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温度调高的那一刻,吴归的精神力颤动了一下,火焰扑的烧上来,几乎瞬间就将未提炼完全的碧黄色粉末给吞没了。
吴归立刻熄火将残留的原材料给取出来,并且将黑色的废渣给倒入废渣池里。干完最初的扫尾工作后,他下意识的看向谭永言。
谭永言表情是不变的温和。他微笑着对吴归点点头:“不要紧张,再来一次。”
吴归深吸了一口气,有种在导师面前经历资格考试的错觉。
他继续将材料分类摆放,将器皿冲洗干净抹干净水滴,继续第二次提炼和融合。
这次他是在真正的聚精会神。注意力高度集中,集中到脸上的温度都升腾了起来。逐渐的他的动作愈加的行云流水,在思维给手部传达指令之前,他调节温度和压力,传送精神力的行为都像是直接成了本能。
这种不带大脑的高精度动作其实是很容易给做这件事的人一种飘飘欲仙的快感。就好像人在九天之上,而你手中的东西是能被自己完完全全的控制着的。这是极度的熟练馈赠给人的礼物,在这种被肌肉和神经衍变为潜意识的动作里,大脑确实完全的放松的。
这种时候,人很容易想起潜意识中最深刻的记忆。
就像是一个正在进行罚抄作业的学生,他抄着抄着,字依然工整整洁,但是字的内容却没有被记入心里来。他的心里想到的或许是念念不忘的动画片内容,或许有学校对面小摊上卖的零食。
吴归想到的是殷绝。他的梦境逐渐越来越清晰,清晰的就像是一个半身在另一个世界的真实过往。
最开始他身在梦中而不自知,醒来之后,他期待他知道那是梦。
然后他知道那是梦了,于是他期望能在梦中找到关于那个少年的记忆。
随后他拿到了那份记忆,也从未有一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身在一本书中,也从未有一刻期待那并不仅仅是梦。
因为太真实了。少年冰凉的唇似乎还铭刻在灵魂当中,让他心底发热,身体冰冷。
我遗忘了什么了?遗忘的仅仅只是梦境吗?吴归混混沌沌的想,今天晚上还能看到殷绝吗?
他的手流畅的将密封的三重炉打开,从中的玻璃器皿中倒出融制完毕的液体。直到这一刻,他的身体动作才像将一套将程序运行完毕的机器一般停住了动作。吴归的思维也才从高热的云游天外中清醒出来。
吴归看向谭永言。
谭永言一直在注视吴归的手。
实验台后恰好是窗户,现在是阳光茂盛的时刻。谭永言挡住了一部分光,但依然有一束光堪堪从窗口直射到吴归手边。吴归提炼药品时并未多加注意这缕光芒,他径直的低着头,黑色的碎发被光线勾勒出跳跃的金边。而那双运转操控行云流水的手恰好在光芒的笼罩之下,玻璃器皿和翠色的药材原液衬的那双手愈加修长温润,精致的骨结在阳光下如同玉石雕琢一般——
直到吴归停下了动作。
谭永言微微发愣,带着未曾消退的微笑同他直视过去。
吴归戴着口罩,他脸较小,只露出一部分鼻梁和一双漆黑的眼睛。眼底因为高温而有些泛红,或许是高度集中注意力,未曾眨眼,那双眼睛看起来淋过水一般的泛着湖光。
谭永言双手合拍,鼓起掌来:“真了不起。第二次就成功了……我见过我导师的第五次失败。”
真是毫不留情的揭短,也亏得谭永言导师和他关系好。
吴归闷在口罩内笑了笑,随后他询问道:“你……你给的这个药方,并不是为了我们组的参赛写的吧?”
谭永言对吴归“我们组”的措辞很满意。他并未直面回答吴归的问题,而是换了个话题。
“你感染上的这种流感……寒颤,高热,头痛,乏力,偶有呕吐,烦躁不安,淋巴结肿痛,偶可化脓,无出血。这只是初期,我在医院中已经见过中后期的病人,他们全身中毒现象明显,胸部剧痛,咳嗽,咳出大量鲜红色血痰,呼吸困难,然后全身发绀。当然也有出现败血症症状,起浑身性疱疹和化脓性结膜炎的。在两至三天后,他们会陷入昏睡。怎么样,绝不觉得这个病症非常熟悉?”
吴归缓慢的眨了眨眼:“黑死病……?”
“没错,就是黑死病。这种大规模流行于欧洲中世纪的鼠疫在现在已经几乎不可见。不过唯一的一点,是患病者在晚期不会失去生命特征,而是陷入沉睡。当然,也有制药师判定,患者会在沉睡中逐渐的陷入脑死亡。”谭永言道,“只是现在还未出现死者。这种感染病病原体还未探明,传播途径是通过空气传播,并且在人体内有一定的休眠期。可是它太突然了,你不觉得吗?”
“它不是黑死病。”
“它当然不是。”谭永言说,“这是个难得的机遇。我需要你的帮助。”
吴归睁大了眼睛。
谭永言用一贯的温和,却又充满了引诱意味的语调说:“炼制出对付它的药物要比取得奖项更要吸引人,我们和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的制药师一起研发……这场比赛要有意思的多了,不是吗?”
谭永言走近吴归几步,吴归来来不及后退,他身侧桌子上刚刚炼制好的药品就被谭永言拿到了手上。
“我甚至不需要小组。我只需要两三个同伴,一个是你,一个是我。你感染了这种病症,我能救你,你也能救你自己。”
不知道是否是吴归的精神力敏锐了起来,他察觉到了谭永言身上的欣喜和野心。
谭永言:“你能够是最好的试验品,我为你写药方,你为我炼制出药物。怎么样?”
