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父女。大概只有4岁的女孩和爸爸开着玩笑,互相交换甜蜜的恋语和触抚。累了的小女孩睡在爸爸的大腿上,爸爸温柔地轻扫着她的头发。我忽然领悟到为何看着孩子成长,父母总难免有怅然失落之感。小孩与父母之间,是最纯洁的爱。一旦他们开始重视朋友多于重视父母,爸爸妈妈便不再是他们世界里的所有,父母感到孩子渐离开自己越来越苍老的世界。这几乎是像失恋一般的失落感。
我其实很同情老爸。弟弟给他的是纯真的爱和对未来的希望。妈妈已经不能给他爱,我也长大成形得不再是晨曦般的期望,弟弟便是他世界里的所有。难怪他一直视我夺去了他生命的一切。没有把我轰出街,即使是碍于道德责任,也算仁至义尽了。
记不起在哪里曾经读过一个作家引用《麦田守望者》:“不成熟的男人希望为光荣的目标死去,而成熟的男人却只想为真理谦卑地活着。”然后这个作家接着写道:“一个更成熟的男人只想为他爱的人谦卑地活着。”我读的时候不禁嗤之以鼻,心想:那么对男人而言,成熟大概意味着退化。我宁愿趁年青的时候找个无聊的理由轰轰烈烈死去。
可是此时此刻,我却突然很想保护她们。不管发生的是什么事情,不管她们做了什么事,我都想保护这个女孩和那可能是她的妈妈。我甚至想为此而谦卑地过下半生。幸好用不着多久便觉悟到这不过是不成熟男性自以为是的英雄感。我凭什么保护她们?我不过是一个走到青春尽头,茫茫然不知去向的kidult。15岁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足以凭意志改变世界。可是到20岁,我除了学晓原来很多事情是力所不及外,再不能肯定自己可以做什么。她们肯定比我坚强100倍。想到这里,我不知是怅然还是释然,意识便沉没在无边无际的睡海中去了。
待我醒来之际,意识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然而时间感却实实在在回复过来。起码窗外的阳光明确告示这是清晨。自从和女人一起躺在床上以来,到了这一刻我才重新感到实在。
第一个完整的念头是:“为什么我会睡在这里?”我上半身弹起来,确定不是睡在宿舍那张狗窝般的床,才想起昨天发生的一切。我猝然转身看看身边:没有女人,也没有小女孩,只有一张便条:
我有事没有等你醒来先走,冰箱里的东西可以随便拿来吃,走的时候把门关好便行。我会再找你。
她什么时候回来了?我竟然完全不知道。小女孩在哪里?我禁不住跳下床打开衣柜查看,里面没有躲藏着小女孩。我稍稍检查了一下,也没有发现电影里的那种暗格,拉开一个抽屉,里面放了一叠叠折好的内衣裤,幽香扑鼻,我的心猛跳了一下,侵犯了人家的私隐,委实不道德,于是又连忙关上衣柜门。
她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回来,又不动声色带着小女孩走了。
我像坐在伦敦之眼摩天巨轮升到顶端一样茫然,于是走进厨房喝了一点水。百思不得其解之际,饥饿感在胃里爆炸,肚皮隆隆轰响,昨天傍晚到现在,已经有大半天没有吃东西了。我打开冰箱,吃了两块法式芝士蛋糕。如果不是不好意思,我可以把冰箱里所有东西吃光。
边吃边想也理不出个头绪。无论如何,我应该感到宽慰,不管事情是怎样,起码现在我终于可以抽身离开了。我急忙穿好鞋走向大门,唯恐事情再有突变,那两个男人或者不知什么人又会突然跳出来。临离开时我留意到:捕梦器又放回原位,好像没有动过一样。
再找我?
