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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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镜子-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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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人弹骨,(胡人之盟约,置酒入须骨中,饮以相诅也。)越人契臂,中国唼盟,所由名异,其于倍一也。   
  又有一种特别的仪式,介于盟誓之间,既不能称为盟,亦非单纯之誓,如《春秋》桓公三年: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公羊传》解释为:〃胥命者何?相命也。〃注:〃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又有盟而兼誓者,如《汉书·高帝纪》:   
  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   
  此在汉高帝则为誓,在诸功臣则为与帝盟。《宋史·蛮夷传》:   
  南八姓诸岛蛮并来乞盟,立竹为誓。   
  岛蛮恐对方不信其诚意,先自立誓,作乞盟的手段。   
  盟与誓都是先民时代原始宗教意识所遗留的残滓。对象虽然同是人类,却同样地有一种神秘的某种事物在最高的证见和执行者。这一执行者的威权同为双方所詟惧敬信。到近代科学思想发达,无形中抛去幕后的监督者信仰,一方面却仍保留着表面的仪式和习惯,加上许多的空洞名辞,冀图仍旧利用这仪式来解决一切政治的,国际的,私人的问题,结果是去皮存毛,徒然糟蹋无量数的有用的白纸。 
        

第12节:盟与誓(2)         
  古代有专掌盟誓的官,掌盟的名为司盟,誓则为大司徒十二教之一。又有诅祝,有条狼氏,亦司盟誓。《周礼·秋官》:   
  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凡民之有约剂者其贰在司盟。有狱讼则使之盟诅,凡盟诅各以其地域之众庶,共其牲而致焉。既盟,则为司盟共祈酒脯。 
  
  其取权极大,主保管一切盟约副本,上自国际,下至小民均掌之。甚至狱讼亦取决于盟诅。地官:   
  大司徒之职,掌……八日;以誓教恤,则民不怠。   
  使民自为约束,因而施教。春官:   
  诅祝掌盟诅类造功说桧荣之祝号作盟诅之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   
  秋官:   
  大司寇之职……凡邦之大盟约,其盟与而登之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超贰而藏之。   
  条狼氏掌执鞭……凡誓,执鞭以趋于前,且命之誓仆右曰杀誓,驭曰车辕誓,大夫曰敢不关鞭五百誓,师曰三百誓,帮之大史曰杀誓,小史曰罢。   
  盟的方式,最普通的用牲和盟辞,《周礼·秋官》郑注云:   
  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其上而埋之,谓之载书也。   
  例如《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秋秦晋伐都,楚斗克屈御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人过析隈入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昏而传焉,宵坎血加书,伪与子仪子边盟者。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戌人反矣。〃乃降。  
 
  昭公六年:   
  宋寺人柳有宠,太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   
  以牲血涂口书简,埋牲享神使作证见,以故背盟称〃寒盟〃,责背盟曰:〃口血未干。〃称所书之盟辞曰丹书。   
  盟的意义是要双方面或多方面同受所书盟辞的约束,但也有例外,如《汉书》记吕氏之变,有:   
  高皇帝刑白马而盟曰:〃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这一盟辞的内含却只是单方面的,只是限制着非刘氏,要求天下拥戴他自己的家族,同时他自己并不对这约辞负责。盟的仪式也不一定限于用牲,随地域而异,有割臂出血为盟的,如《汉晋春秋》: 
  
  桓帝与单超入室定谋,啮超臂出血以为盟,乃诛梁冀。   
  有斫树以为盟的,如《高士传》:   
  胡昭止周士勿害晋宣帝,斫枣树共士而别。   
  有刻石为盟的,如《华阳国志》:   
  昭五刻石盟誓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只,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   
  有割心为盟约,如《左传》定公四年:         

第13节:盟与誓(3)         
  五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   
  誓的仪节比较简单,随时随地随物均可立誓。但也有例外,大抵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誓的方式就比较隆重,并且对于所立的誓的守信程度也比较深。誓的使用场所,大概地归纳起来,是一用于军旅,《周礼·秋官》: 
  
  士师以五戒先后刑罚,母使罪丽于民。一曰:〃誓用之于军旅。〃   
  《尚书》有甘誓汤誓牧誓费誓秦誓泰誓等篇,都是当时的誓师词。二用于民事,《周礼·地官》:   
  大司徒之职,掌……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   
  三用于狱讼,《周礼·秋官》:   
  有狱讼则使之盟诅。   
  四用于表深爱,立约束;如《诗·国风》氓:   
  及尔偕老,使老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五用以表决心,如《史记》卷六十五《吴起传》:   
  吴起东出卫郭门,与其母别,啮指而盟日:〃起不为相,不复入卫也。〃   
  六用以明心迹,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于天下,臣之罪多矣,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   
  七用以怀报复,如《左传》宣公十七年:   
  晋侯使郤克征会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   
  八用以表诚心,矢降伏,如前所引《宋史·向拱传》:〃拱召其酋帅,令誓不敢侵犯。〃   
  誓有时也没有书面的誓词,如《宋史·昭宪杜太后传》:   
  建隆二年,太后疾亟,召赵普入受遗命……命普于榻前为誓书,普于纸尾书臣普书,藏之金匮,命谨密宫人掌之。   
  或镌之于金属器,《续湘山野录》:   
  罗隐代钱武肃谢赐铁券表:〃镌金作誓,指日成文。〃   
  或勒誓词于石柱石表,《宋史》卷二百八十三《丁谓传》:   
  谓今转运使除三司户部判官,改夔州州路。初,五均判,朝廷调施、黔、高,溪州蛮子弟以捍贼,既而反为寇,谓至,召其种酋开谕之,且言有诏郝不杀,酋感泣,愿世世奉贡,乃作誓刻石柱立境上。 
  
