男人很礼貌,很绅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蓝眼睛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