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如刃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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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如刃的边缘-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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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只有无可奈何地站着。
  约好酒店订了一条小型游轮(游艇太小)后,立即睡觉。
  下午两点,八个窗的加长凯迪拉克已经等在门口,告诉司机不必再戴那个严肃的帽子,向渔人码头进发。
  香槟冰得恰到好处,虽然是普通的Piper…Heidsieck Brut Cuvée Rare,但年份却是1987年的,专门纪念亚龙湾的劣啤酒。
  还未喝完两杯,已经到了码头,全白的游轮赫然等待。
  “先生,您想去多远?”递过香槟,美丽的希腊女船长微笑。
  “到我手机收不到信号的地方。”
  那天,我们离开瓦胡岛,向太平洋深处航行了十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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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凌晨4:50,田林六路的生煎包
上海,一个说不清楚的城市。
  黄浦滩头老式的殖民建筑,衡山路上雅致但造作的酒吧,新天地里有聊无聊的人流,淮海路两侧古老的梧桐——当然少不了人行道上顾影的美女……
  去上海,少说有一百次了吧,加起来,生活过的时间至少有两年,从二岁开始。
  三十岁前,很多时候要在风雨中赶路,为生计,也为了一个不知有无希望的将来。
  在一家香港人开的美国公司做一个不大不小的头目,拿着份交了房租后勉强够喝杯扎啤的薪水。但实在忍不住红尘的诱惑,所以尽量想多挣一些。不过想想上海人有多精明,就知道基本上诸多财路被堵死。
  好在人还不笨,而一个美国佬投资的大项目(现在看也是平常)居然就需要我这种“什么都懂”,但“什么都不精”的角色来负些责任。
  于是就有了每月在北京一周、上海三周、广州度过余暇的一段时间。对了,好像一两个月还要去香港总部汇报一次工作,在远到扑街的青衣。当时觉得能去香港是件很牛逼的事,现在看起来绝对是*得没救了。
  不过,那段海上的日子,倒值得怀念。
  因为负责项目,有一点招待的权利。自问是对得起那班上海香港佬,所以想喝酒的时候,不妨小小地假公济私一下。当时最喜欢去捧场的是高安路上一间小小的酒吧,老板娘三十四五岁,是一个退役的模特。虽说不算风情万种,但绝对看着饮得杯落。生意不是特别火,倒也总有一班拥趸,基本是一些外企的上海青年,白净消瘦,故意在晚上穿着领带齐整的西装,喝那种淡出鸟来的啤酒。老板娘倒也左右逢源,对他们不温不火。
  我多数时间是一个人,偶尔有广州的朋友或大学同学来带他们去那坐坐。我们大都不肯喝那些水一样淡出鸟来的百威,于是每次同去时,必开一、二瓶普通的威士忌,前半夜在默默地对饮,看着一众聒噪的沪下小生和*下酒。下半夜人去楼空时,加上酒精的鼓励,我们说话的声音也会大些。而老板娘也偶尔会加入我们的谈话,有时会送上一碗自制的云吞或粗炒面给我们垫肚子,居然会有久违的家的感觉。
