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十天后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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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十天后分手-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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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知觉在那刻醒了,我张大嘴巴,狠狠朝他的掌心咬下,他一怒,抓起我,把我往墙角掼去,于是我像只死狗摊在墙角,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死了,但我的眼睛没有闭起来,看着他对妈妈做的每件事……他是个变态,可怕的性变态。
  “我脑子里不断想着,我要站起来,到厨房拿一把刀,从他的背后刺下去,一下刺不死他,就刺两下、三下、四下……可是我没有行动,我只能一遍遍幻想着,他躺在血泊之中……
  “第二天,妈妈带着满身伤的我离开家,她在我的口袋里装很多钱,她哭着告诉我:对不起,妈妈怕死了贫穷的日子,我不能离开他,但你不能像妈妈这样,毁掉一辈子……妈妈把我丢掉了,我变成孤儿……
  “如果那个时候我把他杀死就好了对不对?我就不必和妈妈分开,他死了就好、死了就好了……”
  弄弄没哭,但身子抖得很厉害,他下意识抱紧她,下意识重复同样一句话,“不怕,我保护你。”
  “好,你是我的Hero,你要保护我。”
  这些事她藏在心里很多年了,从没对任何人说过,包括宋院长、阅阅、问问和闪闪,可她竟然告诉他,一个只认识十二天的Hero。
  “嗯,我保护你。”他的声音轻浅,但她听见语气里的不容质疑。
  “Hero。”
  “怎样?”
  “那个时候……妈妈抛弃我的时候,我恨她,不,应该说,我以为自己恨她,可后来我慢慢知道,我并不恨她,我恨的是自己的无能为力。”
  她的话像一根针,又快又迅速地刺入他的脑神经,他向母亲,看着她那张原本美丽的脸庞,良久,两颗泪水缓缓从他眼眶里淌下。
  原来他并不恨她……原来他必须找个人让自己恨,他才不会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老爸曾经告诉我一句话,他说,我只是个小孩,有权利犯错、有权利任性,也有权利……无能为力。”
  他有这个权利吗?泪水滑到唇边,他下意识去舔了,是涩的,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流泪……
  “Hero,我们出去好不好?有一些人,他们想要进来帮你妈妈弄得美美的,让她启程走往生命的另一个旅程。”
  弄弄绝口不提死亡,因为她害怕死亡。
  他明白,拉起弄弄,再回首看母亲一眼,属于她悲惨的一生结束,她为爱情牺牲生命,而他发誓,这辈子不要任何一段爱情。
  这天,弄弄带着他离开医院,然后用小气鬼闪闪忍痛塞给她的一把钞票,和夏雨去吃东西、去打电动、去逛街,她带着他做一切年轻人做完之后会觉得精神放松的事。
  他们搞到晚上十一点半才进家门,她完成闪闪交给她的所有指令,而夏雨在进门的那刻,褪除一身阴沉。
  他的过去结束在这个夜里,他的未来在弄弄温暖的掌心里,缓缓开启。
  第2章(1)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能够受检视,那么你会知道在某个点不要做某件事,或者阻止某个言行,就可以让未来的发展呈现截然不同的局面。
  可惜,光阴可以洗涤伤口、可以抹去哀痛、可以让人成长……它有许多功能,却没有一种功能叫做逆流。
  五年过去,在老爸和闪闪的照顾下,他身子骨长壮了,剪掉过长的头发,露出干净的五官。
  说实话,他并不是一个帅气的男孩,但他浓眉、单眼皮,长得很有型,再加上近一百九十公分的身高,是那种走在街上会让女孩子频频回眸的男人。
