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西方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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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西方哲学史-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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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斐多篇》里,柏拉图描述了苏格拉底狱中生活的最后日子。苏格拉底的朋友克里托(Crito)(有一篇对话以他命名)未能说服对方采纳越狱出逃的计划。苏格拉底拒绝接受这一建议,说他自己非常感激雅典法律,在这些法律的保护下他出生、成长和怡然自得地生活,他现在不能违背公约,逃之夭夭(51d…54c)。从德罗斯圣岛驶来的那条船标志着执行宗教判决的最后时刻,苏格拉底视死如归,借此机会向前来探狱的朋友高谈阔论灵魂不朽。在这场讨论行将结束时,苏格拉底讲述了一系列神话故事,描述了灵魂复活之后在冥界的旅行情况。
    克里托问苏格拉底对他的葬礼有何吩咐;苏格拉底告诉他所埋葬的只是肉体,而非灵魂,灵魂将去享受极乐世界的各种欢愉。洗过最后一次澡后,苏格拉底向他的家人道别,在同狱卒谈笑之时,接过那杯毒芹,一饮而尽。他的四肢逐渐失去知觉,但他自己镇静自若(这是药物也难达到的程度)。就像他在世时说过的许多话一样,他最后的这句话也令人费解:“克里托,我欠埃斯库拉匹斯(Aesculapius)'主司伤愈之神'一只公鸡。请切记还债。”我们会再次问自己:他所说的话是实有所指呢,还是以此作为独特的讽刺形式呢?





    正文 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2)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7:48 本章字数:1242


    或许并非出于巧合,柏拉图在同一篇对话里记录了苏格拉底死前的最后日子,并且首次介绍了他自己独具特色的理念论。在见证了苏格拉底的死亡之后,我们还见证了他个人哲学的终止,不过,从此之后,他的哲学却在柏拉图主义那更富形而上学和神秘色彩的形式中得以轮回。
    苏格拉底辞世时,柏拉图年近30,已经从师习业8载。作为雅典贵族家庭的成员,柏拉图正值青壮之年,如同他的两个兄弟格劳孔(Glaucon)和阿德曼图(Adeimantus)一样,48也参加过伯罗奔尼撒战争。他的两位叔辈克里底亚(Critias)与卡尔米德(Charmides)均属三十僭主之列,但他本人没有参与雅典的政治生活。40岁时,柏拉图出访西西里'叙拉古',与狄翁(Dion)结识,后者是当政君主狄奥尼修一世(DionysiusI)的连襟。在访问期间,他认识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哲学家阿尔基塔(Archytas)。返回雅典后,柏拉图建立了一个哲学社团,即雅典学园(Academy),该学园位于他家附近的一处私家林地里。此处集聚了一批思想家,在他的指导下,一起研究数学、天文、形而上学、伦理学和神秘主义。60岁时,柏拉图应狄翁的外甥、已经继位的狄奥尼修二世(DionysiusII)之邀,再次访问西西里'叙拉古'。然而,这次访问并不成功,因为狄翁与狄奥尼修二世发生了争执。第三次作为王室顾问访问西西里'叙拉古'也同样失败,于是,柏拉图不再抱有幻想,于公元前360年返回雅典。公元前347年,他在出席一家婚宴时安然去世。他终生未婚,享年约80岁。
    古代的作家围绕柏拉图的生平编织了许多故事,其中可信者寥寥。假如我们想让柏拉图的传记更为丰满或有血有肉的话,我们最好阅读那些传统上被列为其著作的《信札》。尽管其中一些(而非全部)为其他作者所撰,但所含信息要比第欧根尼所撰柏拉图生平中的逸闻趣事更合情理。这些信札自称是在柏拉图最后20年里所写,主要涉及他参与叙拉古政府的事迹与企图,他试想将一种僭主政体转化为一种体现自己政治理想的政体。
    传承给我们的柏拉图著作总计50万字左右。虽然柏拉图全集里的有些对话可能属于疑作,但古代归于他名下的著作均幸存至今。不过,古代后来的一些作家除了大量摘引其对话内容之外,还经常强调柏拉图在雅典学园讲课时口授传统的重要意义。
    因为柏拉图选择以对话形式进行写作,而他本人又从未作为言说者出现其中,这就难以确定在对话人物提出的各种哲学论点中,到底哪些是他自己的观点。我们从他笔下的苏格拉底那里完全可以看出这一点,但若将对话中其他主要人物的学说归于他名下时,就必须谨慎而为,这些人物包括《智者篇》和《政治家篇》里来自埃利亚的陌生人,《蒂迈欧篇》里的主要对话者以及《法律篇》里来自雅典的外乡人。对话形式能让柏拉图将哲学难题悬置起来,同时又能从诘问双方的立场出发,表述自己所能想到的那些最强有力的论证(参阅D。L352)。





