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打白骨精》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苏打白骨精- 第3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四十,家里出来的时候是四十一。”
  “烧了几天了?”
  “我不太清楚,我今天刚出差回来就看到她这个样子。”
  “那问她自己。”
  苏致若低下头问陆小风:“你什么时候病的?烧了几天了?”
  “……不知道。”陆小风回答得气若游丝,看上去很痛苦。
  苏致若急得额头冒汗:“医生,要不先给她打个退烧针吧,这样下去我怕会烧坏。”
  女医生低头“刷刷刷”写着病历,头也不抬地问:“有没有药物过敏?青霉素可以用吗?”
  苏致若一愣,立即问陆小风:“……你青霉素可以用吗?”
  “……”陆小风这回干脆一句话都说不上来了。
  “你是人家男朋友,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女医生终于不满地抬起头,“等下先做个皮试。如果不行的话再过来换药。”
  苏致若硬生生吞下这个训斥,红着耳根说:“是。”
  女医生开好处方,苏致若连连点头,就算他自己看病都没这么殷勤过。他抱起陆小风小心地走出门,那个好心的大妈看着苏致若的背影忍不住对边上的人说:“这小伙子不错,这么瘦个人还抱着女朋友来看病。”
  等好药费,拿好药苏致若已经满头大汗,幸好陆小风的皮试做出来没有问题,可注射区已经没有床位了,他又跟护士小姐磨嘴皮子,可能是因为他长得实在太帅,抱着女朋友又很辛苦,护士小姐同情心、花痴心一起泛滥,替他找了一张床。
  苏致若动作极轻地把陆小风放在床上,护士小姐过来替陆小风输液,看到苏致若紧张地盯着她拿针头的手笑道:“这么紧张做什么,还怕我弄疼你女朋友?”
  苏致若尴尬地笑笑,随即仍旧紧张地盯着护士的一举一动。
  “好了,她一共有三瓶,等下快没的时候叫我。”
  “谢谢。”
  等一切都弄妥了,苏致若才在椅子上坐下,他甩了甩手臂,虽然他的体力没有问题,但手臂还是有点酸。陆小风像是昏昏沉沉地睡着了,可眉头一直没有松开过,脸色苍白现在仔细一看似乎比他出任务前瘦了不少。真是不知道她搞什么鬼,说病就病,难搞起来不是一般的难搞。
  盐水瓶里的药水一滴一滴通过管子流入陆小风的静脉,世界好像安静下来,苏致若看着她的侧脸,心里很不平静。
  每年都会这么病一场,就因为……丈夫的忌日吗?会有这么巧的事吗?那么讨厌医院,执拗得甚至对他发火,都是因为那个人吗?
  丈夫。
  虽然劝过自己不要深想,可还是控制不住要去在意那个已经不在世上却占据她生命的男人。苏致若不是一个会跟自己过不去的人,他知道一句话“不要跟死人争”,所以他告诉自己不要在意过去,他还有她的现在和未来的可能性。但即使是这样,那个男人会长什么样,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她是不是真的很爱他,她会用什么语气对他说话,诸如此类问题时不时会在他的脑海中冒出来。
  夏琪警告他不要多问,因为那是陆小风无法愈合的伤口,他当然无意去撕她的伤口,但他真的很在意,他并不在意她结过婚,他在意的是她的心是不是从此不会再打开了?
  浅深说过她是个受过伤的女人,他当时还笑着说这绝对不可能,但事实证明浅深的直觉是对的。
  趁陆小风睡觉的时候,苏致若到走廊上给夏琪打了个电话。
  那头很快接起了电话:“喂,苏致若?”
  “是我。”
  “稀奇,你找我做什么?”
  “她病了。”
  “……”夏琪猛然惊呼,“我算算时间是差不多了,怎么样,严不严重?”
  “烧得很厉害,不过已经挂上盐水,应该很快会退烧。”
  夏琪松了口气,不过又立马惊讶道:“她会去医院?”
