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夜晚,喝着萍水相逢的人送来的热饮,觉得浑身都暖和舒服了起来。
“不是挺不错的嘛,”刘云伸手按了按泉源的眉头,“干嘛整天不高兴点儿呢?”
泉源没有醒,她在睡梦中转开了头。
刘云笑了。
她看着泉源小声说:“等我们成了朋友,马上把你改造成欢乐多的*青年。”
想要跟她做朋友。
想要让她开心。
想看她笑。
——刘云的心忽然就被这种情感填满。
这不是一见钟情。
她在千万个过路人中看见了泉源,被她大理石般的美貌吸引,不由自主每天寻找她的身影。泉源是她喜爱的一道风景线。
她观察着泉源,猜测着她的一切,渐渐地,开始了一场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暗恋。
情不知所起。
当刘云看见泉源脆弱的那一面的时候,涌上的疼惜和恋爱才让她自己幡然醒悟。
已经喜欢上她了。
被她深深地吸引着。
这不是一见钟情。
而是一场漫长而深刻的爱恋。
“赶紧把病养好,等到你好了我就向你表白。”
刘云一个人嘿嘿地笑,笑得像个傻二缺。
泉源却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她仍旧深锁着眉头——在梦中独自挣扎。
她梦见自己从镜面一样平静清澈的湖水中缓慢地下沉。
湖水中有一团微弱朦胧的光。
她就追逐着那团光,越潜越深,越潜越深。
她并没有感觉到窒息的痛苦,但却深刻地体味到了那种绝望。
下沉、下沉、下沉。
那光芒是漆黑幽深的深渊中唯一的救赎,又像是引诱人误入歧途的蜃影。
泉源伸出手,终于将那团光芒抱在怀中。
是谁……
她不知道自己追逐的是谁。
她朝怀中的光注目看去,却发现那光芒中赫然是自己的身影。
“泉小姐?”
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了呼唤声……
“泉小姐,泉源?喂,醒醒,乖啦,快醒来。”
泉源终于睁开了眼睛。
刘云松了一口气。
她刚才一边按照护士说的为泉源按摩手臂,一边百无聊赖地注视着泉源的神情。
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泉源却显得越来越焦躁难安。
她皱着眉,睡得很不安稳。
那种不安的神情似乎并不单纯来自于身体的不适,而像是有一柄锋利的巨剑悬在她的头上,让她在睡梦中也不能够有丝毫放松。
又好像一具尸体,所欠的不过是一块蒙在头上的白巾。
睡着的泉源给了刘云一种更加深沉压抑的感觉,她似乎能够听到泉源的灵魂一边腐烂一边在发出哀泣——她遇见过什么?她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女人?
医院弥漫的消毒水的气息和沉重的安静似乎正在一点点地把泉源拉入一个有去无回的深渊,刘云觉得每过一秒种,泉源就向绝望与死亡更加迈进一步。
深秋的雨夜非常寒冷。房间里虽然开着空调,但输液室里的温度仍旧不上不下。泉源的位置刚好排在窗边,刘云特地坐在了靠窗的那一面。寒气与潮气悄悄地侵入窗户,顺着刘云的脖子和脚趾朝她的心脏爬行。
她忍不住去试探了泉源的呼吸,然后将她唤醒。
泉源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凝滞沉重的空气又流动了起来。
刘云觉得自己好像打破了一只水晶棺材,让沉睡的公主终于回归人间。
“你醒了。”
一开口她就懊恼总控说了一句废话。
不过泉源并没有在意,她疑惑地看着刘云。
“……这里是医院。”
泉源的思维仍旧无比混沌。
她只记得自己做了一个梦,身体仿佛还在虚幻的深渊中下沉。
“嗯。”
泉源抿着嘴唇。
医院的环境让她的神经紧绷了起来。
她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应该是面前人帮了忙。
“谢谢你。”
——这个人有点眼熟。
泉源想了想……
“你是下午的交警。”
刘云在泉源的额头上摸了摸。
退烧了。
多少恢复了理智的泉源令刘云放松下来,又难免有点遗憾。
“嗯。”她开始怀念那个稚嫩柔软会叫她红灯的泉源。“你在我堂妹的药店里晕倒了,我把你送到医院。”
“嗯……”
突然而来的高烧和强效的退烧药令泉源虚弱。
她坐起来在床栏上靠了一会儿才说。
“给你添麻烦了,药钱我会结清。”
真是寸步不让啊。在泉源审视与戒备的目光中,刘云感到失落。
但同时她敏锐地察觉出泉源的过渡反应来源于医院环境带给她的紧张。
再怎么说泉源已经是个社会人,她看起来不像是那种社会交际能力糟糕地一塌糊涂的人。
真的这么讨厌医院?
她抬起眼睛观察泉源,看见泉源抿着嘴唇,阖上了眼睑。
泉源觉得很难受。
头脑晕眩还有一种强烈的呕吐*。
她觉得这个世界在旋转,满目的白色使她几乎要发狂。
泉源难以抑制住心里涌上的厌恶与抵触,如果可以,她简直想要从这里立刻逃走。可惜她没有力气。
总是不生病的人一旦生了病就会很难恢复。
泉源觉得自己这辈子很难找出几个比现在还要难受的状况。
她抿了抿嘴唇又抿了抿嘴唇,最后逃离医院的冲动压制住了礼仪和理智:“可以再帮我个忙吗?”
