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眼泪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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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眼泪加冰-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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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家带着孩子,整理房间,买菜做饭,把他的睡衣折起来的时候,会去闻闻他留在睡衣上的味道,分开一会儿,她就想他;傍晚他迟回一会儿,她就会抱着孩子去门口张望。
  她真的爱他,爱他和儿子。这两个男人是她的最爱。
  而他也爱她,像爱儿子一样爱。她和儿子也肯定是他的最爱。
  他们相爱。在白天他说爱她的好性格,在晚上他说她的身体那么美,那雪白如瓷器般的皮肤像一个黑夜里深藏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只有他知道,且只属于他;她也说他的身体那么强健而充满活力,白天他是聪明而睿智的,夜晚他充满力量,像宝石和刀剑一样发光,有摄人心魄的魅力。
  他说他们永远相爱,永不分开。那当然。
  那个夜晚,当她穿着红色的睡衣在深夜里醒来,她看到月光如水,她的两个男人安睡在床上,静谧的光华照在他们的脸上,她想:今生今世里的一个女人该有的荣华富贵我都有了。
五十岁离家出走
  我打算在五十岁的时候离家出走。
  到时我会把房子租给我儿子,收租所得的钱足够维持我的生活。
  五十岁,我的头发还没白,我还是留长发,要长到披肩,穿短靴,牛仔裤,背着大而重的行囊,我相信我还有足够的力气背一个大旅行包。那时我姿色不多,风韵犹存,我身体健康,激情荡漾,我会去中国的许多地方。乡村,城市,草原,森林,湖泊,深山。在一些我走过的地方,我会留下一些似是而非的爱情故事,比如在草原上遇到一个叫格桑或什么的牧马人,他聪明又健康,我们在草原蓝天白云下恋爱了一会儿,然后我们又伤感地分手,我以极度伤感的语调告诉他,我极爱草原也有些爱你,但我还要去很多地方,所以不能把脚步停在这草原上。一路上我写了一些诗放在背囊里。
  一转眼到了我的六十岁,那时我有了浅浅皱纹,有了一些白发。我想我可能快要变老了。在彻底变老之前,我回到了我的家乡未庄,那里有小河流过,鸡鸣狗吠,红墙瓦舍,庭院明亮。
  我天天坐在未庄乡下打麻将。和我坐在同一张麻将桌上的有我儿时的伙伴,还有我的初恋情人。春天麻将桌摆在杨柳树边;夏天麻将桌摆在老槐树下;秋天麻将桌摆在宜家的大堂屋里。冬天我身穿大红大紫的锦缎绣花丝棉袄,园滚滚的胖手指上带着一只大翡翠的戒指,穿绣了大红花的棉布鞋。我每天要吃一只洋参炖乌鸡滋阴养颜。我有一位身体健康的老情人,他种菜,我养鸡,他劈柴,我扫地,他能煮可口的未庄菜,我在灶膛里添柴,我们的日子喜洋洋。
  七十岁的时候,我脸上的皱纹更深,我变得有点絮叨,我热衷于叙说往事,我渴望把一些所谓的人生道理讲给年轻人听。没有人有耐心听我的叙说,我开始写作,从我的十五岁的少女时代叙说起,写到我七十岁,一个女人的记忆原来是由一些城市的名字还有一些男人的名字符串起,我的书里有他,他,他,他……他的名字,有我和他的故事。我的那本书名决不叫《情人》,它叫《一个来自未庄的女人》。我可不希望有一天,有一个男人跑过来对我说:“我认识你,你叫宜小米。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我可不愿在我七十岁的时候,发生这样一件伤感的事情,来令我唏嘘不已。我希望能告诉所有人,年轻时我应该遇见的人,我都遇见过了;我要去的地方,我都去过了。
  八十岁的时候,我开始用纸尿裤。我每天喝粥,我不再打麻将了,我也不说话。春天我坐在门口,夏天我坐在堂屋的竹藤椅上,秋天我坐家门口的石台阶上,冬天我坐在火炉边,我坐着一动不动我没有什么话要说。我枯如老藤,稚如幼子,静如古井,我的眼睛开始混沌,我的记忆开始褪去,褪到我的婴儿时期,我开始忘记所有的往事,一生里所遇到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开始在我脑子里模糊,我是一个开始枯干的婴儿。只喝粥,睡觉,拉屎,不哭闹。我被人照料,我不能说话,一切都开始模糊,混沌。
  有一天,我老得不能再老,混沌突然在某一天散去——我轻轻地迈过一道门槛,门槛的那一边,有一片通透的光明在照耀,那是我的起点,也是我的终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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