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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玄德”成智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复至于大顺。”(《六十五章》)“玄德”者,唯道是从,事事无碍,体用一如,无为而无不为者也。
佛家讲三德:法身德、般若德、解脱德。法身德是本有的不经修为而具足的常住妙明之属性也。般若德是自性妙明的灵光智慧。解脱德是修证所得的自在无碍、无为无不为的胜妙之德性。用解脱德显现“无作妙力,自在成就”,地度化一切众生,是解脱自在的表现。故“深矣、远矣”的“玄德”即是解脱德。解脱德自在无碍,是与道相符时展现的道的属性,是始觉合于本觉时所具有的无为无不为之妙德。故“玄德”无障无碍,无形无相,是信息态的属性,是无量无际的一相之智德,自然与有形有相、有限有界、有碍有障的物相反(与物反矣)。“玄德”是以始觉修证到与本觉相契(乃复至于大顺)时开显的解脱之德,故必须是始觉达到至深(深矣)至远(远矣)的境地时,才能与本觉相契合一。相契合一了,老子称为“乃复至于大顺”。
为什么称“复”呢?因为本觉常住,不生不灭,只因吾人一念无明、三细(转相、现相、业相)六粗(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的演化,本觉被无明迷惑所障蔽,经大智之人指点,回归逆返,归根复命,清除妄念,关闭“有欲认识”,转识成智,恢复本觉之妙明,“穷理尽性,以致于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时,才与本觉相契而解脱!故称“复至于大顺”。“玄德”者,亦是“唯道是从”之德也。“唯道是从”就是大顺于道,与道相契之谓也。
佛陀曰:“天主,一切世间,皆无有相;相为系缚,无相即解。相是心境,心境不实,真实之法,是智境界,远离众相,非心所行。天主,一切诸相,是三界法。色声等法,名之为相。诸根境界,一切众生,系缚之因。若能于相,而不贪著,众缚悉除,安乐自在。”(《佛说大乘密严经》)根尘相对的二相“有欲认识”,必然循业发现三界之相(三界之中,一切动不动相,皆称三界之相。如:虚空为不动相,其它一切运动物体为动相;无色界天为不动相,欲界、色界为动相)。因为人们“有欲认识”的发“识”(唯识所现的一切世间相,都是循业现相,故称为业相,有业相皆是二相攀缘执取所形成的),故有世间诸相之所显现。但人们不了解“唯识所现”世间相的原理与机制,故不能“远离众相”,反被著相而系缚。所以,转识成智就是根尘相对时,明白“相是心境”,心境不实。真实之法,是智境界(本无一相的妙明本体),故不攀缘不执取,不产生分别之“识”,则达无相解脱(相为系缚,无相即解)。不发识就是二相转一相,成为根尘相对的应无所住的智慧境界。当转识成智时,智的境界是根尘同源的一相。
根尘同源时,根尘皆是自心所现的量,犹如镜中的人和环境的影像,在镜子里都是平等的,所以根尘都是自心镜上所现的影像,喻为一相的智境界。智境界是没有循业所现相的境界,因为“相是心境,心境不实,真实之法是智境界”,所以二相归一相,转识成智是“有欲认识”转向“无欲认识”,解除众缚(若能于相而不贪著,众缚悉除,安乐自在),自在解脱的法宝。佛陀在这里强调的是,凡夫“有欲认识”的根尘相对,必然由识现出各种现相,“相是心境”。所以转识成智的操作要“远离众相”,远离“色声等法”,就不被识所蒙蔽,入智境界就是“无欲观其妙”。
第三章 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
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一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六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若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四章》)
“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二十一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十四章》)
