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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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三思- 第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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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好像广阔无垠的宇宙,而自己,则是这宇宙唯一的存在,自己拥有这全宇宙的奇妙。有时候又像是突然发光一样,等细看的时候,就只剩下一点点余韵,一点点碎光片,好像太阳落山前的湖面。
  小师父师兄做的菜挺好吃的,每个星期都会给自己做牙签牛肉吃,可他自己不怎么吃肉。油荦类的菜基本很少沾,只爱清淡的菜。平时说话速度不快不慢,只有对上大师父时,才偶尔会听到很激动的样子。听起来像是没有语气变化的那种,然而再听第二次,就又觉得高低起伏有种水打在石头上的那种韵味。
  小师父师兄像个仙人。但是他自己说自己是个妖怪。原来是修道的道士,后来变成了妖怪。
  不太看电视,喜欢睡到九十点钟起来,然后是弄菜吃早饭,再然后看有没法事要做,不要做法事就去山里头散步什么的。看的书全是些周易八卦道家修真之类的。
  总之小师父师兄是个很有规律的人。有一次遇到二哥请来的和尚,说他再修道也是只妖怪,小师父师兄也只是笑着说:殊途同归,大家其实都是殊途同归,道友悟道,怎么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再说,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这是佛祖说的。妖有好坏,人亦有好坏。大师若这个不分明,足见慧根不深。
  话讲得很慢,但是那个和尚脸都红了,然后又白了,又红了。最后还向小师父师兄作了揖走了。
  小师父师兄其实应该很爱大师父的。有时候冬天我晚上起来解手偷看,小师父师兄在大师父睡了以后都起身再给大师父那边盖被子,而自己这边就虚了很多。
  不过大师父也很爱小师父师兄,每次小师父师兄拉了被子后睡着,大师父就会睁开眼一个人看着小师父师兄傻笑,然后又把小师父师兄抱得紧紧的,把被子两个人都裹好。
  大师父对小师父师兄说话很轻很柔和,不像对自己,板得很。长得帅是帅,不过很阴险。每次看到自己死赖在小师父师兄身上,眼睛就会有红色的光闪过,很恐怖。然后就会变着法子整自己,如果敢跟小师父师兄告状,那就更下手凶狠。
  但是小师父师兄讲的话他都愿意听,小师父做什么菜他都喜欢吃,还常常讲小师父师兄太瘦要好好补。小师父师兄的脚有时候不太好,大师父就会给小师父师兄按摩,一整天也不累,看也不看我一眼,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在这里是多余的人。
  不管是吃饭或法事做完了回来,只要是见面,大师父总喜欢拉着小师父师兄的手不放。
  说起来,自己竟然记得最深的,就是两个师父拉着手坐在院子里看自己练剑微笑的样子。
  很平和,两个人就像是一个人了一样。
  孟飞扬把画摊好,看着画里的人,突然就想:自己老了的时候,是不是就会忘记这个画面了?这样想着的同时,眼泪就流出来了。然后灵机一动,念起了生死印符。等画被火烧得精光,化成一堆灰末,孟飞扬一气吃下肚子,一边打着嗝骂一句“难吃得要死”,一边抹了眼泪笑着想:这样,就是再轮回,也会记得师父们了。就会一直记得他们手拉着手坐在院子里看自己练剑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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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想借孟飞扬的眼,来说说他心目中的三思与大伍,结果前段写出来我自己看得都乐得不行。
  想起自己的小孩子时代,老师们最会出的一个作文题还真的是写关于爸妈的,或哥姐的。也有我哥被往死里揍,其实是被冤枉的事。记得是偷桔子,偷的家伙跑了,我哥没偷正好路过,结果被逮到,然后被剥了衣通知家长,我爸回来就是一顿竹条帚,先打了再说。想起来,真的好笑又想哭。也许正是有那样的童年,我才写出了这样的马星河和孟飞扬来吧?
  孩子时候其实也是最可怜的,有时候,明明事不是自己做的,却得背黑锅还讲不清楚。真是有趣又心酸的回忆啊。
  在此谢谢各位看官提供的治感冒的方法,我会一一去试用的。谢谢你们,我都有用笔记记下来。谢谢。
  再回LINGLING看官:明器这词,其实我是从古董市场上听来的。看到《鬼吹灯》里有这个,就更觉得亲切了。
  在古董市场,一般是假货居多的,内行的人去买,如果想要好的,踩了点但还没出的东西,就问他们要鲜货。暗指要刚从坟里弄出来的,这可是连摸金的人都会不是很清楚到底会是什么东西的货哩。呵呵,以前西安这事俏得很,价格也便宜,一万多两万可以弄上好几件汉至战国时期的鲜货了。
  我可不是鼓励你去做这事啊,我只是纯粹的把自己听到的一点东西说出来而已。

  番外十九 你会记得我吗?

