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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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6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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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童自从第一次被无舌先生一脚踹下水之后,就喜欢上了游水,再加上他是练武之人气脉悠长,最喜欢的就是潜水,如今有鲨鱼的地方,他都敢下去,大刀换成了两把铁刺,据他说,现在论水上的功夫,老夫不输于人。

云烨把冬鱼,人熊派到了李泰的青雀号上,老铁亲自驾驶着自己的爱船承乾号殿后,三艘船呈品字形将大片的商船包围起来,淡黄色的近海水面上整支船队在飞速的航行。

过了海南岛,眼前就出现了一长串的小岛,云烨特意把舰船绕着螃蟹岛转了一圈,很好,插在木棒上的尸体早就化成了枯骨,整座岛看上去阴森森的,哪怕在青天白日里,也让人寒毛直竖。

“大帅,自从您立尸立威之后,就再也没有胡人的船敢进入这一代海域,就连海盗也不敢,属下统御这里的水师的时候,每年抓到的海盗都会插到这座岛上。”

“你说这些尸体已经不是我当年立的那些?”

“大帅,海风强劲,尸体挂上去,没几天就会被海鸟啄食干净,再来一场风,就什么都不剩了,必须每年把新的尸体挂上去才成。”

云烨点点头,这里都是属于大唐的海域,岭南水师的战舰经常会出现,估计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海盗敢来。立威有时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

“过了望乡台,就出了大唐的控制水域,侯爷,当地的土人们会蜂拥而至的,不知道您说的香料之岛会在哪里?只有咱们三艘船上一点货物都没有,总不能叫弟兄们白跑一趟吧。”刘仁愿很担心大帅是在骗人,要是没有货物,光靠骗人,会对士气造成致命的打击。

“放心吧,这次我特意准备了五艘空船,就是准备装载香料的,那不是一座岛,是一连串的群岛,我只是担心找不到足够的人数来采摘香料,不担心没有香料。”

所谓香料,指的是豆蔻、胡椒、丁香等调味品。香料,是国际贸易的最重要的商品之一,秦朝的时候,香料贸易就已经出现了,到了汉末这一规模的到了扩充,可惜后来的出现了五胡乱华,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不理解什么叫做海上贸易,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种贸易在中原出现了断层。

直到波斯商人出现,香料贸易才开始抬头,波斯人从印度得到香料不远万里送到长安,其价格可想而知,如果不是这两年海商不断地游走于东南亚和广州,香料的价格依然会价比黄金,云烨此行就是打算去先把香料岛找到再说。

云烨只清楚香料岛在赤道上,离印度尼西亚不远,别的他也不知道,但是在大唐,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远途航行是非常无聊的事情,李泰早就上了云烨的船上,一个人留在青雀号非常的没意思,大唐的船队不许女子上船,这是非常不吉利的事,就算是在最开明的岭南舰队,也不会允许女人上自己的船,上一回因为遇见了一船新罗婢,结果大家就遭遇了龙吸水,不管云烨如何解释这两者之间没关系,可是最恭顺的水手也不以为然,女人是船上的灾星,依然是所有水手遵循的一条禁律。

李泰没办法带美人上船解闷,只好看云烨在船上发豆芽菜,长时间的不吃青菜,补充不了维生素,得坏血病是迟早的事,橘子虽然很不错,可是不耐存放,幸好云家有简易的水果罐头,尤其是糖水橘子,最受大家欢迎。

每天有那么一点橘子吃,在海上是无上的享受,李泰捧着一罐子拿勺子捞着吃,他也喜欢这东西,尤其听云烨说海上如果不吃这东西,血会变坏,就更加的离不了了,好在带的足够多,李泰一个人还吃不完。

云烨找了一个很大的筛子,仔细的挑选黄豆,把扁的坏的扔掉,如果在岸上拿水冲洗两遍就可以了,但是在海上,没人愿意浪费水,所以云烨就一颗一颗的捡。

“烨子,你说的战斗从来没有过,海面上一艘胡子船都没有,想抢劫也没办法,对了你说人不吃豆芽和橘子真会坏血?”

