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第14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渥杂赫∥粗燎∪晌纾甓笸迅濉A倜唬陶遄酶拇堋S殖破湟灰宰涎粑鳎桓疑员吃啤
  △《四书就正录》·十九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陈鋐撰。鋐字宏猷,嘉定人。是书杂采坊本讲章而敷衍之,多沿陆陇其、汪份两家重订《四书大全》之说。
  △《四书晰疑》(无卷数,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陈鋐撰。是书成於乾隆辛酉。前有《例言》,谓“《四书》疑义虽多,其间或有一说之确当於经义者,概不敢赘,特辑朱《注》以来诸说之所未备而或未定者,故《论》、《孟》皆少,而《学》、《庸》多”云云。今核其见解,仍不出所著《就正录》也。
  △《虹舟讲义》·二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李祖惠撰。祖惠本姓沈,字屺圣,嘉兴人。乾隆壬申进士,官高安县知县。是编大抵涵泳《章句集注》之文,一字一句,推求语意。其体会颇费苦心,在时文家亦可云操觚之指南矣。
  △《四书句读释义》·十九卷(山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范凝鼎撰。凝鼎字庸斋,自号磨镜居士,洪洞人。选拔贡生。是编成於乾隆癸酉。《四书》次第用朱子原本,皆先明句读,次诠文义。先列《集注》,次录《或问语类》。其馀诸儒议论与朱注相发明者,乃采录之。稍有同异,则斥不载焉。
  △《四书讲义尊闻录》·二十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国朝戴鋐撰。鋐字景亭,长洲人。以《四书大全》诸说纷错,无所适从,因以己意点次之。每章列《总旨》於前。每节列《本义》及《附解》於下。《总旨》、《附解》皆本《大全》所录诸儒之语,而附益以元明以来诸说。《本义》则顺文诠释,略如直讲之体。盖亦科举之学也。
  △《四书穷钞》·十六卷(山西巡抚采进本)
  国朝王国瑚撰。国瑚字夏器,号珍吾,临县人。是书卷首郭九有《序》称为《四书主意》,而标题又称为《四书穷钞六补定本》。疑其书非一稿,故命名亦随时而异欤?其解颇与朱子立异,然仅钻研於字句之间,无以相胜也。
  △《古本大学解》·二卷(湖北巡抚采进本)
  国朝刘醇骥撰。醇骥字千里,号廓菴,广济人。是书遵用古本《大学》,不分《经》、《传》。首《大学考》。次《戴记中古本》。又次为《大学解》,力辨二程子、朱子及董槐、王柏诸人改本之非。夫窜易古经以就己意,其事原不可训,然姚江之徒所以必复古本者,实欲引托始知本,不言格物之义以阴助良知,非尽为尊经也。
  △《杂说》·八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无序跋。相其纸墨圈点,不过数十年中物,殆近人作也。
  其书凡《读论语注疏》一卷、《读大学注疏》一卷、《读中庸注疏》一卷、《读孟子注疏》五卷。皆标举旧文,辨其得失,大抵以意断制之。其《读大学注疏》以今本纠古本,颇为枘凿。今本以格物为先,自有今本之义。古本以诚意为始,亦自有古本之义。既不从古本,则竟置注疏不用可矣。必强合之,则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
