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摇曳的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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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摇曳的花儿-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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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吃螃蟹”的人,就断然拒绝了姜夫人的要求,立“寤生”为“世子”,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姜夫人的美好愿望“总被风吹雨打去”,瞬间化为泡影,“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自然就是她的宏伟蓝图,那个郁闷哟,非“怏怏不乐”所能形容!但姜夫人并没有死心,在老公归西“寤生”继位之后,她想方设法要把共叔的封地搞得大一些,并且要封在京城,被“寤生”也就是郑庄公拒绝之后,以“若不允,惟有逐之他国,使其别图仕进,以糊口耳”相要挟,郑庄公当然不肯给大家留下“相煎太急”的把柄,也不能太逆母亲之意(违母之命,可会给别人留下*的口实),被迫把自己眼皮子下面的京城分封给了弟弟共叔,卧榻之旁能容他人酣睡,郑庄公的心胸可谓开阔之极。

  郑庄公不聋不盲,他对自己老娘的所作所为所想,其实是心知肚明的,他听在耳里看在眼里,也记在了心里,《左氏春秋》《战国策》没有对此做过任何说明与叙述,自然,《东周列国志》也没有进行任何的记叙与刻画。整个事件,给人的印象是,郑庄公是个孝子,有仁爱之心,有人性,他回答大夫祭足反对分封京城给共叔的话——“我母之命,何敢拒之”——蒙蔽了所有人的耳朵,让所有人都觉得他实在是个“唯母命是从”的大孝子,而其后的富有戏剧性的“掘地见母”,让铁石心肠的人都感动地流泪。可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这其实是他的阴谋,也正是他的“毒”的体现。

  不管在哪个朝代,尊重母亲,听母亲的话,做一个不折不扣的孝子,是对每个人的道德要求,特别是对于处于高位的人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逆子是人神共愤的!一个不尊重母亲、不听母亲话的人,是没有资格没有本钱管理别人的,就算有幸登上了宝座,别人也能以此为借口*他,拉他下马。郑庄公虽然“出生不好”,可他却聪明得很,给大家留下了“孝子”的美好形象,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做了这样的铺垫,郑庄公开始了自己辉煌的政治生涯。

  对于母亲姜夫人和弟弟共叔要造反篡位的阴谋,郑庄公一开始从母亲执意要把京城封给弟弟,就已经有所察觉,甚至心里亮堂堂。可母亲和弟弟的造反态势又不是那么明显,只是在酝酿,不好下手,只能暂时按兵不动,以待时机。他手下的文臣武将以为他是个“傻老冒”“二百五”,提醒他劝谏他,给他出主意出计谋,要他未雨绸缪,铲毒瘤于萌芽。见郑庄公无动于衷,个个急得尿滴。郑庄公那时心里肯定直乐,想那些人真他妈的“井底之蛙”,一群笨蛋。玩他们玩够了,才一语道破天机:“我今置之度外,任其所为……待其造逆,明正其罪,则国人必不敢助,而姜氏亦无辞矣。”原来他所有的隐忍,都只不过是为杀弟搞个名正言顺以封天下人之口!从他故意给母亲和弟弟造成造反可以成功的假象,并且是在诱使他们造反来看,他其实对他们是恨之入骨的——也可以从弟弟共叔造反失败自杀之后,他把母亲异地安置发的誓言可以看出:“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做儿子的对妈妈说“咱们死后见”,这种怨恨,不是彻骨的,又是什么?

  郑庄公与手下人搞了个计谋,说自己要往周朝去“面君辅政”,国家由那个叫祭足的监理,成功地将母亲和弟弟拉到了造反的前台,并使他们按照自己预先设计好的路线走,共叔最终一败涂地,只好骂了一句老母亲“姜氏误我”,自杀身亡,玩完了。不,是被他亲爱的哥哥给玩完了!

  共叔其实是可以不死的。只要郑庄公稍一警告,或者展以实力,又或者把他弄到偏远之地,共叔极有可能寿终正寝。可从人性角度来看,共叔又是必须死的。首先,不管怎么说,共叔的存在,始终对自己是个威胁,因为,那个母亲是站在他那一边的,况且他的手下,也都是一些追逐名利之徒,实力也不可小觑;其次,童年和少年、青年的遭遇,应该在郑庄公的心里,烙下了挥之不去的痛苦印迹,一个长时间受到歧视、得不到母爱的人,当然会对夺去他尊严和母爱的人产生心理上的反感与痛恨,即使错不在对方——共叔不死,这说得过去吗?郑庄公最终是完成了这种见不得人的心愿,但没有人能说什么,更没理由对他加以指责。因为,“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哥哥弄死弟弟,是多么的天经地义!

  大家都为郑庄公鼓掌!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穷人与狗不得入内
据环球网3月21日报道,浙江临安年近五十的农民老陈去年6月26日在给一徐姓的别墅搭墙面时,被主人的藏獒咬伤。老陈于今年1月向徐某索赔三万余元。在法庭上,被告的律师反问老陈,“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

  又据报道,黑龙江民工王建民腹痛难忍被“120”急救车送往同仁医院,因身无分文,院方拒绝救治。次日凌晨,王被发现死在医院厕所门口。庭审法官认为民工身份的王建民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救治,理由是北京同仁医院不是流浪人员、农民工的定点救治机构。

  看到这样的新闻,一切善良的人都会拍案而起,为这个社会的不正常。如果说,上面那位律师的话多少包含有个人感情,反映的是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的话,那么,下面这位庭审法官的看法,就让人感到后怕,后背发凉。虽然事件不同,但受害者的身份相同,都是农民工,而律师认为,作为农民工,没有资格和权利,进入“高档住宅区”;法官认为,作为农民工,没有资格和权利,进入“同仁医院”得到救治。社会的冷漠,与公权的歧视,编织了一张无形的大网,把处在底层的农民,包裹得严严实实。

  我们这个社会“病”了!

