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要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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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要离别-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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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情坦承,她欣赏他!
  只是,和其他女人不同,她纯粹以获利角度欣赏他。
  对她而言,他是个好卖商品,出售成功,荷包满载,买卖不成,也不会堆积成本。
  是的,她想把他和朱洙凑成对。
  看着性感“音乐家”,研拟两天半的计画在心中复习,她评估着成功机率。
  整个计画中,最困难的部分在于如何使朱洙吸引他的注意力。每天有那么多女人环绕身边,环肥燕瘦,他全爱理不理,所以,让朱洙变成女人堆中的“特别”,让他肯青睐理会,是计画中最重要的一环。
  咬咬指甲,她望望周遭女人如痴如醉的眼光。
  她研拟过不少初遇方式,从普级到限制级,从淡淡幽情到火辣登场,想法在她脑中绕过一个又一个,却也否决一个又一个。
  她想到黄蓉用过的老方法——撞人。却又联想起笨黄蓉,勾引错人、上错车,失踪三日,目前状况不明。
  用粉丝的热情召唤他?
  更坏,他身边的苍蝇蠹蛾还少吗?他脸上的黑线几乎可以用宣纸转印出来,朱洙的热情能比得上谁?她不看好。
  拿大鼓和他拚琴音?用彩带羽扇替他伴舞?送爱心便当、爱心饮料,一路送入爱心床,附带美女一个,玩爱心亲亲?不行、不行,这些烂主意统统淘汰掉。
  那,干脆拿绳子绑票他。艾情灵机一动。
  再度站到他前方十公尺处时,艾情脸庞充满自信,表情上写了不少字,有“坚定毅力”、有“一心一意”,也有“成功在望”。
  “对不起了,我迟到。”朱洙一见到艾情忙不迭地道歉。
  “我了解,你们家的神又在忙?”
  忙好,忙才有钱赚,这年头,抢钱是所有人类的共同目标,也唯有顾客抢够钱,才能把金钱回馈到她身上。
  “今天还好,我请表姐代班,可以请一天假。”这个班是神指定的,他们家的神和他们家的信徒,对女性灵媒比较有感情。
  “没关系,钱带来了?”伸伸手,她用势利眼看朱洙。
  别怪她现实,上回黄蓉用为数稀少的两千块,ㄠ掉她的智慧财产,有过前车之鉴,这回,她要先拿钱再办事。
  “有,你等等。”
  朱洙打开包包,从里面拿出一、二十个红包,她一个个拆,有五百块的、有一千二的,从头到尾加一加,凑出一万块“见面费”给艾情,再把剩下的红包收回包包里。
  眼望朱洙收回皮包的红包袋,艾情暗自评估,灵媒似乎是个不错行业,也许她该考虑增加一点“第二技能”。
  把钱塞进口袋,她拉起朱洙往前十步。
  “看见没?那个男人。”
  “哪个?”
  “你要的那个。”
  “我要的哪个?”她越听越模糊。
  “那个拉小提琴的‘高高瘦瘦音乐家'啊。”
  别怨她不够努力,为了替她找“音乐家”,她上网查遍台湾大大小小的管弦乐团。结果呢?矮的矮、胖的胖、秃的秃,结过婚的没希望,有同性恋嫌疑的基于职业道德,她主动删除。
  在她气馁得想放弃朱洙荷包时,当当当当,让她发现站在路边的“音乐家”。
  爽了吧!
