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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你伤得很重!”我也蹲下身去,小心地查看了一下红尘的伤口。却在见了一眼之后,不忍再看。如若换作是我,怕是宁愿选择当场死去,也不会愿意承受这伤口带来的巨大痛楚。
“啊——”红尘痛苦地惨叫了一声,显是不小心被触动了伤口。而墨卿每动一下。他就要呻吟一下,偏巧墨卿又不得不把他抱到丑儿那里去治疗。
“不行,不能就这样把他抱过去。丑儿、丑儿在哪儿?”我转身大叫,然后对着身边的几个士兵吩咐道:“马上去把苏大夫找过来,动作要快!违者。军法处置!”
“是!”
红尘听着我刚才的命令,勉强自己睁开眼睛看着我,然后惨然一笑道:“公主殿下,这一役,是公子让我献给你的见面礼。往后做了公主门人,公子也算立过功了!对不对?”可是红尘,一想到你不过才十余岁。我却宁可看着你那始终冰冷地一张脸,也不要看见你如此痛苦地笑。笑,是应该高兴才会笑的。
“是的,得将如子轩,夫复何求!”哽咽着回答红尘,我心中却是对风子轩多了几分不满。红尘才多大,他怎么能让她出来替他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墨卿的眼中闪过一丝触动,却最终什么也没有表达。默默地帮红尘背部地伤口简单包扎好,让他就这么趴伏在地上,等待丑儿尽快赶来。
这是大战前夕难得的一刻平静。
东方的启明星暗淡下去,初升的朝阳为兆固山寨中每一个人都披上了一层辉煌的色彩。东方,太阳升起地地方。那是沧海槿最爱的地方,也是这里的将士们最爱地地方。
可是一役过后。又有多少人能够回到那个他们深爱过,以生命和鲜血捍卫过的地方?这一刻,竟然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命运,为帝国的命运祈祷。紧张而沉默的呼吸竟凝固了清晨的空气。
而这,却是那样明媚的一天!
我闭上双眼努力想排斥掉那种巨大的悲壮撞击我心脏地痛觉,却发觉那些痛却越来越强烈,只得寻找其他的东西来转移精神。我一眼瞥到了风贤,见他正领着十几个火头兵从伙房走里出来。
“墨卿,早饭做好了吗?”
“已经好了,公主!”墨卿恭敬地回答。
两人对面而立,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却不能说出来,只能默默地相视而笑:一直以来所作的所有努力,不就是为了兵临城下打败北朔的草原联盟以期复国吗?可是真正盼到了这一刻,内心的恐惧却挡也挡不住,这又是怎样地一种煎熬?
晨光熹微,虽是夏季,但晨风吹来却也是刺骨得紧。有些受不了这清晨的寒冷,亦不想再继续沉默下去,我只得又开口问出我心中担心地另一件事情。“红尘的情况怎么样了?”
“苏先生说,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回答我的问题的时候,墨卿也是微微松了口气。
“哎,墨卿,你说风子轩到底怎么回事,他怎么能派才十余岁的红尘来替他完成这么危险的任务?他当是一个十分聪慧的人才对,怎么可能会犯这种错误?”
对于我的疑问,墨卿以一副看怪物的表情看着我,半晌才道:“公主,之前在兰竹亭的时候就想提醒你了,红尘不是少年,他其实是一名女子,而且,他已经十八岁了。”
“你说什么?她是女的?而且她比我还大?我不信!”就算红尘是娃娃脸,也不可能“娃娃”这么多年吧?十岁跟十八岁,相差好远。
墨卿受不了地翻了个白眼,“如果她只有十岁,她能有那么厉害的功夫,逼得冷风扬也要顾自逃跑?”
“呃,这个……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出了这么一个大糗,任是我脸皮再厚,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只好又道:“墨卿快让将士们用早饭吧,再迟恐怕来不及!”
“是,公主!”
早饭非常丰盛,纯粹的大米饭和家乡白菜炖肉,将士们吃得都很香,兆固山寨方圆十里都飘着香气。我看见沧海槿站在高高的望塔上,初生的太阳,将金色的光芒洒在他的孤独的身影上,泪水突然就要涌出了我的眼眶。然而我却知道,我绝不能流泪,一旦泪流,眼泪便必然如同绝提的江水,挡也不住。
似是察觉到我的到来,沧海槿回过身来,看着我温和地问:“小蝶,怎么也一个人站在这里?我记得你好像很担心那个叫红尘的小将才是,你不是应该在苏丑儿那里看他吗?”
“呐,沧海槿,当战争结束后,你要怎么办?回沧海皇宫吗?”只是出来带兵打仗,就有两名监军在这里监视他的举动,恨不得给他随便安一个罪名,把他从自己的威胁中剔除。这样复杂的宫廷生活,他依然要回去吗?
沧海槿淡淡地看了我一眼,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开口说道:“沧海帝国的镇国玉,在我这里。”
“啊?”
“不明白吗?那也没有关系,就这样就好。”依然只是淡淡地语气,只是把头又转向了东边,看那旭日冉冉东升。
不,其实你说的,我明白。你不仅是要回去,而且,你还要夺回帝位!
