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要立宪,无论对于传统的士绅还是新的知识界,都是一个利多的好消息。此时,尽管革命党人排满的宣传已经传到了内地,当年清朝入关的暴行,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一部分新学堂学生和市民,多少有所耳闻。但是即便如此,士绅、市民和学生,还是相当兴奋,他们纷纷上街提灯庆祝,人们彻夜狂欢,高呼皇帝万岁,立宪万岁。接下来的事,则是选举各省的谘议局。立宪从地方自治入手,也是日本的经验,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也是比较靠谱的路径。只是,选举对于中国人来说,从来都是官吏的选拔,投票这种事,还是开天辟地的新鲜事。当时的中国,一共二十二个行省,按规定,要选出二十二个谘议局,但是,由于新疆相当落后,暂时不设,所以,只先后选出二十一个谘议局。谘议局属于准地方议会,或者说练习性的地方议会。权限是议决地方兴革事宜,议决地方财政预算和决算,对本地的地方法规提出修改增删意见,负责处理省以下地方的自治事宜等等。但是,谘议局议决之事,必须提请督抚认可后执行,如果督抚和谘议局存在争议,可将议案交由谘议局复议,如果再不行,则提交资政院核议。谘议局会议,分常年和临时两种,均由督抚召集。跟西方一样,咨议局议员在开会期间的发言,不受法律约束,在会议期间,不经谘议局允许,也不得逮捕议员。显然,中国当年的士绅们,很在乎这一点。
在当时的中国,这样的准议会,实际上不可能是“民选”的,只是士绅们的借以分享地方权力的一个平台。选举过程,虽然经过初选和复选,即由选民选出若干候选人,再由候选人互选,最终选出议员。但实际上由投票变成士绅们相互的推举,被推举出来的人,都是在地方德高望重,较有势力而且热心公益的大人物。有些地方,推举过程,就跟过去推举头面人物办公益一样,即使心里想干得要死,大家还是揖让不已,不过,最后还是把该推的人都推了出来。投票,大多成了一种形式。事实上,谘议局选举的设计,就考虑到了中国的这种国情,所以,原本该按人口比例规定的议员名额,实际上是参照科举时代的学额(即各省根据人口和读书人比例定的秀才名额)来定的。而选民的资格,门槛相当高,二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同时必须有下列条件之一,才能有资格:一、曾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其他公益事业满三年以上,并卓有成效;二、曾在本国或外国获得中学以上学历或者相当于中学学历;三、有举贡生员以上出身(即秀才);四、曾任文七品以上武五品以上实缺职官,未曾被参革过;五、在本省拥有五千元以上不动产和营业资本;六、外省寄籍但拥有一万元以上不动产和营业资本。至于候选人,除了年龄必须满三十岁,而且又加了诸多的道德限制,而且必须识文断字。因此,实际上谘议局的选举,就是士绅自己的事情,连商人参与的都不多,除非商人自己原本就是读书人,或者像张謇和陆润庠这样的状元商人。士绅们互选互推,组成了谘议局。因此,士绅力量比较强大,士绅比较活跃的地方,选举就比较踊跃,也比较像样,反之,边远省份,选举就比较冷谈,像新疆,就干脆选不出来,只能缓办。
作为国家的准代议机构,资政院的议员,是由两部分人构成的,一共二百人,一半由各省谘议局推举,属于民选议员。一半由皇帝钦定,属于钦选议员。钦选议员中,宗室亲贵以及满汉蒙王公贵族四十八人,各部院的官员三十二人,学者和纳税大户各十人。由于新疆未办谘议局,所以该省应选的两名议员空缺,所以,钦定议员,也相应减少两人,一共一百九十六名议员。但由于资政院的总裁副总裁(议长副议长)和秘书长也是钦选,也议员享有表决权,所以,钦选者具有优势。
资政院的权限,跟谘议局类似,可以制定除宪法之外的法律,可以议决国家的财政预算审议财政决算,讨论税法和发行公债。如果军机处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同意资政院的议决事项,可以提请复议,如果复议之后行政机关依然不同意,可以交皇帝裁决。资政院对于行政机关的作为,如有疑问和不满,可以让该机关来资政院解释。但是最终的分歧,还是得交皇帝最后裁决。
除了王公亲贵之外,无论在朝官员还是学者,大抵也是传统意义上的士绅,所以,据台湾学者张朋园统计,谘议局的议员具有生员(秀才)以上功名者占将近九成,资政院议员有功名者的比列类似。而且其中十分之一强的人,受过新式教育,多数为留学生。因此,当时试行的代议制,实际上成立的是绅权机构,不是民权机构。不过,在当时整体上民众对于西方代议制极度陌生,完全不了解,对于投票甚至感到害怕的背景下,这种由士绅主导的立宪预备,无疑是合适的。毕竟,中国社会的特点,在文化和政治上,都是以士绅为代表的精英主导,有着长期的士绅自治的传统。民众虽然习惯于在皇权治下生活,但他们真正信任的,却是身边的士绅。他们已习惯于让士绅代表他们的发言,同时也让士绅主导文化和社会生活,不仅由士绅出头办公益,而且由士绅出面保护他们的安全。如果立宪意味着分权的话,那么朝廷也只能把权力分给士绅,无论如何分不到普通民众那里。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剖析一下传统乡村社会就会发现,中国的乡里社会,不仅存在着血缘伦理上的等差结构,人的发言权,也同样存在着等差结构。即使宗族议事,发言权的大小也是不均等的。小人物需要大人物来代表,即使代表不够充分,也只好如此。士绅由于文化上的绝对优势,所以,在整个社会没有发生根本性的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变革之前,在迈向民主之初,绅权代表制的出现,是必然的。有人比较过谘议局、资政院和民国时期两届国会的议员,发现还就数清末这种准议会的议员的素质最高。
