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神的女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花神的女儿- 第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风很大。
  我陪着阿昆坐在岸边,河风不停地挑逗着我的头发,吹的我心乱如麻。
  身边有许多人来来往往,江上有许多船一艘走了一艘。借着江水泛起光怪陆离的灯光,我依稀还能看见远处那块从前老和阿昆坐着乘凉的大石头。
  现在,阿昆又离我这么近了,我几乎都能感觉到他身体散发出来的温度。
  有那么一瞬间,有股想靠在他肩上的冲动,可是我终于没有。
  我想,等他的船一到,他和她就会相聚了!
  以前和他在一起时,怎么就没发现自己对他的依恋和他对自己的深爱呢?
  为什么要等到有另外一个女孩已为他付出了真情时,才明白一切都已太晚?相知了这么多年,也牵挂了这么多年,却没有发现,彼此之间原来是有爱的啊!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我还没回过神来就没了。要载他离开这座城市的船终于靠岸,我默默地站起来,目送他消失在上船的人流中。
  我知道,只要我开口,阿昆一定会留下来的。
  可是我不能。
  只要我一想起远方那个美丽女孩的眼神,我就知道自己是不会说了。
  最终,我一句挽留的话也没有说。
  ? ? ?
  半年过后,我收到阿昆一个大红的信封,照片里的新郎新娘对着我幸福地微笑,我的眼泪一涌而出。
  你这是抗议吗?
  呵呵,没办法啊,现在累积的一些故事都不是大团圆结局的。
  而且,这个结局也不算太美啊!
  起码我们还活着。
  而且,也各自生活的并不算太坏。
  对生活不要奢求。
  有的,偶尔,不经常。
  因为知道抱怨也没有用,生活并不会因为你的抱怨而更加美好。
  你经常抱怨吗?
  哦?这应该不算是抱怨吧!
  来一根?
  呵呵,乖宝宝。
  我记得跟你说过。
  不酗酒。
  最多一杯,偶然,极偶然的,喝过两杯。
  像故事里的情况,并不是时时都会遇到的。
  你真是天真。
  明天下午四点?
  好的,让我记一下。
  哦,对不起,明天下午四点不行。
  我要去医院看一个朋友。
  呵呵,也许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换个时间吧!
  那只好下周了。
  下周一晚上如何?
  谅解我的突然变卦?
  谢谢你的谅解。
  下周见!
  【附】桃花,又名山桃。蔷薇科。落叶乔木,干高三丈许。枝纤弱直生,叶狭披针形,先端尖,边缘加锐利的锯齿。春季先落叶开花,花冠五瓣,稍尖,有红,白二色。
  第六章 昙花的诱惑
  今天你很漂亮。
  哦?
  推掉约会?
  不会是为了听故事吧?
  那晚餐一定泡汤了。呵呵。
  真的?
  要不要试试我做的皮蛋瘦肉粥?
  没关系,怎么这么客气?
  我手艺不错的哦,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尝到的。
  怎么样?
  谢谢夸奖。
  不,平时很少下厨的。我只有煎蛋和这粥做得最棒。
  我这人对吃不怎么讲究,不讲究气氛,也不怎么讲究味道。
  是啊,许多人说味道平平的东西,我吃过后都觉得还不错。
  好养是吧?呵呵,我听过别人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先不论真假了,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何尝不可以套用?如此想来,要取我的心岂非如同探囊取物?
  别笑了!呵呵,很好笑吗?
  我朋友?哦。是车祸。
  有点严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养好长一段时间了。
  今天想听什么?
  它?你确定?
  不是不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对一夜情怎么看?
  我?呵呵,听完故事再讨论如何?
  是的,一夜美丽的故事——昙花的诱惑!
  ? ? ?
  头很痛。
  昨天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迷迷糊糊的,犹未完全清醒,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还以为红酒喝起来甜甜的,不醉人呢!看来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睁开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动分毫,怎么回事儿?我的手又探了过去。咦?怎么薯条跑到床上来了?这只大笨狗,老是喜欢爬床?阿仁什么时候才把它领回去啊?