  “我把她拖来的,说起来她为什么这么讨厌医院?”苏致若透过玻璃窗望着床上躺着的人。
  夏琪沉默了一会,低声说:“……他丈夫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那个晚上她在太平间门口坐了一晚上。自那以后,她就特别反感医院,与其说反感,不如说是逃避,感觉只要进医院就会害怕那段经历。”
  “可是,我受伤那段时间她每天都有来医院看我。”苏致若不解。
  “她就在忌日前这段日子会特别反常,比如会自己一晚上泡在冷水里冻出感冒,或是一个人不停地跑步,不累病下决不罢休……”
  苏致若不可思议地打断夏琪:“等等,你是说她的病完全是自己折磨出来的?”
  夏琪的声音听上去很无奈:“没错。”
  “为什么?”
  夏琪叹道:“大概是因为面对忌日她必须承受身体上的痛苦才能减轻心灵的痛苦,在病痛中度过好过清醒着煎熬。”
  苏致若艰涩得牙根发紧:“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能够让她这样……”
  “呵,她丈夫并不是那种很有钱很帅的人,却是世界上最爱她的人。”



第三十七打
  那个人站在湖的对岸,静静地注视着这边,唇角带着淡然的微笑,就像是无数次站在她背后对她说:“没关系,有我在。”
  陆小风激动地刚想喊他,却突然看到他的胸口冒出鲜红的血迹,将白色的衬衫渲染出一大夺红色的玫瑰。血迹放肆地侵占洁白的地盘,衣衫下摆边沿时不时低落下宝石般的血珠。
  他依旧微笑着,眼神中没有一丝波动。
  陆小风惊呆了,当他的脚下都血流成河之时,她终于放声尖叫。
  “啊!”
  睁开眼是白色的天花板,空气中没有闻到意想中的血腥味,但仔细吸了吸鼻子才发现因为重感冒什么味道都闻不出。陆小风不敢闭上眼睛,那个血红的身影还在她的脑海里回荡,她急促地呼吸着,让自己冷静下来。
  是梦,原来是梦。
  “陆小风,陆小风!”
  陆小风愣了下,终于意识到有人在叫她,她慢慢侧过头,看到一张急切的脸,是苏致若,不知为何,她刚才还惊恐不定的情绪一下子安静下来。
  “你怎么了,做噩梦了?”
  苏致若紧张地看着陆小风,她满头是汗,刘海贴在额头上,眼神空洞茫然,像是丢了魂似的对着他看了好半天才把焦距对上。
  “我这是在医院?”陆小风抬起左手摸了摸脸颊不确定地问。
  她刚才的眼神让他心惊,苏致若定了定神,回道:“还在医院,你在挂最后一袋盐水。”
  陆小风试着自己用左手撑了撑,又倒了下去,只好说:“扶我起来。”
  “你还是躺着吧。”
  “没关系,已经好多了。”
  苏致若用手背感觉了下她额头的温度,又找来温度计量了下,烧已经退了,他这才将陆小风扶起来,又把枕头摆好让她靠得舒服一点。
  陆小风的头已经不那么晕了,就好像有人帮她把身体里沉重的铅块移走,感觉轻松了许多。她知道这归功于苏致若,如果不是他坚持强硬地把她拖到医院,她可能真的会烧出问题。陆小风偏过头,看到苏致若正用一种探究的眼神看她。
  陆小风奇怪道:“你干嘛用那种眼神看我。”
  “我在想,你是不是恢复正常了。”
  陆小风一愣,随即明白过来,有些尴尬地说:“对不起,我一生病就会变得控制不了脾气。”
  “你是双重人格吗?”苏致若一抓住机会立刻抱怨道,“你知不知道为了给你看个病,我受了多大的罪,哪有人敢用那种命令的口气对我说话,还要我抱来抱去,不肯下地走一步,一路上有多少人看着我,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丢人。”
  陆小风心里觉得好笑,脸上做出疑惑状:“可是,我好像记得有人说过只要我肯来看病他什么都答应,难道连这么点小事都做不了?”