……又是试验品。
在梦中是祭品,在现实里是试验品?就算是取得国家资格的炼药师对人类临床时都需要一系列繁杂的守序,谭永言倒好,野心大到直接想在吴归身上实现。
对不起,吴归想做的是站在试验台前的人,他对躺在试验台或者魔法阵内当小白鼠没啥兴趣。
但是他眨了眨眼,并未拒绝。谭永言大脑中浓郁的精神力让吴归察觉到了危险。
“……让我考虑一下。或许,嗯,你可以多叫上几个组员。”
谭永言微笑:“我会的。”
吴归几乎是逃窜似的离开了谭永言身边。只要是野心大的人,不管是谁都会变得很恐怖。就像老三……对,少年偷盗团的头头老三,在小说中,也正是因为他不恰当的野心,间接的导致了整个偷盗团的覆灭。
吴归记得,在小说中罂合欢一直很喜欢偷盗团中唯一的女孩子妹九,当时还有以为《炼金之途》是种马文的读者在下面嗷嗷大叫,指出这是主角要既收萝莉又收御姐。根本没想到罂合欢对主角一点兴趣都没有,准确的说,她虽然是妓丨女,却对女孩子的兴趣,要比男孩子大的多。
第37章 醒·三十七
吴归追《炼金之途》是空降的,他订阅的时候作者都写了一小半,章节目录用鼠标拖啊拖都要拖好一会儿才到最底。所以他没能经历早期评论区的风风雨雨,在风林火山开文的时候河蟹之风还只是一个苗头,种马的热度也尚未退散。读者习惯性的将所有出场较多着墨较多的女性角色都下意识的视为了主角的后宫,甚至完全无视了主角的年龄问题。
于是书评区一半人在嗷嗷嗷的叫好,一半直男癌在吐槽罂合欢的妓丨女身份。
随后风林火山写到罂合欢对妹九不同寻常的照顾和调戏时,嗅到百合气息的书评区愈加沸腾了。大部分沸腾的读者都自豪敏锐的抓住了这个萌点,成熟的御姐和稚嫩的萝莉,先亲亲密密友友好好的相爱再一致和和气气的被主角收入后宫。这是萌点啊!双重萌点啊!
于是最开始评论区沸腾的多厉害,情节正常发展后被自认为打脸后的弃文和差评声就刷的多壮观。
御姐有,萝莉有,百合甚至也可能有,但是只有后宫没有。
罂合欢喜欢妹九的原因不可考,最开始她是在见老三的时候遇见的妹九。妹九无论在哪里都非常重视礼仪,她刚好是爱美的年纪,佩戴廉价的发网,学着街头巷尾传闻过的礼仪,带着喷着廉价香水的手帕;罂合欢百无聊赖中调戏了她两句,小姑娘呆愣愣的扑腾着眼,知道该脸红的时候还忍不住一本正经的反驳罂合欢的调戏。
罂合欢懒洋洋的将老三扔在一边,只逗小女孩:“你的性格本身不是这样的哦。让我猜猜你是什么时候才开始穿裙子的?让我猜猜,你有喜欢的男人?”
妹九硬声硬气的撒谎:“我一直是穿裙子的。”
罂合欢笑:“贵族小姐们学礼仪总是要请礼仪教师。你未来想要做什么?嫁给贵族?或者嫁给某位未来的魔法师专心专一的做贵妇人?你告诉我,我没准心情好,就顺手帮你请了个内城的老师。”
妹九犹豫了一下:“你不许笑我幼稚。”
罂合欢笑嘻嘻的摸了把女孩子的脸:“你看,你现在就觉得幼稚。等你见识多了那些男人的脸就知道他们到底有多不靠谱,不管是高高在上的城主大人,亦或是荣誉加身的贵族老爷,或者那些老古板的魔法师,不管是在床上或是床下都跟外城的屠夫没有任何区别。乖,你每天定时来找我,我为你请老师。”
罂合欢给妹九请的究竟是不是礼仪老师,风林火山并没有写到。只是在两个星转之中——吴归梦境里并不存在的两个星转中,日日风雨无阻的前去找罂合欢。老三并不笨,甚至远远没有他表现出的那样精丨虫上脑,他和罂合欢相处的时间较久,多在意两眼就能看出罂合欢对人是真心还是假意。
她对哪个男人都是假意,只有对这个小女孩上心了。
老三无所谓,只是记在心底。直到他卖出银六(原文小说中并没有白十二)酬劳迟迟得不到手,甚至鹊伦威尔自身也出事后,这条信息被派上了用场。
老三接触不到内城的人,能联系到的只有罂合欢。他想被魔法师收为学徒想疯了,疯到失去理智不择手段。不择手段的人是异常可怕的,他能够贩卖自己队伍中的队员牟取利益,也自然能够做出第二次。
妹九成为了老三的筹码。雀四敌不过老三,拿了这件事找殷绝求援。主角自然去了,雀四确实想救妹九,但他同时也想要主角死。
雀四在小说中也闷声不响,存在感低到连读者都会一致的无视他。但偏偏就是这种沉默寡言的人积小成多的怨恨最为可怕。或许是嫉妒,或许是因为妹九,或许是因为其他的——他将原文中刚从加伊德和罗森的算计中逃出来的主角兜兜转转带到了鹊伦威尔的魔法阵的包围圈内。
原文中,主角就在这一次被逼至了完全堕化,异于常人的异象惊动了整个内城。大陆中本来就有过第三纪元被魇控制过的可怖经历,对这种类似混沌暗生物的现象集体警惕。更何况主角本身就是恶魔,他被重伤,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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