  这种“病”,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它来自于母体的遗传,来自于两千年的历史浸泡。人以三六九等划分,存在由社会地位特别低下、没有独立人格的人所构成的贱民等级,是封建国家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种贱民等级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早已存在,从商周就已经开始。孔子的所谓“儒家思想”,对于等级有着较为详细的说辞与定位。汉代一代大儒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论,把等级观念推到了极致,影响深远。到了明代,封建国家的法律开始对人民区分良贱。清代时,封建国家才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贱民的范围,把奴婢、堕民、丐户、九姓渔户、蛋户、佃仆、隶等统统归于“贱民”。统治者从住房、服饰、器具、车马等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人民严格按照等级划分,住该住的屋,穿该穿的衣,用该用的器具、坐该坐的车,说该说的话,做该做的事,去该去的地方,否则就是越轨,为当时的社会与法律所不容。因为不平等,下层的“贱民”希望改变现状,冲突就不可避免。无数历史事实表明,几乎所有社会问题、矛盾、冲突的根源都与等级制度密切相关。鲁迅先生把封建社会的这种制度称为“人吃人”的制度,其见解是极其深刻的。

  正因为这种“人吃人”的制度导致了整个社会的不公平,无数仁人志士为打碎“铁屋子”上下求索,力图进行社会变革。孙中山先生的“三*义”,在当时的中国,无疑是一剂良药,社会的天空显出了光亮。新*主义革命的成功,一度让广大人民看到了“平等”的曙光,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看上去已被彻底击碎。*运动中,封建的残渣泛起,直到现在,“臭老九”的历史印痕,在无数人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因为脱胎于有病的母体,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仍延续着她的基因。改革开放,使大多数人从贫困走向了富裕,一些富人从经济领域起家,向政治领域渗透,不但把持着社会的财富,也把持着社会的权力。为了维护既得利益,维持等级制度的存在,就显得极其重要。随着贫困人口的减少,富裕人群成了大多数,那些“贱民”不再成为社会政策感兴趣的对象,成为了少数人而且没有影响力。以前那些为穷人说话的政治家与思想家,由于是代表少数而且没有影响力的人说话,使他们自己也成为少数派并且丧失了影响力。结果,政治家和学者都不再和这个社会为贫困所折磨的成员站在一起。上面的两则新闻,那种“高档住宅”与“穷人医院”的思维,正是这种趋势的体现。这些人有一种论调,就是认为: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穷人自身素质的相对低下,包括知识水平、努力程度等等,穷人自己对贫困的形成和积累难辞其咎。因此,他们强烈觉得穷人不配享有社会进步的成果,穷人最多只能获得保障其生存底线的一点点救济,并且应当对相关社会政策感激流涕,严格遵守等级划分,去“该去的地方”,否则就是越轨,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障与支持。

  律师的“高档住宅说”,与法官的“穷人医院说”,证明上述危险的论调已经渗入某些社会精英(经济学家、富豪、医生、法官,律师)的头脑中,并且依据此类偏见来行使手中的公共权力和私人资源,进一步迫使穷人去遵守如此潜规则。如果我们无视歧视穷人思维的蔓延,那下一个被断定该送“穷人医院”的会不会就是你我?

  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和谐”,要让我们有“尊严”地活,如果不彻底清除母体上的病毒,口号喊得再多再响,“和谐”真的会成为“河里的螃蟹”,“尊严”也就变成了“蹲在茅坑里抽烟”。只要“高档住宅区”与“穷人医院”的说法存在一天,我们都有理由认为,“和谐”与“尊严”,只不过是“叫花子讨老婆——说着口香”。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痛苦记忆,让我们倍感屈辱,外国人对中国人的侮辱与歧视,已经成为一段历史。现在,“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轮到了中国人对中国人(不要称什么同胞,虚伪得很!)开始了凌辱与歧视,虽然在“高档住宅区”与“同仁医院”的门口并没有竖着一块“穷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但,却更让所有的“穷人”心寒。而这一切,什么时候也会成为历史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男人境界:做人八分滑(2) ——乱弹《东周列国志》之郑庄公
郑庄公不但毒,而且滑。他的毒可以让人不能说毒,他的滑,也是“滑”得别致,恰如泥鳅。

  弟弟死了之后,认为自己大功告成,郑庄公不免忘记了“孝子”角色,因为对母亲打心眼里痛恨,就把她给弄出京城,说是安置,实际上是“幽禁”起来,还说了那么一句让妈妈既不好意思、良心不安,又万分痛苦的话。姜氏心里虽然一千一万个不情愿,但确实是自己“无情在先”,也就怪不得儿子“无义在后”,伤子之痛,再加上心里可能也感到内疚,于是也就只能“出居颍地”,过着清汤寡水的幽居生活。根据《左氏春秋》写成的《东周列国志》,在写到这里时,说郑庄公看不到老母亲,“良心顿萌”,有反悔之心念母之情。这可能有不实之言。因为,郑庄公说的话很有意思,耐人寻味:“吾不得已而杀弟,何忍又离其母?诚天伦之罪人矣!”这话里面,就根本只有“妈妈只是弟弟的妈妈而不是我妈妈”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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