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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巅峰公子-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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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入京华

    京华市,金茂大厦顶层,一个俊逸的男子,目光深邃,神色淡然,看着这座六朝古城。

    这个城市承载了太多华夏民族的辛酸历史,见证了无数枭雄的崛起,英雄的赞歌,如今古城依旧,但多少风流人物以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

    但是总会有一个人会俯视这座城市,站在金字塔的顶端,这样的人叫枭雄。

    阔别华夏八年,如今回到这个国家,凌风思绪如潮,看着这座千年古城思绪万千,目光中有坚毅,称雄的坚毅,有嘲讽,嘲讽光明下的不为人知的黑暗和肮脏。

    但决定将晴风集团总部迁到京华的那一刻起,凌风就作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决定。

    站在这座六十八层的金茂大厦顶端,蓦然间回想起许多往事。

    若是当年十六岁的时候,那一刻被人抛弃,原以为生命将画上一个句号的时候,一个来自外星的武者的系统寄生到凌风身上,在不足万亿分之一的情况下选中了他,对于经受十六年苦难折磨的他可以说是一个天大的补偿,那一刻凌风觉得自己是一个天大的幸运儿。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凌风懂得草根的奋斗崛起的希望几乎是微乎其微,虽然偶尔会有那么一两个幸运儿,但是在百万菩提众生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

    那一刻的凌风拥有了可以媲美世界任何一个大家族继承人的底蕴,站在了更高的起点,八年的时间,凌风无时无刻的不在努力提升自己,因为他拥有了让他努力的东西。

    八年的时间改变了太多,让一个稚嫩的少年蜕变成了一个入主世界五百强的超大集团的董事长,可以和真正的金融教父商场大鳄指点江山。

    八年的时间让一个少年蜕变成了世界杀手佣兵界的传说,修罗,一个来自地狱的男人,这两个字的背后承载了多少血腥罪恶。

    但此时的凌风,修长的身形笔直站立在风中,飘逸的长发随风起舞。

    优雅如公子,残忍如修罗。

    这座千年古城依旧灯火辉煌,车水马龙,似乎不知道当这个男人入京的那一刻,就将改变原有的格局,就将会把这座千年古城踩在脚下。

    一名壮硕的男子出现在大厦的顶端,凌风的身后,身体微躬,似乎在告诉别人他对凌风的尊敬。

    眼神中有疯狂的崇拜和忠诚,一种畸形到变态的忠诚,男子走到凌风背后一米远站定,低头,开口道:“公子。”放眼世界能让这个被成为撒旦的男子如此卑微的人,也只有凌风一人而已。

    凌风点点头,没有转身,目光依然深邃如海,淡淡说道:“吕炎到了巴。”

    “刚刚到,在等公子。”壮硕男子开口道。

    凌风的嘴角露出一丝会心的笑意,喃喃道:“走,去见见我们的军师。”

    想起吕炎,凌风总是会忍不住开心,一个把华尔街的金融巨鳄玩弄在掌心的男人,被那些大鳄称为狐狸的男人,现在替凌风掌管晴风集团,帮凌风解决了太多烦恼。

    当凌风走进会议室时,一名其貌不扬的男子正在目不转睛的盯着股市图的变化,手中的笔在纸上画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眉宇皱成一团,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谁又能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掌管着偌大的晴风集团呢?似乎恼怒别人的打扰,男子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抬头看见眼前的人,脸上那丝愠怒立刻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久违的笑意,起身走到凌风面前,重重的拍了一下凌风的肩膀。

    “是不是我这个掌柜了要进总裁的办公室也要先敲敲门呢?”凌风率先开口的调侃道:吕炎轻轻一笑,只有这个时候的笑容是不含杂质的,谁又能想到被全世界的金融专家称为鬼才的男人会露出如此纯洁的笑容呢?

    开口道:“很意外,你这个满世界跑的家伙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凌风笑道:“落叶归根。”

    吕炎冲凌风狠狠的竖了竖中指,道:“你这个家伙会有这样的想法,见鬼了。”

    “你不是也忙着整体算计别人,不知道哪个倒霉鬼又要被军师大人算计了。”凌风的语气带着浓浓的调侃意味。

    吕炎摇摇头正色道:“现在的钱不好赚啊。”

    看着吕炎略微显露出疲惫的脸色,凌风的脸色露出一抹关心之色,道:“不要太累了,有些事不要亲历亲为,可以吩咐下边人去做的。”

    吕炎看着凌风,语气颇有些怨气的说道:“还不是你这个甩手掌柜当的好,命苦啊,劳累的命,注定要为你做牛做马。”

    凌风微微一笑道:“接下来还要辛苦你,我有许多事要做,接下来要去趟NJ,毕竟那里是我的根,”语气颇有些惆怅,两人谈了很久,天微微亮,凌风才离开金茂大厦,前往京华市国际机场,登上通往NJ的班机。

    NJ市双流机场,看着来往的人群,凌风站在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仿佛与脱离了俗世一般,显得格格不入,凌风自嘲一笑。

    看着凌风嘴角的自嘲的笑意,壮硕男子不明所以,只是静静的站在凌风身后,警惕的看着来往的人群,虽然知道这个世界能威胁到凌风的人不多,能威胁到的来了他也帮助不了什么?但是他愿意为凌风舍弃生命,用一腔热血捍卫凌风。

