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潮》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狂潮- 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銎鹄丛绞瞧鹁ⅲ比徽饨鼋鍪嵌运囊恢至砝喾纯购捅ǜ础R蛭液匏�

    最初我们拉田浩入伙的时候,很花了一番功夫,用了将近半年才攻克了田浩。田浩加入前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需要一个业余的团队,我需要的是一个顶尖的世界级的乐队!如果你们没做好这份决心的话,就不用找我!我可不希望有个扯后腿的团队!”

    阿哲是武汉本地人,是个跟外表不符的热血好相处的人,发现他是在发现田浩之后,但是他很快便加入了我们的团队。用斯密斯的一句话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很强!”

    我们三个为了跟上田浩的进度,一改往日的吊儿郎当的作风,努力的练习。但是这在田浩的眼中,这样根本不够,因为他要的是一个以一生的生命为赌注的乐队,而不仅仅是一句“我已经尽力了!”这样的乐队,他觉得那种乐队不够认真,至少不够热爱和执着。所以有时候也会无形中感觉弦蹦紧的压力。但是出于对田浩的佩服和尊敬,我们都尽量做到最好。

    “我知道,我不会再出错的!”田浩不喜欢别人在同一个地方重复的犯错误。所以对于他的生气,我是十分的理解,虽然理解,但是心里还是觉得有点难过。

    “浩,我想跟文谈谈!可以休息十分钟吗?”斯密斯征求田浩的意见。

    “好吧!”田浩点头同意。

    阿哲大大的舒了一口气。可能是刚才的剑拔弩张,让他感到压抑。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盒烟,从中抽出一支,钓在嘴上。又从六个口袋里摸索着打火机。终于从牛仔裤口袋里摸了一个从小店里买来的一块钱的打火机,用拇指滑动着打火机上的滚轮。火苗“刷”的跑了出来。他正准备点上,瞟了一眼田浩,走出训练室外,悠闲的吐着烟圈。

    斯密斯和我也走出练习室,来到地下车库的角落。

    “文,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斯密斯关切的问。

    “不知道,我最近身体不太舒服!”我跟斯密斯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通常用英文交谈。斯密斯的中文只是勉强听的懂而已,而我则是精通日文、中文、英文三国语言。

    因为我是中日混血儿。我母亲还要求我会第三方语言-英文。为此母亲专门为了请了一个英国人作为我的英文老师。而那个英文家教也正是我的初恋。我记得他叫nissan。knutrex,翻译成中文是:尼桑克努雷克斯。

    “不会是月经来了吧?”斯密斯嬉皮的开着玩笑。

    “才不是呢!混蛋!”我皱着眉头,打了一下斯密斯。

    “哎呦!好疼啊!”斯密斯故意扭曲自己的那张漂亮的脸,假装疼痛。

    “好啦!别装啦!我都还没用力呢!”

    “那你明天得抽时间去医院检查检查!别想多了,说不准是最近空气污染加重的原因哦!最近天气总是阴霾,连qq上显示的空气质量指数不是中度污染就是重度污染。哎!人类生活的环境越来越不安全了哦!别想多了!”

    “嗯!或许是吧!谢谢你斯密斯!有你在身边真好!”我点点头。

    “是吧?快爱上我了吧?”斯密斯奸笑着说。

    “哈哈哈!你别逗了!”

    “太好了!你能这样开朗的笑出来,证明我这玩笑就没白开!”斯密斯用他温暖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比他刚好矮半个头。他从以前刚认识我的时候好像就有这种习惯,一开始我很不喜欢他的这种习惯,可能摸多了,有了免疫力,现在已经习以为常了。

    很庆幸,当晚的表演很成功,我们配合的很好,而我也没有再犯任何一个错误。不然又被田浩骂得口血淋头,我实在有点怕他说什么拖后退之类的话。因为我感觉我没有那么的差!而且我发现田浩每次说拖后腿的时候,阿哲都会脸红。
第四章 一瓢
    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那可能只是土匪。衣衫破烂的不一定是乞丐,那可能是富翁。所以我从不幻想童话。我只希望有个心地善良,能钟情于我一人的就够了!落水三千,只取一瓢。

    今天,我到十一二点钟才起床。哎,又睡过头了!今天还得去姨妈的珠宝店去报道。母亲当初答应我出国留学的条件就是在她的故乡留学。我现在可以说只能算个半自由之身。

    天气不错,是个大好晴天。我的身体好多了,伸伸懒腰。今天运气应该也会不错!

    我像往常一样在l公交车站旁等车。当时我把前额的头发全部梳在后脑勺,并绑了一个小小的髻,上身敞开着修身帅气的皮衣,里面白色的长款宽松印花t恤,下身穿着破洞的牛仔裤,后面背着我心爱的电吉他——一把金属银色的deanrazorbackrzrexpl。

    每次我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总是有不少人回头,并且窃窃私语。在他们眼里我肯定是那种另类、吊丝、不学好的代表。而实际上我是a大学外语系的学生。a大学是中国的一类大学中的重点学校。只有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能考得上的学校。

    这些都还好,最难让我无奈的是,为什么回头都是美女,能不能有几个帅哥王子为我神魂颠倒啊?明明我的打扮是相当帅气有型的说。难道所有的男人都喜欢胸大屁股大腰细的那种么?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我情愿一辈子单身!不是真的爱我的人,我不要!我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

    当时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衣衫破烂的老妇人,过来乞讨。这种人在武汉每天都能碰到一大堆,我早就麻木了。而且那个老妇人我明明就见过几次了。想骗我?当我是傻子吗?等会有你好看!我想故意捉弄下那个老妇人!对,我就是这种恶魔式的人物!才不会随便同情可怜跟我不相干的人呢!况且我最讨厌骗子!