『三、准议会的声音』
我们看到,无论谘议局还是资政院,都还不是议会。即使连日本那种二元君主制的议会也不如。因为,它们既不能选举行政机构人员,或者议会多数党组阁,同时也不能真正制定宪法。但是,它们也不是以往教科书所说的,仅仅是一种朝廷的咨询机构,橡皮图章。尽管谘议局和资政院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在清朝的政坛上,却第一次堂堂正正地出现了来自民间的声音。士绅集团在现代政党政治尚未出现的情况下,很好地利用了这个平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改变了中国政治传统的模式和走向。
谘议局的运作效果存在着梯度的效应,江浙一带最好,其次是两湖,广东也不错,直隶虽然在北方,但由于袁世凯当年督直的时候就有力地推动了地方自治,所以直隶谘议局运作也不错。江浙一带,由于士绅权力一直比较大,地方官员早就习惯了遇事咨询士绅领袖的意见,现在只不过是把从前的幕后运作改到台前,所以,督抚和谘议局,大体合作不错。两湖由于士绅势力也比较大,所以,督抚尽管不情愿,双方总还不至于撕破脸皮。但如果赶上个不大晓事的督抚,也会有摩擦。总的来说,原来的帝制垂直行政架构,突然冒出一个谘议局来,从上到下,都有点不便。督抚与谘议局之间,单就能否平等行文这点小事,就闹个不休。各省谘议局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争取到跟督抚的公文往来能够大体平行。谘议局和督抚之间,争执最多的,是预算问题。督抚方面原来根本没有预算意识,现在要提交审议,当然处处扞格。此外,四川的谘议局跟督抚在四川铁路控制权上有摩擦,江西谘议局跟巡抚在统税改征银元上有摩擦,广东谘议局则在禁赌期限上有摩擦,云南的谘议局则在增加盐价上有摩擦。这些摩擦和争斗,互有胜负,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自打有了谘议局之后,官员的行为,总体上说,收敛了许多,从前所谓的督抚专权,在地方政治意义上,正在被削弱。谘议局的出现,对于中国政治而言,最大的热闹,是发动了三次立宪请愿,一次比一次规模大,声势高。各地谘议局为此组织了谘议局联合会,已经接近议会政党了。
如果说,地方上的政治,原本就有士绅参与的传统的话,那么,作为中央政府的朝廷,可是从来没有这种传统。自明清以来,一直都是中央集权,极端的王权。尤其是清朝,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皇帝一个人手里,即使军机处,也无非是皇帝的秘书班子。正因为如此,清廷对于资政院,在设计上,就力图使之无害化,钦选议员占多数,为的就是要资政院不给皇帝的中央决策制造麻烦。但是,这个如意算盘,从一开始就打错了。
事实上,即便是钦选议员,选上的大部分也是士绅出身,属于社会中有身份的精英。他们的出身和做派,决定了他们即使是皇帝钦选的,也不可能无原则地成为投票机器,更不可能毫无原则地按明明没有道理的官方意图说话。因为他们是中国的绅士,绅士有绅士的风度,即使是强权,也不可能轻易让他们逾出自己的本分,更何况,当时的皇权,远远没那么强势。毫无疑义,凡是民选议员执意要争的事情,按道理都是他们比较有理的。绅士讨论问题,明显有理的事情,说起来就理直气壮,反之,就话拙气短。所以,每逢资政院起争议的时候,钦选议员往往默不做声,有的,甚至“助纣为虐”,为民选议员帮腔说话。所以,钦选方面靠议长多出来的三票的微弱多数,根本不起作用。不仅议会辩论,民选议员占压倒优势,就是表决,官方也占不了便宜。显然,若要操纵议员,皇帝钦选部分还是太少,人员也过于精英化,如果他们把议会扩大到一千人,钦选八百,塞进大量只知表决方便操控的傻子,多少还有点戏。
1910年资政院弹劾军机处案,非常典型。此案的起因是这样的,该年湖南巡抚杨文鼎开办地方公债,未交本省谘议局议决,擅自开始发行。湖南谘议局议长谭延辏Э挂槲扌В叨冒柑峤蛔收汉艘椤W匀唬收憾杂谡庋飨缘那秩ò讣砩虾艘樯献唷H欢⒌鞑榇税钢螅滴唇悔岩榫忠榫觯鼋鍪粲谑杪辗ⅰU庋拇恚蘼廴绾味既靡樵泵悄岩苑谝榛崂锍撤颂臁<肝灰樵敝械摹按笞臁保热缃盏睦追堋⒑系囊鬃谫纭⒙藿埽绷サ牧醮毫兀ㄗ詈笠蝗巫丛群蠓⒀裕堇砹φ岢∩险粕锥昭∫樵保卜追赘胶汀5牵绻收菏且榛幔撬杂Φ男姓梗Ω檬悄诟螅词瓜袢毡镜奶逯疲诟笠惨砸榛岣涸稹?墒堑笔泵挥心诟螅Σ皇悄诟螅鼋鍪腔实鄣拿厥榘嘧印6实郏ㄊ导噬鲜巧阏酰┦鞘率瞪系男姓啄裕墒钦飧鲂姓啄裕从质俏沼凶詈缶龆ㄈǖ墓以住W收荷献嘀螅⑷绱舜恚淙痪终呤蔷Γ词且曰实勖宕淼摹R樵泵钦饪谄什幌氯ィ拐床缓贸遄呕实邸K裕鸵哉裢婧鑫桑Φ阶收豪创鸶粗恃>σ幌蚴强谙翁煜艿模静挥枥聿恰W收焊挠勺晌闹饰剩Υ鸶矗挥心诟蟛拍芏砸榛岣涸稹U飧霭讣姑涣耍颇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