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坏人,林彪是好人,毛泽东是有缺点的人,尤其她讲爸爸在‘文革’中受到迫害时,这个观点最鲜明。第二,‘九·一三’事件林彪叛逃是被迫的,是被叶群和林立果挟持走的。第三,‘九·一三’专案的审理是江青等人一手把持的,是‘文革’中又一冤案。”妈妈又问:“你怎么看?”我说:“第三点也许还有点根据。”妈妈说:“连林豆豆都喊冤了,别人该怎么办?”我当然懂得妈妈的意思,她这样说当然有道理。但我又觉得事情绝不仅仅如此。
果然,最近对“九·一三”事件的议论渐渐多起来。不算那些捕风捉影的猎奇说法,以我见到听到的,以当事人或见证人的资格,用严肃的态度来回忆当时事件的观点和文章,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以歌颂立场,将“九·一三”事件作为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立下的伟大功绩。以汪东兴撰写的回忆录《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还有张耀祠等人的回忆录等为代表。第二类则散见在各种报刊上,多为当年在林彪、叶群身边工作过,后因“九·一三”事件受牵连的人所说所写,与豆豆的看法多少相同。
最近我又和豆豆见过一次面。我打电话约她出来吃饭,她很痛快地答应了。她现在社科院工作,家也已经搬到北京。再见到她时,觉得她和十年前相比显得轻松和开朗一些,人也胖了点。我记得她有严重的肠胃过敏症,就问她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她说身体已经好多了,现在什么都能吃了。她说她现在很忙,单位里的领导对她也很好,她所在的单位属于社科院,近年来经济上有困难。她帮他们报批了一个出租车公司,给单位挣了一点钱,还帮助别人做招商引资的顾问。单位里许多事情要她做,所以挺忙。我说我最近在报刊上见到一些说法,说1965年上海会议的事情林彪根本不知情,他听说罗总长受批判时流了泪,还情绪激动地说要找毛泽东当面谈。有些人说是你说的,我想知道是不是你接受了采访。豆豆还是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临走,送了我一本书。这本书由官伟勋著,他是当年到林彪驻地帮助工作的空军政治部文艺处副处长。豆豆说:“我们觉得这本书写了一些实际情况,可以看。”我提到十年前那次见面时曾听她说关于“九·一三”事件她写过东西,我提出也想看看。她说,最近《炎黄春秋》上有一篇文章对“九·一三”事件的描述比较客观,说她会帮我找一本来读。后来,我拿到了刊物也读了文章。这些文字都是在回忆当年事件的基础上,直接或间接印证豆豆关于“九·一三”事件的三个观点。
“九·一三”事件恐怕还要被人们议论下去,但它更多的时候既不会被当做毛泽东的伟大功绩,也不会集中在林彪是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或者爱国者的问题上。像我这样,急于将这笔历史旧账挂在它应该挂在的人物名下的,多少有点像亲子寻仇的心态,也是绝无仅有了吧。今天的人之所以关心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因为除了人人都有好奇心,人人都认为他们有权利把历史上发生的任何事情当做娱乐自己的资料之外,还在消闲之余隐隐约约地觉着,能够透过历史的迷雾看清一点东西,会使自己看上去比身边的大多数人聪颖和高明,会使自己在今日变化莫测的现代生活中具有更多见怪不怪,处变不惊的能力。
但是,“九·一三”事件对当时的中国人来说,毕竟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个新中国建立政权以来最大的政治丑闻,使所有人对革命权威和领袖权威的信任一落千丈,“文革”理论一夜破产,毛泽东的个人神话戛然而止。
对我们来说意义更加重大。毛泽东的“文革”囚徒——罗瑞卿,一家人从此再见天日。
注释
①见席宣、金春明著《“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第1版203页。
②见《文化大革命博物馆》,东方出版社有限公司、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5年12月香港第1版455页。
③见《张耀祠回忆毛泽东》,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年9月北京第1版105页。
④北戴河中直疗养区林彪别墅所在地名。
⑤参见官伟勋著《我所知道的叶群》,中国文学出版社1993年5月北京第1版。
27。等待重逢
如果黑夜把邪恶搜集暗藏起来,请把它们驱散……
——《失乐园》181页
一辆长途汽车在北京通往延庆的公路上颠簸着,车上坐着朵朵、了了和我。我们打听到自从1967年年底失去消息的猛猛哥哥现在那里的一个农场,就急急忙忙赶往那里。我们在车上没有多说话,很怕人家问我们上哪儿,因为人人知道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个劳改农场。但在肚子里,我们都很焦急和不安,五年没见的“老猛子”会是什么样子呢?