“这是自然,你别抱怨,在海上能平平安安的行驶是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事情,能这样周全的航行,我也没想到,不过你看看这三艘大船,就是有打算抢劫的,也会跑的不见踪影,赖传峰还有杨月礼在你船上,这几天听话吧?”

“还不错,你的人很好使,狗子也不错,和你说说,以后让狗子跟着我算了,我那个侍卫长,忠心是忠心,武艺也不错,就是脑子不好使。”

云烨把豆子包进纱布,裹起来放到水里泡,直到完全浸没才说:“狗子本来就不是我的,人家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跟脚,你想用他,就去和他谈,再去给无舌老先生说一声,估计问题不大,他老丈人洪城早就逼着他博个一官半职,去你府上当禁卫,也不错,至少有一个官身。”

第2节 理由

穿着背心短裤的云烨看着船队里的商船逐一靠岸,对同样打扮的李泰说:“这里是爪哇国,听说他们非常的凶悍,今天怎么看起来很是温顺?”

李泰面无表情的说:“爪哇地广人稠。性凶悍,男子无少长贵贱皆佩刀,稍忤辄相贼,故其甲兵为诸蕃之最。字类琐里,无纸笔,刻于茭曌叶。

气候常似夏,稻岁二稔。为人最是污秽,好啖蛇蚁虫蚓,与犬同寝食,状黝黑,猱头赤脚。崇信鬼道。杀人者避之三日即免罪。父母死,弃至野,纵犬食之;不尽,则大戚,燔其余。妻妾多燔以殉。

《地理志》里记载的爪哇人确实凶悍,我们之前也看到了,可是你带着舰队把人家的只要飘在海面上的人全部拍死在大海里,又派了熙童,赖传峰,带着五百甲士攻破了人家王城,现在爪哇的国王还挂在你公主号的撞角上,你说说看,他们怎么敢不恭顺。”

“我给船上已经挂上了骷髅旗,说明我就是海盗了,他们还敢攻击我,那就是找死,跟何况那个该死的国王居然敢朝我们拍屁股,以为有两头大象就很了不起?

你看看,那个石头垒成的王宫还比不上玉山的猪圈,攻破这样的王城有什么奇怪的。他们的国王既然喜欢拍屁股,我就让他拍个够。”

等到长长的跳板搭好以后云烨和李泰就下了船,破了人家国家,总要去皇城看看不是,听赖传峰所言,里面堆满了石头和木料。

爪哇的人不喜欢穿衣服,卷曲的头发更像毡子,云烨也很好奇,那些商人怎么和这些野人交易,他们好像没有东西可以拿出来交换,腰里别的破刀子,云烨都能折断。

“哈哈哈,云侯,沙场争雄是您的长处但是以物易物那就是老朽等人的长处了,您看看,这些脏人,还偏偏喜欢绸缎,麻布,这些东西交换给他都算是糟蹋了,那点琉璃球给他们捧着玩就不错了。”

冯家的老掌柜笑的眼睛都眯缝了,见云烨和李泰一脸的茫然就在前面带路,走到王城跟前指着大门说:“王爷,侯爷,您二位请看,这扇大门开始最好的乌檀木所造,您看看半尺厚啊,这都是从几百年的乌檀树上取下来的板材,木质坚韧,水火不侵,击之有金石之音,运回大唐一块就足以价值千金。”

李泰拿手里的刀子敲了两下,果然如此,对掌柜的拱拱手表示受教。

老掌柜的越发的得意,从怀里掏出一柄小锤子,对着墙角的乱石就随意的敲击起来,没几下,就敲下了石头的一角,把石头拿给李泰看,指着里面绿莹莹的瓤子说:“王爷,您看看这玉的成色,虽然颜色杂乱一些,可是拿回去做头饰,也是极好的,当年云侯献给娘娘的海洋之心,陛下的钻石之王,其实就是出自这里,听说只要再走走就到了狮子国,那里的宝石才是最好的。”

