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江湖之琵琶误_歌舒唱_明月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一两江湖之琵琶误_歌舒唱_明月珰- 第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哥舒唱看他好像有几分面熟,挥了挥手,兵士都让开一条路来,那人看见他,眼中闪过明亮光芒,奔到面前,抱拳道:“莫行南拜见哥舒师兄!”
   他随随便便的衣摆上有一只亮翅的仙鹤,这是问武院的标志,而且口称“师兄”,自然是问武院的师弟无疑。哥舒唱微一点头,道:“莫行南……我听岑夫子提过你的名字。”
   莫行南大喜,“原来你听过我的名字!那再好不过啦,来,我们来比试一场吧!”
   哥舒唱以为他找到这边疆,是师门出了什么事,但问武院统领江湖,能出什么事?——哪知他居然冒出这句话来,最后一个字尚未落地,他手里的刀一挥,已摆开架式,道:“师兄,亮兵器吧!”
   哥舒唱皱眉道:“是谁让你来的?”
   莫行南答:“我自己来的!”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知道,月氏啊!”
   “这是两军对垒的战场!”哥舒唱沉沉地看着他,熟悉少帅的人们已经知道这种低沉的眼神代表着少帅已经生气了。
   “我知道啊!”莫行南却像没有丝毫感觉,再自然不过地道:“但你们不是还没有开始打吗?师兄你就抽空给我比一场吧!”
   “看在你我同门的份上,我不计较你的无理取闹,你走吧。”说着哥舒唱回身便走,扔下一句,“不要逼我赶你走。”
   莫行南见他不肯,收了刀,从他背后扑上去,大声道:“看拳!”
   拳风凜冽,武功不弱,哥舒唱接了他一拳,旋即被他缠住,两人拳脚往来,顷刻便对了几十招。哥舒唱武功略胜他一筹,可是左臂伤势未愈,伤口被不断扯动,疼痛难忍。心上腾起一股怒气,哥舒唱一把抽出架在一旁的重罗剑,这一手极快,长剑搁到莫行南颈边,怒道:“你闹够了没有?!”
   “哥舒师兄果然不愧是哥舒师兄!”莫行南脸上又是兴奋又是惊异,“这剑也超帅!”他反手去拔刀,想在兵器上跟哥舒唱较量一下,重罗剑一压,在他的脖颈上划出一线血痕,只听哥舒唱沉声道:“在问武院你我是同门,但在这疆场,我是主帅,你是闲人,你要是再捣乱,不要怪我手下无情。”
   他的声音低低地,却隐含金石般的力量,莫行南终于感觉到了他的怒气,抓抓头:“我只是想跟你比试一下——夫子们说身刃状元中,只有你的功力高过我,我想试试你到底有多高,看我们之中到底哪个才是少年第一高手——反正你现在也是闲着……”
   一语未了,脖颈上的伤痕又重了几分。
   “来人。”哥舒唱道,“把他绑起来,扔出去。”
   莫行南挣扎,然而最终还是被捆成粽子扔到了营帐外,军医关心元帅的伤口,仔细检查了一下,好在没有崩开,仍重新给哥舒唱包扎好。
   ***************************************************************************
   入夜,准备攻城,火把将这边城照得光如白昼。
   军鼓三响,正是只待主帅一声令下便要架梯攻城的时候,昌都城沉重的大门忽然慢慢打开,一队人马从里面冲了出来,月氏终于迎战。
   为首的将领黑衣黑甲,火光下,肌肤雪白,眼眸碧绿,双唇如女子一般艳红,正是当日袭败走的月氏将领。
   他的马极快,人未至,一道银芒已伴着奇异的尖啸声迫面而来,正是那诡异的兵器——飞月银梭。
   飞月银梭带起一抹流光,从几名小卒身上划过,直指哥舒唱。
