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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而然的矜持,令我不可能再像小学一年级时那样,站在操场上,对着全校的师生说“我将来要娶莎莎做我的老婆”那样的傻话。毕竟我已经十岁了,我可以清楚的预想到,如果我再那样做,不仅会成为别人的笑料,也许还会给我的父母丢脸。
我原本想要私下的问她,但我却发现我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腼腆。因此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写情书。
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张很漂亮的贺卡。为了慎重的在那上面写那封情书,我觉得我有必要先起草一下。但对情书这种东西的一窍不通,令那“起草一下”用去了一叠纸。最后,我甚至自己都搞不清楚,有没有把它们全部撕碎扔进垃圾桶销毁证据。
在翌日的下午,父亲就从书桌下捡到了一张,大概是我不注意的时候飘落的。
庆幸,我并没有因为写情书的事而挨骂,父亲只是对我说,我的年级还小,可以等一等,将来再去考虑爱情这种东西。
我是个性格有点古怪的人,如果有人逼迫我不可以做一件事,那我一定会去做。而如果那人是很和气的劝说我不要那样做,当我一意孤行的继续时,就会产生难以承受的负罪感。所以,直到她的生日那天,我也只是在那张贺卡上简单的写了“生日快乐”那几个字。
那年,莎莎生日的那天恰巧是周六,这我清楚的记得。
那时,尽管还没有开始双休,但是小学生在周六的下午一直是没有课的。所以,我们可以借此办个没有大人的生日会。
只是那个周六的下午,妈妈生病了,请假在家里休息。因此、我确信去不了莎莎家,因为妈妈一直反对我和女生玩在一起,尤其是去女生家里玩就更是不可能会允许的。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我的请示没能通过我那位母亲大人的同意,于是我只能百无聊赖的趴在书桌前,望着窗外寒冬的天空发呆。
时间就像是静躺在负重的老牛背上前进,在我感觉已然逝去千年时,那个时钟才走了不到半个小时。
但很快的,我听到一个令我兴奋的声音,是从楼道里传来的,并且很快便传来了敲门声。
我那时没有想到她会来,更没想到她会如此在意我去参加她的生日会。
无疑,她来邀请,如果拒绝的话,是不礼貌的。因此,母亲也只好同意我去。只是大人总有限制小孩的办法,无论小孩有多少理由,都是很难挣脱大人的五指山的。尽管我被准许去莎莎家,但是母亲却告诉我下午三点半以前必须回到家里。而当我出门时,桌上闹钟的指针已经停留在两点一刻的地方。
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帮莎莎庆祝生日,我当时是牵着她的手一路奔跑着去的,但即便如此,也用去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更令我心生一丝失望的是,那个生日会不只是邀请了我一个人,还有很多的男生。当阴沉的天空忽然撒下一片金色的粉末时,他们在楼下快乐的玩起了跳马的游戏。
而我,却只能站在一边,望着他们开心的样子,不时的看看我的表。
于是那个下午,我第一次了解了什么是苦笑,也第一次明了何谓莫名的心绪。当我因为还有一刻钟就心急的朝着家里奔跑时,当我那个脆弱的心脏在剧烈的运动中紧缩时,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痛与无奈。我第一次抑郁的对自己说,“爱情那鬼东西。”
我挣扎着刺痛了我的梦,我强逼着睁开了我的眸,我残酷的告诉自己,莎莎不爱我,她只是喜欢被男生簇拥的感觉。于是,那个坚定了六年的信念忽然间在岁月之河中消失得毫无踪迹。我忽然不知道我的将来会娶一个怎样的女子。
那年小学毕业,我甚至没有参加班里的毕业会,而是坐在家里玩了一天的游戏机。因此至今,我的相册里也依然少了一张小学的毕业照……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咖啡'1'
咖啡【上】
一
在小学六年级的寒假,我曾认识过一个叫婷婷的女孩,比我小一岁。但因为她是表妹的表姨,因此、就莫名其妙的成了我的长辈,尽管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那时我们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所以后来她喜欢像表妹一样叫我哥哥。只是从她叫我哥哥的那天开始,这种关系就变得有了那么一点点微妙。
渐渐的,我感觉我有点喜欢上她了。尽管我们并不在一个城市,即便放假,要见个面也需要祈祷。但我却分明的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
先让记忆回到刚上初中的时候。那时我第二次搬家。似乎每次搬家都会于人生产生新的憧憬。那时我开始意识到,也许我应该有些实际的理想,而不是依然傻傻的只有一些天马行空的梦想。
在对特长的自我发现中,我渐渐喜欢上了少女漫画,尽管那在大人的眼中,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小孩似乎并不是太适合。但至少那些唯美的画面是无罪的。
于是我开始认真的学,而不只是像过去的三年中仅仅做为一种休闲时的爱好。也许任何东西只要成为一种职业,或者将要成为一种职业,就注定会要带来漫长的痛苦与未知的片刻欢欣。
只是初一那一年,是被我的玩心荒废掉的一年,或许也是为我人生的快乐划上句号的一年。