  一天,收工特别晚,老板娘也赚了不少(我和哥们就喝了两瓶黑牌),一时兴起,说阿弟,我今晚带你去吃最有名的生煎包。于是一干五人,挤在伊狭小的高尔夫轿车里,向田林新村进发。
  ——田林新村,田林六街,凌晨4:50,一个居民区的普通早餐档刚开档的时候。
  ——3元钱,十个生煎,放在廉价的黄色草纸袋中。
  ——舌头被烫到了,汁水满手,顺便擦在衬衣上。
  大概六七年前的此刻,吃了平生最美味的生煎包。
  一个星期后,我搬出公司包的那家破宾馆,在田林新村住了近六个月,干掉了不下于一千个生煎包,然后辞去卖不干胶的工作,顺便与上海暂别。
  再回到上海以后,无论梅陇镇里的圆苑酒家,永安百货的鲜墙房,还是金茂凯悦顶楼的上海餐厅,都没吃到这么好的生煎。
  (2003…6…23清晨于上海金茂凯悦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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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凌晨做爱的人
从机场到酒店是五十分钟。从酒店到机场是五十分钟。
  昨晚夜浓香,丑时已过,昏昏睡去。五点刚到,就被电话铃叫醒。
  这样的日子,早已经习惯。打开窗帘,双子塔的光线冷冷两片。今夕何夕?居然忘了深处热带的国度。
  司机拉开车门时,还打着哈欠。老痞士早已端坐在后排,烟头明暗起伏。他身材高大,两人坐在加长的轿车后面,并不觉得宽松。
  这个在沙田当了三十年的老差骨,早过了半百,但每晚喝起酒来能叫我讨饶。昨晚同一干马来西亚的同仁乱喝一气后,轻易打发掉他们,两个意犹未尽,在文华东方酒店24楼    的俱乐部继续举杯。旁边最近的就是世界最高的双子塔,开满灯光,着实了得。一直呆坐着,双塔从灯亮到灯熄,岑寂如心絮。
  再夜点,眼光浮沉,恍然间,雪茄伴香粉袭来。好像是俱乐部的老板,后面环肥燕瘦,群莺轻舞。同每位佳人干了一杯,仔细看,出奇的年轻。好像有马国的、印度的、寮国的、越南的。其中最活泼的一个自称是缅国的,但说一口流利的粤语。
  实在醉了,无福消遣,告辞回房——全酒店最好的第二间套房,估计可以同时住五十个人,但我两天加起来在里面没有超过八小时。
  汽车开动后,只数分钟,就驶出市区。在高速公路上,四周静悄悄的,偶尔有一部车但很快被我们抛下。顶级酒店的司机就是醒目,把车开得稳稳地,一声不出,连音响都没打开过,而我们两个都是讨厌在清晨坐车时听任何音乐的人。
  黑色的房车像一条黑蟒,无声地在灯下滑行。
  老痞士打开窗户,正要点烟,电话响了。虽然我们的手机永远是24小时开机,但此刻,无论中国还是欧洲,都不是一个适当的通话时间。
  老痞士窃窃私语,好像在克制,又好像在劝解。没有兴趣去听他说什么,但最后两句话自动进了我的耳朵:“I am sorry; but you see I am on my way to catch the flight at 5 o'clocks in the morning; and that is my life。”
  放下电话,他似乎闷闷不乐。掉向窗外,打开窗户,点上第三支烟。“This is my life; you see it〃。
  两人无语。数分钟后,他粗鲁地把烟头丢出窗外,但顺手又掏出另一支。他突然好像记起来我也是抽烟的,很抱歉地把烟盒递过来: 〃I am sorry; do you want one?〃
  〃Oh; thanks; I can not do it in the morning。〃    〃CANNOT do it!〃 他鬼鬼地笑了:“So my brother; can you do sex in the morning?”
