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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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歌- 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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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深知我的所作所为为世人所恸恨不已。他人都一致说辞:性别是娘生爹给的,就算再怎么不喜欢也不能由着自个儿性子胡作非为。那样是对父母最大的侮辱,是会遭天打雷劈的!我承认,我是该死,所以老天爷认为我真是罪不容诛的话,想劈死我就劈吧!反正我心里的苦楚是为世人所不齿的,谁让我活该呢! 

  天晓得我这样的决定给我的亲人带来了天崩地裂几近毁灭的打击。爸妈说我从小就蔫大主意,我不否认这个观点。我不仅卖了生日那天我爸送我的那把手工吉他,还暗渡陈仓动用了点家私凑足手术费用并且含沙射影地向家人透露了我此次计划的蛛丝马迹,让他们防患未然确保心理万无一失可正常工作。我自认为计划相当周密,可他们还是没能承受住。他们脸上骤然的惊恐以及紧跟着的哭喊让我无法面对。好像张一菲,他们的女儿死了一样的悲痛。而事实的确如此——张一菲死了! 

  那天的情景我记忆犹新。我妈靠坐在沙发上,双手捂住整个面颊嘤嘤啜泣。我爸像猛张飞般冲进门就怒发冲冠的咆哮:菲菲呢,菲菲呢!我跪在地上也操着哭腔,嗲声一个:爸!他好像气昏了头,左顾右盼了半天才低下头看见我,那一刻我明白了,他是气可不昏头,在他眼里,我就是个陌生人,如果跪在他脚边的还是那个他捂在心口疼的女儿,不用我叫他一眼就能看见我。他先是一怔,也明白过来,眼中的怒火倏然降温,变成千年不化的寒冰,上前甩手一个巴掌,吼道:你是谁?凭什么叫我爸?!我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痛迅速奔袭,一直疼到心尖儿上。我哭得更凶了,我说:爸,我是您儿子,我是张一飞……不等我把那语气助词加上,他便拳脚施加于我身上,大骂:谁承认你是我的儿子。瞧你这德性!人不人鬼不鬼,男不男女不女的,谁承认你是我张家的孩子?! 

  一阵拳脚相加的疼痛袭遍全身。我没躲闪,我甚至感到高兴。他能发如此大的火能这般放开手脚打我,表示他还在乎我这个孩子。 

  这阵踢打没持续多久就被我弟弟一天和我妈拦下了,一天大声说:爸,您冷静点!您这样打他,打坏了对谁有好处吗?再怎么样事实也不会变啊! 

  一天的话感动得我一塌糊涂,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尽管小时候他总欺负我,如果我今天还能活着爬出这个家门,我肯定请他吃方便面!是的,我确定在这个家已经没有我容身之地了,连我家狗都站在我爸妈脚后面狗仗人势对着我狺狺狂吠,这傻B见着人都这样,假牛B!以前见着我亲着呢,现在我变身了丫还认识我是谁呀!彻底混不下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爸情绪平缓了些许,才把我的一番观点变成定理,他说:你走吧!走的越远越好,我没你这样的孩子! 

  看着他眼里无尽的悲哀,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我说:爸,您别这样,您让我走我就走。但您要记住,无论我走到哪里,是贫是富,我都是您的孩子,我…。。 

  滚,给我滚!他手指向门,冲我厉声喝道,吓得我周身耸动。 

  本来我还想说起去推翻他的定理,但看着她不容辩置的眼神,坚如磐石,比牛顿定律都好使。我胆怯了,将后面的话生生憋了回去。我还有什么发言的资格?我爸我妈和一天三个人,黑脸、白脸、红脸都唱齐了,更加让我无地自容。 

  想到这儿,我站起身疾步走出家门,身后是泪水溃决的声音。我泪水未干的脸上又爬满滚烫的液体,想像着他们老泪纵横的脸上无尽的绝望。从前的张一菲死了,我已经是个男孩了,根本不可能再改变什么。对此,他们只能选择坚强和面对。 

  走出家门后,我恋恋不舍地回望那座豪华的别墅。再怎么说我曾经在这里住了十年有余,我甚至感觉整栋白楼都在哭泣!无尽的歉疚纵恿只有我逃,带着罪名落荒而逃 …… 

  当我迈出第一步时,弟弟一天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哥! 