“文革”一开始,妈妈最担心的就是他。他是我们兄弟姐妹中唯一不肯承认爸爸犯了严重错误的人。所以他的言行总带着一股桀骜不驯的劲头儿。规定我们每人的生活费不许超过每月20元,他偏偏要多花些钱买好吃的东西带给妈妈和我们,我们吃了东西,却说他不该这样做,老猛子不在乎,他老说:“看他们能怎么办?”爸爸住进北京医院的时候,只有他提出要去看爸爸,而且坚持去了。除了妈妈,我们兄弟姐妹中只有他在那些最可怕的日子里给过爸爸安慰。
他那时是清华大学的学生。1967年的岁末,妈妈和我们等他回家过新年。31号不见他的人影,转过年来还是没有音信。妈妈急了,让朵朵和我到清华去找他。结果他的宿舍里空无一人,他的床铺上也是空空如也。我们好不容易从一个匆匆过往的人的口里得知:“罗宇被公安局的人带走了。”那人问我们是谁,我们说是罗宇的妹妹,他说,那你们上公安局去问。我们去公安局信访办,和一大堆上访探监的人挤在一起等消息。最后有人隔着小窗户说:“人在我们这里,不能看,回去吧。”我们问能不能送东西,说:“什么都有,不用送。”我们很傻,没有经验,就真的以为什么都有。记得旁边有人答茬儿说:“送,送,只要能送就多多地送。”这些人当然是很有经验的,不过我们当时觉得自己租那些人不是一回事。谁晓得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铁杆反革命家属?所以我们是很耻于与他们为伍,他们的话差不多等同于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后来老猛子说他被关进监狱的时候是一身棉衣,后来就一直穿这身衣服。专案组的人还故意饿他,他饿得把木头桌子都啃得是牙印。如果我们那时能送点东西进去就好了。记得当时妈妈和我们知道他在公安局手里好像还觉着不是个最坏的消息,因为我们已经听说许多“黑帮”子女落到造反派手里被打死或者致残的消息。后来我们才知道,23岁的罗宇竟然和爸爸罗瑞卿列为同案,由周恩来批准,中共第二专案组执行监禁和审讯。
我们在一个只有我们三人下车的地方下了车。这里已是山区,气温明显低于城里。下午应该是最阳光灿烂的时候,但不知为什么天光忽然暗下来,了了忽然指着西边说:“看!”
我们看见一块厚厚的乌云正从西边的山上飞奔而来,一阵阵夹着腥气的冷风刮得人睁不开眼,显然一场大雨将临。了了大声说:“快跑!”不尽意,了了更大声地喊:“别回头!叶群正坐在山顶上喷云吐雾呐!”
“九·一三”事件刚刚过去不久,大家还有点神经质。虽是—句玩话,却使朵朵和我都倒抽冷气,汗毛倒竖。我们三人撒腿向已经看得见的农场大门跑去。记得我们三人大呼小叫地跑进农场大门的时候,连看门的狗都吃了一惊,我们已经跑进传达室,它才虚张声势地叫起来。幸好如此,因为瓢泼大雨已经砸下来,再慢一步就要挨浇。我们喘息之余问了了干吗说得那么吓人?他说不吓你们能跑这么快?
老猛子出现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放下心来。他显得比原来黑了,但并不消瘦。他神情开朗,皮肤上泛着一层健康的光辉,只有在太阳下劳动,又吃得下睡得着的人才有。老猛子一把搂住我们三个弟妹,那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像我们昨天才分手。只有他胳膊上的劲儿告诉我们他是多么高兴。我一下子想起来我上小学的时候,有时会在上下学的路上碰到骑自行车的老猛子,他总会让我坐在后座,在众同学羡慕的目光中呼啸而去。今天的感觉和那时一模一样。我觉得人生在世有亲兄弟姐妹是最好的事情了。
老猛子手臂上搭着几件衣服租毛巾,他以为我们一定淋了雨。我注意到,那些衣服和毛巾,一件件被我这个原来不怎么会做事的哥哥,洗得洁净,晒得松软,叠得整齐。
我们走时,老猛子告诉我们以后不需再来,因为他很快会出去了。
见了老猛子,我们又四处跑着要见爸妈。在和平里的京京家里,这类谁已经见了自己的父母,通过什么渠道,怎么见上的消息这时候最热门儿。我们和许多家的孩子一样写了许多信,给我们所有想得起来的机构和还在台上工作的父母的老同事们送信。这成了我们那时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常工作。这时候,也有非常不好的消息传来。我们知道刘仁叔叔的儿女在努力想见父亲的时候知道了父亲去世的消息。
有一次,朵朵和我拿着一封写好的信去找当时的中联部长耿飙。是老在和平里出入的那个修明,越南共产党领袖胡志明一来,他老爸就上《人民日报》的那个小孩儿,给我们提供的线索。他告诉我们耿部长住在哪里以及什么时候在家。我和朵朵跑到中联部大院,门口传达室的人问我们,你们认识耿部长?我们点头,又问我们是哪个单位的,我们壮着胆子说总参。这时一辆黑色的红旗车从大院里开出来,传达室的人招手让车子停下,对车里一个警卫员模样的人说:“找你们的,带走吧。”我们糊里糊涂地上了车。车子向西开,又进了一个岗哨林立的大院,很像我们1965年冬天住过的新六所。一会儿,耿飙的夫人赵兰香阿姨走了出来,看到我们她微微地吃了一惊。看样子我们今天遇到了两个实在莽撞的工作人员,根本没有弄清我们的身份,就把我们带到一般人不能进来的地方了。我们原来称呼她小赵阿姨,这次也这样称呼她。她脸上露出关切的神情,告诉我们他们在这里看电影,他们的家确实住在中联部的大院里。她问我们的情况,问爸妈的情况。这让我们放下心,因为我们在类似的场合中有和这个很不一样的经历,许多原来非常熟识的人都给过我们白眼和冷遇,像小赵阿姨这样主动询问我们和爸妈情况的人实在是绝无仅有。我们把信递给她,她说她和耿飙叔叔一定尽快办。让我们回去等消息,还让来时的车仍然送我们回去。坐在车上的时候,那个警卫员模样的人看看我们,说了一句:“好家伙……”我们没理他,心想他今天一定会“挨呲儿”了。在车上,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我回想起刚才见到的所有事情:内部电影,出入有专车,哨兵向汽车行礼,室内洁净温暖,空气清香,灯光柔和,甚至踩着脚下厚厚的地毯的感觉还留在我的十趾之间。这一切我们原来都熟悉,身处其中的时候我们没有特殊注意过,现在,这些久违的东西怎么使我如此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