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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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1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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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定便将如何提审,杨虎如何主动承担罪责,慷慨就义的侠肝义胆,绘声绘色描述了一遍。知州听了,轻轻一叹:“说来也真是少见的侠士!可是五条人命的干系,失出失入都不是小事!苦主也不会善罢甘休!”
  李定张嘴还想说话,知州却一摆手止住了:“李大人,不必再说了,保留意见吧!判词由我重写,您的意见附上,交给朝廷最后定夺!”
  大宋法律规定,有争议的重大案件,要报审刑院、大理寺、刑部复审,各种不同意见都要如实上报。杨虎的案子,也就这样报到了审刑院,由几家联合复审了。这一次,同样众说纷纭:法律至上的要处杨虎以极刑,重情重义的则赞成羁押流放。登州那个知州许遵,这时已调进审刑院权知院事。这一次,他却属于严厉派,主张成全杨虎。
  既然审刑院、大理寺、刑部等也争论不下,皇上只好交给两制学士去讨论了。他们也还是没能取得一致意见。
  安石要过卷宗,一读之下,也不禁感慨系之。
  秀州让他想起了相距不远的明州,想起了鄞县,那是自己为政三年的地方。离开的时候,在越州城楼,自己还吟过一首古风,想着山青水白,盼着早晚能重新回去看看。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回去始终不过是个空梦!二十多年,世事转轮,教县学的杜醇杜纯之先生都不幸辞世了,自己也只能写诗空悼而已!据说,那里的百姓为自己立了生祠,逢节必拜,真叫人汗颜!自己可是没做什么呀!不过,在自己的治下,像华亭这样的恶性案件倒绝不会有。至少,鄞县搞过借贷,公私两便,像钱慕斋这样的恶人根本无机可乘。看来,这事也有普遍性。但一县与一国,毕竟相差十万八千里,行之一县的未必适合行之一国,这事还得从长计议。
  杨虎,确实是个少见的义士!可情法虽不相忤相违,却也不能以私害公。私仇无论怎么合于情理,毕竟为私;国法无论怎样格于常情常理,究竟是公。公私要是冲突,只能弃私就公。杨虎所以叫人敬重,除了侠肝义胆,还在于他公私分明,识大体,顾大局!主政的臣僚们,反倒感情用事,不懂遵隆法理国体,感情是不能代替法律的。为公为私,都应当成全杨虎的节义。斩而厚葬,既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能张扬义士的节气,堪称一举两得。可惜,很少有人能看到这一点!连李定也似是而非,在那儿滥发感情,以情代法!如何加强对官吏的法律教育,强化对他们的要求,让他们处处按法律办事,显然是个问题。眼前这件事,则拟由中书出面,拿出一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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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七十五回(4)
安石先向公亮提了出来:“阿云之后,又出了杨虎这档子事,还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争论固然是件好事,可没有一个统一意见,谁也不服谁,是不是也说明大家不熟悉法理法规呵?丞相怎么看?”
  “倒也是。”丞相虽没专门考虑,但问题本身并不难判断。
  “除此之外,似乎也还有别的原因。”安石琢磨着说。
  “这事我没怎么多想。您既这么说,一定想到什么了?”丞相坦白地说。
  “本来,法律的事该是不难处理的,只要按法律条文去办,就行了;情况特殊,还可以申奏朝廷,请求旨意。有什么难办的呢?可要是法律本身还需要完善,这事就难说了。再有,要是有司处理案件,不遵循法律,舍法任情,甚至随心所欲,法律也就成为一纸空文了。这两条,也该是导致纷乱的原因。”安石的想法,比先前似乎又深了一步。
  “法律不完善,官吏不懂、不熟悉法律,舍法论罪,这三种情况恐怕都有。”丞相毕竟经历多,一种结论究竟有没有根据,很快就能作出判断。
  “既然这样,中书是不是可以将这事儿给管起来?”安石问。
  “这个——恐怕不妥当,似乎有碍国体。法律的事,从来都归刑部、大理寺、审刑院,中书怎么好干预呢?”丞相有些犹豫。
  “我看没什么不妥当。”安石说,一点儿也不含糊,“有司用刑不当,审刑院与大理寺有权纠正;审刑院与大理寺不当,可以另派官员议正;再不当,就该中书拿出意见,奏请皇上定夺了。这才是国体。尤其是丞相您,佐天子,总百官,任万事,天下哪有您不该管的事情?目下法律既出现混乱,中书更应该当仁不让,将事情管起来!”
