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站在悬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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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站在悬崖边-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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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常是一个选段唱到需要抒情的拖腔的时候,方琳便憋红了脸,将声音唱破。方琳也知道自己的弱点,所以汇报演出或者表演的时候,她总喜欢选择一些轻快的选段,在短暂的气息可以支撑的情况下,她让自己宽广的音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而且由于扮相讨巧,她的《费加罗的婚礼》的一段唱段,还曾经为她赢得了一大批外校的追求者。在他们看来,演唱中的方琳,简直就是一个女神。   

  我将头埋在我的琴中,任凭悠扬的音乐穿越我的周身,在我的不远处播散。那天,我很奇怪地拉起了《梁祝》。对于外行来说,小提琴的代表曲就是《梁祝》,但是对于一个有着七年琴史的我来说,这支曲子的旋律早已烂熟于心,我不想没事去附庸风雅凑热闹。那一刻,我想起了温特。   

  爱情,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好像有那么一刻,有人在你的心灵播撒了一粒魔种,在不知不觉中,它便长成参天大树。   

  我被这颗种子控制了。   

  我放下琴,心事重重地向教室走去。   

  迎面看到了蚂蚁。   

  蚂蚁是温特乐队中的贝司手,他非常瘦,像七喜汽水里的扫帚头发的男生。   

  据说瓶子乐队所有的演出都是蚂蚁承接的。看得出来,蚂蚁具备了一个音乐人很难具备的圆滑气质,他给了我一点儿希望。   

  我假装不小心地将手里拿的一本教材掉到了地上,然后俯身去捡,这时候,蚂蚁果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由于爱着温特,对陌生的蚂蚁突然心生好感,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   

  “你的书!”蚂蚁热心地递给我掉在地上的书。   

  我好脾气地笑了笑说:“谢谢你。”   

  蚂蚁摇摇头,转身欲走,我忍不住说:“喂——”   

  蚂蚁停住脚步,眼神怪异地看着我,然后说:“怎么,有事?”   

  我说:“我看过你们的演出。”   

  我的话令蚂蚁找到了角色感,他立刻脚底轻浮,几乎飘荡起来,但是很快,他就按捺住了自己的虚荣心,做了一个非常洒脱的姿势对我说:“周末晚上十点,红房子,你去,我可以唱歌给你。”   

  “周末我还有课。”我遗憾地笑笑,然后不打算再说什么,转身离去。   

  这一次的遇见,为我带来了喜人的成果。   

  第二天的下午,当我练完声,打算去校外买点儿零食的时候,蚂蚁像一面旗帜一样站在我的面前。   

  我心中暗喜,但是克制住了。   

  蚂蚁容易靠近,他也很单纯,对于我这些非常见不得阳光的小伎俩,显然非常受用。他的出现令我心里豁然一亮。我提醒自己,克制。   

  “等你半天了。”蚂蚁笑着向我走过来,我没有停住脚步,蚂蚁跟着我向外走,迎面看到了同寝室里的苏美,正一路哼着歌走来。   

  “橘子?你……”苏美的声音带着一些迷惑,她看了看我身边着装扎眼的蚂蚁,很快便认出了此蚂蚁便是彼蚂蚁,随即,她的眼神也开始冒出奇异的火花。看来,瓶子乐队在当年那一帮女生心目中,几乎变成了眼球吸引力的代名词。   

  蚂蚁面对苏美的表现,只简单地耸了个肩,走快了几步,走到了校门口时冲我挥了挥手。   

  我没有来得及跟苏美寒暄,因为,很可能因为苏美的失态,而影响了我。此刻,我不想在蚂蚁面前暴露任何的弱点。   

  蚂蚁问我:“你真的看过我们的演出?”   

  “说实话,没有。”我诚实地回答。   

  蚂蚁点了点头,满意我的诚实和上一次见面的不诚实,因为那个不诚实,我们有了第二次见面的机会。人生,需要制造很多的不诚实,才可以成就一些心理预期的目的。         

◇欢◇迎访◇问◇。◇  

第7节:魔鬼站在悬崖边(7)         

  蚂蚁的满意我当然明白其含义。若我看过他们的演出——我竟然能够这么对待他的话,那么他那种优越的偶像地位,便得到不可避免的伤害。我的诚实给了他心安理得的安抚的勇气。   

  “你是学什么的?”   

  “声乐。不过更爱小提琴。”   

  “李谷一?”   

  “不是吧?”我责备地看了嬉笑的蚂蚁一眼。   

  蚂蚁看着我,还是忍不住笑了说:“你蛮有意思的。”   

  我不以为然。   

  “你们学校的女生都蛮有意思的。”   

  “你熟悉?”   

  “认识方琳。”   

  这个答案倒是令我有些吃惊,一直以为方琳不过是一个星光背后狂热的追星族,却没料到原来方琳也在暗中跳上了台面,与他们有了交情,我之前那些许的歉疚,在此刻真的全部烟消云散。不过看蚂蚁的态度,显然他们的交情还并不深。   

  “我也认识她。”   

  “知道。”   

  “知道?”   

  “杨殷齐。橘子。”   

  意料之中的人,意料之外的发展,我有些慌乱。   

  “想了解一个人,非常简单。”蚂蚁再次用微笑平定了我的不安,“你要去哪里?”   

