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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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织王-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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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托!”她实在受不了了。“你别开口闭口闺誉的好不好?很烦哪!再说,救人的是你,与我何干?”
  “我——”他有些转不过脑袋。
  “对,就是你,水大公子。现在人在你怀里,由你抱着,外人看了也只当是你一时好心救了人,牵扯不到我身上的。”她拍拍裙上的泥灰站起身,自往家的方向走。
  “但是……”水云锦抱着男子追上她,压低声量,不想让人知道水家已经很穷。“他这模样……大姐,我们得花多少钱请大夫医治他?”
  水云初差点跌个五体投地。
  “云锦,人就在你手上,仔细感受一下他身上衣服的料子,这等质材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吗?”
  对耶,那红衣乍看普通,触手却冰滑细致,衣上云纹朵朵,袖口、下摆绣满祈寿符文,分明是最上等的锦缎,一寸千金。所以说,这个男人家里很有钱?他明白了。
  “姐,你是想救了人,再上门去讨一大笔赏钱是不?”
  水云初很佩服弟弟的想像力,但她更好奇男子听到这些话的反应,一双细长凤目紧盯男子面容,就见他的五官一点一点皱起,又变成包子脸了。
  她忍俊不禁,低声笑了起来。多好玩的长相啊!就算换不到钱,赚到一份好心情,也算值了。
  “你知道他家在哪儿吗?”
  “不知道。”
  “那怎么去讨赏钱?”
  “如此说来,这家伙一点儿价值也没有嘛!”
  水云初放声大笑。她看到了,男子的脸从包子皱成了小笼汤包。她突发奇想,不如让男子上街头卖艺,有此绝技,还怕赚不到钱?
  第二章
  水云初为男子延医诊治,才知他身受重伤,内腑移位,又未妥善休养,再染风寒,可谓是半只脚踏入鬼门关了。
  大夫说,他起码得休养一年半载才能痊愈,期间还要多进补、少劳动。
  当下,水云锦就晕了。他们哪里是扛回一尊财神爷,根本是个赔钱货!
  水云初也不理他,赶着他跟大夫去抓药,她亲自照顾卧床不起的男子。
  男子一直在发烧,昏昏醒醒的,几乎是没日没夜地呻吟,水云初衣不解带、亲侍汤药。
  她的行为让水家人百般不解。说是好心,可把人救回来,交给奴婢照顾就好了,有必要亲自上阵吗?
  除非水云初跟男子之间……但云初是有婚约在身的,岂会跟一个陌生男子纠缠不清?水云锦第一个跳出来,誓死捍卫姐姐的闺誉。
  倒是水夫人,憋了五天,终于忍不住跑去偷问女儿。“云初,你不会看上人家了吧?”
  “娘,你说哪儿去了?”她边喂男子喝药,边翻了个白眼。
  “不然你对他那么好干么?”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呀!”
  “单纯的好心?”
  “当然。”她很用力地点头,心里却想,枉费水家在织造一业昌盛了百余年,怎么就没人发现这陌生男子身上的衣料不止华贵、还是江宁织造局专送上去的御用之物?
  当日,她若非在男子身上摸了一把,也只把他当成一般的富家公子。
  但发现他穿着王公亲贵的衣物就不一样了,瞧他的年纪、模样,和即便昏迷仍隐隐透出的尊贵气质,这分明是某家落难的小王爷或贝勒。
  她不指望从他身上捞取小钱,但若能藉由他的管道,让官府给水氏开扇小后门,允许织造坊多添几十张织机,就可能给水家目前的窘境带来一线生机,她自然是要把握的。
  可惜这番心思却无法说予众人知道,一来,解释了他们也不会懂,二来,她承认自己懒得与心思单纯的家人们摆条理、说原由,太累人了。
  “你真的没喜欢他?”水夫人不死心,再问一句。
  “没有。”她顶多觉得他的脸很有意思,放松时润润的像馒头,一皱起来就变成包子了。
  不过,她觉得他包子脸的模样比较可爱。
  她背在身后的小手忍不住伸出去,在他脸上捏了一下,眼角瞥见他眉头抽了抽,五官微皱……果然是包子。
  水夫人没发现她的小动作,只是反覆叮咛她,未出阁的姑娘,名节最重要,莫坏了闺誉,将来后悔终生。
  水云初边听边点头,还不忘偷捏几下男子的脸,看他由肉包变成小笼包、又变成肉包,开心得不得了,直到水夫人叨念完毕走出去。
  水云初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玩那张很有趣的脸。“喂,我知道你醒了,别装昏,快说说,你姓啥名谁?何方人士?”
