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如来不负卿(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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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如来不负卿(完结)-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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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难道现在的克孜尔千佛洞还没开始开凿?史料记载大约开凿于公元三到四世纪,公元八到九世纪逐渐停建。所以开建年代应该就是我所处的这段时间了吧?
    “艾晴,”他突然目光炯炯地盯着我,“你是如何知道要开这样的石窟寺?”
    我急,脑门开始冒汗。对啊,我是怎么知道的?克孜尔千佛洞可是中国开凿最早的石窟寺。现在,这个最早的,都还没开出来呢。
    “那个……”我哈哈笑着争取时间,然后指着峡谷间蜿蜒的路说,“我是想到,此处乃商人必经之地。行走于丝绸之路上的商人,旅途艰险,天气恶劣,盗贼猖獗,都有可能让辛苦奔波血本无归,甚至丢了性命。所以商人需要佛法上的精神寄托,为自己祈祷平安。如果在此设立寺庙,行商者路过,便可求神护佑。况且此处幽静,也利于修行。”
    看他面露喜色,眼里流出越来越晶亮的光芒,我偷偷嘘出一口气。季羡林就曾经说过,商人和佛教的关系密切,佛教主要的布施就是来自于商人。这也是为什么佛教寺院大体分布在丝绸之路沿路上,佛教也是这样沿着丝绸之路逐步传入了中原。所以我用这个理由,这宝押对了。
    我再四顾周围高高的山壁,摇头晃脑地说:“至于开凿石窟么,呵呵,这里是峡谷,树木不多,以木头建寺要从外面运进来,成本太高,木头建筑也不利于保存。反而是建在石壁上更因地制宜。”
    他点头赞许:“你说的这种石窟寺倒是跟天竺还有罽宾的寺庙很相象。那里也是因为交通要道上多山,所以凿寺于石壁上。”
    沉思片刻,他又转头问我:“只是,你为何叫这种石窟寺‘克孜尔’呢?”
    我张大嘴,还没过关啊?这小鬼能不能不要那么聪明?
    “克孜尔,克孜尔,”我喃喃念着,一拍脑门,“在我的家乡,这是土话,就是石窟的意思。”还好,我可以借着他是个老外,乱掰方言。
    他探究地看我,正当我越来越心虚之际,他突然微笑着点头:“艾晴所说的,甚是有理。”
    他顿住,想一想又问:“那依你看,这石窟寺如何设置更能体现佛法大观呢?”
    “这个……”我骑虎难下了。不说的话,恐怕后世的克孜尔千佛洞会变样,犹豫了半天,还是弱弱地说了。
    “就是先在山中开凿石窟,中心留有柱子,柱前壁龛内供奉佛像,左右甬道和后室绘有佛传和本生故事。这样信徒们可以先在主室礼拜佛陀,然后右旋进入甬道和后室观看佛陀涅槃之卧佛像,最后再回到主室,抬头正好可以观看石窟入口上方的弥勒菩萨说法图。石窟内壁画以菱格代表须弥山,菱格内绘佛本生和因缘故事。”
    看他眼里流出越来越多的疑惑,我心里发毛,呲着嘴,继续在脑中搜刮克孜尔千佛洞的资料:“哦,对了,还要设僧房窟,供僧徒居住打坐禅定,就不需要装饰壁画了,可以是居室加通道结构。这些僧房窟和壁画窟组建在一起,可以组合成一个单元,哦,就是一座佛寺。”
    “艾晴,你可曾去过天竺或是罽宾?”