又指着那座七扭八歪的主楼说:“您千万不要小看这座楼,虽然看起来像猪窝,可是您看看,他们的材质都是什么,老天爷啊,门柱是红檀香,虫蚁不侵,地板是胭脂木,房顶的架子是沉香木,蚊蝇不至,住在这样的楼里不但蛇虫鼠蚁不来,反而能延年益寿,王爷,说实话,咱大唐的宅子修的虽然漂亮,但是如果要换,一百套宅子也换不来这样一座破屋子。”

走进屋子只见里面堆满了皮毛,一大群乌漆吗黑的女人光溜溜的缩在墙角,老掌柜不耐烦的把那些女人都轰走,多看一眼都污眼睛。

老家伙把那些女人撵走,却把她们头上的羽毛摘了下来,摆在云烨的面前说:“云侯,您看看,这可是凤凰毛啊。每一根都是价值连城。”

李泰的眼睛都快要跳出来了,云烨捶着自己的脑袋,这个老家伙吹得实在是没谱了,世上哪来的凤凰啊。

老掌柜毫不在意云烨的嘲讽,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吹着了,拿了一根羽毛放在火上烧,云烨惊奇的发现,火折子居然烧不着羽毛,这是什么道理?云烨把羽毛拿过来。自己掏出火柴,亲自试试,果然,烧不着,妈的,难道真的是凤凰毛?

“王爷,就是臭了一些,都是那些鬼女人给熏臭了,拿回去用熏香熏,过上一半个月,保证会除掉臭味,价值不菲啊。”

老家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可是攻破王城的是李泰和云烨,自己等人实在是插不进来手,虽然这座王城不一般,也只有流口水的份。

“这些东西全都给我,母后大寿之时我有用处。”李泰毫不客气的把所有的羽毛收进自己的革囊,并且警惕的看看云烨。

“看你的那点出息,有毛就说明有活的凤凰,爪哇王还在撞角上挂着,只要威胁他,叫他抓十几只凤凰回来不就是了,弄几只活的凤凰回去才有面子。”

两人匆匆出了王宫,给赖传峰下了一个拆的命令,上面的木头必须完整的拆下来,回到玉山以后,云烨也打算修这么一座七扭八歪的房子,包子有肉不在摺上,谁会知道这样的一间屋子居然会价值连城?

爪哇王被提了上来,通译的舌人非常殷勤的帮浑身颤抖的爪哇王擦擦汗水,故里咕噜的和爪哇王说了一大通话,最后还拿出两匹精美的蜀锦抖开之后,蜀锦反射着光芒,精美异常,惊恐的爪哇王不断地往后退缩,以为人家要用锦缎勒死自己。

舌人继续劝说,爪哇王这才安定下来,不愧是当国王的,伸出了一只手,表示这样的锦缎需要五匹,可能觉得说少了,又把自己的另外一只手也伸了出来,一心想要凤凰的李泰哪里会在意区区十匹锦缎,连忙答应。

可是这个家伙眼珠子一转,居然又提出新的要求,要云烨帮他把对头另外一个爪哇王干掉,他才肯去抓凤凰。

云烨把舌人拽过来问:“你告诉我,爪哇有多少个王?听你刚才说的意思,好像不止一个,两个,到底有多少?”

“侯爷,爪哇的王多的数不清啊,只要有一个城堡,手下有一群人,他就自称爪哇王,小的们在爪哇行走,也只能按照方位分为东南西北,左中右爪哇王,您把它当成里长算就差不多,谁也说不清楚咱大唐到底有多少里长。”

云烨李泰对视一眼,一起点头答应了这个爪哇王的要求,如果有必要,他们会答应所有爪哇王的请求,不说别的就是那么些王宫,就够大家发一笔横财的。

刘方对东南之地并不陌生,当李泰拿出凤凰毛显摆的时候,刘方把棋子收回罐子里,拿起一根仔细看看,然后放下擦擦手说:“什么凤凰,这种鸟的名字叫做极乐鸟,老夫当年见过,确实极为美丽,它的羽毛不怕火烧,是因为它把唾液涂在羽毛上,每当有雷击起火之时,就会把身子在火堆里滚几下,为的是烧死身上的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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