  朱洙可没指名要有名气的、弹钢琴的,或大牌的、享誉国际的音乐家,何况今日的街头落魄,不代表明日不会飞黄腾达。
  “他好像帅得有点坏事。”帅男危险,这点不需要神指示,她明了。
  帅会坏事?真有趣的说法,她真该问问影剧圈中,偶像明星们坏过多少事。
  “之前,你没跟我说要丑的,好啊,要丑的是吗?那容易得多,我去替你找一打秃头大肚腩的矮胖子音乐家过来。
  可你自己要想清楚哦,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如果你确定每天对着钟馗过日子,不会胃痛的话,我无所谓。“
  艾情的话,轻易恐吓到她,再怎么说,女人本性中多少虚荣,此时此刻,朱洙的虚荣压过理智。
  “好啦,就他了。”
  她的确胃不好,若每天对着一坨猪油吃饭睡觉,肯定痛苦。
  “同意了?”艾情再问一次。
  “同意。”
  再看一眼身处女性圈圈中心的他,怦怦,心脏撞过两下,他的确好看得……诱发犯罪。
  “很好,你们今天见面。”艾情处事明快。
  朱洙再看眼“未来老公”,不看没事,越看呼吸越窘急,明明他的视线没落在谁身上,她就是教他的眼光吸引去,深深的、浓浓的情,在幽闇眼眸中,在他的琴声里。
  “现在见面?”
  现在?她敢保证,朱洙尚未动作,将先被一群女粉丝K到暴毙。
  “当然不是现在,再等二十分钟,届时他会赶走女粉丝,等他把琴收入琴盒时,你再动手。”她老神在在。
  动手?说得好像抢劫似的,朱洙不解瞄她一眼,问:“可不可以明天?我没心理准备。”
  “可以啊,后天、大后天,或者下个星期、下个月都行。只不过,昨天有个经纪人拿名片给他,邀他去当偶像明星,等他成名后,你想见他,大概排队要排到下个世纪。”艾情凉凉诓她。
  “好吧,我先看黄历。”
  朱洙从包包里面找出小册子,确定今天是适合婚嫁、动土开工的“万事皆宜日”后,郑重点头。
  “等一下,你慢慢走近他,在他收拾琴盒时,迅速弯腰,把地上的纸盒抢走。”艾情详述计画。
  “纸盒?”朱洙不懂。
  “里面是观众给的钱,你把钱拿走,他非得追着你跑不可。”
  “万一他不追呢?”
  “那是他工作一整天的收入,你说他追不追?”
  昨晚艾情跟踪他,发觉穷“音乐家”居然把赚到的钱拿去住旅馆、吃排餐。很“了不起”的理财观是不?若台湾人花钱都像他这般不怕死,还怕台湾的经济不蓬勃起飞?
  “等他追上我,我要怎么说?”
  说“要钱要人”跟“不要钱、不要人”当中选一个!?这种丢脸话,她怎讲得出口?
  “你要很正经的说:”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钱,就必须跟我做朋友,否则……对不起,我和你一样穷。'然后态度从容地,把所有钱倒进你的包包里。“
  “这是威胁?”
  “这种说法不是太正确。”正确的说法是——抢劫。
  “我……会被带进派出所,解释何谓‘一样穷'。”
  事情扩大,他们闹上电视,她将是史上第一个,因逼迫男性和自己交往而入狱的女生,而他,成为不用经纪人就红透半边天的偶像明星。
  “你想太多,谁会把漂亮女生送进派出所?”
  艾情拍拍朱洙的肩膀,用她的漂亮赌男人的色心。
  “你确定?”
  “如果你貌比东施,我自然不敢确定,但你的长相,让我确定极了。”她用专家的专业语气,说服朱洙。
  “好。”
  郑重点头,她把手放在胸前,捏捏胸前的护身符,朱洙默念三句“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有了神仙加持,她信心满满地看住前方男人。
  “有信心吗?”艾情问。
  “没有。”她摇头,实话实说,不过,眼光充满坚定。
  她要他!距离年底没几个月好混了,她不当人家的情妇,不做第三者,也不要家门前插上彩虹旗,表达自己有异性恋癖。她要找个正正当当的男人嫁出去,过平平凡凡、正正确确的人生。
  “如果失败,一万块,我是不退还的,要不要努力随便你。”她用威胁口吻,增加朱洙的警戒心。
  “我会努力。”再把男人盯仔细,她要记住他的形貌模样。
  他的眉毛很浓,两道粗粗的线条,从老远处就看得清楚。他半玻а劬Γ环稚窨刺ㄏ屡裕ノ衾肿ㄐ摹�
  他的提琴拉得极好,每个音符、每个旋律、每个起音落音都勾动人心,不管今日他的音乐是否成名,朱洙都相信,他有才气。
  “这才对,他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相信我,追上他,你会得到莫大的成就感。虽然他穷了一点点。”
  “我不介意养他。”话冲出口,别说艾情,连朱洙自己都讶异。
  “你愿意养老公?”