  一笑了之,没有答他。
  “You can not do it; but I can!”他得意地大笑。
  (2003年9月)  
  

4、迟到了十五年的聚会
三绝诗色酒,一剑归去来。——拔刀斋
  已经很久了,没有遇见这样的对手;
  已经很久了,没有遇见如此的兄弟。
  日子总在流逝 街市依旧太平。每晚九时,星吧的酒旗总在古典地招我。
  永不沉沦,我端坐如风,在那二十平方米之中。三绝之内,从未有任何人事让我危襟一言。而昨夜,一切骄傲划上了句号。
  怜花并未成为此夜的主角,我也不喜好用清秀俊朗来形容一个男人。折服的是他的文章和苍白容颜下一颗敏感易乱的心。文章不必用锦绣来形容,但每读之下有拔剑长歌的冲动,无论他笔下的季札、无花还是那口寂寞的长生剑。
  前天初会时,我们曾经巧妙地过了一招。范山兄和78兄温厚地为迟到了十五年的相遇微笑,怕没看出其中的烽烟——傲气是男人必备的品格。杯酒之后,他放下了长生剑,我收回了离别钩。“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怜花这一个疏落的浪子,虽清秀如书生,那一剑的风情,必动江湖。与怜花比,我只有做一个六道门里的捕快,包好那把“离别是为了相聚”的铁钩。
  范山兄一反平时的冷静,全无战局之下千军万马唯我独尊的风度。用近于自杀的方式饮酒、放歌、击节。我很难同城府厚重的男人交朋友。这夜,我看到了我渴望看到的友情。也理解了他为朋友所付出的常人所不能付出的七百个日子的青春。我很嫉妒被他窝藏包庇的“罪人”和被他爱着的兄弟。
  主角登场,必然与众不同。
  每次见到伟正兄喝醉,颓然倒下,必想起“推金山,倒玉柱”六字。如果说怜花的长生剑让我收起了心中的杀气。那这位仁兄则毫不留情夺去我心中一直引以为傲的光荣——诗词。自问在这方面有整个少年时代的功力,即使面对范山这样北大中文系的才子我也不为所动,一路狠赌,用李杜把他灌醉。但在伟正兄面前,我数次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唐诗宋词已是小儿科,汉赋晋书才显功力,如果我不认输,恐怕会一直拼到《天问》、《离骚》或翻出王力的《古代汉语》再战江湖,不过那样,就很无趣了。
  唯一能从伟正兄赢回来的是酒。这厮每诗必酒,每酒必醉,每醉必歌。而且绝对不放弃向任何人(尤其是美女)展现其绝活:倒立喝酒——两百三十斤的块头,用左手稳稳地托住地面,右手满满的一杯(可以是红酒,可以是干邑,但经常是二锅头),坚定缓和地饮下,不漏一滴。明明郭大路一样的糙汉子,却学会了燕七的精致,真是不可思议。
  伟正兄天生与酒有仇,任何一个借口都可以成为干杯的理由,只想把自己尽快干醉。所以任何人只要略有酒量,顶得过他清醒时的头三杯,都可以胜他。他昨天对我说:我这个人不好功利,只求痛快。我深以为然。酒后他说唱歌吧,全不顾周围柔弱的女生,径直放歌。《三套车》,《红莓花儿开》,《国际歌》……
  说起国际歌,不妨用十四年前的一个夜晚和一个从未谋面的同学做结。那年六月,我们接到学校的“停课通知”后仓皇逃回家乡,一个月后,所有毕业年级的学生又在收到另一份“毕业分配通知”后迷茫地回到燕园。那段日子,每天在会议和“反省”中度过,所有毕业生心中都积压着郁闷和悲愤。终于毕业证拿到了,我们沉积的心火也随之爆发。那天傍晚,在三十六楼(中文系女生宿舍)门口,六月以后多云阴郁的那段日子,进和我买了两箱啤酒,全部打开,每隔一米一瓶排列了二十多米。所有路过的同学,不论男女,都毫不犹豫地对瓶子灌酒,然后把空瓶在人行道上一一砸碎。也许动静太大,三十八楼楼上也向下砸瓶子,然后大勇一干中文系八五的孩子抱着吉他下来。圈子越聚越大,人越来越多,所有的歌曲我们都唱遍。但最不能忘怀的是《国际歌》——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那是*年七月,六月过后的一个月,也是我人生结束少年血气的最后一次疯狂。
  那夜恰如其分地停电,所有八五级即将毕业的同学在烛光下从三十八楼漫步到三角地,图书馆,北大南门,同我们挚爱的燕园和热血的青春作最后的告别。
  

5、 输(1)
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
  骑最劣的马,杀最狠的人。
  十七到二十一,屁大的时候,把这几句话当成座右铭。但后两条基本是扯谈,那时候上哪去找马骑?杀人更是笑话,拍了学校西门外的小晃晃一板砖,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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