    “啊?”我是去过印度。但是克什米尔的白沙瓦地区,也就是他口中的罽宾,因为21世纪那里不太平,我没有去过。这个著名的位于南亚和中亚交接通道上的古城,由贵霜王朝犍陀罗的迦腻色伽王设为国都,是佛教犍陀罗艺术的发源地,也是我极其向往的圣地。
    可眼下的情形是,我怎么自圆其谎呢?毫无疑问,我说的这些建制,别说在中原,甚至在西域,都没有先例。可我要是说去过,肯定会马上被揭穿。他的父亲是印度人,他自己又在罽宾待过好几年。
    “我是,嗯,因为……我碰到过一个天竺僧人,他告诉过我……”
    “哦?艾晴什么时候懂梵语了?”他打断我,敏锐的眼光看得我无处遁形。
    “我——”难怪有人说,撒一个谎容易,可是为了一个谎就得编一堆的谎,一个个循环下去,迟早被揭穿。
    “艾晴,你还真是不会说谎啊。”
    “我——”果真被揭穿了。刚刚怎么这么犯混呢,居然不假思索就溜出口了。
    “你到底是何人?”又一个问题劈头盖下,打得我头晕眼花。
    “我——”居然忘了,这家伙可是打败了论遍西域无敌手的论师。他再问下去,要把我的底给掀了,也不是难事吧。
    “好了,别急。”看我脸憋得通红,他忽然笑了,眼里闪着若有所思的神情,“你既然不愿意说,罗什自然不勉强。”
    “罗什回到龟兹,会劝服王舅在此开凿石窟寺,就叫克孜尔千佛洞。便以你所说的形制设僧房窟和礼佛窟。”
    他看向我,目光灼人,轻轻摇头微笑:“艾晴,你可知道,你刚刚的傻样子,真是很好玩。不论你从哪里来,你都是罗什见过的最灵秀的女子。”
    脸刷一下红了,下巴差点掉下。克孜尔千佛洞原来是这样开凿出来的。暗暗拍自己的嘴,以后再也不可以乱说话了。扰乱历史,我怎么担得起这个罪名。
    回头却发现自拍嘴巴的动作居然又被他看到了,叫苦连天。他倒也没再说什么,可是,看我的眼神却总带着几分探究与思索。那一天,我提心吊胆地不敢多说话。
    我们终于到龟兹了。远远地就看到欢迎队伍,这次比温宿更盛大,还没走到音乐声就不绝于耳。城门口排列的帐篷有几百米长,帐篷前都有看上去级别很高的僧人冲我们礼拜。罗什和耆婆下了马,恭敬地向那些僧人回礼。我则仔细观察帐篷内精美的佛像,想着要是能保留到现代多好。
    欢迎队伍前面是一个中年女子,体态有些臃肿,穿得雍容华贵,半袖金线衣,花团锦绣袍,肯定是王后了。她身后跟着的那堆衣着华丽的女人孩子,肯定是妃子和王子公主。再后面应该是文武大臣,几百号人齐刷刷向龟兹王白纯敬礼,气势宏大。一下子将龟兹王室贵族见个遍,恨不得手中有个相机,能见证这一历史盛况。
    王后一把搂住耆婆和罗什,激动得痛哭起来。母子俩也眼睛红红的,细叙着四年的想念之情。我注意到王后身后人群中有个人,长相与所有龟兹人不同,非常显眼。
    那是个中年男人,巧克力色皮肤,个子很高,削瘦的身板挺得笔直。他的脸轮廓狭长,大眼睛深陷在清癯的脸上,浅灰色眼珠流转,睿智悲悯。不像龟兹人留发及肩,而是留现代人一样的短发,有些花白。就算是穿着龟兹服饰,也能看出来他是印度人。到了他这个年龄,单用“帅”字形容太贬低他了,更难拷贝的是那份脱俗的气质,那种即便站在数百人中也能让人一眼盯着然后很难转移视线的气质。
    他牵着一个小孩,大概十岁左右,脸有些圆,细白的肤色接近龟兹人,跟罗什长得很像,但更可爱。与罗什同样的浅灰眼眸骨碌碌转悠,看见我时有些吃惊,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我冲他笑,又偷偷扮了个鬼脸。小家伙一愣,赶紧别过脸。
    毫无疑问,这个印度人就是那将嗣相位却辞避出家,东渡葱岭被龟兹王聘为国师的鸠摩罗炎,鸠摩罗什的父亲,当年耆婆费尽心思要嫁的人。连罗什的祖父鸠摩罗达多,也有“倜傥不群名重于国”的记载留于世。而那酷似罗什的小孩,就是他的弟弟,我忘记他弟弟叫什么名字了。慧皎在《高僧传》里仅记载了一个名字,他在历史发展中,只作为鸠摩罗什的弟弟存在而已。