    我敢打赌,她等会肯定要说:“钱被偷,给点车费回家!”你等着瞧吧!

    你看那老妇人走到一个上身穿运动服的年轻男人身边,假装可怜兮兮的说:“好心人,可怜可怜我吧,我刚被骗,无法回家,给点车费回家吧!”

    看吧!看吧!每天都是这种台词!不是我说,这种骗人的伎俩实在太拙劣,到处都是故意假装缺胳膊断腿的残疾人,躺在地上的乞讨。我真怀疑以她这种四肢健全理由漏洞百出的骗法,是否真的能骗过人们锐利的眼睛,乞讨到钱哦?

    “不好意思,我身上也没什么钱,只能给你10块钱哦!”那年轻人竟然从口袋里掏出10元钱爽快的递给了那老妇人。

    天啦!怎么又这么笨的人?这么拙劣的骗子也能骗住他!

    那老妇人连声道谢,估计是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冤大头,心里激动坏了吧。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个一米八身高男子的背影。我倒要看看这个脑袋秀逗了的男子到底长成什么样子。为此我刻意从他面前绕过,回头瞧了他一眼。只见他对着那个老妇人露出了阳光般的笑容。还边安慰道:“不客气,应该的!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他居然能对一个陌生的乞丐露出这种笑容!啧啧!他真是个奇葩!

    不知道是他的笑容太过耀眼,还是因为他本身长的比较帅气,反正我是一眼就记住了他。他可能本身就属于那种会吸引人,会让人情不自禁在意的类型吧!他高挺的鼻梁,消瘦的脸庞,清爽干净的黑色短斜刘海随风稍微摆动。青春阳光的男性费洛蒙随着他灿烂的微笑散发出来。这种不可抗拒的费洛蒙,让我的视线无法从他的身上移开半步。

    “喂!看什么看啊?磨磨蹭蹭,你到底上不上车啊?”站在我身后的一个胖子催促道。

    完了,我有病!得了另外一种病,我竟然看一个陌生的男生看得出神!忘记!忘记!赶紧忘记!我使劲的摇摇头。旁边的人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我,他们一定觉得我是傻蛋!

    清醒下来后,我的眼睛还是忍不住的往窗户后面看。

    好呢?我的奇葩男神呢?
第五章 再会
    那之后的一个月,我尝试着各种时间在l车站经过,可惜再也没见到他了。也许我们真的没缘分吧!

    在我早已放弃的时候,三个月之后的再次相遇,又让我重新意识到,也许我们就是所谓的必然。

    那天我穿着一件毛呢短大衣,下身穿着一件破洞牛仔裤,前额的头发依然是用皮筋扎在后面,身后背着我心爱的吉他。我像往常一样把耳机塞在耳朵里,一副不关心任何人和任何事的样子。

    轻轨上的人很多,在我后面的老太婆没站稳撞了一下我的吉他,我回过头皱着眉瞟了她一眼。她嘴里说了什么,我没在意,因为我习惯性的把音乐调的很大。

    我快速的扫描四周,想找个比较好点的位置站着,因为我将要站一个小时才能达到阿哲的家里。阿哲的父母出国旅游了,他邀我到他家别墅玩。

    正在我寻视座位的时候,一位抱着兰花的青年吸引了我。他依然是高高的鼻子,干爽的斜刘海,只是这次上身穿着一件黑色保暖棉衣,下身穿着一件蓝色宽松牛仔裤。正在我盯着他的那一刻,他竟然向我走来了。

    怎么办?他是要来跟我打招呼吗?他是记起我了吗?一米,半米,0。2米,0。1米,他的呼吸就在我的面前。我摘下耳麦,屏住呼吸,心脏快要停止了,怎么办?我还没做好心里准备,这事来的太突然了!

    咦?他走到了我的后面。吓死我了!我额头上捏了一把汗,这种事情如果多经历几次,我的心脏肯定受不了!太好了!原来是我的自我意识过剩啊!我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我回过头,想看看他到底要做什么?只见他用手拉了一下老妇人的胳膊,说:“老奶奶,那边是我的座位,你去坐吧!”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座位上已经被一个短头发的年轻人坐了上去。你怎么还是那么笨啊?你给别人让座,结果没让成,座位还被抢去了!这下看你怎么办哦!好心没好报!你也该吸取一下教训了吧?

    只见他朝着那青年走过去,礼貌的说:“你好,这个座位是我的,我是准备让给那位老奶奶的!请你起来!”

    那青年完全没有起身的意识,大声吼道:“谁能证明这座位是你的?这座位明明是我坐着的,当然是我的啦!”

    他环顾四周,这个时候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说话。怎么回事?他明明是那么引人注目,而且手里还抱着一盆兰花,难道都没人注意到他吗?不!那些人可能并不是没注意到他,只是他们不想惹事生非,他们只想对麻烦避而远之,想息事宁人而已!可恶!

    “我可以证明!那个座位就是他的,我可以证明,我刚才看到了!他就是想给那位老人让座!”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竟然站在他的身边,瞪大了眼睛对那位青年大吼。此时那位青年也瞪着我。好啊,想比谁的眼睛大是吧?我把眉头锁在一块,试图让眼球凸起来,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凶恶一些。“请你起来!”

    “那座位是人家的,年轻人给老人让座是礼貌!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