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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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封信-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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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我也很想和他结婚,也不会嫌弃他的儿子。只是我现在很犹豫,因为我知道艾滋病是传染病,却不知道传染性有多强,怎样才能传染。我问她:“艾滋病是咋传染的?”她说:“我也说不清,反正五六年了我也没有传染给儿子。”  高教授,您说我能和她结婚吗?  一位大学教师的忽视……  有位大学老师在信中讲道:  在上海我们大学有个讲师,结婚不久生下孩子,十个月后孩子患高热去医院治疗,诊断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后对母亲和父亲检测均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追查原因,这位男教师八年前因患病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但并无任何征象,自己并不知晓已感染艾滋病病毒。从而造成婚后一家三口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悲剧。假如他婚前检查出艾滋病病毒感染,告知准新娘,双方知情,采取必要的措施,也许能避免一家三口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悲剧。  如果我不幸沦为那位染病者,我的心情可就不一样喽,心酸啊。我也许同样会请求医生隐瞒病情,但有一个前提,我一定会在日常生活乃至细节上保护好对方。虽然最后难免发病身亡,坑了人家,可咱既然知道自己是早晚的事,何苦还在有生的日子饱尝失去爱人的滋味?你想想,就要终成眷属,成一家人了,突然鸡飞蛋打,谁受得了啊?  有人说:“暴露艾滋病病情,属于侵犯个人的‘隐私权’,怕当事人情绪冲动,而将病原到处传播。按法律规定,隐瞒了病情,导致对方感染艾滋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们不敢正视艾滋病,是因为对艾滋病知识不了解,把艾滋病看成“脏病”,很多人说:“我不嫖娼、不卖淫、不吸毒不会得艾滋病。”其实不然。作者自1996年4月接触第一例艾滋病病人;从1999年秋至今,我接触了上千名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这些人绝大多数来源于“血祸”,极少数是母婴传播,性传播的几率很少,本人还没有发现因吸毒传染艾滋病者。我曾发现过18对夫妇,男方因艾滋病死去,女方和子女的健康无恙。换句话说:“我未发现父婴传播。”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艾滋病专家桂希恩教授对97对一方感染艾滋病,结婚5年以上,且在性生活中没有采取预防保护措施的夫妇进行了调查,发现仅有9名感染者将艾滋病传给了对方,传播几率为10%。  为何有这种现象呢?因为艾滋病传播,在公认的三个传播途径即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这三个途径中,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有足够量的艾滋病病毒从感染者身体内排出;  2排出的病毒在一定温度和时间内传递给他人;  3必须有足够量的病毒才能够通过接触者的破损皮肤、黏膜进入其他人体内。  故一般接触不会传染艾滋病,人们毋须谈艾色变,但艾滋病在婚内,并非完全没有传播的机会;母婴传播还有30%左右的可能性。因此,我的意见是,除双方都是艾滋病感染者之外,若一方是感染者,必须与另一方说明真实病情,否则不但是欺骗行为,而且触犯了《母婴保健法》。  为了防止艾滋病的蔓延,我建议建立:  1结婚前检查HIV抗体制度。  2入伍、参军、升大学均检查HIV抗体。  3全国各医院门诊免费或减价对每个初就诊者检查HIV抗体。  以上措施是建国初期消灭性病时实施的办法,效果不错。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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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宣传“防艾”人人有责(1)
12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艾滋病日。某电台推出一项全球调查,发现,中国公众目前是世界上对艾滋病以及艾滋病病毒最缺乏了解的人群。接受调查的中国人中有14%不知道艾滋病究竟是什么,在所有受访国家中比例是最高的。而且这些人并不是偏远地区农民,而是中国的城市居民。  艾滋病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传染病之一。对付这一“世纪疾病”,公认最有效的办法是普及相关知识,关爱病人及其家属,才能保护自己。  许多人在提起艾滋病病人目前遇到的困境时,都会说,我们要加强“防艾”宣传并关爱他们。我们的“防艾”宣传工作真正做到位了吗?某学者对10个处于不同行业的人们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他们中间只有两个人能说全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而他们所在的单位没有一家曾经对职工进行过预防艾滋病的教育。  2003年12月1日艾滋病日,让人觉得艾滋病宣传做得很棒,但是平时呢?这项工作却很少被提及,令人深思……  艾滋病防治工作应该是长期的、不懈的,其总体目标为:“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遏制艾滋病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势头,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更是落实“###”精神的具体表现。  “艾滋病”不是河南的专利  有位地方病防治的医务人员来信写道:  我是一名普通的防疫工作者,也从事着性病/艾滋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工作。