  闻言,男子睁开了眼,炯炯双瞳如星,白得雪亮、黑得深邃,隐约间,仿佛繁星闪烁。
  水云初的手微颤,指间居然失去了感觉。
  她诧异地望着他,神思不觉被那双黑瞳捕获,痴痴地顺着那眸彩深处走,好似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呆呆地,她扬起了嘴角,为那份美丽而雀跃。
  转瞬间,漆黑眸底的星辰化成流星,划过天际,一样地美,却凄艳得揪人心疼。
  她情不自禁捂着胸口倒退一步,迷茫的理智方才回了神。
  这个男子,稚嫩只是他的表像,年轻的躯体内包裹的是一缕伤痕累累的灵魂。
  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竟有如此伤感又惑人的眼神……
  她心里生出一点危机,不自觉地,周身便起了一圈疏离氛围。
  “公子还没回答小女子的问题呢,请教公子姓名?”
  男子没开口,只把眼神放得温柔,仿佛倾倒了一缸的陈酿。
  如果水云初心里没有一点警戒,也许她会迷迷糊糊地醉入那陈年美酒似的眼神中,但她已经发现了男子的不凡,自然心有提防。
  “别耍花招,本姑娘不吃你那套。你若不说明身分,本姑娘直接送你进衙门。”
  她是贪心,但她更怕麻烦,男子让她越来越看不透,她便有了甩包袱的想法。
  男子垂眸,掩饰眼里一闪而逝的失望。怪了,他骗人的技巧一直很好啊,怎么这关键时刻突然失灵了呢?
  “你不说算了,我喊人送你去宫府。”
  “爱新觉……”男子开口了,却只吐出几个气音。
  同时,两人一起瞪大了眼,黑瞳对凤目,皆是惊讶与诧异。
  他摸摸自己的喉咙。怪了,怎么发不出声音?
  但她却看出了他的嘴形——爱新觉。
  她肯定他没有说完,但出口的三个字已教她心惊。她有五分把握,他要说的是“爱新觉罗”,再接下来才是他的名字。
  老天爷!他姓爱新觉罗,他是皇族子弟!
  不可能吧……她随便在路边捡个伤患都能捡到一个皇亲?
  但想一下他身上那件华贵的红衣,事实也不是那么突兀了。
  本来只想占一点便宜,结果却捅到了马蜂窝,她现在真的想甩包袱走人了。
  “那个……公子……”怎么把话题顺下去呢?
  他的一只手还搁在喉咙上,五官又皱得像一颗包子。
  她不禁有些心软。谁教她生平最爱吃包子,看到男子那张脸,她忍不住就先为他开脱了。
  “我观公子嘴形,似乎是在说‘艾新’二字?可是草头艾,新旧的新?”
  他愣了,随即眉眼舒开,淡淡的笑容爬上唇角,好似带来一阵和风细雨。
  她打了个颤,鸡皮疙瘩都爬起来了。她弟弟已经帅到惨绝人寰,而这个男子却可爱到天崩地裂。
  没天理啊!为何她身边的男人个个出彩,就她像只小野鸡?老天爷明摆着只重男,轻忽女!