  我收住脚步,回过身紧紧抱着他。不,是他紧紧抱着我!他个子是那么的高。一天才16岁就很变态的长到了一米八二,晟开也才一米七八,顶头了。火焰一米八零再蹦蹬两年也该歇了。在我感叹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时候,不忘把鼻涕眼泪擦在一天的身上留个纪念。 

  我嘱咐一天好好照顾爸妈,末了来一句:别气他们,把一天吓得够呛。睁着两大眼特无辜地瞪着我。我又来一句:别瞪我,我说真的呢! 

  一天好像挺无奈的,没言语我。从口袋掏出钱包和手机递给我说:这里有你身份证,还有几张全国通用的银行卡和2000元现金,带上吧!在外面没这些不行。 

  我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内心翻江倒海的感动无以言表,鼻子又酸得一塌糊涂……我佩服那时我还能打个喷嚏出来,意识到身无分文的自己请他吃不上方便面了,最后还得用他接济我于穷困潦倒之中。 

  见我不说话,他拍拍我肩膀宽慰我:别想太多,等他们消气了,我给你电话回家看看。 

  他说这句让我幡然啄磨过味儿来,刚他为什么没接我话茬儿,又是瞪我又是无奈的,敢情我是贼喊捉贼,弄得自个儿跟个圣人似的。最后这巴掌拍在自个儿身上了,还他妈挺响亮,窘得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一天见状又整出我那套台词儿:别瞪我,我说真的呢! 

  可以确定一点,我先前说的那句绝对是无心的,但一天的这句话是有意的!我真想告丫一剽窃罪,只恨他畏罪潜逃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里暗叫一声:够狠! 

  话说我没什么值得炫鬻的优点,就这张嘴是众所周知缺德的出了名,耍嘴皮子更是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唯独怕一天这小王八羔子,他道儿比我深多了,也不知道这些二五八六的东西丫跟谁学的。 

  言归正传,我来到上海后刚看见我姐就在我屁股上招呼一脚,那个瓷实。来上海的那一个月,我基本上是如鱼得水的混过来了,为乐队添置了几套设备,只是伙食差了点,我对此无所谓,吃饱了就行。 

  变性后第二次回家是在一个月后,我一个人压马路,接到一个挂010的区号电话,我心情开始激动,再往后一看,我算彻底崩溃了——真的是家里!我迅速接起电话,不管那头是谁,甩开嗓子就哭一声:爸……而后那头丢来一句让我很吐血的一句:我是一天…… 

  而后,他一连串说了一车的话,基本意思是:老爸的公司破产了,产权已被晟氏企业全权代理,如今家里债台高筑,老爸已变得心如死灰,憔悴不堪,他很想让我回家喊他一声爸,可始终拉不下面子。 

  错是我犯的,祸是我闯的,这烂摊子也得我收。我果断的打断一天的话,告诉他我明天就回家。其实说真的,我一直明白我爸妈不会因为我变性的事而恨我恨到不认我这个孩子的地步,他们一直希望我是个儿子,可我不是,才又有一天的横空出世,只不过我这儿子来的晚点,但不管怎么着我也是他们孩子。 

  我准备动身回家的那天刚好是约乐队成员见面的日子。我管不了这些了,天塌下来也得回家,我姐听后又开始对我一阵炮轰,那大嗓门儿洪亮得跟黄河大合唱似的。其实,我姐这嗓门儿更适合去卖菜,我敢以毛主席的名义说,她去卖菜一定比做乐队来钱。可当时出于组队心切,完全没有意识到职业的方向性就把她拉上道儿了,致使我现在都觉得愧疚,天生一副卖菜的好嗓子就被我给毁了。骂归骂,最终她还是觉得我可怜,良心发现让我回去了,把乐队成员见面的日子延宕了四天,我笃言四天之后就算天上下尖刀子也会准时赶过来。 