  ──右“四书类”一百一部,一千三百四十一卷,内十四部无卷数,皆附《存目》。
  (案:古书存佚,大抵有数可稽。惟坊刻《四书》讲章,则旋生旋灭,有若浮沤,旋灭旋生,又几如扫叶,虽隶首不能算其数。盖讲章之作,沽名者十不及一,射利者十恒逾九。一变其面貌,则必一获其赢馀;一改其姓名,则必一趋其新异。
  故事同幻化,百出不穷。取其书而观之,实不过陈因旧本,增损数条,即别标一书目,别题一撰人而已。如斯之类,其存不足取,其亡不足惜,其剽窃重复不足考辨,其庸陋鄙俚亦不足纠弹。今但据所见,姑存其目。所未见者,置之不问可矣。)
  
  卷三十八 经部三十八
  ○乐类
  沈约称《乐经》亡於秦。考诸古籍,惟《礼记经解》有“《乐》教”之文。
  伏生《尚书大传》引“辟雝舟张”四语,亦谓之《乐》。然他书均不云有《乐经》(隋志《乐经》四卷,盖王莽元始三年所立,贾公彦《考工记·磬氏疏》所称“《乐》曰”,当即莽书,非古《乐经》也)。大抵《乐》之纲目具於《礼》,其歌词具於《诗》,其铿锵鼓舞则传在伶官。汉初制氏所记,盖其遗谱,非别有一经为圣人手定也。特以宣豫导和,感神人而通天地,厥用至大,厥义至精,故尊其教得配于经。而后代钟律之书亦遂得著录於《经部》,不与《艺术》同科。
  顾自汉氏以来,兼陈雅俗,艳歌侧调,并隶云韶。於是诸史所登,虽细至筝琶,亦附於经末。循是以往,将小说稗官未尝不记言记事,亦附之《书》与《春秋》乎?悖理伤教,於斯为甚。今区别诸书,惟以辨律吕、明雅乐者仍列於经,其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用以见大乐元音,道侔天地,非郑声所得而奸也。
  △《皇祐新乐图记》·三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宋阮逸、胡瑗奉敕撰。仁宗景祐三年二月,以李照乐穿凿,特诏较定钟律,依《周礼》及历代史志立议范金。至皇祐五年,乐成奏上,此其图记也。旧本从明文渊阁录出,后有宋陈振孙嘉定己亥《跋》云:“借虎邱寺本录。”盖当时所赐、藏之名山者。又有元天历二年吴寿民《跋》、明万历三十九年赵开美《跋》,叙此书原委颇详。考初置局时,逸、瑗与房庶等皆驿召预议。诏命诸家各作钟律以献,而持论互异。司马光主逸、瑗之说,范镇主房庶之说,往反争议,卒不能以相一。其往返书牍,具光《传家集》中。而镇所作《东斋记事》,亦略存其概。
  大抵逸、瑗以为黄钟之管积八百一十分,容一千二百黍。又以《九章》圜田算法计之,黄钟管每长一分,积九分,容十三黍三分黍之一,空径三分四釐六毫,围十分三釐八毫。围径用径三围九古率,而改围九分为九方分,别迁就之术也。司马光曰:“古律已亡,非黍无以见度,非度无以见律。律不生於度与黍,将何从生?非谓太古以来律必生於度也。特以近世古律不存,故返从度法求之耳。”其论最明。范镇讥其以度起律,诚为过当。然镇以秬、黍、律、尺、龠、鬴、斛、算数、权衡、钟声十者必相合而不相戾然后为得,亦不为无见也。以律起度,与以度起律,源流本无异同,而二家算术不精。逸、瑗等得之於横黍,而失之於围径,又以大黍累尺,小黍实管,自相乖反。房庶以千二百黍实之管中,随其长短,断之以为九寸之管,取三分以度空径,则空径不生於黍,而别有一物为度以起分,竟不必实黍於管。亦未见其为通论也。是书上卷具载律吕、黍尺、四量、权衡之法,皆以横黍起度,故乐声失之於高。中、下二卷考定钟磬、晋鼓及三牲鼎、鸾刀制度,则精核可取云。
  △《乐书》·二百卷(福建巡抚采进本)
