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日尧在房里一阵狂扫宣泄,触手可及的东西全被扫落掉地,直到筋疲力竭的倒坐在地板上。他感到可悲的笑起自己,那一瞬间,他竟然羡慕起冷春晓了,羡慕他有个人始终如此痴心的等着他,那么的痴心绝对。
荷米丝唉叹的回到留声机里,“咳,人总要用伤害来捍卫自己,究竟自尊在爱情里是算什么?那比得过真心的相伴吗?雷米尔,如果失去自尊可以让我们相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双手捧上,因为再也没有什么比得过你在我心里的位子。”
第一百零三次看向餐桌上的早餐,他可以确定她没有出门,可是,她却一直没有打开过房门。
难道她是害怕得不敢走出房间?
这个念头让冷日尧很不是滋味,算了,昨天的冒犯是事实,挣扎许久,他决定带着真挚的歉意上前去敲门。
然而得到的是没有响应的死寂,他试图开口,“恭雪珊,早餐放在餐桌上,你快出来吃。”没有听见她的应声,他又说:“雪珊,你可以开门吗?我为我昨晚的冒犯向你道歉,一整个早上了,你好歹出来吃点东西。”
依然是静谧无声……他放弃的回到客厅,一整个早上都坐立难安。
他宁可她冲到他面前大声咆哮、指责他的错误,也不要她如此压抑的躲在房里,那简直比一刀杀了他还叫他痛苦。
当餐桌上的早餐换成了午餐,门依然紧闭,他再也忍受不了的上前敲门,可恭雪珊仍是一句不吭,他旋转门锁,是上锁的。
他转身去取来钥匙,带着威胁的说:“你再不应声,我只好直接开锁了。”
很好,她显然是吃了秤坨铁了心,不吭声就是不吭声。
插入钥匙一旋,他顺利推开紧闭的门,一进房间就听见几声咳嗽,床上的她蜷缩着,浑身裹得紧密,偶有几声呓语传来。
“恭雪珊、恭雪珊——”他惊觉情况不对,几次的唤她不应,他索性翻开被子查看。
被窝下的她,满脸通红的昏睡着,浑身发烫,她额上灼热让他倏然一惊。
“该死,一定是昨天那场大雨干的好事。”
他将她再紧密的裹好,不让一点冷意传入她的身体,随即回到客厅拨电话给当地一位他熟稔的医生,央请对方破例出诊,然后从冰箱拿出冰袋,小心的放在她的额上。
不消多久,医生来了,他给她打了针,又交代冷日尧几句后这才离去,冷日尧回到床沿,百般不舍的抚摸着她的脸。
厨房里正熬着粥,等她醒来就可以吃了,一个人的生活把冷日尧训练得做什么都十分上手,连照顾个人都不是问题。
“春晓……”恭雪珊无意识的低唤。
他听得很清楚,羡慕又更多更多了,即便是在病中,她还是把冷春晓看得比自己重要。
“我真羡慕他,有你这么死心塌地的爱着他,甚至要嫉妒了……”冷日尧的眼神又沉又黑。
“呜……”她无端啜泣起来,哀戚得像个迷途的孩子,眼泪从紧闭的眼滑出,眉头深锁。
“为什么哭?”他抹去她的泪,“答应我别哭,等你身体好了,我把水晶雁柱送给你,你不一口咬定那是冷春晓的东西吗?只要你快点好起来,就给你,嗯?”他的口吻充满怜爱。
他曾经是那么讨厌人,讨厌招待人,讨厌有人进驻他的家,讨厌有人分享他的生活,讨厌……一切琐碎有人的事情,可是,现在他却好想要有她的陪伴,原来一个人孤单久了,还是会渴望伴侣的,只是,眼前的她心里住着另一个人……
她不是那种一笑嫣然,转盼万花羞落的大美人,然而在他眼底,她的笑容比谁都还要纯真无瑕,顾盼间流露一股真诚、不做作的风情,这比什么都要珍贵、吸引人,虽然有时她是如此的不可理喻,却也胡涂傻气的让人好气又好笑,她就像那天在镜头里看到的一样,无时不充满了夺目的光彩。
她持续沉睡着,他情不自禁的在她身旁躺下,将她纤瘦的身子揽进怀里,原来相依偎的感觉是这么甜蜜……甜得让人浑身细胞都像是从沉睡中苏醒那般。
翌日,短暂的甜蜜不复见,恭雪珊哑着声吵着要回台湾,任冷日尧好说歹说都安抚不了她的归心似箭。
争执到了最后,她啼哭着打包行李,他气急败坏的朝她大吼,“好,你想回去就回去,你马上给我滚回台湾去,继续去眼巴巴的等着你的冷春晓——”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极度的后悔,他是想要挽留她的,可是却又气得口不择言。
女人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如此的难以讨好?!
