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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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黑化-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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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是她先起的头,可是到了后来,他也完全理不清自己到底想做什么,一切都遵循着感官上的渴望。
  他冲进那具柔软的、仿佛无骨的身体,窗外电光又现,好像世界末日到来,缠绵而又悱恻,急促而又坦荡。她就如海底的海藻,披着星光,将他纠缠着淹没。
  末了,他握住她的小腿,她那双腿的线条特别美,柔婉地勾在腰上,任何男人看到这画面都会忍不住,急促地喘息:“疼不疼?”
  阮湘南的回答就是简洁有力地落在他肩上的一口白牙。
  卓琰翻了个身,手臂毫无阻碍地接触到床单,他倏然睁开眼,只见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掀开被子,下床走向浴室,里面还有些水汽没散,可是人已经不见了。
  他踏进浴缸,拉上滴着水珠的浴帘,打开莲蓬头。热水浇灌而下,他用额头抵在冰冰凉凉的瓷砖,他昨天竟然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更可怕的是,那个对象是阮湘南。他烦躁地洗完澡,披了浴袍出来,翻找出干净的衣服,又捡起昨晚那套已经变得皱巴巴的睡衣,直接扔进垃圾桶。
  卓琰拉开椅子,在书桌前呆坐了好一会儿,忽然看到桌子一角摆着的他的钱夹。
  他顺手把钱夹拿起,正要放进包里,就觉得这分量不对劲。
  他已经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事。
  当他打开钱夹,看到里面的现金只剩下几张十美元和一美元的纸币时,忍不住在心里咒骂了一句:她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些什么废料?她到底是把他归类于嫖=客,还是觉得他的人品就跟嫖=客一样低劣?
  阮湘南已经坐在餐厅里享用自助早餐了。
  本来很可口的新鲜酸奶和芒果木瓜混在一起,那种黏稠的质感,总让她有不好的联想。阮湘南挫败地放弃了面前的酸奶,改换成热气腾腾的越南粉和切成薄片的香肠。
  她正低头填饱肚子,忽见有人朝着她走过来,拉开对面的那张椅子,语音低沉地跟她打招呼:“早。”
  阮湘南用最快速度给自己做了一个简单的心理建设,抬起头面无表情地说了声:“你也早。”
  卓琰已经换了件长袖的衬衫,扣子一直严严实实扣到第一颗风纪扣,袖子却一直挽到手肘。他默不作声地用叉子叉起面前餐盘里的食物,有点味如嚼蜡地咀嚼着。很快就有侍应生端着托盘走过来,用英文问道:“咖啡还是茶?”
  卓琰回答:“咖啡,谢谢。”
  阮湘南当然知道他在热带地区的夏季把衬衫扣子一直扣到第一颗,只是为了遮掩底下的痕迹,虽然这样的穿看有点不合时宜,但是对于男人来说也还算正常。她可就没这么幸运了,不得不早起化了个妆,顺带用遮瑕膏把外露在皮肤上的痕迹涂抹了一遍。
  卓琰拿起咖啡杯,想要凑近唇边,最后又放下,还是轻声道了一句:“昨晚对不起。”
  阮湘南盯着面前的混合着水果块的酸奶直反胃,正好有收拾餐具的服务生走过,她就把盛了酸奶的碟子交给她:“没什么,这也是我先起的头。”
  卓琰正要说话,只见一个穿着大堂马甲的侍应生走过来,直接走到阮湘南身边,把一盒药和一卷零钱交给她。阮湘南忙道谢了,把它们接在手中。
  卓琰自然知道那盒药代表着什么。
  她看都没仔细看,就打开药盒,直接剥出一颗来就着矿泉水吞服了。
  “我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卓琰不得不调用全部意志力才能让这场无稽的谈话继续下去,“我知道,昨晚也是我先——”
  阮湘南直接打断了他:“你是想补偿我钱还是为了负责想直接娶我?”她停顿一下,又道:“如果是后者的话,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我想你以后应该会选择联姻的而不是正常的婚姻。所以说,这个方案根本是不可行的。”
  “我不觉得联姻就是不正常的婚姻,婚姻的完整与否在于经营。”
  “那你是想补偿给我钱喽?”