“有物浑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朴散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二十八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而天下莫能臣。”(《三十二章》)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四十三章》)
“道者,万物之奥。”(《六十二章》)
一、绝对的世界观
1、相对与绝对
一部《老子》,可而言之,是讲相对之理与绝对之理的宝典。相对之理哲学上称为相对真理,绝对之理称为绝对真理。但用“真理”二字,也是顺俗而已!因是真理不能相对;是绝对者,不能称为真理,因真理之真亦相对也!既以姑妄,则姑妄之!相对者,皆是极性状态;绝对者,则是非极性态。《老子》一书以讲绝对非极性状态属性为主体,相对极性状态为相用。绝对的非极性态,老子用“道”、“常道”、“无名”、“谷神”、“冲虚”、“浑成之物”、“希”、“夷”、微”、“无”、“万物之宗”、“无物”、“无状”、“大”、“朴”、“母”、“至柔”等等来表达;相对的极性态用“可道”、“非常道”、“有名”、“天地”、“有物”、“有象”、“万物”、“有”、“可视”、“可听”、“可抟”、“器”、“子”、“刚强”等等来说明。这就很显然,世界的存在是二部分:一部分是相对存在,一部分是绝对存在。我们把对相对存在部分的认识称为相对之理(相对真理),而把对绝对存在的认识称为绝对之理(绝对真理)。人类的认识不外乎就是这两方面的认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非是对这两方面的看法;人一生的所为和其追求,无非是这两方面的内容。圣人、凡夫以此而分,君子、小人以此而定,一切经书典章据此而著,世出世间以此而立,高低、贵贱以此而成,智慧愚钝缘此而彰,学问修习之道亦不外乎此!所以,老子大讲特讲相对与绝对的道理。
《老子》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地讲“可道”、“不可道”;“可名”、“不可名”;“常道”、“非常道”;“有名”、“无名”;“有欲”、“无欲”;“徼”、“妙”。“可道”、“可名”、“非常道”、“有名”、“有欲”、“徼”是属于相对真理的部分,而“不可道”、“不可名”、“常道”、“无名”、“无欲”、“妙”是属于绝对真理的部分。凡是相对真理,都是二相的“有欲”认识通道所认识之理,而绝对真理则是一相的“无欲”认识通道所认识之理。比如,科学研究是以主客两相(人和仪器)的“有欲认识”通道所得到的认识,故只能是相对真理;而一相(人用“人体”这台仪器)的“无欲认识”通道进入“不二”境地所得到的认识,便为绝对真理。相对真理的认识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适用一定范围的认识,所认识的对象是暂时的、虚幻的、无常变化的、当体皆空的,是只能以运动方式存在的事物;而绝对真理的认识是无待的、无条件的,适用于一切时一切处的认识,所认识的对象是永恒的、真实的、常住的、唯一真正存在的,是不以任何方式运动变化的存在。
2、认识比量
相对真理的认识,因是相对的二相(如人与仪器相对成主客二相),故所得的认识只能是比量(对比规定才能确定的量)的认识。因是比量,则随不同的规定对比得出不同的结论,以不同的参照得出不同的表达。所以,相对真理的真理性,只能相对地存在,有条件地存在,不究竟不了义地存在。绝对真理的认识,因是绝对的一相(如,人用人自心身为“仪器”,无能用所用,故为一相;以自心现量,人及人这台“仪器”与天地万物同是所现之量,故无主客,无能研究和所研究,古人称天人合一,是故为一相。可用梦境作譬,作梦时,作梦的人和所用来作梦的“仪器”以及所做的梦境是一不是二,依此可领悟一相之理),故所得的认识是现量(不需任何条件,直接就可确定的量)的认识。因现量是无条件的、独立的(独立而不改)、不需分别对照的,是究竟的了义的认识;是“如是”,本来如此,是自然。用“存在”表达已成为二相,故只能表示为“如是”,本就如此,自然而然。
我们处在极性的世界,因极性观念的习惯性,用二相分别的比量,已“得心应手”。所以,自觉不自觉地在比量中认识世界,于是形成了一系列非真当作真、非幻当作幻的颠倒观念。如,佛陀所说的凡夫四颠倒(常颠倒,无常计常;乐颠倒,把苦当乐;净颠倒,不净为净;我颠倒,无我认我)、八颠倒[凡夫的四颠倒,再加二乘的四颠倒(无常颠倒,于涅槃之常而计无常;无乐颠倒,于涅槃之乐而计无乐;无我颠倒,於涅槃之我而计无我;无净颠倒,于涅槃之净而计无净)]等。我们日常生活中,以至科学实验中,都以比量来计量,来表达,来交流,来认可,来否定,来划分是科学非科学。以此比量来衡量一切事物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