    王后终于停止哭泣,将罗什和耆婆带到鸠摩罗炎身边。耆婆对她曾经的丈夫也行双手合十礼,鸠摩罗炎眼里流露出浓浓的眷恋与思念。他应该更想搂她入怀的,定定地盯着她好几秒,还是回以合十礼。小家伙可没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母亲怀里嚎啕大哭,耆婆也拥住小家伙,泪流满面。罗什用跪礼见父亲,被鸠摩罗炎赶紧扶起,父子俩都情绪激动,用梵文交谈了起来。
    欢迎仪式进行了有一个多小时,鸠摩罗炎向白纯提出让母子俩回家去住,耆婆没有反对,看来也是念子心切。于是我跟着一起住进了国师府。
    我问清楚了罗什弟弟叫Pusysdeva,是梵文,按古汉文翻译原理,应该翻成“弗沙提婆”,又是个拗口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更新,看文的亲们应该能看出来,小春很用心地写,凡是与历史有关,都要先考据一番。虽然不能保证一点都不出错,但小春想尽力接近历史事实。所以,小春的码字速度不快。我对自己的要求是:质量第一,好文至上。所以,一章三易其稿,是很平常的。我会逐字逐句地推敲,想着如何让历史性的和佛学的东西,变得通俗易懂,能让亲们有看下去的兴趣。我想亲们应该都是希望看到好的东西,而不是仓促的东西。
    克孜尔千佛洞前有一尊鸠摩罗什的雕像,表现的应该是他三十到四十岁时的样貌。很瘦,很睿智,我觉得挺有他的神韵的,很喜欢。

第一部:少年时 我又收了个徒弟
    耆婆和罗什在家仅住了三天,就搬到王新寺去了。这是王家的寺庙,就在王宫西侧,离国师府走路一刻钟左右。罗什离开家前已经为我做好了安排:我做为他的汉语老师,继续住在他家,罗什每天下了晚课就到我这里学习。
    至于去中原汉地的事情,因为已经入冬,下雪阻路,商队早已停止继续向前。我要走,也得等明年开春。我倒也不急着离开,刚到龟兹,我还没开始考察工作,吐火罗语也只是学了个半瓶醋,有人愿意供我吃住,我也乐得接受这份教职了。
    一家之长鸠摩罗炎非常慈祥,对我总是彬彬有礼,像个儒雅的大学教授。要是我们学校有像他一样的教授,估计全校女生都会选他的课,连走廊也坐不下。我常忍不住想,如果让他教梵文,那季老就可以不用犯愁没人愿意学梵文了。他对我极为放心,从不过问我的教学方式,而且在罗什夸奖我教导有方后又给了我一个学生。
    粗粗在龟兹王城——延城走过几次。这个绿洲古国有三重城郭,城防甚严。位于中心的王宫恢弘壮丽,焕若神居。整个延城的面积比我曾经考察过的温宿城大了五六倍不止,城里佛教气氛浓烈,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佛塔寺庙。
    龟兹北依天山,在西域各国中算得上水资源丰富,所以田种畜牧发达。天山山脉中有丰富的黄金铜铁铅锡,矿产供应全西域。加上地处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商业兴盛也带来了手工业的繁荣。龟兹的富裕,在整个西域排第一。
    每日连绵的丝绸驮马挤满官道,潮水般的各国商客云集市场。走在龟兹城里,简直就是古代人种博览会:月氏、乌孙、匈奴、高车、突厥、鲜卑、柔然、蒙古、波斯、大食、天竺,甚至希腊罗马等现代欧洲人种,当然还有为数不少的汉人。每每走在街上,都能让我停住脚步,对着服饰肤色各异的行人发呆,直到被在一旁领着我的新学生严重鄙视,才恋恋不舍地继续挪步。
    说起我的新学生,唉,眼下,正让我无比的头大。
    一个长得超级可爱皮肤细白的小家伙正拿着我的素描本,用铅笔在上面乱涂鸦,然后用橡皮擦掉重画。他把我这个可以反复利用的书写工具当成最新的玩具,画得不亦乐乎。
    我在一旁心疼地念叨:“小少爷,小祖宗,小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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