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眼泪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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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眼泪加冰-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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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小强死了是事实。
  没有人去小玉家打麻将了,连去店里买东西的人也几乎没了。小强的黑色骨灰盒摆在客厅里,小玉的奶奶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缩着身子坐在柜台后面,灰色的眼睛发出幽幽的光,像一只垂死的老猫,怪吓人的。小玉的妈妈逢人就扯住人哭诉半天:“我家小强不去做生意就好了……我家小强像小石一样呆在家里就好了。”她大概差不多疯了,别人都怕了她,小石也怕了她。
  一个夏天就这么完了。
  小石姐姐寄回来的钱差不多有一万多元了,小石的妈妈一分钱也舍不得用,都存起来,她说过两三年就可以建新房子了,然后就帮小石娶老婆。
  小石觉得日子很乏味,他说他极想要一辆摩托车。妈妈居然答应了。小石花四千元拥有了一辆摩托车,他长这么大从未拥有过这么贵重的东西,从来没有像有一部摩托车这么神气。
  他骑着摩托车满镇疯跑,生命又突然有了活力,他又快乐起来了。
爱情意外
  在所有青春的秘密里,最痛苦的那件事是暗恋。
  大学时代,我一直暗恋一位男同学,从大一到大四,从早上醒来到夜晚的睡梦里,从教室到学生饭堂,从操场到图书馆,我就这么喜欢着他。我对上帝说:父呀,如果你真爱我如你的女儿,请你告诉那个男孩,说我爱他;或者请你让那个男孩也注意我,爱上我。可天上的父似乎只管有关圣洁和罪恶的事,它不管人间的风月和儿女情长。
  大四最后那一个学期的最后那一个星期,我在图书馆遇到了那位男孩子,他坐在离我不远的位子上。咫尺之间的距离,可却如天涯般遥远,四年的爱情藏在我的心里,是一个很大的秘密和痛苦,如十月怀胎,它总有要破腹而出的一天。它已凝珠结玉,那么不甘心终生深埋海底和尘世。
  几天之后我们就要分离,这种分离,表面上看只是一场宴席的淡淡散去,但若不小心,就成了人海茫茫的永不相见。
  我一定要向他表白。我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勇气,要置生死于不顾,置成败于不顾,置荣辱于不顾,置脸皮和自尊于不顾。我匆匆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在上面写了一句话:我一直在爱着你。你是否爱我,若爱我,请告诉我;若不爱,让我死了这条心。
  然后,我把心一横,冲到他面前,把纸条从裤袋掏出塞到他的手里,然后如逃命一番跑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我如经过一场生死博斗,大汗淋漓,气喘不止。我那天才知道,爱情竟可以如同生死。爱情,竟是这样的直达性命。一次爱情的表白,竟需要一种面对生死的勇气。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从此之后,我情愿去死,也再不想主动向一个男人表白爱情。那是一种要命的事。
  整个晚上,我失眠。
  第二天早晨,我脸色发青地去学生饭堂打饭,我看到了他。他也看见了我。他手里端着饭,脸色平静地向我走来,我快要停止呼吸。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对我说:“宜小米,昨天晚上你给我一百元钱干什么?”
  我摸摸口袋,昨晚写的那张纸条还在右边裤袋里,而左边裤袋里的那一百元钱却不见了。我给错了。
写给牛郎的伊妹儿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亲爱的牛郎:
  很高兴收到了你send来的伊妹儿,照片也看到了。牛郎,你变黑了许多,是不是最近劳作辛劳呢?
  很快就是七夕了,我们又可以见面了。自从有了网络,你我互传伊妹儿,尽倾相思之情,解了那许多相思之苦。
  从前我常恨,天下女子千千万万,为何独叫我生为天帝之女?要我生生世世在天庭受寂寞之苦。为何我不是阿玉阿香呢?生儿育女,与爱郎朝夕相对,你耕田,我织布。从前你我人间那一段短暂朝暮相对的甜蜜,是我今生所有的回忆。
  世间总有那些愚人,以为在天上做神仙,或作天上的仙女,有那至高的荣华富贵,他们却不知道,一切的繁华,若没有情,也是一堆枯寂的死物。我今世惟一的愿望,便是粗茶淡饭,布衣素食,做牛郎你的妻,如世间任一普通女子阿香阿玉,甚至不必生我美貌更不必赐我富贵,只要赐我三万六午五百天的爱情。
  这几千年几万年,我坚持坐在机杼前织布,忍受这无穷无尽的寂寞,我心中的希望就是那一年一度的七夕相会。我把那一天的幸福,分为365份,以后分开的日子,我就细细品味那一点点幸福。牛郎,我其实也满足了,至少,我每天还有爱情,只要有,并不在乎一年相见多少次,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有千万的世人见证了你我的爱情。我想世间或许有那可怜的女子,一生一世不知爱情为何物,连一年一度的七夕也没有爱情来光顾她,如此相比,我又是何等幸运?
