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装孙子啦,知道你什么底子。”她笑着道。
“我也不是自己愿意,这不是倒霉嘛~”
“哟,还学上大家闺秀来啦,行了,别装了,当我不认识你?!”她用手肘一推我。
“其实……不是……就是……如果今天一早就倒霉当然心情会不好……”
她似乎来了兴致,问了又问,可我却一点都不想说,趴在书桌上装死还来得快点。路蒙蒙一看实在也问不出什么倒也不再问。一拍我肩头道,“你呀,就算是真的倒霉还能丢到哪里去?没啥大不了的!”说完坐在了我的旁边。
等我同桌张放来了就看到我有气无力的还趴在那,连他的地盘都占上了,于是一放书包道,“喂,周非,你别太过分哦,这边是我的地盘。”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似乎是一上三年级同学中就开始划起了三八线,男生女生多说上几句话都有人在后头说三道四。许多同学还把书桌上划上了线,男女各处一边,不准过线,谁的位置都不准侵占。有点撒尿划地盘的意思。
“诶,诶,算了吧你,就这德行还划什么三八线,当我不知道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我一翻白眼,不理他。
“周非,你别太过分哦~回你那边去!”
“我还就过线了,你能把我怎么地?”说完我胳膊一伸就占了整张桌子,挑衅的看着他。一大早就没好事,说我自找倒霉我也认了。
“你,看你是女生……”
“女的怎么了?你妈不是女的?你还要跟你妈划清界线?我可从来没跟我爹划清过界线!”
张放自觉理亏,但也瞪起了眼睛,面子上挂不住了,“好,我争不过你……”
我看他拳头攥得死紧,一副想要揍人的样子也来了脾气,一骨碌爬起来,娘地,看来今天出门没烧香,怎么什么倒霉事都赶上今天?我也是有脾气的。
两道身影滚成一团……然后,就一架泯恩仇了;所谓不打不相识,我和张放就是在那个时候重新认识彼此的实力的,然后这段孽缘一直持续了20来年,想想都觉得够窝火,当年我的淑女形象在那场打架之后彻底毁灭,不仅上了教学楼一层大厅的通报批评的黑名单,还被记了一次过,这个耻辱几乎要伴随我的一生,形象已经不高大了,再让那张红纸黑字透着喜气的荣誉榜和白纸黑字的批评榜放在一起对比,一上一下,一男一女,一个叫丁染墨一个叫周非,那差距,就别提了……
先入左道再进旁门
第N次抱怨那张纸什么时候能撤下来,第N次照镜子琢磨着什么时候脸上的淤青能消下去,第N次妄想什么时候我的光辉形象能恢复。白纸黑字的黑名单足足挂了三个月,教育界的各位同仁才认为足够起到了震慑效果,连后续治疗都可省去;脸上的淤青是在两个礼拜之后好的,三个礼拜之后再也找不到踪迹;但我的光辉形象,算是毁了,如同把地球上全部核武器同时引爆之后的地球,想恢复,我看难……
尤其是赶上丁染墨为家里跑腿到菜市场的时候,当他看到我脸上连隐藏都没处藏的淤青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做何感想,只知道他似乎愣愣的看了我的嘴角和眼角的伤一眼,然后就低下头去翻钱,最后神色如常的将钱递给我拿了菜转身走了。我也长叹了一口气,看来,我的形象算是完蛋了!
张放在那一役之后也彻底形象破灭,许多男生认为他竟然跟个女生打架实在是掉份子,可是只有我知道真正破灭的原因:他竟然跟个女生打架,而且竟然一点便宜都没讨到——这,才是重点。
他郁闷之后倒也容忍了男生们对他的排斥,反正形象的重塑本身也是个长期的过程,但他跟我却建立起了一种朋友关系,打个比方,就象铁哥们,勾肩搭背都说不出别样感情的那种哥们。他还算仗义,人看着也很顺眼,多认识个哥们倒也不错,因此,一架泯恩仇之后,我们彻底做了朋友。不过,我心里头一直有个怀疑:我一直认定他想跟我做铁哥们的原因是出在路蒙蒙身上。不过,这是后话,那个时候我可是单纯的很,而且只是个小屁孩,除了卖菜和看背影什么都不懂……
对了,目前,我多了个爱好。既然全校人都知道三年级出了个女拳击王,而且都认识了那个净做蠢事连入个少先队也要抄袭的周非,那么,我倒开始破罐子破摔了。老师这个职业并非人们捧出来的那么神,老师也是人,是人就喜欢不挑刺、安静乖巧又学习好的学生,而我,好象一件事都没干对过,能得班主任老师的关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哀悼完自己的蠢和孤寂不被人理解的内心情感之后我的确是多了个爱好——看他的背影。
每天早上早早起床,早早背起书包,早早跑下楼,但并不急着去上学,反而是躲在两幢楼中间那个狭窄的过道胡同里盯着外面的。只要那个如画少年从这经过之后,我才从胡同口里慢慢走出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后头,永远保持着大约15米的距离,不近,但也不远,就这么跟着,既可以欣赏到他完整的背影,又可以欣赏到他完美的走路姿势,更可以看到那如墨般的发随风摆动的样子。
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我的恶趣味使我快要转变成跟踪狂了,心悸之后,我甚至怀疑今后也许我有成为杀人狂魔的资本——因为年幼的时候跟踪人的“基础”就打得牢。先入左道再进旁门,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没救了……