她迟疑的开口,“那个相片……”
“我待会整理好马上寄回台湾的杂志社。”
屋里的温度降到冰点,让人因为极冷而失去感觉,心隐隐酸涩。
“嗯,谢谢,一切麻烦你了,感谢你这些日子的照顾与协助。”说完,她拖着行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照顾与协助?这话听在冷日尧耳里是何等的讽刺、不是滋味,他气绝的说不出一句话,闷头坐在沙发上,看都不看她一眼。
荷米丝急得跳脚,“逞什么英雄,还不快去追她?!你们两个真是奇怪欸,忘记又怎么样,只要诚实面对自己,你就会明白自己的真心,是冷春晓还是冷日尧有那么重要吗?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名字而已!随时你高兴想换都可以,台湾的户政事务所都可以协助处理——”
冷日尧紧紧抓着水晶雁柱,不只一次的捏紧、放松、捏紧、放松……他维持着这样的姿势,枯坐了一天。
荷米丝第一万次的探出她紫罗兰色的眼睛看了看,纤手猛拍上额,“哎呀,看不下去了啦,本姑娘决定把你的自尊先拿出来保存,等保存期限时间过了,你那了不得的廉价自尊会再度还给你,知不知道呀,傻子?”她狠狠的朝他怒吹几口气。
事不宜迟,荷米丝岔开双脚稳稳的站在他的面前,挥手利落的甩开身上长袍裙襬,“罗莎莉欧,吽嘎拉哩蹦,自尊,收——”
掌心一收,一团宝蓝色的气体从冷日尧的脑袋飘出,浮荡在荷米丝的掌心之上,忽地,她顽皮的往厨房一抛,随即宝蓝色的气体像是有自主性的往冰箱飘去,一切都在神不知鬼不觉的作势情况下完成。
冷日尧烦躁的摩擦着自己的双手,突然一个起身,他回房拉出行李箱,把他的家当一古脑儿的塞进去,随手抓着护照就要出门。
荷米丝凌空弹了弹手指,“欸,还有我啊——”
他来到留声机面前,把留声机抱起,急如星火的赶往机场。
一开始是她自己巴住他的,就算是因为他神似冷春晓的这张脸孔,但是她已经招惹了他,怎么可以在把他的生活搞得一片浑沌不明了,自己又哭哭啼啼的撒手回台湾去?
女人可以哭,那男人呢?难道就只能窝囊的在这里发闷吗?
哼,什么冷春晓不冷春晓的,反正也不过是个男人罢了,只要他一天不出现,他就多一天机会,烈女怕缠郎,他就不信他冷日尧会输给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带着雄赳赳气昂昂、势如破竹的气势,他一定要得到她的心。
第十章
“成诺,是我,你在哪里?”冷日尧免去问候的单刀直入。
“喔,是亲爱的日尧呀,你竟然会主动打电话给我,实在叫人家太感动了,怎么样,最近好吗?那个工作搭档美不美,你有没有好好提供加值服务?”成诺在电话那端轻佻又兴奋的问。
“成诺——”他发现这家伙永远学不会正经。
“问问嘛,关心老朋友ㄇㄟ……”他咯吱咯吱的笑个没完。
他可不想跟这个色鬼多浪费唇舌,“省了,告诉你,我现在人在机场,晚上见个面,我有事要交代你办。”
“欸,你回台湾啦!”这家伙不是打算背弃台湾了吗?还知道要回来。
“对。”他说得斩钉截铁的。
“呵呵……”成诺一阵乱笑,“爱莫能助,实在是很不巧说,小的我连夜要去屏东东港,有个该死的家伙想要请我这前卫摄影大师去拍民俗祭典活动,妈的,你说这是不是很变态?!”