智慧之声又在脑中响起:不要自以为是随便介入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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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名字的男同房与寂寞网络的MSN巡警(1)
'2004.02.07'
怪气男生:出走前217天脑海闪过过分女孩说过但愿是个孤儿的话。
弟弟死后,我对人已再没有可亲的感觉了,目前跟我算是最亲近的朋友有两个,一是野狗,他是会痛骂完你以后头也不回地跑掉,第二天买啤酒跟你赎回友情的火爆深情派,我们的沟通多在音乐上,另一是欣欣,是个拥有无敌女生名字的男生,我在大学一年级开始的宿舍同房,我一直当他是我的小兄弟,虽然他实际年龄比我大两个月。
大学以前我们并不相识,却命定地被编到同一间房。通常宿生都各自寻找相熟的朋友自编同房宿位的,可我从来没有什么朋友,即使认识什么人,也不会贸贸然上前讲 “喂,能和我同房吗”这种懦弱味重兼冒昧的话,就像看上美丽的女孩一样,总不好意思上前便说 “喂,能和我同床吗”这种流氓性的话。结果,我只好把找房伴这种事留给命运,反正我也不太介意和谁同房,只要不被打扰,不要我说太多话的,即使他是个露体狂或者自闭症的我也欢迎,同性恋的甚至可能更方便,起码不用迁就他有女朋友来过夜时我该怎么办的问题。
第一天入宿他望了我一眼,嗨一声便独自选择了他喜欢的,离窗远一点的床位,我觉得和他会合得来,因为我正想靠窗一点,可以醒来第一眼看到云。默契,这是我宁愿相信的东西。
“我叫欣欣,欢欣的欣。我不是女生。”
这是他第一句自我介绍。男孩子叫什么欣欣呢?明明是女生的名字。
“你和父亲关系差劲吧!要不就是和你妈的关系差劲。”我问。
“你怎么知道?”
“是你的名字告诉我的。”
他笑了,我们从此成为知己朋友,不用多说便猜到对方在想什么,看上哪个女生,连梦遗的次数和日子也清清楚楚。他是唯一接受我裸睡的同房,和我同龄。
“待我练气功把那根儿练到7英寸,我便去当男妓。”
欣欣自小有大志,就是不想靠出卖脑力干活。
“靠出卖肉体不也是一样的糟糕吗?”我问。
“你这样说很怪,男人都不会有这种想法的,只有女人才会想到肉体是不能出卖这样的逻辑谬误。男人的劳动历史从来与体力、肌肉和汗水挂钩的,靠个脑干活的男人都难免有先天性的肉体缺陷,大脑麻痹,满脑子都是屎!那种男人只知道打仗,搞政治,骗女人上床!呸!哈,没想过你他妈的比我的名字更像女人!”
“但问题是,靠体力劳动的男人都被靠脑袋干活的男人送到战场去了,那些嚷着要打仗的男人都发育不健全,个个性无能,却能主宰大部分男人的生死。”
“这个有道理,所以啊,与其要做个社会精英,不如下放,选择为那些一生未尝过性高潮的可怜女性提高性权意识啊,你说我政治正确不?”