  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悬着的镜子映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懒的姿态,阿仁曾说我只有刚睡醒的时候还像个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儿,像只懒洋洋的猫,可白天却精神抖擞的像只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这个死阿仁,为了损我,什么词儿都想得出来。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动。阿仁养的这只大笨狗也太离谱了,教训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来越来劲儿。我吸了一口气,准备骂它了。
  “薯条,坏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妈妈的床。快起来,再不起来,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块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个呵欠,闭上眼,我懒洋洋地威胁它。
  立即感到有只温热的舌头在舔我的脸。这笨狗今天怎么这么听话?睁开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大就在我眼前,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伸着舌头,对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数落:“崽崽,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叫你就下来。”伸手奖励地拍拍它,继续拉被子,怪事,还是扯不动,我一愣,还没回过神来,身后却有一只胳膊伸过来,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头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镜子中的我,果然是给一个人的手拥住,那只手从被子里滑出来,好像还是——男人的手?我大惊,头一下昏了,搞什么?等等——镜子?我屋子的天花板好像没有镜子……天花板上装镜子……只有阿仁那个暴露狂才做得出这种事,还给这
  个屋子取个怪名叫“坦荡荡斋”……
  阿仁?
  我再抬眼看了看天花板,好熟悉,眼睛里往房子四周扫了一圈儿,全是我熟悉的摆设,错不了,正是阿仁的狗窝,正是阿仁的“坦荡荡斋”。
  惨了。
  我想,我知道身边的人是谁了!
  轻轻抬起那只胳膊,我转过身。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万千万别是他!阿弥陀佛!掀开被角一瞥——
  我像被整个儿丢到了冰 里。
  幻想破灭。
  没错,那颗完全罩在被子里的脑袋,是阿仁的!
  放下被子,我在心里哀叹,老天爷啊!老天爷,你跟我开了什么样的玩笑啊?昨晚的点点滴
  滴瞬间涌上心头……
  ? ? ?
  又要细节?
  呵呵,这个细节可不能跟你讲!
  不行,小贫心鬼!
  还是跟你讲我与阿仁之间的关系吧!
  阿仁是我在考美院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我正面临高考。四川美术学院是许多人趋之若鹜的学校,也包括从小一直喜欢画画的我。还未到考专业课的时候,我却提前到了学校,因为有个旧同学说她在川美找了个老师带她,专业成绩进步得很快,并在电话中极力怂恿我,诱惑我。
  我心动了,背着包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什么“老师”,那带她的男孩子,原来是川美大二的学生,出来带学生给自己赚学费的。长得高高大大的,一头乱七八糟的卷发,很年轻,还牵着一条巨大的牧羊犬。
  没错,就是薯条。
  开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净了,与我想象中满身油彩污渍的艺术家大不相同,不过很快地,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为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一个才华洋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到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魂不守舍。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为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丝丝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着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呆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条叫薯条的狗。
  不,不是送给我,只是放在我这里寄养,他常常过来牵薯条出去玩的。只是,这一养,就养了四年,养到现在。
  后来?后来叶培对薯条当然没意见了,因为阿仁骗她说把薯条送给我了嘛!
  不过,薯条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话,除了一点不好,特别喜欢爬床,怎么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让我生气。但也只是气气而已,那狗简直贼聪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看到你生气时,老是摆出一副可爱得不得了的模样,叫你怎么也不忍心打它、买它了。
  ? ? ?
  便这样过了四年,看他与叶培之间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剧表演,我总是感觉他们像是童话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实的生活。
  羡慕?不,不羡慕这样的感情。
  说实话,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平凡,很务实,对感情的要求是那种细水长流的体贴,嘘寒问暖的关怀,是那种只需要一个小动作就对对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感觉。
  对,不着痕迹又处处不在。
  那般的轰轰烈烈,太强烈的方式,我负担不来,亦承受不起。
  但是还是有羡慕的,羡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爱恋。也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永远割舍不干的。就像蜗牛羡慕马有四条跑得飞快的腿,马羡慕小鸟有一对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小鸟羡慕狮子有一张能撕碎任何东西的血盆大口,狮子却又羡慕蜗牛不吃不喝,还长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间,他们经常分分合合的,为什么呢?我也不是特别清�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