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起来,让我在欲予欲求的撩拨里欲罢不能。
前戏足够地长,进入的时候,他却生涩得很,还是我帮了他,只一会儿,他便伏下不动了,压着我的身体,满身的汗。醒来的时候,已是半夜,是鸥小白叫醒的我,他说:“姐,起来喝水,不然会头疼的。”他那时已经穿好了衣服,白的衬衣,蓝的牛仔裤,他还说:“姐,对不起。”
酒店只有包房走廊的灯亮着,让我得以看到他年轻的身体还有绯红的脸。
2
我妈三年前说过我,不知道我怎么出嫁这么难,她说她那年人家给她介绍我爸,说,是个工人,人不错,不抽烟不喝酒,她就把自己嫁了。我妈翻来覆去地说了很多次这个段子,开始我还笑她,后来,她再说,我便哭了。我说,就是,你比我命好,你把自己嫁了,还嫁得不错。而我,在一个已婚男人的纠缠里,还真的以为我们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那年我还穿布裙,偶尔用儿点唇彩,把自己全部彻底地交出去,倚在周优的臂弯里,甜蜜地跟他去见各色的朋友,任人评点,不在乎尊严;总说真心喜欢就算被抛弃,都是心甘情愿,贱得很。
周优说,每次看到我心会很静,就像小时候感到孤单时,买一堆喜欢的白色画纸,空守着,满足得很。他很霸道,时常让我感到被劫掠的幸福,他用各种方式对我说,你是我的。他常常会扯住我的头发,将我的下巴昂起来,再用力把我扔到宽大的床上,扑上来,用力量征服我。他总要我说:“我只是你一个人的”。我偶尔使了小小的性子不说,他便用了力,直到我娇喘着讨饶,他的身体才会在巨大的冲击之后安静下来。
他一直说会放我走,却在乎我多看别人一眼,哪怕是无心的。他说,我受不了,一想到你在别人身下就发疯。时间没心没肺地跑了三年,他依然说,有合适的,你就跟了去。却又会为我偶尔的将就着想接受一个男人过一辈子的想法暴怒,会用了力要我,用尖尖的牙齿小兽般咬下去,常常会低吼,真想就这样咬死你。
终于,有女人打电话来向我问他,我很坚决地说,不认识。却没妨碍女人找了来,她的肚子微微隆起。她说,你看,玉兰花开的时节孩子就会出生了,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尽是将为人母的安详气息。不用和她比,她只用了一个名分我就全输,更何况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他的骨肉。
后来便有了两个女人的约定,她说,为了公平,孩子我打掉,我送你出国,一年,你回来后,他若还要你,我就走。开始,我惶恐地摇摇头,盯着她的小腹,想象那小生命会化成一团血,遗弃在某一个地方便觉得疼痛。她看着我的表情,竟然温婉地笑了。
后来我才明白她的笑。她送我上去的是一条密封的船,一船的男男女女偷渡客,面容恍惚地挤在一起。我从踏进去,便是身不由己。三个月的生活,惨烈得很,不同的男人,可怜的自由,我在异国的土地上做了只夜莺。我偷跑出来打周优的电话,始终不能接通。我的身体里只剩下了恨,那个女人的笑常常在某个深夜会袭面而来,让我疼得唏嘘。我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我知道根本没有一年的期限,如果我不自救,我只能死在这里。
我用了手段,对每一个男人真心实意地付出身体,渴望他们把我救出去,三个月,没有一个人这样做。直到临检的时候,我不再听话地躲在内室里,而是故意被警察发现,遣送回国。
3
这一年的三月总在下雨,湿乎乎地让人直想尖叫。我在街头看到那个女人,平坦的小腹,失了一侧的乳房,是肿瘤,让她失了孩子还失了美丽。她正把头抵在Lise
Charmel的橱窗上,橱窗里的内衣是紫色的,有着炫目的光芒,她转身的时候便看到我,瞬间失色的脸,苍白恐慌。我笑着看天:“你看,上帝多么清醒。”
再见到周优是三天后,他剥去我的衣服,却打不开我的身体。看到他,我便想起那些因他而来的日子,身体便惶恐,瑟缩成冰,冷冷的。周优便抱着我,将我的脚放进他的怀里,后来,他便说,我们结婚,好不好?我在黑暗里坚决地摇了摇头。但他看不到,因为我回答他的是“好”,那个女人,我要她失了全部。
周优离婚那天,满世界地找我,不停地打我的手机,无数次发短信给我,从哀求到威胁,我看到他困兽似的在小区里转。他不会找到我,因为我把房屋出租了,让新房客转交给他一张空信封,我只是想告诉他一切仿若这纸信封,权作未曾有过。一个人的一生有几个春天,我忘不了在异国的前尘,便无法与他天上人间。
我用所有的积蓄在这个城市里开了家不大不小的酒店,不曾离开,我要看着我故事里的人生老病死,哪怕我什么都不做。
4
鸥小白依然叫我姐,只是越来越多地注视我,有时候我会故意紧贴着他的身体逗他,看他绯红了脸,手足无措。终于在一个深夜等到他的电话,他说:“姐,我们谈恋爱吧。”我在电话这端笑,几分钟后,鸥小白便敲响了我的房门,原来他一直在我的楼下。他说,我们不要做平行线,可怜得永远不能相交。
没有酒,没有调情,我的身体未能配合,尽管他的舌开成一朵花,湿透了我的皮肤。他安慰我说,姐,别着急,会好起来的。第二日的清晨,我赶他走,他像个孩子一样撒娇,他说:“你单身,而我又是一个人,有什么不可以。”末了还赌气似的把他的白衬衣挂在我的衣橱里,然后满足清浅地叹息,仿佛这样就显示了什么意义。
后来,我们便在一起,我们的身体依然不能打开,哪怕像初次那样短暂的欢愉。欧小白尝试了很多次,直到一个夜晚,他急急地把我带到一间包房,将我抵在墙上,安静地吻我,让我听隔壁的声响。有人在放肆地呻吟,身体欢爱时强有力的碰撞,我迅速地瘫软,欲望在他的缠绵里升腾,恍惚间,听到他说:“姐,我爱你。”
5
周优最近常常地来酒店,他在角落的椅子上呆坐着,半天半天地狠狠盯着我和欧小白看,从清晨到打烊,却从不开口说话。欧小白问过我,我说,前尘旧事,不提也好。他便不提,再看到周优时对我便更是多了保护的姿态。
周优终于在酒店的走廊里拦住我,他说,我不舍得你。我冷着脸,扭过头去,“一场欢爱而已,有什么舍得,有什么舍不得?”他便颓然,一拳砸碎走廊的玻璃,满手滴着血,他说,我不会放过你,然后愤愤而去。三年,云舒云卷,我希望都能成为过往云烟。良久,他却折回来,猩红着眼睛问我,你的欧小白不知道这些故事吧?