  宋陈旸撰。旸字晋之,闽清人。绍圣中登制科,官礼部侍郎。事迹具《宋史》本传。此书乃建中靖国间旸为秘书省正字时所进。自第一卷至九十五卷,引三《礼》、《诗》、《书》、《春秋》、《周易》、《孝经》、《论语》、《孟子》之言,各为之训义。其第九十六卷至二百卷,则专论律吕本义、乐器、乐章及五礼之用乐者,为《乐图论》。引据浩博,辨论亦极精审。视其兄祥道《礼书》,殆相伯仲。第《礼书》所载,只详於三代器数,是书则又推及律吕本原及后世雅俗诸部。故陈振孙《书录解题》谓《乐书》博则博矣,未能免於芜秽也。然旸书包括历代,总述前闻,既欲备悉源流,自不得不兼陈正变。使振孙操笔而修史,将举古来秕政乱法一切删之不载乎?此南宋人迂谬之见,不足据也。其中惟辨“二变”、“四清”二条,实为纰缪。自古论“四清”者,以民臣相避以为尊卑立说,本属附会。旸则曰:“黄钟至夹钟四清声,以附正声之次。”其意盖谓夷则至应钟四宫而设。既谓黄钟至夹钟为清,又谓为夷则至应钟而设,是两“四清”
  也。不知每一均必具五声,夷则一均以夷、南、无、应为次,而阙角声,必须黄钟清为角。南吕一均以南、无、应为次,而阙羽、角二声,必须黄清为羽、大清为角。以调而论,则谓夷、南、无、应四律,以声而言,则为黄、大、太、夹四清,非有二也。其不用正声而用清声者,乐之高下以渐,无骤高骤下之理。以夷则一均言之,如用夷、南、无、应四正律,则其声以次而高。而忽用黄钟正律,虽同在一均,而高下不协,故必以黄清协之也。旸引李照十二钟之说,殊为舛误。
  又论“二变”曰:“五声者,乐之拇指也。二变者,五声之骈枝也。五声可益为七音,则五星、五行、五常亦可益而七之乎?二变之说始於尚书,而蔓衍於《左传》、《国语》、《书传》、《汉志》。是不知《书》之‘在治忽’,有‘五声’
  而无‘七始’。《国语》之‘七同’,有四宫而无徵也。《左氏》为七音之说,盖八音耳。八音以土为主,而七音非土不和。故《书》之《益稷》、《礼》之《乐记》,其言八者皆虚其一,犹大衍虚其一也”云云。不知“二变”之生,由於高下之次。蔡元定相去二律则音节远之说最有根据。若不究其理之所由然,而但以数相较,则七较之五而多其二者,将十二较之五而亦多其七,是音不得有其七,而律亦不得有其十二乎?且“五声”、“二变”,有管律弦度之不同。半太蔟与正黄钟应,半夹钟与正大吕应。此理尤为旸所不知也。至以七音为八音虚土而言,尤为牵强矣。又其释《周官》三宫之乐,以圜、黄、太、姑为宫之旋而在天者,故其合别而为四。函、太、姑、南为宫之旋而在地者,故其合降而为三。
  黄、大、太、应为宫之旋而在人者,故其合降而为二。若然,则天宫用八律,地宫用六律,人宫用四律,以多少为差别也。而圜丘乐六变,方丘乐八变,宗庙乐九变,又何以解耶?凡此之类,皆不可据为典要。然唐以来乐书无传,北宋乐书惟《皇祐新乐图记》及此书存耳。遗文绪论,条理可徵,又安可以一眚废耶?
  △《律吕新书》·二卷(编修李潢家藏本)
  宋蔡元定撰。元定字季通,建阳人。庆元中坐党禁,流道州卒。事迹具《宋史·道学传》。朱子称其律书法度甚精,近世诸儒皆莫能及。又云:“季通理会乐律,大段有心力,看得许多书。”及为是书作《序》,又曰:“黄钟围径之数,则汉斛之积分可考。寸以九分为法,则《淮南》、太史、小司马之说可推。五声二变之数,变律半声之例,则杜氏之《通典》具焉。变宫、变徵之不得为调,则孔氏之《礼疏》固亦可见。至於先求声气之元,而因律以生尺,则尤所谓卓然者。
  而亦班班杂见於两汉之制、蔡邕之说与夫国朝《会要》以及程子、张子之言。”
  盖是书实朱蔡师弟子相与共成之者,故独见许如此。书分二卷。一为《律吕本原》,凡十三篇:《黄钟》第一、《黄钟之实》第二、《黄钟生十一律》第三、《十二律之实》第四、《变律》第五、《律生五声图》第六、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