  “照您说,该怎么个管法?”公亮有些松动了。
  “似乎应该先派人了解了解情况,然后再寻求因应之策。”安石建议。
  “那就烦您将这件事抓起来吧!”公亮终于放口了。猛然又想起杨虎,便又问道:“杨虎这事该怎么处理呢?”
  “杨虎虽是个义士,又是自首,可毕竟杀了钱慕斋一家五口,不杀不能维护法律。依我的意见,不如成全他的节义,再给予厚葬,于法于情,两不妨碍。究竟是否可行,咱们上个折子,请皇上最后定夺。”安石说出了早先的想法。
  公亮觉着可行,这事就这样安排下去了。神宗虽一样同情杨虎是个义士,却也没有赦免他的死罪,批准了中书的意见,秋后问斩,准许地方厚葬。安石原先还存着个希望,想着杨虎在等待执刑期间,或者能遇上大事特赦,那样,死刑也就只剩个空名了。遗憾的是,没等到这个机会,杨虎到底被绑赴刑场,砍了脑袋。因为得了朝廷准许,华亭乃至秀州的百姓,也尽了心,好歹将他很风光地在桥头村安葬了。一场轰动朝野的大案,总算有了个交代。
  法律的事,安石则委托吕惠卿与许遵去考察把握了,不久也渐渐有了分晓。可陡然横出一场是非,却差点儿没叫安石栽了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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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七十六回(1)
迁皇弟太后动雷霆
  上谤书谏官下狠招
  说起来,原本还是为了维护皇权。
  与皇权直接相关的,是门禁。这天下门禁,哪儿最森严?算来算去,最厉害的还是皇宫。所有的门禁,一无例外都是排他的,但一般家庭通常并不排斥血缘亲情。不仅不排斥,相反,一般的伦理习俗,倒恰恰是崇尚、鼓励维系这种亲情。一个大家庭,几代同堂,叔伯兄弟一大阵,从来不分灶别居,乡邻们都会羡慕,传为佳话。家庭越大,不分开的世系越多,口耳相传的赞语颂词也就会越多。朝廷为了敦厚伦常,也同样刻意鼓励这样做。历朝历代,朝廷明令褒奖甚至封赏这样的大家庭的事,可以说屡见不鲜。但朝廷提倡推赏的事,皇家自己却从来没有实行过。紫禁城里的宫闱,实际上只为皇帝本人所专有。除他本人之外,只有他守寡的母后、太妃、太皇太后、太皇太妃等一班长辈女亲,他自己的嫔妃与未成年子女才有权居住,别的人一概不得僭越侵占。连当皇帝的老子,一旦退位当了太上皇,对不起,也得另院别居;成年的皇儿,当不了太子的,更得彻底搬出皇宫!什么叔伯兄弟或其他别人,当然更不用说了!那么,实际上,皇家不是根本排斥一般的血缘亲情吗?连这个都要排斥,天下到哪儿还能找到比它更严厉的门禁呢?