   重罗剑出鞘,一剑荡开飞梭,斜刺里忽然飞出来一道人影,卷起刀光,一刀砍在飞月银梭银链处,银梭受到震荡,倒折回来,碧眼将领接住银梭,眸子里激起一片寒光,右臂贯力,飞月银梭往那人身上掷去。
   啸声尖利,无论准头与气势,都是必杀的一击。
   那人浓眉大眼,赫然竟是被扔出帐外的莫行南,他避无可避,唯有硬接,刀面封住枪尖,蹬蹬倒退数步,跌在地上,旁边立刻有月氏人的砍上来。
   “谁也不许打扰我杀哥舒翎的儿子。”碧眸将领说道,飞月银梭已经收回,梭尖指向哥舒唱,“——把你的人头交给我。”
   飞月银梭飞向那人的一刹,是哥舒唱极好的机会,重罗剑已经挥出,却见莫行南倒地,这千军万马,不被杀死也要被踏死,哥舒唱一咬牙,身无他物,唯有摘下头盔,掷过去撞开那把刀,莫行南已跃了起来。
   这一下牵动左臂伤势,更兼分了右手的攻势,重罗剑挥到碧眼将领面前的时候,碧眼将领已经收回了飞月银梭。这一剑含着巨大内力,劲气扑面而来,碧眼将领不敢硬接,身子往后一折,飞月银梭已然出手,在空中划了一道诡异的半弧,枪尖绕到哥舒唱后脑,尖啸着落下来!
   哥舒唱唯有回身自救,两人各自退开一步,哥舒唱问道:“你的父亲是明月阿隆?”
   “不错!”碧眼将领傲然答,雪肤碧眼,这个月氏男子有着奇异的美貌,他道,“我就是鬼将军明月阿隆的儿子,明月苍!”
   ***************************************************************************
   明月苍和哥舒唱一过招,莫行南已经知道是自己的失手给哥舒唱添了麻烦。哥舒唱挥出去的那一招,是须夫子最得意的剑招,名叫“日月生寒”,若不是因为掷盔给自己,那一剑早已削下了明月苍的头颅。
   莫行南怎么能当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他一声大吼,砍倒一名月氏骑兵,夺过马匹,挥刀向明月苍冲去,大声道:“哥舒师兄,你去攻城,把这家伙交给我!”
   早些打完这场仗,哥舒唱就没有理由拒绝跟他比武!
   明月苍就是仗着兵器诡异,招式上其实没有多少内劲,功力显然不强,莫行南满怀信心地冲上去就是一刀。
   这是他最得意的一招,凌空破月,挡者披靡。
   飞月银梭在空中带起一抹银光,避过了他的刀锋,袭向他的后背。莫行南凌空跃起,再落回马背上,大吃一惊。
   这兵器可真不容易对付。
   莫行莫这一跃,哥舒唱才看出这位师弟的轻功胜过自己许多,而轻功,正是克制这神出鬼没飞月银梭的唯一途径。
   只要身法比银梭快,明月苍就没有办法伤他。
   哥舒唱放心地把明月苍留给他,重罗剑凌空一指,带领大军冲杀进去。
   ***************************************************************************
   昌都城的攻克,是不出意料的事。
   只是攻下城池后,才发现莫行南跟着明月苍一起失去了踪迹。
   “莫少侠被月氏人捉走了。”兵士还交上来半幅衣袖,颜色质地,明显是莫行南的,只见上面蘸血写了几个大字:临都明月将军府。
   临都,已经是月氏的京都。
   这几个字的目的,是让哥舒唱去明月将军府?
   上官策见哥舒唱的神色竟有几分郑重,忍不住道:“少帅不是真想去明月将军府吧?”
   哥舒唱没有说话。
   上官齐道:“只身去明月将军府,那无疑自寻死路。我们唯有先攻下临都城,再进将军府救人。”
   哥舒唱皱眉:“如果攻城,莫行南便会死在明月苍手里。”
   “要夺取城池,总是有死伤的。”这道理连上官策都懂得。
   “将士们为战争献出性命,那是死得其所。可莫行南只是普通百姓,不能让他送死。”哥舒唱吐出一口长气,“再说,若不是他缠住明月苍,我们要拿下昌都城,恐怕还要费许多功夫。”
   是的,不能让这位同门师弟死在明月苍手里,可是,怎么救人?
