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庶子- 第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刺史周大人,让他顺利允许了费明蕙的婚事,促成了费家与刺史家的联姻,让费家在杨州有了最大的靠山。
  费明德不清楚原治之为什么肯伸手帮他,其至帮他巨细靡遗地都设想周到了,可是在与原治之的书信往来中,他明白了自己这个井底之蛙与翱翔蓝天雄鹰之间的差别。
  面对同样的窘境,原治之能迅速帮他理出头绪,借力打力,反败为胜,并且轻轻巧巧,看似闲庭信步一般,让他暗自折服,忍不住心动。
  此种心情,实在无法对任何入明言,费明德只能在原治之面前装疯卖傻,将自己的心情真真假假地表述一二。
  他不求回报,只求这一点表述的机会而己。
  日后一旦原治之真成了费明兰的夫婿,那就是自己的妹夫了,他就更要格守礼仪,相敬如宾了。
  最后深深看了原治之一眼,费明德转身看向众人,清咳了一声,道:“晚辈万分感谢所有到场的各位大人和世伯世叔,先父在天之灵也能够得到安患了。”
  众人点了点头。
  费明德走到他的庶出三叔费忠贤身边,挽起这位清瘦中年男子的手,对众人道:“藉此机会,晚辈还有一点事情公布于众。这位是我家三叔,以前一直做父亲的副手,为了费家的生意长年奔波在外,费家能有今日,三叔也有不小的功劳,而晚辈志在求学,无心商途,所以就此打算把费家的生意转交给三叔经营了。”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
  原治之挑了挑眉,他也有点出乎预料,没想到费明德竟有如此决心,上千万家产的巨额生意,也能说放手就放手。
  反应最大的则莫过于费忠良了。他霍然站起来,怒视着费明德,怒道:“此等大事,你竟然不与我商量就擅自做决定?”
  费明德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凉凉地道:“二叔,父亲生前,咱们费氏三房就已经分家,如何处理长房的私产我可以全权作主,还用不着和你商量吧?”
  费明德的财产处理方式,其实大家都明白,并非把千万家产送与三叔费忠贤,而只是把现有的商铺,以及商线、人脉等无形资产转交给费忠贤管理:费明德从此之后不再做直接的经管人,只做幕后老板,每年抽取分红而己。
  当然,日后的红利是要多分给三叔一些的。
  费明德这一房,因为与官家的特殊关系,所以依然占着皇商的名号,现在转而做了幕后出资大老板,费忠贤便成了出头露面的总掌柜。
  当然,或许日后费忠贤也会贪婪心日盛,也会想把这些产业都收归己有,但是只要费明德日后考取了功名,依然与官家联系紧密,费忠贤要是聪明人就不会办糊涂事,不会把事情做绝。
  当今世道,商人再富裕,皇族官家一句话轻易就可以将富商抄家灭族,亿万家资也瞬间毁于一旦。
  费明德做的最坏打算,也不过就是从此费家生意全部脱手,日后没有红利可拿而己。他手里已经掌握住了先父留下的千万巨额家产,就是花销几辈子也是够了。
  何况父亲生前就曾说过,他的三弟费忠贤有商才又有商德,乃可重用之人。他的嫡亲二弟反而心浮气躁,贪婪鄙薄,不足与之为伍。
  费忠良气得脸皮紫胀,他万没想到平时闷不吭声的庶弟倒从长房占了大便宜,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最奸险狡诈的人平时看起来最忠厚!