  时代奇迹啊,这年头的男性,有一大半不愿意养妻子小孩了,更何况要女人养男人。
  “这、这……这是投资啊,那么有才气的男人,假以时日,一定可以站上世界舞台,成为国际知名的音乐家。何况成功的男人背后,绝对有双温柔的女人手。”朱洙试着解释自己冲动。
  “对、对啊!”艾情回答得有点内伤。
  她很想告诉朱洙,等她做尽所有投资,男人如愿攀上地位权势,那双背后推手将不再具备价值,届时,他会离开她,寻找他的幸福。
  可是,她怎能这么有良心?有良心的人赚不到钱吶!叹气,她对她的话假装支持。
  “好了,他开始赶人了。”艾情提醒朱洙。
  下一步,若是女粉丝不肯离开,他将送人白眼看,再下来……好戏上场啰!
  艾情将朱洙往前推,施舍她一个同情笑脸。
  走近音乐家,朱洙的心脏怦怦狂跳,她的肺叶呼呼急喘。
  男人,尤其是好看的男人,容易让女人血管暴张,现下她正处于血流大量冲刷的状态。
  不怕!朱洙,你行的。
  别忘记,高中时期你是田径高手,丢铅球、跳高、跨栏,没有竞赛难得倒你。还有观世音菩萨在身后为你加持,祂会助你一臂之力。
  走入离音乐家两公尺的近距离范围时,朱洙看见他收妥琴盒、背上行李,正准备弯腰,拿走今天的丰收。
  朱洙加快脚步,运动细胞运作,俯首,弯腰,伸手一捞,哈哈,成功在望。她迈开脚步,快跑……
  不能太快,她叮咛自己,若是跑太快,体弱多病的音乐家会追赶不上,可是……第一次当强盗,谁能不死命逃跑?
  她跑得很快,快到差点忘记和身后男子失联的可能性。不过,短短三十秒后,朱洙了解,是她多虑。
  在她头脑从混沌走入清明时,意识到两条粗壮的大手臂将她拦腰抱起,逼她瘦弱的两条腿,不得不暂时离开地球表面。
  “把钱还我。”乔丰说。
  天吶,他有一双艺术手,能奏出美妙音乐,还有一副艺术喉,能说出来低醇诱人、夭寿好听的乐音。
  醉了、醉了,这个男人她要定,谁敢来跟她抢,她会请三太子与人为敌。
  “不还。”朱洙把盒子死命抱在胸前。
  “不还就送你进警察局。”
  “我们这样子,警察会主观认定,是你抢我,不是我抢你。”朱洙反驳。
  有道理,明明就他比较大只,明明是他把人家女生抓到半空中……暂缓气,放下她,乔丰正眼对她。“你到底想……”
  话问到一半,乔丰眼睛瞠大、鼻翼微张,再说不出口半句话。
  是她吗?是他想过好几年的女人?
  分开十数年,日日夜夜,她的容颜浮在他脑间。她水灵灵的大眼死盯着他,满面控诉,她的控诉总是招惹出他的好心情。
  他喜欢她尖叫大吼发神经,喜欢她无助掉眼泪,喜欢她躲在角落偷偷哭,最喜欢的是——他永远能够轻易影响她、控制她。
  偶尔,同学凑到她身边,学自己嘲笑她,总会得到乔丰他一顿饱拳相赠。
  为什么?很简单,欺负她,是他最快乐的生活经验,这经验,很抱歉,只专属于他一人。
  呵呵,扑火飞蛾,不烧烧她,怎么对得起自己多年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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