  这句话立刻唤醒了他清晨醒来时的愤恨:“你就有这么缺钱?”
  阮湘南实实在在地回答他:“算是吧。”
  “之前的事就算了,但是我不会付给你一分钱的。”卓琰强压住怒气,“你把我当成什么?你把自己又当成什么?”
  阮湘南想了想,道:“那就当成我们本来正在交往现在要分手了的分手费?”
  “我们根本就没有交往过!”
  都说是‘当成曾经交往过’,怎么就是找不到重点。阮湘南正要继续讨价还价,只听严央欢快的声音在边上响起:“哇,你们两个起得好早,咦,姐姐,你脖子后面怎么有块红红的东西”
  阮湘南第一时间第一反应就是用手遮住桌面上那盒药,卓琰也是同样的想法,他的手指触碰到她的手背的时候,像是触了电一样缩了回去。阮湘南很是懊恼,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瞒混过关,谁知却忘记颈后是她对着镜子看不见的地方,真是疏忽了。她把那盒药扔到桌子底下,用最最平静的语气地回答:“嗯,蚊子咬的。”
  什么样的蚊子会咬出这种样子的痕迹来?卓琰忍着一阵阵朝大脑涌起的热血,低头吃早饭,连耳廓都是通红的。
  严央咬着唇看了一会儿,评价道:“这蚊子好大啊。”
  “大概热带地区的蚊子比较特别吧。”
  严央相信了,从小包里掏出一瓶花露水:“姐姐,这个给你用。”
  阮湘南拧开瓶盖,带着壮士断腕的气势往后颈*辣地喷了一阵花露水,本身那个地方有些破皮,被这样一刺激,实在是疼,她倒抽一口冷气,还是维持着最最平静的表情,用最最正常的语调说:“谢谢。”

  ☆、第014章

  卓琰觉得自己就如一只螃蟹,被放在蒸笼里用小火蒸煮慢炖。接下去的观光游览的时间,冗长得让他感到煎熬。其实早上她的态度都已经很明显了,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可是发生了的就是发生了的,不管怎么粉饰太平,都无法变成真正的“未发生”。
  他根本克制不住不去关注阮湘南的一举一动。她虽然一直保持着平时差不多的表情和语调,可是走路的姿态还是有细微的变化,似乎并不舒服的样子。
  林佳意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过他的护照,还帮他宣传今天是他的生日,最后弄得大家都说晚上给他庆祝生日。虽然她也是好意,但是卓琰对她的态度就是好不起来,如果她昨晚没有故意把房门反锁,这之后的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阮湘南走过一家买沉香的店,只见摆在门口的桌子上散放着用沉香木的边角料制作的木牌,上面刻着歪歪扭扭的越南文字,她停下来看。等到大家都走了过去,她还停在原地。卓琰只得走到她身边,问:“怎么了?”