  
  
  我姓花,名七,字锦。
  其实我出生的时候,是被只母亲与奶妈叫锦的,没有姓,也没有见过她们以外的人。
  一直到五岁,我才明白,我们花家人,是与众不同的。
  五岁生日那天,我被带到了一个破旧的黑漆漆的祠堂。然后有个很破很沙像是渴了很多天快说不出话来的声音在祠堂里响起,叫我伸出手。
  手上一阵冰冷,感觉,就像摸到了一个死人的手。
  我很没本事的吓晕了去。
  我活了下来。正因为通过了这个所谓的根基的测验,我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哥哥,有姐姐,知道我们花家的奇异的控尸术。
  花家不要没有用的人,因此尽管我已经获得了花的姓,但仍然要让自己不受欺负不被其他家族的同伴暗算掉而努力学着生存的本事。
  大哥叫花哥哥,他最喜欢抢我辛辛苦苦得到以为可以守住的东西。
  他说:花七,喜欢的东西你就要不择手段得到手哟,要不然,有些就会趁你犹豫的当儿一溜烟的跑啦,你想再找也找不到啦。
  他还说:花七,你还是太小孩子心性了,犯了好几次同样的错了,难道还没学乖么?若自己得不到,便死也要把喜欢的那物毁去,不让别人得到。我们花家人就是这样,就要这样。
  自从他抢了我最喜欢的丫环怡然拿去喂了他的僵尸,我就牢牢记住了他这句话。
  我也开始明白,很多东西,不会一直在自己身边,会突然消失掉。
  世上,没有永恒。
  然后去辽极,我们花家最出色的养蛊人花非花那里学艺。
  花非花很会养蛊,其实也不是这样。因为他不是所有蛊都会养,他只会养一种蛊:人蛊。
  他把捡来的孙女非无是养成了只会是我一人的死士的人蛊。
  我学得很快,我学会的,是如何拿蛊养尸。
  正当我学会这个时,家里的老头子突然来信要我们去楚国拿青龙图。
  我其实一点也不想回那个冷冷的死了的家,于是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得很,带了非无是便权当是去游玩般去了楚国。
  没想到花哥哥竟然在楚王身上下了梦蛊,于是非无是很顺利的便当了禁军统领。
  我以为万无一失之事,却没有想到有了变故。图竟然被幽国的九王爷偷了。非无是很生气,我也很生气,第一次出手,竟有人让我这般难堪!于是责了她就是追到幽都也要把图给我追回来。
  在路上,我遇到了三思。
  他静静的坐在那里,就像一副丹青。我突然就想知道这个人睁开眼看到周围物是人非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眼神。
  他果然睁开眼了。
  一双我见过很多人,但却第一次才看见的不是清得透底的眼神,却是世界全在他眼里的眼神。然后不小心细看了一眼,久看了一眼,就发现,他的眼,很深很广,仿佛一个我正想要的世界,里面只有我自己。
  我在他眼里,得到了天下。
  绝世的眼睛。却绝对的让我安心。
  我突然就喜欢了这个人。
  懒懒的,静静的,要笑不笑的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这个叫伍三思的人。
  我以为,用从前那些手段那些方法我就能让他喜欢我,就不会离开我。然而他的眼只一流转,就成了另一个奇异的,没有我的世界。
  我生平第一次这般不敢确定自己真的得到了这个自己每一日都要喜欢更深些的人。
  我也生平第一次发现,若是发现他不看自己,心便空得慌。
  见到他看他爹的眼神,我恍然,其实我一直没都有得到他。
  他的眼里,没有我,只有那个和他有亲情的人。
  伍三思。
  伍三思!
  你太无情,你怎可以比我花家的人还要无情?你怎可以让我安心让我放心的时候那么无情?
  你怎可以不看我?
  我又怎么会让你代他死去???
  我看着他飞出,脸上是抹放心的笑,那眼,没有我。
  三思……
  三思……
  从前,我以为为花家做任何事就是我的人生,可是我想了很多,自遇到你,我觉得我原来可以为你活。
  我拒绝花家的任何消息,我不理会花家的死活,我从这里走到那里,我只想确定你还活着。我想为我为你活着。
  你果然是活着的,我想了很多很久的话,却一句也对你说不出来,等脸上热了,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眼泪。
  我不想再失去你,不想失去我第一次这么心痛的爱着的你。
  我知道你爱的人是他,但你还不明白自己爱他而已。
  三思,我知道我不在你的心里。
  但是,请你看我一眼好吗?就看我一眼,只看我一个。
  请你只亲我一次。
  请让我亲亲你,一次。
  我就不遗憾了。
  三思……
  三思!
  老道士对我说:花七,一命还一命,我欠你一个情,若有想要了结的事,就来找我罢。
  我说好,心里空荡荡的,连痛也没有了。有一点希望,就是三思你给我的,我们一年见一面,聊一聊。
  有人说相见不如不见。
  可是三思,我想见你,尽管见着你和他在一起,我会痛。可至少,我见着了你。
  三思,你知道吗?只是静静的听我说,只是笑着的看着我,我便觉得到了世上最安心的地方,所以即使死了,我也不停的换身体不停止的等着见你。
  三姐突然来找我,说花家已经要绝根了,现在只有她和我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了。
  我去找了老道士,说:等三思要离开了,我就魂飞魄散再也没有轮回,请你把我花家的一个孩子收做徒弟带在身边,那么,总是有天,三思就算想不起我的模样,至少还会记得我。
  三思,我若真的魂飞魄散了,你还会记得我吗?
  三思,你果然走了,我也果然不再轮回了,三思。我化作了这曾是绊马关的湖边的点点星花,在这个世界里每年都叫着你的名字。
  三思……
  三思……
  你知道么?你终于亲了我,在这里,所以我要一直守护着这里……
  你知道么?原来永恒在我心里,只要这样叫着你,便是永恒……
  三思……
  三思……
  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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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也很喜欢看《都市妖奇谈》哎,也喜欢《鬼吹灯》。因此三思的外传将会有这两个书的一些特色,比方已经溶入人群的妖怪,比方盗墓背后的中国古文物故事。是我自己很喜欢的灵异玄幻的风格了。
  写这个章,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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