  天下又有几个男子像牛郎你一样呢?这几千年,你也只守着对我的爱情。
  只是现在有了网络,我听说很多男人网恋,牛郎,你千万不要网恋呀,除了给我send伊妹儿以外。我可不希望你我千万年的爱情传说毁于一网,如果世间有人听说你因为网恋而变了心,那就太没意思了。
  再一次叮嘱你,好好种田,安心等待七夕,每天给我发一份伊妹儿,不准网恋。
  另:随信附上我的近照一张,此照摄于天宫的蟠桃树下。
  织女
  织女的邮箱:zhiru@hotmail。
印度男孩
  是一个高大年轻的印度男孩,他走过来问太平山顶怎么去,他说想去太平山顶看香港夜景,去太平山顶看香港全城景色,几乎是所有到香港的中外游客必吃的一道特色菜。
  我其实希望他参加我们酒店提供的香港岛半日游,那算我的销售成绩。
  但他不,他要自己去找。惟一可做的是详细告诉他怎么去,又怎么回来,看完夜景以后还可以去兰桂坊酒吧。扪心自问,我是一个很敬业的员工,但早几天的公司会议,老总的口气里,似乎对我并不太满意。
  于是你感到时世艰难,所谓的时世艰难就是老板赚钱不够以前多了,打工的收入也少了,而且要承担因此而来的压力。
  印度男孩说谢谢,然后准备走。我说,有没有去过海洋公园啊,那是香港最著名的一个景点之一啊,有人说没去过海洋公园不算到过香港啊,它是亚洲最大的海洋主题公园啊。——用英语说这些话就像背台词一样,因为我几乎每天向酒店的住客说这些话,但有的人说自己去,有的人在来香港之前已有旅行社为他们去海洋公园的旅程,而有的,当然是在我的游说之下参加了。实话实说,那关乎我的佣金。更关乎公司对我的印象,现在香港打工,你要用心好好的打,尽最大的力去做,你为了你的饭碗也出于敬业精神。
  那个男孩子犹豫了一下,有些腼腆的说,我考虑考虑,也许明天吧。
  第二天早上那个男孩子走到我面前来了,我热情的站起来,其实我过于热情了一些,我刚开始在这家酒店旅行部的时候,看不惯同事对客人过于的殷勤,那在我看来,很虚伪,也失去了分寸,比如may,看到有客人走过,脸上马上绽开一朵热情的笑容,客人的背影刚一消失,那朵笑容马上枯萎,刚才还笑得艳若桃花,三秒钟之后却已冷若冰霜,而且,对男士们说hello的时候的那种姿势和眼神,已超出了一个职业礼貌,我的职前培训,madam从来没有要我们用这样的眼神和语调笑容问候客人,我看不惯may,但老板在早几天的会议上,特别赞赏了may,你能不服气吧,她的销售成绩摆在那里,是全酒店最好的,最出色的几次是,一次游说了三十个来香港出差的新加坡男人参加维多利亚浪漫风情夜,还有一次游说十五个日本男人参加海上夜游。老板找我谈的时候,说你觉得自己哪里需要改进,may有没有值得你学习的地方。我说,有,主要是她英语比我好,我父母是未庄人,我的英语有未庄口音,所以不大能引起客人的兴趣。
  老板说,我看你是不够主动。
  我心里说,我不够风情。
  但我读酒店课程的时候,madam只教我们服务礼貌,却没有教风情。而且may的那种味道,我学不来,她那些东西好像是从骨子里天生而来的。
  现在这个英俊的印度少年站在我面前,我问他有什么可以帮到他。昨天玩得好吗?有没有迷路呢?
  我记得他昨天说过他会考虑参加海洋公园游。
  他说,没有迷路。他说他想查查从香港飞往迪拜的班次和时间。
  这也是我的工作,却和公司的收入没有什么关系,也和我的佣金没有关系,但我还是帮他查问了。
  然后他准备走。
  我对他笑了一下,并故意看了一下他的眼睛。他有一双大而透明的眼睛,是年轻男孩的眼睛,没有邪意,单纯。当我笑的时候,我脑子里浮现出may平时对男人们笑的样子,和那种眼神,我想起老板说我要向may学习,我笑的时候,想起may笑的时候那种风情万种的样子,我尝试那样对他笑了一下,然后用may的那种眼神看了他一眼。
  我问:“你打算参加香港一天游吗?”
  他犹豫了一下,说:“你也去吗?”
  我说:“也许。”
  我低头笑了一下。
  他说:“如果你去的话我就参加。”
  他并不是开玩笑,我看得出他很认真。
  但我知道明天是我的休息日。
  我看出他并不太愿意参加香港一天游。
  我加了一句,说:“也许我会去。”
  他交钱报名。
  他说:“如果明天见不到你,我就不去。”
  他居然说得那样认真。
  然后他问:“你多大呢?”
  很奇怪他居然看不出我多大。
  我反问他:“你呢?”
  “24岁”他说。
  那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呢?
  “CABIN CREW”他说。那大概是飞机上侍应生之类的工作了。
 
  他说他是印度人,但在迪拜工作,他在阿联酋航空公司工作。
  他的确很年轻,除了年轻的脸和充满活力的身体之外,他的眼神很清,年轻男孩子才有那样洁净的眼神。
  他把他的E…mail地址写给我。
  “你能给我写E…mail吗?”他问。
  “好的。”我万分诚恳的说。当时,我想我的确是很诚恳的。
  “你有男朋友吗?”
  “没有。”我说。我在心里偷笑:“我有丈夫,当然没有男朋友。”我比他大十岁。他怎么会问我这么天真的问题。
  然后他约我下班后和他一起去酒吧,我找了个借口推辞,我说我要回去照顾父母。
  临下班的时候,我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他又来了,他站在我的面前,一脸腼腆,印度式的大眼睛里有一丝羞涩,他手里抱着两只小熊,嘴对嘴的造型,正在热烈的亲吻。我不肯收下那份礼物,但他坚决要送给我。我怕同事看见,只好匆匆塞进挎包里。他把小熊交给我,说道:“明天见。”然后走了。
  “你明天见不到我。”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想。
  我没有写过E…mail。后来,我遇到过很多印度男孩,但他是最帅的一个,而且,那种眼神是惟一的,不可模仿的。有时想起他在一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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