  苏致若诧异地张大了嘴巴:“你……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样的话了,你肯定烧糊涂了。”
  “是吗?”陆小风失望地摇摇头。
  “你那是什么眼神?”苏致若扭捏地避开陆小风的眼神,可又忍不住瞄两眼。
  陆小风忍不住说:“你还真奇怪。不过,”她抬起头看着管子里透明的药水,扯了扯嘴角,“谢谢你把我带到了医院。”
  本以为在这个时候呆在这里会让她承受不了,可现在却感觉很平静,就好像面对一处深渊,恐惧那里头的黑暗,站在悬崖的边缘迟迟不敢跨出一步到对面的平地,直到此处的地面崩裂,不得不跨出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并不是那么难。
  即使想起那可怕的场景,也没有意想之中的痛苦不堪,或许是因为她不是孤身一人,还有人陪在她身边,即使他什么都不知道,却成了她安定的来源。
  苏致若受不了她脸上的落寞,故意岔开话题:“你现在知道谢谢了,光说可是不行的,得有实际表示。”
  陆小风有些疲惫地眯了眯眼,却强打精神地问:“要礼物?”
  “礼物。”苏致若挑了挑眉,眼底有一抹莫测,“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嗯,那你先想想要什么礼物,我先睡一下,待会叫我。”陆小风的眼皮又沉了下来,她往下挪了挪,重新躺倒在病床上。
  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她,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梦魇都无处可藏,自行退却,她的呼吸很快变得绵长安稳。
  这一场病是五年来她好得最快的一次。
  
  虽然病好了大半,但陆小风的身体还很虚,精神不济,这也跟她长期日夜颠倒的生活有关,一旦生病就会拖很久,哪怕不发烧不咳嗽,人也要调理数日才能恢复体力。鉴于此,苏致若坚决地制定了一张严格的作息表,必须遵守三大原则:早睡早起,锻炼身体以及按时用餐。
  锻炼身体量力而行,她目前的状况先得调整时差,傍晚的时候陆小风抱着靠枕迷迷糊糊,哈欠连天,编辑那边说她的新构思可行,让她尽快开始写稿,他们新推出的小说杂志给她空了个位置放连载,可以她目前迟缓的状态实在无法码字,脑袋像生了锈的机械表,对着电脑没有任何灵感。
  大门锁眼里传出钥匙转动的声音,陆小风关上电视,稍微坐起来点,苏致若的身影片刻后出现在玄关,陆小风看了眼时钟,他比平时晚了两个小时。
  天气越来越冷,今天的预报是二到十度,可北风一吹,生生给人零下的感觉。苏致若身体素质跟他清瘦的身板成反比,就这天气他还只穿了件衬衣外加一件米色的羊毛大衣。他今天一进门陆小风就觉得看着有点奇怪,直到他走到跟前拉开大衣露出抱在怀里的外带碗她才恍然。
  “快点尝尝。”苏致若拿出碗把东西盛出来,“为了买这个我排了一小时的队,应该没有冷掉,本来是带着保温瓶去的,可是不小心打碎了。”
  陆小风走过来看到碗里的药膳,一下子明白过来。在城北有一家很有名的粥店,各式各样的粥都有卖,而且食材新鲜,用料充足,烹饪细致,营养成分高,虽然价钱比其他店要贵不少,可仍有大把的人慕名而去,长长的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是常有的事。从家里到粥店开车来回至少一个小时,陆小风知道那需要穿越半座城市才能到达。因为她很喜欢喝那里的粥,所以以前她和那个人经常下了班直接冲到那里,哪怕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伍也在所不惜。如果她生病了,他会一大早她醒来前开车去那里买粥给她喝,直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