欣欣总幻想自己拥有像*或恩格斯的惊世分析能力,可结论却往往绕回自己男人最大的弱点那里,自我推翻先前的政治魅力。所以他有自知之明,永远只在心仪的女生面前分析而不作结论,据说也成功地让不少念文科的女生喜欢过他。现在他一个人,好高骛远暗恋的对象,却是那些满口英文单字,可远观不可亵玩,偶像是伍尔芙、莫文蔚、陈鲁豫、昂山素姬、闾丘露薇或者王菲等典范个性女人的英文系女生。
他的偶像却是杨千嬅和陈奕迅,Radiohead他以为是某频道的电台,Bj?rk(比约克)倒是知道的,因为他说:“绝不可以有样子和打扮像她的女朋友,但像她那样富有的情人倒没所谓。”
女生名字的男同房与寂寞网络的MSN巡警(2)
“尼采?是不是杨采妮的妹妹?”他问。
他会为看上的女生做很多资料搜集,他还笑说搜集心仪女生的资料是搞学生会的男生最擅长的重点工作,因为很容易和管学生事务的职员搞好关系,再进一步查学生的档案便容易得多了;又或者到宿舍和舍监多聊一下,总不难找到目标对象的资料。
在泡妞的本能方面,欣欣跟野狗是同出一个兽洞的,不同的只是欣欣还在意面子比较文明,野狗就是彻头彻尾的野狗。
大抵上人可分两种,一种是能够爱,另一种是不能够爱,他们都属于能够爱那种,虽然是没得救的好色,不过他们尊重生命,绝对不会对小动物或孩子残忍,所以我们还能继续做朋友。男性朋友我只有他们俩,女性朋友只有过分女孩一个。当然,女神是一种我不晓得如何分类的“伴侣”。那个梦女郎呢?她就更神奇了,但不算是朋友,更不能称作伴侣,她嘛,只是萍水相逢,或者不过是我欲望的影子吗?
唉,不去多想了,反正已经被她们3个女人的出现搞乱了我的心智。必须回到期中论文上,本来是应春节前交的功课,已经不能再拖了。
是个写论文的下午,白费而无辜的阳光照到我的小书桌上,在手提电脑的键盘上留下几条斜斜笔直的平衡光纹。我玩弄了一下案头的小地球仪,转到欧洲,心已飞往铺满雪花的大地上,抽着会结冰的烟。
想到会结冰的烟,硬硬的一根烟,突然一阵热流由阀拉屎底部直冲上脑顶,那是阳光启动的能量吗?竟有点属于夏日激情的感动,我为自己想到以下的形容:“希望积极的绝对悲观者”。希望积极是对自己的,绝对悲观是对世界的。
梦女郎的*身体剎那便侵入我的性细胞,天,真他爸的。什么也不想做,感到颇无聊,为挥去并不合时出现的*,我得做一点动作。首先大声放歇斯底里的Linkin Park,待声音熏染了室内每寸空气后,满意了。随手翻阅书架上的书,是我中学时代读过,影星Shirley Maclaine(雪莉·麦克雷恩)的Out on the Limb,当书签用的书店单据插在谈到神秘学的奥秘那页,我读了一会,用荧光笔划下一句:It’s almost impossible to explain to anyone who hasn’t the open…mindedness to at least consider it possible。 第141页。
简单的翻译是:连可能性也不考虑一下的人真他爸的脑便秘,再跟他们说明什么,也等于把头砸到墙上,或者玩笨猪Jump忘记系安全带一样,最终都是浪费生命。
有意思。和老爸是这种关系,和教授也一样。大学的教授是哪里来的封闭,不批准我研究新纪元星相学与现代西方政治,因为太创新也太跨科,也不得研究古埃及和玛雅文化的死亡观比较,因为太古旧,而且太冷门,教授理直气壮的解释是“对现代文明和现代化研究没有实际效益”。OK,那研究从西方流行歌引证上帝已死的论说吧,他又摇摇头,因为“流行歌曲欠缺深层研究的价值”,其实是他从不听西方流行歌,连约翰·列侬是人名还是化妆品品牌大概也搞不清楚,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读过尼采。算了,对这份哲学通识的功课真的无从入手,也没有期望了。
连可能性也不考虑一下的人真他妈的脑便秘!
现代的大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怎么能养出这种脑筋没打开,软硬件从不启动的老教授呢!
换一张Smashing Pumpkins(打碎南瓜乐队)的CD,把教授辗碎。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女生名字的男同房与寂寞网络的MSN巡警(3)
Happy Hour时段和欣欣溜到酒吧饮酒和医肚。我点了炸鱼茨条(fish n chips),他点了红酒炖姜汁牛尾。全香港就只有这间酒吧有那种典雅的小吃。炸鱼的薄度做得很不错,只是茨条放了太多盐,碍了味道,我几乎没怎么吃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