冬天的时候天气非常冷,我依然将自己裹成个球,然后蹲在巷子口吹着西北风,等着看他远远的走过来,脚步踩在雪地上发出好听的沙沙~声,为了那个声音,我甚至研究过到底是牛皮鞋底还是橡胶鞋底踩在雪地上才会发出那么好听的声音,有的时候也自觉自己很无聊、研究的内容也很可怕,但,却慢慢成了习惯。有的时候走在他后面,远远的看到他在雪地上脚底下打滑心也跟着他趔趄的动作一颤,等发现自己似乎比平时矮了半截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坐在了地上,屁股接着一疼,才知道自己摔倒的事实。他的衣服永远是整洁的,他的白色绒毛耳套也永远是白白的,戴在他头上,配上他精致的五官,如同一只可爱的兔宝宝。再看看坐在雪地上愚蠢的自己,浑身沾满菜汁洗也洗不掉的自己——差距。
感谢教育机构的英明决策,为了防止学生们经常坐在同一个位置会导致眼睛斜视等问题,因此,每周都会轮换一次座位。我最喜欢的位置还是靠窗,不为别的,只为上体育课的时候能在操场上看到他的身影。赶上冬天下雪自由活动的时候他也会开心的跟着他的同班同学跑到雪地里打雪仗,玩得很开心,笑得很明媚。而我,那个时候,多半坐在教室望着窗外走神,连老师叫我的名字站起来回答问题都不知道。张放看我那副蠢模样估计是忍不下去了,一把捏在我随意搭在椅子上的手背上,顿时,我疼得一激灵,突~地跳了起来,眼睛瞪了好大盯着张放,“你干什么?”明亮一吼。吼过之后才发现周遭气氛的怪异,回过神来看看四周:妈呀,饶了我吧!班主任老师的语文课,我正在她老人家的眼皮子底下公然走神……这、这、这不倒霉催的嘛~
回头瞪一眼张放,怪他没有给我及时提醒,反正,我把我的责任是推了个干净,但,班主任老师脸上的铁青却是我想骗自己说没事都难的……
被人揪着衣领去教师办公室的倒霉形象就别提了,还真赶上下课时间,三、四年级的课代表来办公室取东西,其中就有乖巧的丁染墨,我不相信他看不到我,但我不相信他曾经注意过我,于是我躲在墙角独自品位着我所谓的孤寂,我的浪漫细胞不多,神经粗得跟电线杆差不多,但在那个时候仍是在为数不多的纤细细胞里找到了一丝落寞。我,为什么总是丢脸呢?还总在他面前……
日子在我的浪费中划过,我在贩菜和学校中间来回往来乐此不疲,原因无他:因为这两个地方是离那道背影最近的地方。
路蒙蒙还是那副样子,看着我如同看一团烂泥,还是毫无前途的那种,而张放则在那场打架之后慢慢的被曾经排斥他的男生们接受,开始了自己混迹的新生,但他却仍然跟我保持着朋友关系,偶尔也会彼此说说彼此的烦恼。不过,多数是他在说我在听。反正我的烦恼不多,大多数烦恼都来自于自己的蠢笨行为,而那些行为关联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因为牵扯太远、太复杂,因此我从不曾跟他提起过。诉苦大会在我这里彻底变成了倾听大会,反正他说我就听,多是些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小事。日子就那么过着。
军区大院里经常组织一些类似于培养革命下一代的活动,比如穿上统一服装弄个大合唱之类的,不过内容多空泛,教育性质太浓的东西我不感兴趣,但,我对人群中那个唯一看上去比较柔和的身影比较感兴趣。是的,一群军区大院里的孩子站在一起,穿着清一色的服装,但我仍能在或紧张或严肃的表情中轻易就找到他的。他的表情既无穷紧张又不过分严肃,反而显得柔和,似乎是游离在军区孩子们世界外的一个存在,但也够特立独行的。他并不需要特意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就已经能够轻易抓住人们的注意力。他,无论从身材到长相,都太特殊了……
军区大院里的事原本是没我们这群在外围混迹的孩子们什么事的,但院内的活动办在了大院门口,似乎是为了迎接八一建军节,为了展现军人下一代的风貌而特意选在了那个位置上,正对着门口的大马路,前头还拉着横幅,想让人不注意都难。一清早,我就爬起来跑过去看热闹。大门是进不去的,只好趴在墙头上寻着那个特殊的气场方向,找到了人群中的他。一身迷彩服,戴着迷彩帽,在孩子们中他显得很安静乖巧,孩子们在一起打闹,偶尔他也跟着笑上一回,周围的孩子似乎将他也当成了一个特殊的存在,对他似乎很尊重,即使再吵闹也不敢去打扰他,即使在玩乐也不敢跟他随意玩笑,有的时候一个人拥有一个完美的外貌就注定了他在人群中受到的崇拜和憧憬是带着类似于拜神的感觉的,很不真实。虽然占尽了先机,但却游离在群居动物之外,总显得被孤立般。恐怕丁染墨自己也是了解的,他在人群中并不想要特殊表现,别人问他问题他也耐心回答,遇到好玩的事他也会笑,但,还是感觉很孤立。旁边的一个孩子拿给他CD让他听一首歌然后问他这是谁的曲子,他听过之后也耐心的回答,那孩子谢过之后就象看神似的看着他,让他觉得不舒服。但,不舒服也没办法。这,已经成了习惯。
我则趴在墙头上毫无形象的露着脑袋仔细的盯着他略显不合群的样子,很着急。好在,不一会,大合唱开始了,指挥也走上了台子,大音响里传出战争时期的革命歌曲,而丁染墨是领唱。他的嗓音很清亮,似乎还未到变声期似的,也许在一群孩子中他应该不是唱的最好的,但他的外貌为他加分不少,再加上有个当师长的爹,那领唱的地位就此确定。从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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