夜里,我问欧小白,我若是个千疮百孔的女子,你还会不会爱我?他看着我笑,眼珠漆黑,吻便盖下来,我在心里为这句唐突的问句后悔得很,不说他小我四岁的年龄,单单尘世的杂乱怎么可以和他谈永恒?
周日,欧小白带我去街角的公园,他说:“姐,玉兰花全都开了,我带你去看。”街上人很多,在我们身边来来往往地走,突然,欧小白牵着我的手不知道怎么就松开了,整个人软软跌下去,腹上有亮闪闪的匕首伴着殷红的血。阳春三月,玉兰花开,从一个春天到一个春天,算作幸福的开始和终端。
在去医院的路上,欧小白给了我份礼物,一对戒指,全部都是交错的花纹。他说:“姐,我喜欢我们做相交线,本来想一人一戒,现在都给你,把往事都忘掉,找个爱你的人嫁了。”
6
我在监狱里见到周优,他说,我找过他,什么都说了,他还不放手……
我从没有想过想一个人会这样疼,一疼疼了很多年,想起他说,我们不要做平行线,可怜得永远不能相交。欧小白,你哪里知道,其实,平行线才不可怜,因为不相交,便不知道一错而过的苦;相交线才可怜,短之又短的交集之后越走越远,那么短的点,短得让人唏嘘,像你给过我的欢爱。
那么清亮的阳光下,
有忧伤在他们的心里缓缓流淌了出来,
却无法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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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向左天涯,向右海角(1)
向左天涯,向右海角
作者 / 梅吉
1
是四月的季节,院子里一株珙桐树开得繁盛,花序上两片白色大苞片像展翅而飞的白鸽,任青曾说,它也叫鸽子树。再遇到任青是在七年后,小锦从来没有想过,时间会在他们之间拉出一条间隙来,那么疏离。
他们是在一家音像店重逢的,她伸手想要拿一张碟片的时候感觉到有目光注视到身上。她抬起头,刹那间光和影在她的面前急速地拉伸,他说,你回来了。她说,是。然后说,我竟然认不出你了。
她其实没有忘记他,只是对这样的相逢有点措手不及。他是高了,更加英俊挺拔了,眉宇之间是一股成熟男人的气息,内敛沉稳。他从架子上拿过一张碟,这卖得挺好的。那张碟是小锦的钢琴专辑。小锦已经是小有名气的音乐家,光芒四射,前途无量,而任青呢?他开着一家音像店,很普通很平凡。
2
小锦学琴,是因为任青。小锦的妈妈是钢琴老师,但小锦却不喜欢弹琴,觉得枯燥乏味,长时间地坐着会让好动的她非常难受。任青是妈妈的学生,每个星期会来上三次课。妈妈不止一次地表扬任青是个有天赋的学生,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任青每次来的时候,会端端正正地与小锦问好,小锦就趴在门沿上看任青认真地弹琴。
他弹巴哈的《小步舞曲》,弹得明快欢愉,这也成为小锦最喜爱的曲子。闲时,他们也会一起玩,去一片废弃的工地探险或者去小水窝里捉蝌蚪,再或者两个人在草坪上玩翻筋斗,很葱茏的时光。小锦决定也要学琴,这是任青的爱好,也将是她的。
小锦学琴没有任青有天赋,一首曲子总要弹上几天才能熟悉流畅起来。而任青会在一边,握着她的手教她指法,她再错的时候,手指圈起来在她的额上轻轻弹一下,小笨猪,他说。
为了赶上他的课程,她开始昏天黑地地练琴,即使吃饭走路的时候也在回忆乐谱,有时候手腕累得抬不起来,指甲因为长时间敲击开始充血,妈妈说,小锦休息了。她说,不。这样的努力不过是想要得到任青的表扬。她最快乐的是与他四手连弹,他们的手在黑白的琴键上跳跃,行云流水的曲子在他们的指下翩跹,阳光很清凉。
他们一同练琴,一同考级。铆着劲比赛似的,看谁先练熟曲子,看谁学的曲子更多……对于小锦来说,是有些困难的,她只有更加地努力,才能跟上他的步子。
3
17岁的那年,他们有了一次很重要的比赛。维也纳音乐学院要在市里的钢琴比赛上选前三名公费去维也纳学习。这对任青和小锦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其实任青的家境只是小康,而学琴却是投资很大的,拿到公费出国就显得尤其重要。
那段时间,他们用了很多的时间准备。在小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