“屏东东港?”这地名引起他很大的注意力。
“是呀,东港三年一度的王船祭啊,乱不想去的说……”
“我去——这工作我帮你接。”他毫不考虑的说。
“啥?日尧老大,你说什么?欸,你是不是病重了,回光返照了是不是?这可是你人生第一次主动说要帮我接工作欸!”成诺惊讶的大声嚷嚷,活像是中了头彩似的。
然而这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因为要想听到冷日尧这么说,的确是跟中头彩一样机率微薄……
“你少啰唆,要不要一句话。”他摆高姿态。
“好啊,当然好啊,你也知道我可以女人加美酒,就是受不了拥挤跟传统民俗,这一次你打算跟我要多少钱?十倍吗?这样有点高说,可不可以降个价,两倍就好?”成诺兴高采烈的依惯例询价。
“不用,只要你帮我向杂志社取得恭雪珊的联络方式就好,这工作我分文不取。”
分文不取……电话那端的成诺兴奋得差点昏厥,就像是他身下的那些女人获得高潮时那样。
“啧啧,日尧,你真的变了,看来今年的波兰真是好风好水,竟然把你的暴戾消融殆尽,欸,你找人家做什么?该不会是把人家吃干抹净了吧?”
暴戾!他说他暴戾?!他都还没把刀子架到他脖子上去呢!冷日尧当下冷脸一绷,“成诺,你这辈子最大的毛病就是话太多,况且,我没有暴饮暴食的习惯,短时间内还不至于出手狠蛮的将人吃绝。”
“没错,但是你这辈子最大的毛病,就是话不多,打猎速度超慢,哈哈哈……”他大笑一阵,“说真的,不会是……她偷了你的精子吧!”
“成诺——我想你真的是活腻了。”他所有的好脾气全在这一瞬间灰飞烟灭。
“哇,问一下都不行,我自己猜测也不行,摄影界暴君非你莫属……”成诺兀自嘀咕不休。
冷日尧厌烦的挂上电话,因为他知道继续跟这碎嘴男人说下去,只会活生生的把自己气死而已,对事情不会有太大的帮助。
为了争取恭雪珊的心,出于一股不知打哪来的直觉,他觉得东港之行是有必要的,拖着行囊,他潇洒的跳上南下的巴士,前往这个记载着冷春晓与恭雪珊故事的渔乡小镇。
热闹的街道,兴许是王船祭来临,屏东地区大批游客不断拥入,冷日尧好不容易在当地旅馆抢到一间小房间,解决住宿的问题,才租了辆车子往东港镇上去逛逛。
习惯了波兰的气候,东港的骄阳一时间让他有点难适应,他玻鹧劬醋叛矍奥房觯还庥娓坌≌虻姆缢苁煜ぃ谴幸凰肯涛兜亩捞亍�
东隆宫前有着华丽刺绣的旌旗飞扬,金碧辉煌,气势磅礡的黄金牌楼下,虔诚的信徒不断的拥入,传统的庙宇里水泄不通,鲜花牲礼焚香满室,冷日尧安步当车,架高手上的相机精准的捕捉着这些民俗风景。
突然,一只肥厚的手打上他的肩膀,“老哥——”
镜头骤倾,快门喀嚓一响,冷日尧皱起眉回过头去,还来不及开骂,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陌生的男人,黝黑的皮肤、圆圆的肚子,理着利落的平头,满脸的笑意。
“真的是你回来了,刚刚我远远的看还不是很肯定,现在可是百分百确定,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