  这句话在我说出口之后就后悔了。。。。。。 

  回家看见我爸的第一眼我就哭了——他不再是那岿巍千年的大山了,我真的该叫他一声老爸了。我疾步上前,双膝一弯,一个“扑嗵”跪在他脚边,撕心裂肺的喊一句:爸,儿子不孝,儿子对不起您!他蹲下身,叫我:飞飞,我的儿子! 

  什么叫血浓于水,就是这种父子深情!话是如此,可我还是亲手断送了这份血水情深的亲情。 

  说起我是如何再次把我爸惹毛的原由,再简单不过的是因为我的音乐,开始只是谈及我的学业,他不愧为一个成功男人,做事干净利落,睿智精炼,并且一如既往扛着那面公司分明的大旗,情是情,法是法。他说虽然我把家里折腾的一贫如洗,但该读书还是要读,就在我们入学报名的那天,他已经让我妈将学杂费一并打到了学校的账号上,同时替我报了名。那时,我虽是一脸的惆怅忏悔,心里却是乐翻了天,脑子里开始计划校乐队的事,而就在我兴奋时,我爸的一句话犹如一记响雷,彻底打断了我所有的逻辑思维,整个死机了。 

  他说:乐队不要再做下去了。 

  再他看来,我所有的梦想,所有的作为都是我一时的轻狂,我却为此玩物丧志的快魔怔发狂了,而他根治我的办法就是要爸别做音乐,要音乐别要爸。他知道让我就这个问题做出个抉择难度系数高到基本等于让公鸡下蛋、母鸡打鸣的程度,所以他放宽了我的考虑期限,明天一早给他答复,也就是我只有一宿的考虑时间。 

  很正常的,那一夜我失眠了,我能理解我爸的用心良苦。首先,我家这一破产就要了亲命,玩乐队花费很高,没了资力即便再怎么折腾也掀不起什么大风浪,以前我家就是一部自动提款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现在不行了,我爸的公司别说是资金周转不开都有可能面临倒闭的危机。一个大企业一旦倒闭再想要咸鱼翻身是难上加难,我爸不仅要赔偿股东的损失,还要让我们三个孩子读书,根本没有多余的钱让我们挥霍。其次,他自始至终认为靠音乐吃饭是没什么前途的,他以前只觉得我对音乐是一时喜欢,过段时间自然而然会收心敛性,可他没预料到,这是一笔血本无归的买卖。他以为音乐会毁了我。 

  记得我出生不久后,一个道士预言我命途多,且命薄不匪,亦可飞鸿腾达又可一事无成,但成败不由天定,一切数劫造化皆由自己,数戾孽托还于世寰,该诛之! 

  这件事是我上了初中后听爷爷说的。我只是付之一笑,心说这不是扯淡嘛!人的命当然是由自己掌控,若真贫贱富贵自有天命那大家该发财的等着发财,该受苦的也别整天琢磨着如何发家致富拼死拼活了,像我这种该死的就等着哪天老天爷不高兴一个响雷劈死吹了。 

  多年前那个道士的话一直窝在爸心里,萦绕耳畔。如果我不悬崖勒马迟早会死在音乐的手里,我是个戾孽,恣睢无度的妖魔。 

  我承认,一旦我想得到什么就会倾尽所有的换取。我爸了解我的这种性格,我跟他很像,甚至某些方面比他程度还深一些。他正直、执着、耿直的性格在我身上体现的分毫不差。只有这一点善良,我没有,他们说我是个冷血,我不想承认,也不敢承认。 

  我是一个及其保守原则的人,不会随着社会的龌龊污浊而潜移默化。我平时很随和,一旦倔起来比我姐还多两出戏是所有人对我的一致评价。每当想起这人心叵测的大城市我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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