  费明德却不理他,继而朝坐在列席末端的扬州各家皇商拱拱车,道:“先父生前所揽的皇商生意颇多,但晚辈不擅此道,如今准备只留下玉石珍玩一项,其余买卖,尽皆转手给各位世伯世叔。”
  众皇商讶然,面面相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下的商人那么多,皇族就一家,皋皇更是众家商人在千万人之中拚搏厮杀出来的名额,说起来恐怕比学子科举还要艰难一些。
  现在费家居然肯把手中掌握的皇商份额分出去,虽然这其中还要经过各种利益的博杀,更需要重薪获得皇家的许可,但只要有份额让出来,他们又抢先得到了先机,还是有很大的争取空间。
  费家因为与太后娘家的亲密关系,所以经手的贡品种类相当多,大宗买卖里就包括了诸如布匹、茶、香料等,这都是利润可观的大生意。
  原治之凝神细思,他如今倒觉得费明德这一番作为肯定是背后有人指点了,费明德在读书与揣摩人心上,还略有几分才识,但要说到处理家产,确保日后利益并能安稳度日的手段,他是肯定做不来。
  那么,是那位外貌秀雅如兰,气质却凛冽如梅的女子在背后出的主意了?
  她倒是很懂得“舍得”二字的精髓所在——有舍才有得。
  费明德与费忠贵毕竟不同,舍去费家的经管之权,可以换来费明德的安心科举仕途。
  舍去皇商生意中的几个重要份额,将众人盯在费家财产上的注意力轻巧转走,却又保留下皇商名额,维持费家地位不坠。
  只做玉石珍宝这项少而精、又不会如吃穿等贡品容易惹祸的生意,省心又省力,当真是一舍而数得。
  难得闺中女子也有如此高瞻远瞩的目光与俐落手段。
  原治之目光幽深,心底却忍不住浮出一点愉悦笑意。
  这倒有些意思了。
  很有意思。
  他与费明兰无意的暗中联手,倒成全了费明德。
  费明德这个庶子也算福大运气大了。
  费明德不明白原治之为什么会出手帮他,百恩不得其解。其实说穿了,无非也就是因为“庶子”二字。
  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谁又知道,在外人眼中当今高高在上、最炙手可热的、除了皇家之外的第一世家望族的原府三公子,其实也不过是个“母不详”的庶出子而己。
  费明兰,明兰,明兰……
  原治之在心中反复念着这个美丽的名字,想着那俯如同这名字一般兰心熏质的女子,心头再次怦然而动。
  他毕竟还年轻,知好色而慕少艾,第一次见面时,费明兰出色的外表就让他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而现在,费明兰的行事作为,更是触动了他的心,他喜欢坚强又聪慧的女子。
  疾风知劲草,费明兰在父亲骤然去世之后的一连串作为,己足以证明她性格中的坚贞不屈。
  他的心头滚热,有一股冲动想要去呵护疼爱那名外表如兰、性格却如梅的女子。
  爱,在最初的最初,或许就是缘于这样的一点点冲动。
  第4章(2)
  花期短暂如美人青春。
  眨眼间,春兰的花期就要过去,香味和花型都已步入暮年,费明兰准备剪花,为植株发芽贮存养分了。
  立春和立夏提前一晚用烧酒浸泡了银剪,清晨起来,在下剪前,又把剪刀在明火上烧烤过,等剪刀不热了,费明兰净手后才亲自下剪。
  剪下来的兰花,被丫鬟们小心收起到无味的木盒里,日后或做熏香,或做香重:或制成干花做兰花茶、兰花点心、羹汤配料,皆是美味。总之,兰花尽情缩放展尽美态之后,仍然可用、可食、可入药,好处多多。
  旭日东升,站在兰花盆前的费明兰身上一袭水绿长裙,裙角绣着没有开花的兰草,乌压压的秀发束成两根长长的辫子,盘结在脑后,辫子以暗色发箍固定,斜插一支碧玉簪身、下垂蝶戏兰花翠玉珠串的步摇,清新亮丽一如那秀雅动人的极品名兰。
  立春春俏声对立夏道:“大小姐真好看,比二小姐美丽多了。”
  立夏小小“嗯”了一声,大小姐并不喜下人们多嘴多舌,所以她们只敢背着小姐偶尔小声议论一回。
  “那些官家小姐虽然自视甚高,每次来看小姐头都抬得高高的,可她们就算用上吃奶的劲儿打扮,也没小姐动人。”
  二婢并非突然产生如此感慨,而是昨日费家二小姐终于出嫁了!