  《明史》卷一百七十一《王骥传》:   
  骥度贼终不可灭,乃与思陆约,立石表誓金沙江上曰:〃石烂江枯,尔乃得渡。〃   
  普通多用言语来表达誓者的决意和自身约束,大抵都凭某一事物立誓,最通常的是指着江河,如上所引晋文公之盟白水,郤献子之誓不涉河,又如《晋中兴书》:   
  符洪使弟雄步骑五千人入潼关,兄子青轵入关,指河誓曰:〃若事不捷,汝死河北,我死河南,为鬼无相见也。〃         

第14节:盟与誓(4)         
  《新唐书》卷一一二五《义方传》:   
  义方素善张亮,亮抵罪,故贬吉安丞。道南海,舟师持酒脯请福,义方酌水誓曰:〃有如忠获戾,孝见龙,四维廓氛,千里安流?神之听之,无作神羞!〃是时盛夏,涛雾蒸涌,既祭,天云开露,人壮其诚。 
  
  《元史·扎八儿火者传》:   
  太祖军溃,从行者仅十九人,至班朱尼河绝粮,得野马食之,举手仰天而誓曰:〃使我克定大业,当与诸人同甘共苦,有渝此言,有如河水!〃   
  过去人以为一切事物具有专门的神凭附着,就中最能为人祸福的是河神,过河必祭以玉帛酒食,否则必风涛险阻不得过,或竟葬身水底。以此对了河神立誓以后,将来如不能实行,或竟背誓时,若要过此河,必为神所谴责。或指着上帝,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崔杼庆封立景公,盟国人于大宫曰:〃所不与崔庆者……〃晏子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   
  或并指天地,如《唐书》卷一一○《李多祚传》:   
  多祚引天地以自誓,辞气毅然。   
  《会稽先贤传》:   
  陈业兄渡海倾命,时依止者五六十人,骨肉消烂而不可辨别。业仰黄天誓后土曰:〃闻亲戚者必有异焉。〃因割臂流血以洒骨上,应时受血,余皆流去。   
  或泛言天以立誓取信,《论语·雍也》: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或凭着某一神立誓,《齐书》卷二十六五《敬则传》:   
  王敬则为暨阳令,引神为誓,招致劫贼。(节录)   
  《竹林七贤论》:   
  刘伶禁酒,具酒肉礼鬼神祝誓。(节录)   
  《唐书·王义方传》:   
  张亮兄子皎自朱崖还义方,将死,委妻子愿以尸归葬,义方许之,以皎妻少,故与之誓于神,使奴负柩辍马载皎妻,身步从之。既葬皎原武,归妻其家而告亮墓乃去。   
  《江南通志》:   
  张采,太仓人。崇祯戊辰进士,归籍乡老于城隍庙誓曰:〃自今以往幸通籍,毋以势凌人,毋纵奴仆横行,毋使宗党子弟肆里门,毋使私属隶官,有渝约者共斥之。〃风俗亦大变。 
  
  或指日为誓,《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栾氏之力臣曰督戌,国人惧之。斐豹谓宜子曰:〃苟焚丹书,我杀督戎。〃宣子喜曰:〃而杀之,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   
  或指父母墓为誓,《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羲之为会稽内史,慨然称疾去郡,于父母墓前自誓……朝廷以其誓若,亦不征。   
  或誓以所信仰的时人,《南史》卷六十九《虞荔传》:   
  荔弟寄少笃行,造次必于仁原。或言誓为约者,但指寄便不欺。其至行所感如此。         

第15节:盟与誓(5)         
  或誓生恶疾以明无他,《辽史·刘哥传》:   
  刘哥请帝博,欲因进酒弑逆,帝觉之不果,被囚。一日召刘哥镇项以博,帝问汝实反耶?刘哥誓曰:〃臣若有反心,必生千顶疽死。〃遂贯之,耶律屋质固诤以为罪在不赦,命屋质按之,具服。诏免死流鸟古部,果以千顶疽死。 
  
  或誓为神殛以明非妄,《括异志》:   
  嘉兴府周大郎每卖香时绕与人评直,或疑其不中,周曰:〃此香若不好,出门当逢恶神扑死。〃常以此誓为词。淳祐年间,忽一日过府后桥,如逢一物绊倒,众即扶持,气已绝矣。 
  
  或誓以解猜疑,《北史》卷四十八《尔朱荣传》:   
  荣在明光殿重谢河桥之事。誓言无复二心。庄帝自起止之,因复为荣誓言无疑心。荣喜。   
  或誓以坚友谊,《金史·欢都传》:   
  欢都,完颜部人。祖石鲁与昭祖同时同郡同名,交相得,双曰:〃生则同川居,死则同谷葬。〃   
  在军队中,或折箭以誓,《金史》卷九十一《杨仲武传》:   
  仲武往谕木波,其酋帅乃举酒酻天折箭为誓,愿终身不复犯塞。   
  或寄刀为誓,《晋书·姚泓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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