  “……吃饭。”我扯了一个谎,蚂蚁愉快地接招:“我也去,你请我。”   

  那天之后,隔三差五找我吃饭,变成了蚂蚁的业余活动。   

  断断续续地知道了蚂蚁是上海人,父母很早离异,妈妈后来嫁了一个医生,生活安然喜乐,却对他有一些排斥。蚂蚁在附近一所三流大学里学机电,一个毫无未来的专业,唱歌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随时可以扔弃,就像抽烟、酗酒、泡妞等一切嗜好一样。   

  蚂蚁吸烟的时候,表情非常凝重,与他惯常表现出来的一些吊儿郎当的气质非常不吻合。我无法想象破裂的家庭带给他的伤害有多大,我总觉得一个人需要有安排生活的能力,若遇到环境的阻碍而变得郁郁寡欢,这个人是失败的。   

  蚂蚁几乎没有提过温特,我心怀鬼胎,坐立不安地想把话题引到温特身上来,但是每次都会失败。蚂蚁显然不是我所能控制的那一种人,他和方琳完全不同。   

  有一天,我们在讨论一首舒伯特的小夜曲的时候,蚂蚁突然说:“杨殷齐,我们俩是不是应该交换一下历史?”   

  我吃了一惊,对于蚂蚁对我的直呼其名感觉到强烈的不适。交换历史这件事,不是我做人的风格,我不喜欢交换历史,我宁愿永远不知道别人的历史,来保全我捍卫自己历史的权利。   

  “怎么,不愿说?”   

  “你不是说,想了解一个人非常简单?”   

  “有些话,自己说出来会比较舒服。”   

  “我没有历史。”我敷衍了一句,蚂蚁点点头说:“历史不清白的人,往往不愿意自己有历史。”   

  我起身要走,被蚂蚁拦住。   

  “玩笑而已,不要当真。”   

  再次坐下,却感觉如坐针毡,我开始有些怀疑自己在设计这些环节时有了疏漏。   

  “我是不是特别俗?”蚂蚁自嘲地笑笑,“我是巨蟹座,据说巨蟹座男人没有安全感。”   

  我点点头,心里的石头顺势放下。有时候我也许真的是过于紧张,我不允许自己狼狈地被人揭穿真面目,自我保护欲最强烈的时候,我是不容侵犯的。   

  “你们这些人,是不是对爱情很鄙视?”   

  “我们哪些人?”蚂蚁抬抬眼皮问我。   

  “就是……你们这些玩乐队的。”   

  “是的。”蚂蚁诚实地点点头,我反倒无话可说。   

  “你不鄙视吗?”   

  我摇摇头:“我没有恋爱过,所以没有理论基础来谈鄙视或者重视。”   

  “要不咱们俩谈一个?”   

  “你了解我吗?”   

  “我需要了解你吗?”   

  “至少应该了解我吧。”   

  “刚才已经打算了解一下,但是被你拒绝了。”   

  我看着远处的一个小孩子,来回地跑着,毫无心事,毫无心计,有些羡慕。我收回了目光,抬头看了一眼蚂蚁,发现他的表情玩世不恭。   

  “只要我愿意,每天都可以带两个女孩子走。我没必要了解你什么。你也没必要了解我什么,如果你愿意,随时有人追求你。所以,我们不算一路人,我只是想看看奇迹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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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魔鬼站在悬崖边(8)         

  我想了想说:“我们可以打一个赌。”   

  “什么赌?”蚂蚁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假装在一起,一周,或者两周。也许我们都会有新发现。”我心血来潮,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蚂蚁非常理智和客观地问:“这有意义吗?”   

  我沮丧地恢复了理智,然后说:“没有。”   

  “不过我愿意试。人生不需要那么多意义。”蚂蚁的思维,我永远跟不上。此刻我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就像一个羞涩的花痴,终于故作姿态表达了心意,而对方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卷二   

  我当真跟蚂蚁恋爱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自己交代这件荒唐事的来龙去脉。   

  但是,非常明显的是,事物是向着我设计好的方向之外发展的,而且我对于扳动命运这件事,显然是无能为力。   

  蚂蚁比我想象中要冷漠一些,我相当明白我和蚂蚁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他对于无意义生活的一次挑战,既然生命不需要意义,那么谈一场无所谓的恋爱,实在是没什么好计较的。   

  我们的恋爱传遍大街小巷,甚至连其他系的女生,都跑来看看瓶子乐队贝司手蚂蚁的女朋友是什么样的。   

  我很羞愧自己平淡如水的外表,我无法让自己能够在众人的目光中傲然挺立。   

  我一直感觉自己像一杯越来越混浊的白开水。   

  方琳连连地摇头,像松了口的皮球一样泄气地感慨道:“怎么会?橘子?你跟蚂蚁?天方夜谭吧?”   

  我颔首一笑,没为这段自己也理不清的关系作一个明白的注脚。我每天接受着来自不同方向所投射过来的丈量的目光,每天都要为自己的荒唐行径自我反思上片刻,每天要为未来的发展走势头疼上一番。我感觉自己的心,全都乱了。   

  在蚂蚁的再三恳求下,我终于出现在红房子中。   

  龙一像个热情的妈妈桑一样赔着笑脸迎来送往,看到我和蚂蚁的到来,露出了一贯的社交和标志性的微笑。   

  “蚂蚁,这是你女朋友吗?”   

  “嗯,杨殷齐。”   

  “我认识她。”龙一点点头,“没记错的话,是琳琳的好朋友。”   

  我点点头。以前只是听说,总以为龙一是一个浑身沾满了俗气的胖子,今天才发现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英俊,年轻,多金——样样占了一点儿,嘴边总若有若无地带着一点点含义莫测的笑。   

  红房子像龙一本人一样,比我想的更风情万种。我讨厌酒吧,讨厌夜店,讨厌一切聒噪而张扬的东西,但是红房子没有给我惯常的厌恶感。我看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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