  她挑出其中一块木牌:“我在找这个。”
  卓琰从口袋里拿出钱夹来,直接付钱给店家:“走吧。”
  阮湘南拿着这木牌,欲言又止。
  卓琰看着她这样的表情,大概也能猜到她的心思,他想补偿她,但是又不知道该从何补偿,他所能想到的方式似乎都不适用在她身上:“我以为你会喜欢。”
  阮湘南朝他笑了笑:“你又不知道我喜欢什么。”
  这句话倒是切中要害,他们认识也有不少的一段时间,可若要他对阮湘南做一个评价,便只是“一个有点恶劣的两面派”,而她的兴趣爱好,他一概不知。
  其实本身也没有什么。他从来就有点讨厌她,即使后来已经说不上讨厌,但是绝对不是喜欢这种感情。那么不了解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可他隐约觉得错过了一点什么。
  他走在她身后,她已经把头发放下来,发丝及肩,正好遮住了后颈的痕迹。他满腹纠结地开口:“我想试着了解你更多。”这是耗费了多大力气跟心高气傲的自己斗争之后才能说出这种认输的话来。
  阮湘南听见了,却只是简单地回答:“没这个必要。”
  第二站是柬埔寨。
  游览吴哥窟的时候,阮湘南在发生了那样的事后第一次主动找卓琰说话,虽然只是为了跟他借相机。她取的几个景正衬托着夕阳西下,格外瑰丽。严央挨在她身边:“这几个都是当年《花样年华》拍到的镜头,姐姐你记性好好。”
  卓琰从来都不看文艺片,只是听说过,在手机上用国际漫游的流量搜索了这部电影简介,一看内容就是他永远都不会有耐性看下去的那种片子。
  严央又评价说:“那是一个想爱而不敢爱、相逢恨晚的故事。”
  阮湘南拍完这几个角度的风景,很快就把相机还给卓琰。卓琰道:“回头我把照片刻到光盘里给你。”
  阮湘南笑了笑:“无所谓,拍过就好。”
  无所谓,镜头里的风景再美,拍过就好;无所谓,她被人刁难,也只是觉得他们高兴就好。话里话外总是无所谓,他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对她是有所谓,她又真正在意过什么。
  卓琰在最后看见她把他买给她的那块沉香木牌藏进了草木之中。
  他忽然觉得,也许她真的会消失在他的生活,也许十年,也许一年,也许就在明天。
  一切如他所愿,其实应该庆幸。
  去迪拜的航班上,发生了一件小小的插曲。
  商务舱的位置上有阿联酋航空的便签纸和签字笔。林佳意拿起来看了一会儿,好奇地问:“这是干嘛用的?”
  阮湘南语气愉悦地接话:“这是航空公司的额外体贴服务——可供填写临终遗言。”
  林佳意的脸色唰得一下变的煞白。
  结果到了半路,航班遭遇了强气流,机身震动,简直就像驱车在凹凸不平的山路上颠簸一般。最后不得不临时迫降到多哈机场。林佳意盯着眼前那素白的便签,脸色更加难看,几乎要哭出来。
  阮湘南温柔地拍拍她的肩,安慰道:“不必太紧张,只要把心里想的都写下来就行了,一定会被转交到家人手里。”
  林佳意不愿再坐在她身边,强烈要求跟卓琰对换位置。
  卓琰觉得她这样的举动十分无聊,便忍不住嘲讽道:“你呢?最后一刻你的愿望又是什么?”
  阮湘南提笔刷刷地在便签纸上写下一句话:“百年后,给我扫墓的时候,别忘把卓琰烧过来给我。”
  卓琰简直有了哭笑不得的情绪:“那我该说——多谢厚爱?”
  阮湘南朝他微微一笑:“不用谢。”
  这场旅行很快结束,临近开学,卓琰开车送严央去机场,才知道阮湘南居然从严家搬了出去。
  据说她搬走那天,像是预谋已久,准备充分又毫不拖泥带水。
  她的母亲当场就气得要心脏病发,放话说有本事她永远别再踏进家门一步。
  卓琰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有些震惊,又回想起那晚她说过的“反正这也是最后一次”,原来她那个时候便已经有了打算,他们全部被蒙在鼓中。
  本身他在学校里同她碰巧偶遇的机会就很少,她还专门躲着他——他开始还以为只是医学院课业繁重,才找不到人,后来有一天面对面地在林荫道上撞见,她居然掉头就跑。她是铁了心要跟过去的人和事一刀两断。
  卓琰莫名其妙,他又不是三头六臂长相凶恶,何必见着他就跑?毕竟相识多年,当不成知己朋友,起码也可以算是点头而过的泛泛之交吧?为什么非要做到这么绝?
  她越是躲他,他便越是被激起了好胜心,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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