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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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样年华-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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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闻晋代“竹林七贤”之一的名士刘伶放荡不羁,天气热时,每常在家中裸体作文,有友拜访,亦不避讳。友是正人君子,哂之。刘伶说:“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心极向往。此时,便觉有异曲同工之妙,在精神上“名士”了一把,快哉快哉!可惜不曾有人敲门,否则在以后的文章里写上一句“夏夜裸读,有友入裤”,虽有盗版之嫌,也不啻为一件赏心乐事。 

  心一静,身便凉,臭汗该出不出,便转换成了尿液。猛觉尿急,急急如厕。打开门,好一阵凉风,扑面而来,与肌肤亲密纠缠,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心里暗自得意:如不是裸体,怎得如此凉意!尿半,忽听得身后“嘭”的一声,心叫不好。出来一看,老天,卧室竟给锁上了!此时,衣服、钥匙全在卧室,老婆更是远在千里之外,且叫门外一裸男如何是好? 

  刚才还跟凉风卿卿我我,郎情妾意,此时,便是布什和拉登,势不两立了! 

第三章 茶底书话
 
第33节 你好,汪曾祺先生
 

  1991年10月16日,这个日子还干过其他什么事我记不得了,它留在我生命里的唯一印记就是我在这天邂逅了汪曾祺。 
  手头这本汪曾祺的《晚饭花集》已经很旧了,一是因为我买来的时候,它已经是旧书;二是这么多年来,我翻过它很多次。初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以为是一本散文随笔集,没想到翻开一看,全是小说。小说照例是故事为纲,可是看完了,我满脑子里只有人,没有故事。“正街上有一家豆腐店,有一头牵磨的驴。每天下午,豆腐店的一个孩子总牵驴到侉奶奶的榆树下打滚。驴乏了,一滚,再滚,总是翻不过去。滚了四五回,哎,翻过去了。驴打着响鼻,浑身都轻松了。侉奶奶原来直替这驴在心里攒劲,驴翻过了,侉奶奶也替它觉得轻松。”(《榆树》)看“驴打滚”,这叫故事吗?不叫。“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 

  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晚饭花》)一个小小子,看见一个姑娘,后来这个姑娘嫁了,“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这叫故事吗?不叫。 

  汪曾祺小说里的人都像屋檐上的瓦楞一样,守着自己的本分,一本正经又无所谓地活着,不以卑微而丧气,也不以替人遮风挡雨而自喜。有时候看着,觉得真是太平淡了,文嫂、李三、陈四……连名字都那么其貌不扬,真气人。可是,合上书,脑子里又端端正正地坐着一个王玉英、看见侉奶奶的皱纹因为驴翻不过身而哆嗦了那么一下。真是奇怪。 

  汪曾祺的小说像是没有开封的窖香的酒,那香气总是慢慢地渗出来,若有若无,有意在最后开封时造成冲击。《晚饭花集》里的第一篇小说《鸡毛》,前面用很大篇幅不紧不慢地写了文嫂的日常生活、写西南联大、写西南联大的学生、写他女儿嫁了个好女婿可是女婿后来死了……看了大半,不知道“鸡毛”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文嫂是一个平平淡淡的妇女,有着普通妇女的艰辛与隐忍。小说结尾:“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尖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啊呀天哪,这是我呢鸡呀!我呢笋壳鸡呀!我呢黑母鸡呀!我呢芦花鸡呀!……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呢鸡呀!……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呢鸡呀……我的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呢鸡呀!……”她那么伤心,那么悲痛,仿佛鸡毛便是她一生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 

  汪曾祺的文字很平淡,但有意无意地,总有一些句子让人觉得奇崛,心里突然那么会心地微笑一下。比如上面举过例子的《晚饭花》:“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前面已经有个“多得不得了”,后面又重复一个,照理是作文的大忌,读着,你却不会突然被“硌”一下,觉得真是“多得不得了”啊!还有,他说“王四海很‘四海’”,这如果选进小学课本,一定会作为病句让老师剔出来,可是,在这里,你还真想不出别的词可以这么恰到好处、不无幽默地说明王四海的豪爽和善于交际。 

  汪曾祺的小说很宽容,他小说里人物都是一些卑微的小人物,也有着这样那样人性的弱点和劣根,然而他都以一种“有趣”而略带赞赏的笔调写他们。他对自己小说中人物的态度是这样的:“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看‘男女内外大小方脉’,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你好,王淡人先生!” 

  1991年10月16日,一本《晚饭花集》谦和地挤在一堆旧书里,我不知道晚饭花是什么花,随手把它抽出来,问老板:“这本书多少钱?”老板懒洋洋地回答:“一元。”我看了看定价,才一元四,想讲价,又没有,掏出一块钱买下它,捧在手里,又看了看:汪曾祺,没听说过。那天天气很闷,《晚饭花》绿色的封面让人心里凉丝丝的。 

  你好,汪曾祺先生! 

第三章 茶底书话
 
第34节 走,弄一千打鸡蛋到道生去!
 