  他很冷、很酷,不太爱讲话,通常没有丢一个话题或主动找他聊天,他是不大会表现热络的。
  可现代的女人很奇怪,好像越酷、越难追的男人越有挑战性,也……越好吃(好吃,是弄弄的形容词),因此,他们家的信箱时常塞满了寄给他夏雨的情书。
  高中那几年,原本功课很烂的他,在家教老师的帮忙下,不但将荒废的进度补上,且考取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他虽不是明星型的帅哥,但当上系篮队长之后,逐渐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十八岁的弄弄还是瘦,身子骨没有因为发育而变得像个女孩,依旧扁胸、扁臀,是穿女性服饰还会让人怀疑她男扮女装的那种身材。
  幸好她的五官漂亮,皮肤白里透红,嫩得掐得出水似的,也幸好身高有稍稍拉高那么一点,勉强到达一六○的行列,所以别人就算叫她男孩,也会在前面加上一个字,水男孩。
  她越来越江湖气了,从小她就是那种有着强烈母性的女生,她会照顾所有的弱者,尤其在高一时期,碰上专门霸凌同学的集团后。
  她特地去学跆拳道,此后,被霸凌的同学找她比找老师更有效,只要她出头,没有人敢对她的“朋友”动手,因此她人缘异常好,因此她成了学校的大姐头,许多男生常常成群结队跟在她身后走。
  她是将黑道赶出校园的幕后推手,所以天天打架的她,在学校的纪录中,没有大过小过,连缺点也没有留下半个。
  但也因为如此,高一时期的她老是挂彩,今天一道伤、明天扭到脚、后天额头贴OK绷,有人做过统计,高中生每个月最大的花费是补习,但弄弄最大的花费则是挂号费。
  她的我行我素气得闪闪天天闹头痛,恐吓要把她打包寄到美国,让阅阅接手管教。
  这情况在她高二名声渐渐远播,再没有人敢来挑衅她之后慢慢好转,可她大姐头的地位已在校园里屹立不摇。
  至于矮冬瓜萧海齐,不知道触动哪个开关,在高一那年,原本身高和弄弄相去不远的他突然迅速往上拉高,一六五长到一八五,吓得闪闪天天帮他进补,生怕吃的不够他长高,他会断成两截。
  如果说他长得不够明星样,那么萧海齐就真的帅到让人惊声尖叫了,他是属于韩系花美男,再加上一头鬈发,不知道迷死多少女同学。
  他的功课好,演讲作文各项比赛都拿第一,他下意识地想在闪闪面前求得好表现,虽然闪闪已经嫁给他哥哥、已经生下一个小侄子,他们之间注定是无言的结局,他仍然很拚命地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弄弄和萧海齐感情很好,他们天天吵闹,一言不合还会在餐桌上打起来,可自从弄弄学跆拳道之后,萧海齐就不做这种事了,因为他觉得在闪闪面前被一个矮女人打倒,有失男子汉形象。
  弄弄和他感情也相当好,心里有事,她想也不想就会冲进他的房间,直接跳上他的大腿。
  你没想错,就像综艺节目里的整人游戏,艺人坐在椅子上、大腿间夹着一颗气球,艺人加速冲上前、跳上去、挤破气球的那种坐法,弄弄从来没考虑过,这种坐法会不会把他的两条腿给坐断,她只是习惯成自然。
  她喜欢坐在他腿上,和他面对面,吱吱喳喳讲一堆乱七八糟的话,有时候说累了,就伏在他胸前睡觉,反正他会将她抱上床。
  如果跨坐在夏雨腿上是一种权利的话,那么拥有这项权利的人,除弄弄之外,还有一个小子,叫做小小,他是闪闪和老爸爱的结晶,雄性,却有个雌性的小名,由此可见,老爸对闪闪有多么容忍。
  今天跳上权利座椅的人是弄弄,不是小小。
  她一进家门,嘴巴就不停念,妈的、妈的……明明没有妈妈的她,每回一生起气来,就会不停叫妈妈。
  她跑进他的房间,随手把便当盒和书包往他的床上一摔,发现他已经就“接纳姿势”坐定,她立刻重力加速度往前飞奔,跳跃,坐上去。
  “妈的,你知道那个林姿嫚说我什么?哈哈,她说我搔首弄姿、勾引男人!哇哩咧,我会对男人搔首弄姿?男人不要对我搔首弄姿就好了。
  “她在背后一天到晚说我的坏话,骂我是公共厕所、花蝴蝶,妈的,本人还是清纯无敌美少女,让她这样污蔑,她谁啊她……”
  夏雨拍拍她的背,柔声问:“你干么不直接跟她挑明,说你和萧海齐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哥儿们?”