刚入初中的时候,是九十年代初,港台片开始大量的出现在内地的音像市场,尤其是当时的黑帮片,影响了很大一批青少年。那些身穿黑色风衣,带着墨镜,出入于弹雨中的枪手,更是成了许多少年心中无比崇敬的偶像。
我想那时,如果有人问我们将来的理想是什么,至少会有一半的人斩钉截铁的回答,“做老大。”
在那个遥远的梦想中,我们开始模拟未来的人生。于是帮派活动在学校里又风风火火的展开。
那时我与雷雷和飞飞创建了“飞鹰帮”,并且我有了一个名为“神鹰”的代号。曾一度认为那是个极酷的名字,尽管现在每次想起来,不仅会笑到肚子痛,甚至下巴都有脱臼的危险。
“飞鹰帮”面临的第一次内部纷争,是在开学的两周后。因为飞飞将一本漫画书借给了一个叫琳琳的女生,而没有借给雷雷,于是两人的关系迅速恶化。最终在那年一个秋风萧瑟的下午,两人决裂,从此各奔东西。
只是飞鹰帮却并未就此解散。也许因为当时形势所逼,若然解散会受到“忍者神龟”、“汽车人”什么的帮派威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雷雷依然在呕气。
最终,在那年冬天到来前,宏宏和亮亮加入了飞鹰帮。
咖啡'2'
第二次帮众大会上,雷雷说出了他喜欢的女生是莎莎。也正是那一次,我确信不可以再喜欢莎莎了。因为兄弟妻不可欺,这在帮派中是极其重要的信条。
从此我甚至很少与莎莎讲话。尽管她时常会在我的面前无语的微笑,但望着她时,我像有太多的失落与忧郁,怎么也笑不出来。我甚至开始躲避她,尽量的不让她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那段日子,甚至相比小学的时候,我都像是忽然变得幼稚了许多,总是干些傻了吧唧的事情从中取乐。却不知道那是真正的快乐,还是刻意的为了让自己忘记一些东西。
飞鹰帮最频繁的帮会活动,就是每个星期天骑车去学校附近的一个体育馆,偷看那些在球场上约会的情侣。尽管现在想起来觉得无聊至极,但那时却似乎乐此不疲。
渐渐的,我们似乎都意识到,这样的帮会活动和电影里的实在相差太远了,并且确信如此是无法把我们造就成“小马哥”的。
与此同时,其他的帮派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各帮在那栋教学楼里开始划分地盘。
当古代的蒙古人开始找寻新的牧场时,他们的羊群踏在了汉人的土地上,于是不幸的,战争爆发了。
疆域也好,地盘也好,一旦有了一条名为界限的东西,就一定会有想要突破它的人,这也便注定了冲突的必然。
我们开始了不休的“杀戮”,甚至于下课十分钟都没有片刻的安宁。
而我也在帮会之间的火拼中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我们面对的敌人是“忍者神龟”帮,而飞飞已成为那个帮会的首领。
他之前只是与雷雷之间的矛盾,而我与他一直没有任何的冲突。并且从那以后,我们只是表面上不合,实际上,心里依然当彼此是朋友。这令我第一次深深的感觉到,也许电影里的十二少真的不像想象的风光。
最残酷的一次“火拼”,是在一个周五的中午。那日天气晴朗,碧蓝的天空少有几片浮云。
在学校的操场边正在施工的仓库附近,长达二十分钟的火拼开始了。
最终我们胜了。飞飞在看到自己的手下被打的四散而逃的时候,就已经明白大势已去,于是开始了他短暂的逃亡生涯。
恰巧他朝着我当时站立的地方跑来,越来越近。这令我心中的矛盾也越来越激烈,眼前的这个地方俨然成了华容道。
他在我的面前站住了,望着我,没有出手,也没有说话。而他的身后传来雷雷他们的声音,“别让他跑了。”并且他们也越来越近。
我最终还是举起棍子用力的朝着他的脚边打空了,而他也一棍子不重的打在我的肩上,扔掉木棍跑了。
但无疑他们都确信我是故意放走他的。从此我被视为帮中的叛徒,被厌恶,被孤立,甚至帮里的亮亮还开始怂恿其他人用恶作剧整我。
同年12月,我退出飞鹰帮,从此孤独一人,不与他人为伍。
咖啡'3'
二
那年寒假,在我居住的城市已没有朋友的我去了外婆家。因为我知道,只有去外婆家,才有可能见到婷婷。自从小学六年级的寒假一别,已有一年不曾见到她了。这令我多少有些挂念,更或许是于她的喜欢使然。
那年的冬天好像是我度过的最温暖的一个冬天,每日的晴朗,甚至正午的时候坐在太阳下,只穿一件薄薄的毛衣都会渗出汗来。
我每日的坐在小区中央的花园,看着表弟表妹快乐的游戏。而我,只是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我想要见到的人。
也许幸运有时也会因为怜悯我而予以几分眷顾。那日的午后,我如平日一样坐在那个晴空下的小花园里,看着他们追追打打的嬉闹。
“婷婷姨。”表妹的声音忽然令我惊喜起来。
是她,和一年前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我倒像是变了许多。站在她的面前,我甚至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傻傻的笑着。而她也只是笑,像是也在等我先对她说些什么。
记得一年前,我们会一起乘家里的大人午睡时,偷偷的在煤气灶上烤牛肉串。会在去公园的时候坐单轨车,乘大人不注意牵着彼此的小手,开心的就像偷到了神秘果的小海贼。
一年来,我一直是如此的希冀着,希冀着那样的重逢。而当那一刻我见到了我想要见的人,却脸红心跳腼腆的不知如何言语。我第一次感到长大原来是这样的令人烦恼。
就在我想要问她,明天还可不可以一起出来玩的时候。我那些可爱的表弟居然从身后捧了一堆的杂草抛了过来,还一个劲兴奋的高唱着婚礼进行曲。这无疑令尴尬的气氛升华到极至。于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