轰隆隆的闷雷从西边天际传来,兆固山脉开始摇晃,可晴好的天气,太阳还依然挂在初升的东方,不像是有狂风暴雨。刚才和着血腥味道的微风又掺杂进尘土的气味,漫天的粉尘遮天蔽日地从西方涌来——
“草原兵来了——”一个斥候撕扯着嗓子喊道。
巨大的轰响瞬间就将他的声音给淹没了,草原铁骑带着强大的摧毁力和破坏力来了,仿佛一头发怒的狮子,向着它志在必得的猎物猛扑而来
………【第三卷 淡烟流水画屏幽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兵临城下】………
短短二十多里长的山谷,草原骑兵和步兵移动的速度又如飞蝗,只一个眨眼的功夫,大军已经逼近山寨,尘土遮天蔽日。那些草原兵为了防止因中原气候的潮湿而浸湿了衣衫,全都在铠甲的表层上涂上了厚厚的油脂,此刻这种来自草原特有的味道充斥了整个山谷和兆固要寨。而那些刚吃饱了早饭的可怜的士兵却都一个个捂住了鼻子,更有受不了这个刺激的,竟然将早饭全部又吐了出来。
兵临城下。
我站在城楼之上指着寨下密密麻麻如蚁如蝗的草原士兵,竟说了一句让包括沧海槿墨卿楚垠在内的一干将领终身难忘的话:“墨卿,你看,草原骑兵的服饰是杂呈的,一点也不美观!实在是太有损他们北朔的形象了,在我赵初呆了这么久,他们怎么不知道改改?国家可是要考虑外交的,他们这形象才差了!”
我说的这也倒是事实,在北朔,就只有阿酷王的王族部族装备穿戴最为整齐,一律蓝甲蓝披风。这是因为他的部族是草原联盟里最大最强的一支,也最为富足;而其他的十几个部族则基本上都是穿用黑色生铁打制成的盔甲和各色的粗布披风;有的部族甚至是装备不齐一色一款的铠甲和披风,只能五光十色地夹杂在大军里面。
旁边沧海槿的嘴角微微一撇,但却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只有你在这种时候还会去看他们穿什么衣服。”
“他们的衣服就是他们的心,他们的衣服不整齐,心怎么会整齐?这样一堆花里胡哨的装备穿在身上,看起来也绝没有统一的制服来得赏心悦目。”我只淡淡地说道。
然后却见沧海槿不再理会我的话,回头叫道:“江子明!”
“莫将在!”江子明带着庄严肃穆地神情候在那里,他像所有沧海帝国的将士们一样,带着决一死战的决心和必胜的希望。我的眉宇间升起淡淡的情绪,又迅速隐去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样的沧海帝国,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被打败地。.16K.草原联盟,终是中了我们的计了。要知道,两个月前我们定下的计划,可不仅仅是暗杀他北朔一两员大将和烧掉粮草那么简单。我们想要的东西,还要更多。
“杜兰和裴宗业在两边山上准备得怎么样?”
“各自带着三万人全部埋伏好了!”
“萧通宇在隐山谷那边呢?”
“已经带了五万人潜伏好了。”
沧海槿复又缓缓望向山谷,问道:“来了多少人?”
“不清楚。粗略统计大概二十万,但阿烦王的部族依然没有来。”
沧海槿点了点头,走下望台,看着守在岗楼上地将士,慷慨激昂地朗声说道:“我们苦守了两个月。就是为了今天这一役,此战成功,你们每一个人的名字都会被载入帝国的史册,甚至人类最辉煌战争的史册!但是!如果失败,我们就会像赵初国一样成为中原上一个陨落的帝国。然后我们地亲人都将成为草原人的奴隶!”
“我们要打败阿酷王——”在黑压压的将士中发出沉重地吼声,震得天上的太阳都在摇晃,发出沉甸甸的叹息声。
“是的!我们要打败阿酷王——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沧海槿指着东边的方向,激情澎湃地说。他,是个很适合当政客的人呐,没有经过锻炼,也能将让人热血沸腾的演讲说得如此的成功,就算是美国总统竞选,怕是也没有他说得好。
“沧海必胜!沧海必胜!”
“沧海必胜!沧海必胜!”
阿酷王亲自带兵前来,有如一尊黄金战神般地雕像。稳稳地骑马立在蚁兵之中,满目怒火地望着严阵以待的兆固山寨岗楼。他刚刚失去了大儿子,损失了一员爱将,而阿烦王也渐渐露出了反心,留阿烦王在营中坐镇还不如说是根本调不动这个亲兄弟……;16K.。所以。与兆固寨中守将的这一仗,他是许胜不许败。
我在心中暗自揣测。阿酷王此时肯定是对沧海槿恨得牙痒痒:好个沧海槿,不过一个被剔除皇族的庶民,竟然将我的大军玩弄于鼓掌之上!还有首战失利地冷风扬这个孽畜,终是不如他大哥那样会打仗,也只好由他带兵留守军营,以备大军面临失败时发兵援救。
当然我的猜测也不可能全然正确,这些都是建立在探子地情报之上的。虽是如此,但最后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已是十分接近阿酷王此时的心理了。
我阿酷王的联盟被称作死亡之师,我的大军所过之处,还没有攻克不了的城池,没有踏不平的帝国,中原,迟早是我手中的一块璞玉,明天,我要在沧海放马——
怀抱着这样的理想,阿酷王抬起手指,指向兆固的寨门,大喝一声:“攻——”
原本站得密密麻麻地草原兵迅疾地闪开一条道,让后面的两队人马涌上前来。那却是两队步兵抬着两根巨粗的椽木同时冲向了我兆固寨的寨门,狂怒地撞击着坚实厚重的大门。
阿酷王又将手指抬高一点,指向兆固的岗楼,再次大喝一声:“攻——”
他声音落下的同时,又有几十架云梯从人群中冒出来,同时冲向高耸的城楼,难以计数的蚁兵开始往上攀援。
在草原兵展开攻击的同时,兆固寨内沧海槿的指挥也毫不含糊,只略已思考,淡淡吩咐一声“倒油”,早就等候在一旁的旗兵便迅疾将命令以升起不同的旗帜的方式来传达出去,同时也有声音洪亮的士兵大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