“什么?”
“能不能……送我回家?”
第十三章
……我愚蠢的妹妹哟。
刘云无比庆幸听到刘晓晓愚蠢发言的并不是泉源。
她干脆利落地挂断手机,然后对护士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嗨,美女。”
在刘晓晓知道刘云性向的前提下,一直觉得刘云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过于轻浮。她总是用自己热情爽朗的笑容去吸引别人的眼球,在别人不自知的情况下调戏着别人的视觉神经。过度自来熟,过度散发荷尔蒙。
刘云觉得冤枉。
你是在嫉妒我人见人爱吧花儿。刘云捏住刘晓晓的脸认真地问过。
刘晓晓用无比嫉妒的眼神看着刘云:臭流氓。
刘云哈哈大笑。
她没告诉刘晓晓,笑容是一种武器,是一种伪装,是一种身处社会中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融入集体的工具——当然也有可能是积重难返的臭流氓天性:刘云的父亲挺能拈花惹草的。但总之,刘云露出漂亮笑容与说出漂亮话的时候都并没有恶意。
做点让别人高兴的事情有什么不好呢?
让别人喜欢,没什么不好的。
就像她叫了给泉源挂针的护士美女,这个护士觉得高兴就很有可能会对泉源额外照顾一些。这是一种双赢的事情。
刘云这个身处常人世界的异类,她依靠着自己双赢的才能,洒脱得光风霁月,很少会让人感到厌恶排斥,也很少有人能够洞悉她并不隐藏的秘密。
她知道怎么保护好自己。
很清楚怎么在追求的范围之外得到别人普通意义上的好感。
她懂得分寸,又知情识趣,即使知道她性向的女性也愿意跟她交个平常的朋友。这是许多人做不到的事情,但刘云得心应手,她在人际关系上就是有这样无师自通的天赋。
但其实这也没什么难的。如果你了解一个群体,又不把她们当成竞争对象,自然很容易就能捕获她们的好感。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要办到这件事情又好像很难。
同行是冤家的俗语很好地描述了陌生女性之间的关系,她们在对异性的竞争上永远是彼此的对手。从科学角度来说同性之间的这种敌意来源于将自己的基因向下一代传递的意愿,虽然现代社会中繁衍的压力已经远远没有那么大,但这种本能还是延续了下来。
通常,人们认为这种本能只对雄性具有深远的影响。人类的世界里男性因为这种本能总是在同性面前显得很有攻击性,他们比拼力量和才华,在某种意义上像是相争的狮子一样不死不休。
刘云并不这么认为。
女性也同样有繁衍的渴望。否则她们为什么要在恋爱与婚姻中跟别人竞争,又为什么千方百计地讨好自己的情人与伴侣呢?
跟男性不同,在这种本能的驱动下女性使用的竞争方式更加原始。她们装扮自己,争奇斗艳。
这似乎有些违背自然的规律。
在动物界里更加美丽的总是雄性。有着华丽尾羽的是公孔雀,有着漂亮鬃毛的是雄狮,有着壮丽鹿角的是牡鹿……而在人的社会里,使用这种丝毫不能使自己进步的竞争方式的却是女性。
刘云很同情女性。她觉得这个群体一直受到欺骗与压抑。在社会的进化中,男人们把那些对自己有力的竞争手段全部抢夺走了,他们的武器是智慧、力量、权势、地位……这让他们渐渐地在这个社会中成为主角。而女性,他们留给女性的手段则是如何取悦男性群体,痴傻地甚至毫无自尊地追逐他们的审美并在同时互相伤害。男性在缓慢地运作着这个巨大的阴谋,使得女性成为了依附男性的菟丝花,使得女性的社会进化被强行延缓了数百年。
刘云不喜欢男人。
不是单个的男人,而是男人这个群体。
刘云把他们当成敌人与对手。
这个认知从产生到成熟的过程是非常漫长的。
在年少的时候刘云还没有那么确切地弄明白自己的意愿。那时候她看不起跟自己相同性别却娇娇弱弱的那些女孩子。她以自己能够切入男孩子们的群体为荣。她做跟他们一样的事情,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后来,渐渐地,她明白了这种心情的由来。她并没有把男性当成伴侣的人选,而把他们当成同行,当成偶尔可以惺惺相惜的敌手。而当他们聚集起来,作为一个群体存在的时候,刘云又会憎恶他们。
刘云认为是他们强行对女性做了精神上的阉割,使得女性的潜意识里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自卑,使她们不敢竞争、不敢把这个世界握在手里。
刘云是在那个时候突然明白自己是没有办法喜欢上一个男人并且跟他组建家庭的,她不喜欢男人,喜欢男人对她来说像是一种侮辱。
认识到这一点的刘云并没有觉得恐慌害怕,她只是有点迷茫。
那么她应该跟什么样的人共度一生呢?
女人吗?
她总是觉得自己应该像是男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