  这种事情、林姿嫚不是第一个毁谤她,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会发生这事,起因在于萧海齐,他是洁身自爱的男生,从不和任何女性多聊一句(据弄弄的说法,他正在为闪闪保持处男之身),因此在学校里面,能和他一句来、一句去的,只有弄弄。
  所以从萧海齐高一成为明星级人物开始,和他同上一所私立中学的弄弄,经常莫名其妙成为女生的公敌。
  “为什么要挑明说?我偏不,我偏偏要让林姿嫚气个半死。”
  “你这样,只会替自己树敌。”夏雨好声好气劝说。
  “Who怕Who?来啊,我不信她打得过我。”连黑道份子她都不怕了,哪会怕个小小的嘴贱女生,哼!
  夏雨失笑。哪有女生一天到晚以拳头定输赢。“你不觉得自己的朋友都是男的,女生不大喜欢你?”他忍不住开口劝她。
  “有什么关系?这种人际关系我很满意。”
  男生是比较粗鲁啦,下课非要住篮球场弄出一身汗才爽,不像女生只要一瓶矿泉水,聚一聚,讲讲别人的八卦,就会兴奋得脸红心跳,心情比他们打过球还High,可她宁愿流汗,不爱讲是非。
  “既然如此……就别抱怨。”他无可奈何地瞄她一眼,撇开头,无视于她还坐在自己腿上的事,继续看书。
  弄弄是个固执女生,从来听不进别人的意见,老是一意孤行,宁可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喂,你是我的Hero耶,连你都不听我的抱怨,我要讲给谁听啊?”她噘着嘴抽掉他手上的书。
  问题是,她说来说去都是同样的问题,何况,他明天还有一堂重要的考试,不过……夏雨叹口气,谁让他习惯宠溺她。
  是啊,宠她,是在握上她温暖手心那一刻便有的冲动,然后五年,一千多个日子培养出的习惯,再也更改不了。
  放下书,他正视她,“你想说什么?”
  “我想到一个好主意。”
  “什么主意?”
  光看她的表情,不必猜他就知道,那绝对是个馊到不行的烂主意。
  “既然她们说我是花蝴蝶,与其那么衰、白白挨骂,倒不如落实到底。”她讲得眉开眼笑,仿佛那是旷古绝伦的好计。
  “落实到底?”他浓浓的两道眉毛竖了起来。
  “对啊,我要当个货真价实的花蝴蝶啊!”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决定开始交男朋友,交一个、把他从头到脚玩透透,然后甩掉,再交一个,再把他……”
  “从头到脚玩透透?”夏雨接下她的话。
  “没错,就是这样。”
  “为什么不考虑交一个,然后……天长地久?”
  讲完天长地久四个字,夏雨的脸微微发红。是啦,这种古老言论很不适合从现代年轻人嘴里说出来,讲的人别扭、听的人尴尬,一不小心他还会被抓去做实验,验验他是不是从远古时代穿越而来的老祖宗。
  果然弄弄听了大笑,抱住他的脖子笑得前俯后仰。
  好吧,天长地久是个不合时宜的笑话……
  “我有一个朋友和他女朋友分开了。”
  “为什么?”
  “他砍伤她,是因为她是个大奶妹,他喜欢和她去慢跑,喜欢用摩托车载她,喜欢她有意无意的碰撞,最重要的,是喜欢她深深的事业线。”
  “事业线?她是女强人还是有帮夫运?”夏雨微蹙眉问。
  弄弄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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