  他指着自己的喉咙,对她摇摇手,示意他暂时失了声。
  水云初才不管他是短暂失声,还是永久哑了,鉴于他身分太敏感,她现在完全不想从他身上挖出东西了,直接替他下诊断。
  “原来你是哑巴啊!了解,以后我不会再问你话了。公子既已痊愈,要走要留,尽管自便,不必太客气,再见。”说完,闪人。
  艾新——他原名爱新觉罗。福荣,正是让康熙皇帝气翻龙颜的四弟,顺治与董鄂妃之子。
  他天生是个很敏感的人,不管嘴上说着再好听的话,他都能从对方的一抹眼神或一个挥手间,看透对方心里真正的念头。
  这种天赋让他在阴谋滔天、诡计横流的皇宫里生活得万分辛苦。
  五岁时,阿玛说要带他出宫,他心里其实很愿意,但舍不得哥哥,皇宫里没有什么亲情,玄烨是除了父母,唯一会对他嘘寒问暖的人。
  他实在不忍心看哥哥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至高而凄寒的皇位上,于是他选择留下,陪玄烨走过乘龙路上最初始的狂风暴雨。
  直到鳖拜倒台,哥哥的帝位算是坐稳了,他终于可以放心。
  那座皇宫,他是一刻也不愿意多留,立即带了大堆伤药、强撑伤躯,开始逃亡的生涯。
  这一年,他从北方躲到南方,又往四川虚晃一圈,却在那里染了风寒,迷迷糊糊到达江宁,再也支撑不住,然后……
  记忆到这里消失了,只记得听得一句:“……越看越像只包子。”
  再接下来,他又听到一对母女的对话,似乎在讨论这家的大小姐是不是爱上他?
  他忍不住打个哆嗦。就算没睁开眼,凭着天赋他也察觉那位大小姐不简单,甚至对他别有图谋。
  被这种恐怖的女人看上绝对是祸不是福,他才想着怎么再逃一回,那位大小姐就看穿了他的伪装,几句话后,甚至打消了对他的诡计。
  难道上天终于决定眷顾他,给他一个安稳的生活?
  那老天爷该再大方一点,把他的声音一起还给他。
  鳌拜掐的那个伤明明已经好了,怎么突然又变严重?刚受伤的那段日子,他确实“有口难言”,但三个月后,他就说得出话了,只是声音嗄哑难听,想不到一场风寒,又让他再变回哑巴。
  他摸着脖子。真是疼啊,连吞口水都痛。
  现在该怎么办?人家让他自便,但他已经没有移动的力气;留下来?不知那位大小姐会不会反悔,再对他打着怪主意?
  罢了,难道我还会怕一个小姑娘?不爱耍诡计,不代表他没心机,她要斗,便来斗吧!
  “艾公子,喝药了。”水云初推开房门走进来。
  被这样喊“艾公子”喊了三个月,他几乎忘了自己原名叫福荣。
  不过看着她笑眉笑眼、满面春风的样子,他心头一凛。
  自他清醒那日,她认清无法在他身上获得好处后,待他便冷淡了下来。
  他也习惯了她的忽视,甚至觉得这样不受注目的日子过起来特别舒心,毕竟,他在皇宫的那段岁月受到太多惊险。
  而突然间,她客气了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发烧了?还是又要打他的主意?
  她一眼看出他平静面容下的戒慎,笑得愈发灿烂。
  “艾公子放心,我对你没恶意,不过是来通知你一声,经过大夫诊治,艾公子已彻底、完全地康复了,随时可以去遨游四海。”
  这话里的另一层意思是:你好了,该滚了,快走吧!离开水家吗?他思考片刻,握起拳头在她面前挥舞了几下。
  她眨眨眼,理解了他的意思。“你有力气关我什么事?”
  他又手指窗外,弯腰,捶了两下背。
  她眯细了凤眸。“我家的仆人全数老迈又与你何干?”
  说实话,她真的是他见过最聪明的姑娘。没遇到她以前,他以为自己对人性的敏感是最高的,认识她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个对手。
  她撇撇嘴,很不喜欢他眼底那抹赞赏的光彩,好像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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