    跟随凌风脚步而去,随凌风来的也只有他一人而已,两人出了机场,打了一辆的士,一路上,凌风似乎有些沉重,神色复杂的看着窗外。

    随车子的远行,越来越靠近郊区,荒凉破败。凌风下车,看着周围壮硕男子微微皱眉,不明所以,但是他不会去问,他早已决定将生命奉献给凌风,有的只是无条件的忠诚。

    “铁男,你可知道这是何地,”凌风语气中有着难以掩饰的伤感。

    铁男摇头,他不明白即使面对世界三位神位高手狙杀依然云淡风轻的男人,为何会有如此大的情绪波动。

    “这是我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这里埋葬着一个对我一生最重要的女人。”凌风说道。

    随着凌风的脚步,看着了一篇开阔地,杂草丛生,一块土丘微微凹起,在这一片平地上显得突兀。

第二章 陈年旧事

    走到土丘面前,凌风站定,这是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方圆数里之内,有的也只有这一座孤坟,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凌风负手望天,此刻的天空有些昏暗阴霾。

    铁男站在远处看着凌风,背影萧瑟。

    “我又来看你了,你养育了我十四年,而我却将你埋葬在这样一座孤墓里,我知道你走的时候放不下我,如你所希望的,八年之后你的孩子已经成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每一年在忙我都会回来看你,看着你的墓穴,每一次我总是忍不住心酸,但是这是你要求的,你告诉我这个世界太肮脏了,你不屑与世人为伍,但是生前为了我你不得不去沾染尘世的喧嚣,也许没有我你将是一个遗世而独立的人吧,那个时候我小我不懂你的苦,现在我明白了。所以在你要走的那一天你告诉我把你葬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每次回来看你我在如何心酸,我都不会把你移走。”凌风看着天空说道。

    静静的站在墓碑前,凌风思绪万千,更多的是怀念一幕幕往事,凛冽的寒风将凌风的单衣吹的呼呼作响,而凌风依然笔直的站立在风中,而铁男站在远处看着凌风,蓦然间感觉这个男人永远都不会倒下,天色渐渐昏暗,凌风依然未动,而铁男也随着凌风站在风中。

    良久,凌风开口叫道:“铁男,”铁男听到凌风的召唤上前。

    不顾及那套欧洲手工定做有价无市的衣服,凌风席地而坐,铁男也随着凌风坐下。

    “你可知道这里埋葬的是谁。”凌风问道铁男摇摇头,也没有追问,他知道凌风想说自然会说,对于凌风的命令从始至终都是无条件服从,所以他不会去问。

    “这是养育了我十四年的人,我自小被抛弃,是她养育了我,自从我懂事我就知道她是个有故事的人,但是她从不会对我说,那个时候她更多的是为了生活而奔波劳碌,那是为了我,她本不应该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女人,这个世界太肮脏,容不下她。记得十三岁的时候我问她,你为何会收养我,她告诉我是缘分,只为了狗娘养的缘分,让她辛苦了十四年,她才三十多岁就逝去了。也许那个时候她太累了,小的时候看到她瘦弱的肩膀在风中颤抖,我总是会忍不住的心疼,每一次都会偷偷的掉眼泪。”

    “你可知道我为什么会有今天的成就,”铁男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凌风的诉说。

    “那是在我七岁的时候,也是她第一次打我,我想帮她分担,所以去街头乞讨,晚上当我拿着要来的七快六角三分钱给她的时候,她狠狠地扇了我一耳光,她告诉我即使生活在贫困,都不应该向别人低头,好男儿岂可被暂时的贫困束缚住,是个男子汉就应该心怀天下,那个时候我不理解,甚至有些恨她。”

    “在我十四岁那年,她终于还是去了,临终前她将一切都告诉我了,那个时候我恨,我情愿她是我的亲生母亲。她深埋在心底的故事也终于对我说了。

    所以我一直在努力,一直在奋斗,我要爬的够高,才能替她讨回当年欠她的。”

    “铁男你可知道我拿你当兄弟。”铁男点头。

    凌风起身,鞠躬转身离开,铁男站在墓前跪下恭恭敬敬的磕了个头,不为别的为兄弟情。

    已经深夜时分,凌风和铁男两人一路漫步才走到NJ晴风集团的分部。

    分部经理早已接到吕炎的通知,一切听从凌风的吩咐,凌风为的只是那一块地,他知道那一块地用不了多久就会建成金碧辉煌的大厦,凌风不想她死后还被人打扰,交代这件事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完成,而分布负责人唯唯诺诺的应是,当着凌风的面就给NJ常务副市长打电话,而对方也爽快的答应了,因为晴风集团将总部迁到华夏,华夏政府也给出了一系列优待政策。

    这件事做成,凌风也放心了,接下来决定在NJ盘桓几日。拒绝了分部经理的热情,凌风与铁男两人离开。

    两人下榻在了一家五星级酒店,第二日一早凌风起来吃过早点,将铁男一个人扔在了酒店。

    走在NJ的大街上,拦了一辆出租,到NJ军区不远的路口,此时早已物是人非。

    静静的坐在街边给路人歇脚的座上,这是第一次与她相遇的地方,那个时候的她是一个公主,而凌风那个时候是一个小乞丐。

    当母亲走的时候,凌风还仅仅十四岁,十四岁的孩子能做什么,为了活着,凌风不得不低下头,去乞讨,因为他要活着,努力的活着,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帮母亲讨债,这是凌风唯一活下去的目标。

    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她们相遇了。也许是因为同情怜悯,她将她每天的零花钱都给了这个小乞丐,没有嫌弃过他,偶尔还会教他一些东西。

    那个时候她对凌风来说就是个天使,凌风永远记得她的眼神,没有世俗的厌恶,像一汪清泉,温暖人心。

    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许诗晴。

    十六岁的时候凌风终于还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天空,那个时候凌风告诉她有一天他会回来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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