  杰克·伦敦被很多人称为美国第一个无产阶级作家(即使他本人觉得这顶中国帽子戴在他头上不伦不类),于是我在那个书籍并不丰富的年代,有幸看到了他的小说。 
  杰克·伦敦出生于1876年,正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大变革时期,他当过流浪汉,做过水手、洗衣工、淘金者……后来的小说,也大部分以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为主人翁。这一切,似乎很符合“无产阶级作家”的头衔。 

  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到他的小说,是1983年,当时,可供阅读的书籍极度匮乏,我正读初二。学校图书馆第一次开放,大家蜂拥而至,以至于根本无法仔细选择。当轮到我的时候,很多我所熟悉的名著都被一借而空,后面的同学又在不断催促,我只好仓促地指着一本看上去很厚的书,说:“就借这本。”(当时只是想这本书够厚,可以看好几天了。) 

  随后的几天,无论我走在路上,坐在教室里,排队打饭,蒙在被窝里……都捧着这本书。毫不夸张地说,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激动得发抖!一会儿走进丛林莽原、漫漫冰雪,一会儿置身激流险滩、寂寞荒原。后来有很多次,我下决心将这本书据为己有,甚至已经策划买一本同等厚的书,把这本书的封面拆下来,沾在上面,蒙混管理员。但我最后终于没有下手,而是在规定的最后期限把书很惋惜地还到了图书馆。这让我在以后长达10年的时间里,屡屡为之后悔。 

  事隔10年,1993年9月的一天,在街边的一个地摊上,我竟然赫然发现了这本小说。我激动地把它抢在手里。老板大概看出了我的激动,当我问书价的时候,他干脆地说:“3块!”我假装还价:“定价才1。35元呢!”没等老板开口,我掏出3块钱,把书买下,飞也似的逃走,生怕老板变卦——这真是上苍给我的最好的礼物!现在这本书就躺在我的案头:《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选》(外国文学出版社1981年9月北京第一版,万紫、雨宁译)。 

  杰克·伦敦的小说很多都以淘金者为题材,这部小说中也不乏像《热爱生命》一类的经典,但我最喜欢的却是那篇《一千打》。一个月薪只有100块的小职员大卫·拉斯蒙森,幻想贩卖一千打鸡蛋到阿拉斯加的道生,以在两个月内赚取4000块的利润,彻底改变自己贫穷刻板的生活。为此,他经过了周密的测算,做了最坏的假定,结果发现颇有利可图。于是大卫·拉斯蒙森孤注一掷,安排妻子回娘家居住,用仅有的财产—— 一间小房子抵押了1000块钱,买了一千打鸡蛋,踏上了从旧金山到道生的漫漫长路。 

  一个典型的小人物为实现梦想而付出的艰苦的奋斗。 

  大卫·拉斯蒙森一路上经过了超出预算的艰难:零下六十多度的恶劣天气、恶浪滔天的湖水、无路可寻的茫茫雪原、随时准备逃走的印第安人、吃不饱食物对人虎视眈眈的拉雪橇的狗、饥饿、孤独……任何其中一样,都足以让哪怕是意志坚强的强者被彻底打垮。“至于他自己,那可是搞不垮的。”支持他的仅是“我有一千打鸡蛋”。多次生存与鸡蛋的抉择,他都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继续自己的行程。最后,已经半神经质的大卫·拉斯蒙森付出了两个脚趾头和几次差点送命的代价,终于艰难地到达了淘金地道生。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停地在心里替大卫·拉斯蒙森做着选择,结果,我发现,至少有九次,我选择了放弃。而大卫·拉斯蒙森却固执地选择前行,直到最后的绝望。 

  ——这个人一定是疯子! 

  这篇小说的结尾是最大的败笔:大卫·拉斯蒙森来到道生,发现他的鸡蛋可以卖到18000块钱,而不是原来预计的区区5000块钱的时候,我以为命运会眷顾永不言败的人。但命运和大卫·拉斯蒙森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他的鸡蛋全部在路上冻坏了! 

  当一个淘金者提出用两百块钱买下他的所有臭鸡蛋用来喂狗时,“大卫·拉斯蒙森好像变成了一块石头。他一点也不动弹。‘你给我滚开。’他毫无表情地说”。结局是无奈的。同大卫·拉斯蒙森先前付出的不懈努力对比,令人难以接受。 

  他站在床上,把绳子套过房梁,用眼睛打量着它摆动的距离。这样好像还不称心,他于是搬来一张凳子,放在床上,爬到凳子上面。他在绳子的一头打了个活结,把头伸进去。同时,他把绳子的那一头也拴紧了。接着,他就踢开了下面的凳子。与其说这是杰克·伦敦的败笔,不如说是生活的败笔。看杰克·伦敦的小说,觉得从骨子里浸出一股冷气,即使蒙着厚厚的被子。这种冷,是让人无法直面的。从他的小说中出来,才发现生活是温暖的,明亮的。这时,我会长吁一口气。 

  由此,我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懦弱的人。 

  由此,也知道了那些虚拟人物同命运抗争的勇气的可贵。 

  这么多年来,习惯了被安排,习惯了接受,习惯了安分,习惯了沿着惯性生活。 

  我知道我没有勇气对自己说:“走,弄一千打鸡蛋到道生去!” 

  所以,我把杰克·伦敦看成一个英雄。 

第三章 茶底书话
 
第35节 从《搜神记·三王墓》看中国侠之大者
 

  应人民网读书论坛绿茶之邀,本准备写个论金庸的帖子。但由金庸的武侠到古典的武侠,终觉得金庸武侠世界里的侠过于浅薄,其间小资情调浓郁。金庸的武侠小说主角多有奇遇,甚至不劳而获。典型如郭靖和韦小宝。前者脑子愚笨,偏偏运气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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