某某省同样也是艾滋病重灾区,我们某某市算得上重中之重,同样是因为卖血感染的。  但由于我们各级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大,大部分感染者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上艾滋病,认识不到非法地下采血的危害及严重性。艾滋病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已进入快速增长期,我们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再不加大宣传防治力度,后果将不堪设想。  信中反映情况属实,近四年来,我先后收到的8326封群众来信中,在这些全国各地的乡村医生信中反映,国内艾滋病绝大多数都是血传播,少数是母婴传播,而且在农村是局灶性发病。在当年“血浆经济”搞得越火爆的村庄,艾滋病发生率越高。有些重疫区,发病情况令人难以想像。  在我国中部地区十几个省的艾滋病流行情况都差不多,且多是血源传播,“只是其他省市的人们很聪明,没有人站出来揭发”,其艾滋病疫情并不为外人所知。——河南的艾滋病是我吵出来的。  一个学生的建议  一名学生在信中建议:  我国应参照外国的有关经验,制定有关性病、艾滋病的相关法律。在关爱感染者的同时,应给予免费治疗,保证过好“不幸”的日子。即有治疗权,生存权。国家应大力气研制经济实惠的治疗药和预防药(含疫苗等)。中药、西药、中西合药等均应研制。在暂时没有治愈的药时,对病人的痛苦应关心点,让他们服用解痛药等。看来感染者即便结婚也不应该生育,这要定一条法规。  这位学生的建议很好,艾滋病很需要立法,更需要多数人来关爱艾滋病病人,救助艾滋病病人。但好的建议需要正确实施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希望有关部门听取这一利国利民的建议,并付诸行动,谢谢。艾滋病的相关论谈  老人关心“防艾”  高老师:  您好!  我在电台里听到您的事迹很受感动,作为一名老师和医务工作者,能像您这样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真是令人敬佩。  从您的业绩中,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未来。特此向您学习,致敬。  顺信给您寄去3元邮票,请您给我寄一本书来,以便学习艾滋病知识,在校园里开展“防艾”宣传活动,谢谢高大姐。  顺祝:春安  您的75岁的老弟:某某敬上  2003年2月28日  这位老人本该安享晚年,但他却被“艾滋”这一弱势群体所牵动,他要学习艾滋知识,参加“防艾”宣传,把残余的年月奉献给社会。  此书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与好评使我感到莫大的欣慰。因此,我要再接再厉,继续免费赠书,让更多的民众了解艾滋病,关注艾滋病病人,理解艾滋病病人,善待艾滋病病人,让艾滋病病人拥有应有的关心与爱护。  近年来安徽省不少人来信索要防艾书籍与资料,教育感染者、病人,让他们知道有的艾滋病感染者的潜伏期可达十几年而无症状。在这期间感染者除了不能献血外,加强运动和营养戒除不良生活习惯,保持乐观的情绪等,仍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各个国家对艾滋病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视。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更应该洁身自好,爱护自己,保持乐观情绪,按医嘱用药,尽自己所能控制病情,而非自暴自弃,更不能将自己的痛苦转嫁到他人身上。  对“防艾”工作不应冷漠  有名高二的学生来信写道:  关于艾滋病,我身边的同学了解的太少了。因此,他们总是谈“艾”色变,他们也总是认为艾滋病离我们还很远,所以并不关注艾滋病。  '返回目录'  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5宣传“防艾”人人有责(2)
我在班里、年级里人缘还是不错的,我发动同学们捐款,自己制作了宣传海报,但是几天了,都无人问津(没人看),他们大多数人根本不相信(会有艾滋病)。但还是有人捐款,在这些人中,大多数是住校生,因此捐款是很少的,但积少成多,我相信当越来越多像我们这样的小力量汇集,那么,最终的力量将是巨大的。  由于宣传的不力和误导,许多人误认为艾滋病是“性乱”引起的,是注射吸毒引起的;本人清白,不会得艾滋病,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我国艾滋病传播主要来源于“血祸”,事件发生之后又出现了捂盖子、不让民众知道艾滋病的真实情况,因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冷漠、歧视、敌视已是一种负面现象。从上信所述,在学生中对艾滋病持冷漠态度,其责任怪谁?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做好“防艾”宣传工作。  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是控制艾滋病蔓延的最佳疫苗。  '返回目录'  
6大家都来关心艾滋孤儿(1)
自20世纪90年代初农村一些地区的村民,因有偿献血染上艾滋病后,现在已到了艾滋病的发病期。发病象征着死亡,而这些死者大多是青壮年,有很多家庭,夫妇二人都卖过血,都得了病,他们临死时,念叨着:“我的孩子怎么办……”  在他们的身后,就有老人和孩子。我不能准确地说出艾滋孤儿的数量,但每对夫妇死后最少留下两个孤儿。随着媒体的关注,社会上也掀起了一股救助艾滋遗孤的热潮。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向孤儿伸出了温暖的手!  农民对孤儿的爱  一位来自四川的农民在信中说道:  我的家乡是处四川盆周山区,属盆地边陲,人们在这里长期居住,加上中国封建统治几千年。积淀了人们落后思潮(想),厚男薄女的思想特别严重,我作为一个后生,应该去大胆突破传统。在前期给您的信中,我也是深受影响,重男轻女的观念也表现了出来。信寄出后,一直在想,应更多的去关注女童,关注弱势群体,再加上读了您的信,让我更加确定,用更多的心血去关注女孤们。虽然历史不能改变,但可以改变我们这里男尊女卑的旧俗,于是请高教授帮助我,帮我领养一名女童,如古真、蒙蒙(化名)等女童。如古真、蒙蒙有愿来川生活的,或流落于山东,还没有找到家的女童中有愿意(来)的,我也会接受。如果高教授找到了合适的男童,我也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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