    正文 理念论(1)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7:54 本章字数:1314


    理念论
    在柏拉图对话中所发现的诸多学说中,最著名的就是理念论。在中期对话里,自《欧绪弗洛篇》开始,这一理论经常是以暗示、认可或论辩的形式出现,而非直截了当地予以陈述或以规范方式得以建立。对此论最为明确的简短陈述并非来自柏拉图的对话,而是来自传统上归于他名下的《第七封信》,这封信主要是为他在西西里'叙拉古'的活动辩护。这封信的可靠性在现代经常遭到质疑。不过,拒绝相信柏拉图写给叙拉古人的第七封信,就如同拒绝相信保罗写给科林斯人的第二封信(在几方面相似)一样,迄今依然找不到更具有说服力的根据。对此信质疑也当然找不出充分的风格学理由。如果此信不可信,那它就是研究柏拉图的第二手文献中对理念论所做出的最为清晰和最具权威性的陈述之一。这便为阐释此论提供了有用的发端。
    这封信对柏拉图经常思考的这一根本理论做出如下陈述:
    我们要通过知识来了解每一存在的事物,就必须通过三样东西:其一是名称,其二是界定,其三是形象。知识本身是第四样东西。我们还得加上第五样东西,那就是可认识的和真正实在的东西。要想弄清这一点,就得思考下列事例,并将其视为一切事物的典型代表。有一样东西我们称之为圆;它有一个我们刚才所用的名称。对圆的界定由名词和动词组成。我们可以这样界定所有圆形的、圆周形的或圆之类的东西,即:“从周边每一端点到中心都等距的那个图形”。第三样东西是我们可以画出来或擦抹掉、旋转出或清除掉的形象。这些形象所象征的这个圆本身,并不发生任何变化,而是一样不同的东西。第四样东西是我们关于这些问题的知识、理解和真正的意见,这些问题以集体的方式存在于我们的灵魂中,而非存在于声音或形体中,因此显然有别于那个圆自体,也有别于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三样东西。在所有这几样东西中,理解与第五样东西在亲缘性和相似性方面最为接近,而其他几样东西则与第五样东西距离较远。同一学说既适用于圆的,也适用于直的,同时也适用于颜色、善、美和正义的;既适用于自然对象,也适用于人造物体;既适用于火与水,也适用于其他元素;既适用于所有活的动物,也适用于有道德的人物;既适用于我们所做的一切,也适用于我们所经历的一切。在上述各种情况下,举凡不能完全把握前四样东西的人,永远不会充分把握有关第五样东西的知识。(342a…d)
    如果我们要因循柏拉图的思路,那么,我们就得从区别这四样东西入手:“圆”(circle)一词,圆的定义(一系列词),圆的图形与圆的概念。表明这四样东西的重要性在于将它们和第五样东西加以区别和对比,这第五样东西最为重要,柏拉图称其为“圆自体”(thecircleitself)。这便是柏拉图的理念论所要研究的理念之一。理念论是一范围广泛的理论,上段引文最后一句话表明,这一理论适用于所列举的那些领域。在其他著作里,柏拉图使用了许多别的表达方式来指涉理念。“理式”(eide)或许最为常用,但是,X的理念或理式可以称之为“X自体”(theXitself),“就是X那东西”(thatverythingthatisX),“X性”(Xness)或“X是什么”(whatXis)。





    正文 理念论(2)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7:59 本章字数:1179


    应当注意《第七封信》里柏拉图没有列出的东西。甚至在最低的层面上,他没有提及现有的物质圆形体,譬如车轮与圆桶。他之所以略去不提的原因,显见于他著作中的其他段落(例如Phd74a…c)。我们在经验中所遇到的车轮和圆桶,从来不是完美的圆形之物:其中总有某处出现弯曲或遭到碰撞,影响圆周上每一点与中心的等距。就此而言,这种情况也适用于我们画在纸张上或沙土里的任何图形。柏拉图在此并未强调这一点,但这正是他下列说法的理由:图形与圆自体的差距,远远大于图形与我的概念的差距。我对圆的主观概念——我对“圆”意指何物的理解——不同于圆的理念,因为该理念是一种客观实在,而客观实在并非任何个体灵魂的属性。但至少可以说,我心目中的圆的概念是指一个完美的圆的概念;它不像我手指上的戒指那样,仅仅表示一个不完美的近似于圆的东西。在我上面引用的那段话里,柏拉图在考察了“圆”一词之后,提出了圆的理念,而“圆”(circle)在下列句子里处于主词位置:
    一个圆(circle)是一平面图,其圆周上的任何一点与圆心等距。
    不过,柏拉图有时通过反思“X”不是作为主词而是作为谓词的句子,引出X的理念。
    下述情况需要注意。苏格拉底、西米亚斯(Simmias)与克贝(Cebes)都被称为“人”。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是人。现在,当我们说“西米亚斯是人”时,我们可能会琢磨“人”一词如同“西米亚斯”这个名字代表西米亚斯这个人那样,是在命名还是在代表某样东西呢?如果是如此,那样东西又是什么呢?那样东西与“人”一词,在“克贝是人”句子中所代表的东西是不是相同呢?为了处理这类问题,柏拉图引出人的理念。那就是让西米亚斯、克贝和苏格拉底都成为人的东西,也就是人这一命名的主要承担者。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会说一个共用的谓词适用于好几个人,柏拉图则会说这几个人都与某一理念或理式有关:在A、B、C都是F的情况下,就说A、B、C与那个独一无二的F有关。柏拉图有时候将这种关系说成是模仿关系:A、B、C都与F相似。他有时候更倾向于谈论分有:A、B、C都分有或分享F,它们之间都共有F。这其中的原理是:在共同的谓述关系背后有一共同理念;而我们在怎样普遍的意义上可以应用这一原理还说不清楚。柏拉图有时候以全称方式陈述这一原理,有时在将其应用于某些特称谓词时又犹豫不决。当然,他列举出许多不同类别的理念,譬如善的理念,床的理念,圆的理念,存在的理念,等等。他随时准备将这一理论扩展到个位谓词之外,譬如从个位谓词“是圆的”(isround)扩展到双位谓词“是有别于”(isdistinctfrom)。当我们说A有别于B时或者说B有别于A时,尽管我们两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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