  这一切,当然是缘于皇权的绝对排他性。皇权是无法共享,也不容他人染指觊觎的。可世间的事情偏偏就那么怪:越是不容他人窥伺的东西,别人就越是想分羹独占。那么,为了皇权的绝对安全,自然只好牺牲孝悌亲情这一类空泛的纲常伦理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明了那些心细如发的有心人,面对当朝,为什么要寝食难安了。
  自从英宗接位,神宗与二弟赵颢、四弟赵君页三兄弟,不是一起随着父皇母后搬进大内住了吗?英宗薨逝,神宗接位,两个小兄弟先后也升了岐王、嘉王,住则还在原来住的兴庆宫,动也没动。神宗弟兄年龄相差不大,进宫之初虽没成年,这二年可都长大成人了:最小的四弟都二十了,二弟更是二十出了头。这样的两个成年兄弟始终在皇宫里呆着,成什么体统?不要说大宋,历朝历代也少有先例!万一有什么不测,还得了吗?
  有个著作佐郎章辟光,小小一个八品官儿,越想越害怕,上书朝廷,请求将岐王、嘉王全都迁出皇宫,另外赏赐王府让他们居住。那话说得也很直白,什么严肃宫禁,维护皇权,以免额外是非、不测之祸等等不中听的话,全都说到了。偏偏神宗是个特重伦理的人,不仅父母子女、夫妻之道看得重,就是兄弟之间,重的也是一个友兄悌弟。说起原因,自然也非止一端。除了天性敦厚,受的纲常伦理的教育,还有父祖辈的影响:从祖父到父亲,都不是一个张牙舞爪的人,相反,倒都有些谦抑自重。加之父亲早逝,母亲寡居,作为长兄,除了要讨母亲欢心,对于弟弟们还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凡此种种一凑合,亲情就不免占了上风,兄弟阋于墙的险恶也就不怎么考虑了。既是这样,看到章辟光的折子,当然会感到不快,怪他多管闲事!可他毕竟是个头脑清楚的皇上,冷静一想,人家也没有恶意,还不是为了巩固皇权?置而不问,也就是了。
  可赵颢、赵君页听到风声,却坐不住了,赶紧跑到高太后那儿撒刁:“母后,我们本来想承欢膝下,一直陪您在宫里住着,可这下住不成了!”说话的是嘉王。
  “住不成,为什么?”高太后问。
  “有人上书要皇兄将我们撵出去!”岐王说。
  “岂有此理!”太后一拍坐椅,“放心,只要有为娘在,谁也撵不走你们!”
  “我们还是避避好,免得母后与皇兄为难!”岐王设身处地地说。
  “为什么难?没有的事!小户人家,还娘母子一家呆着,咱们皇家倒没这个权利,这不是怪事吗?你们别管了,回去呆着,我这就去找你们皇兄!”太后说着,当时就坐了软轿,径直往皇上住的清心殿去了。
  不是有句话,叫做“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吗?夫妻之间,也往往如此。而究竟谁压倒谁,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娘婆二家,一开始是不是势均力敌?如果是青梅竹马,打小来谁占谁的上风,是不是已经形成一种习惯模式?如此等等,都会对后来的夫妻生活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英宗当年被抱进皇宫收养的时候,高太后也一起进了宫。两个人正好同年。女孩子通常总要比男孩子早熟一点。既是同年,太后就显着比英宗更懂事了。英宗抱进宫里,既作皇子养着,一面也有催生的意思;而高太后进宫,却纯粹是作玩具养的。就亲缘关系而言,英宗固然是宗室子弟,虽然亲,却隔着门槛;高太后是名门之后不说,曹太皇太后的嫡亲姨侄女,比隔着门槛的宗侄,可要亲多了。一来二去,这高太后就比英宗更受宠爱了。受宠多的,加上早熟,当然要占着上风。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仁宗与太皇太后,有了撮合这一对童男童女的意思。
  仁宗常常笑着对太皇太后说:“十三与滔滔,天生一对,将来朕一定成全他们。”十三是英宗的排行;而滔滔,则是高太后的小名。
  太皇太后也开着玩笑说:“好呵,滔滔配十三,再合适不过!我就将这女儿嫁给官家做媳妇了!”
  

大宋遗事 第七十六回(2)
当时的趣话,后来真兑现了。不过,高太后出嫁的时候,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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