  在亡父百日服孝期间匆忙出嫁,并不犯忌讳。有些人家的儿女年龄大了,担心三年守孝会耽误了儿女的婚期,导致婚事生变,所以就有了百日孝期内允许紧急婚娶的特例。
  同例,官员的父母逝世后,官员一般要丁忧回老家,为父母守孝足三年。可对于皇帝来说,这其实是大大浪费手下官员的时间,所以皇帝就可以“夺情”,以特例召回能臣干员,继续让他们为自己做牛做马。
  人们不会指责费明蕙匆忙赶着出嫁,但让丫鬟们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大小姐还没有订亲,为什么二小姐就已经出嫁了?
  这让她们尊贵的嫡出大小姐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少爷继任了家主,如今已经大权存握,名副其实,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善待太太和大小姐喔?
  立春和立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贴身大丫鬟,难免要为自家小姐忧心一二。大小姐今年都十六岁了,守完孝就十九岁,绝对算是大姑娘了,连婚事都没有议定,到时候可怎么办呀?
  可是大小姐最近一直表现得平静无出,除了吃斋茹素,为父亲守孝之外,就是陪伴母亲,弄弄花草,好似没有任何心事一样。
  正在立春和立夏随侍在费明兰身后,有点忧虑地注视羞她忙碌的背影时,小丫鬟石榴小心翼翼地提着一只鸟笼走过来,说:“启禀小姐,有位原公子给小姐送来一只鹦鹉,少爷要我拿来给小姐过目,问小姐是否收下?”
  费明兰闻声转过头来,将手中的银剪交到立春手上,诧异地看着玄铁鸟笼里的鹦鹉,这只鹦鹉看起来还算幼小,鹦嘴鲜红,顶部细毛淡绿,两翼羽毛却是油亮光滑的翡翠色,极为漂亮。
  石榴识趣地将笼子举高,道:“少爷说这叫丹巴鹦鹉,是从遥远的天府之国购买的珍禽,是很希罕的品种呢!”
  立春、立夏也好奇地盯着看个不停,立夏问道:“人家都说『鹦鹉学舌』,这只会说话吗?”
  石榴从荷包里取出几枚葵花子,放到手心里,却又不让鹦鹉吃到,诱着牠道:“馥馥?馥馥?说『姐好』”
  鹦鹉馥馥高傲地在鸟笼内踱来踱去,就是不肯开口。
  “牠叫馥馥?”费明兰间道。
  “是呀,小姐,少爷说出自什么诗呢。”石榴苦恼地皱了皱眉,她不识字,可不懂什么诗呀歌呀的。
  费明兰接过石榴手里的葵花子,打开笼子门,馥馥就主动跳到了她的手心里,她用手指轻轻抚摸馥馥的背部,馥馥低头啄食了一枚葵花子,然后在她的手心里跳了跳,甩甩头,忽然开口道:“幽兰在空谷,馥馥吐奇芳。”
  费明兰又惊又笑,用手指点了点牠的小脑袋,笑道:“哎哟,你还是个小才子呢。”
  馥馥满足骄傲地又跳了跳,继续学舌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费明兰这下却有点笑不出来了,她就是再笨,也听出了这鹦鹉果真是在“学舌”,学他人的口舌,做了个传声筒而己。
  费明兰喜好读书,平时涉猎颇多,知道丹巴鹦鹉确实属于珍禽,这种鹦鹉音色清脆圆润,动听悦耳,而且很聪明,十只里九只能学人言,有的还能一口气诵出长达十几个字的诗歌,比如眼前的馥馥。
  立春和立夏却听得大为惊叹,石榴更是目瞪口呆,她可是怎么也记不住这样的诗词呢!
  馥馥居然比她还聪明,太厉害啦!
  费明兰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漂亮可爱的馥馥,心头却浮现出青衣青年高雅端华的样子,不免有点心思浮安。
  她前几天知道了原三公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