   ***************************************************************************
   大军到达临都已是十天后。这十天的行军速度非常缓慢,补充军需,将伤员留下养伤,然而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上官齐和几位心腹将领知道,那就是主帅暂时离开了军中。   
   哥舒唱去了临都。
   他穿着月氏男子最普通的衣衫,戴着月氏男子必戴的钟形帽子,带了一名向导,悄悄潜入了临都城。
   临都城的繁华丰茂非昌都可比,月氏的帝都,有种富丽的丰娆。各式的店铺货摊把长街排得热闹非凡,除去城墙上密集的箭羽和城内突然增多的士兵,这座城市仿佛不曾被战事影响,它仍然悠闲自在。
   

《琵琶误》第三章 离别曲
   城里非常热闹,各种各样的铺把长街排得热闹非凡,哟喝声连绵不尽,新鲜瓜果已经上市,女子们偕伴走过,身后留下淡淡的脂粉香气。
   从乡间来到热闹的都市,看什么仿佛都觉得新鲜,珰珰坐在马上车,想下车逛逛,哥舒唱握着她的手,低声道:“你忘了吗?公主的人可能在到处找我们,你不能随便露面。”
   这句话打消了珰珰的兴致,她怏怏地靠在哥舒唱胸前,耳朵里听着马车外热闹的叫卖声。人世间的喧闹,热腾腾的烟火气,能让人心里温暖充实。
   她喜欢热闹的地方,喜欢华衣美服,喜欢享受人生,然而谁让她爱上了当今越阳公主的准驸马?她唯有放弃那些快乐。
   她忘记了所有的从前,只记得在醒来的一刻,唱在旁边守护,眼睛里满是忧心。
   就是他的脸,刻在她全然空白的心上。
   脸的轮廓英武不凡,眉宇间的神气没来由让人安心,明明只是第一眼,感觉却无比熟悉,那一刻她就觉得自己爱上了他。
   他也爱她,不知是谁在冥冥之中安排了这一切,他愿意为她辞去官职,愿意不做驸马,她也愿意为他四处躲藏,放弃热闹繁华的人世。
   这是他们第几次搬家?第四次还是第五次?已经记不清了,反正唱一旦感觉到异动就会再帮她找下一个住处。
   ***************************************************************************
   这次是在一条小巷里租了一所院子。房主是位四十来岁的妇人,寡居,过继了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防老。
   孤儿寡母没有什么银钱收入,守着老宅坐吃山空,天上降下这样阔绰的房客,自然是喜上心头。按照哥舒唱的意思,本来是要这对母子搬出去的,但是珰珰道:“要隐瞒我们的身份,他们就是个很好的幌子。让她对外只说我们是她的亲戚,有亲戚上门投靠,不是比平白冒出一户人家更好吗?”
   哥舒唱知道真正原因是珰珰想多个人聊天做伴——她一向喜欢热闹——跟着来的仆人都从小服侍他的,现在添个外人,他有些不放心,但看到她期盼的眼神,也不忍拒绝,点点头。
   妇人夫家姓和,便叫和婶。和婶手脚便利,帮路妈打理家务,相当能干。哥舒唱留神看了两天,每月给她一两银子月钱,让她好好服侍珰珰。
   小镇的生活显然比乡间的生活更让珰珰高兴。虽然因为容貌特异,不能上街,但和婶非常细心,总会给她带些新鲜的玩意儿。有时是女儿家用的脂粉,有时是一方别致的手帕,总胜过乡间的无聊。
   每每收到这样的礼物,珰珰都非常开心,把胭脂盒拧开,递到哥舒唱面前:“给我涂上。”
   哥舒唱便用指尖沾上一点,抹在她的唇上。
   即使不用胭脂,她的唇也非常的红润,且异常的柔软。哥舒唱触摸到的好像是一片云的衣角,整个人都要陷下去,他的呼吸变得有点急促,珰珰眨眨眼,道:“我听说,这胭脂是甜的……”
   这句话没能说完,因为后面的声音被哥舒唱吞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