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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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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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根据的如果不是公开认可的传说,便是迷信。

    当所想象的力量真正如我们所想象的一样时,便是真正的宗教。

    不理解原因或状况的畏惧谓之恐慌。据传说这种畏惧是由牧神盘制造出来的,所以便有这一名称。其实,最初发生这种畏惧的人,对于原因总是有一些理解的,只是其余的人一个个都认为旁人知道为什么,于是跟着别人一哄而散罢了。

    因此,这种激情只存在于一群乌合之众或一大群人中。

    因对新奇事物的理解而产生的快乐,称为欣羡,这只有人类才有。因为它激起探知原因的欲望。

    因构想自己的权势与能力而产生的快乐就是所谓自荣的欣喜心情。这种心情所根据的,如果是自己以往行为的经验,便与自信相同。但如果仅是根据他人的谀词,或仅是自己假想一套以自得其乐,便是虚荣。这一名称起得很恰当,因为有根据的自信可以产生努力,而自认为有权力则不能,于是称为“虚”就很正确了。

    自认为缺乏权力而产生的悲伤谓之沮丧。

    假想或自以为具有明明知道在自己身上不存在的能力的虚荣心理是青年人最容易产生的,而且受到英雄人物的历史和故事的助长,这种心理往往会由于年龄和工作而得到纠正。

    骤发的自荣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不是由于使自己感到高兴的某种本身骤发的动作造成的,便是由于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的人,是知道自己能力最小的人。

    这种人不得不找别人的缺陷以便自我宠爱。因此,多笑别人的缺陷,便是怯懦的征象。因为伟大的人物的本分之一,就是帮助别人,使之免于耻笑,并且只把自己和最贤能的人去相比较。

    相反地,骤发的沮丧则是引起哭的激情。这是由于骤然失去一心希望的东西或力量的后盾等意外情形所造成的,主要依靠外界帮助的人,如妇女或儿童等最容易发生这种情形。

    因此,有人是由于失去友人而哭、有人是由于友人凶暴而哭、还有的人则是由于报复的思想在和解下突然受阻而哭。但在所有这些情形下,笑和哭都是骤发的动作,习惯之后就全都消失了。因为没有人会因为老掉牙的笑话而笑,也没有人会因为过去的灾难而哭。

    发现能力上的某种缺陷而悲伤谓之C羞愧,也就是表现为赧颜的激情。这种情绪在于理解到有某种不体面的事情存在。在青年人身上,这便是喜爱名誉的征象,是值得称道的。

    在老年人身上也是同样的征象,但由于来得太晚,所以便不值得称道了。

    蔑视名誉谓之厚颜。为他人的苦难而悲伤谓之怜悯,这是想像类似的苦难可能降临在自己身上而引起的,因之便也称为共感,用现代的话来说便是同情。这样说来,对于巨恶元凶所遭受的灾祸,最贤良的人对它最少怜悯。同样,那些认为自己最少可能遭受这种灾难的人,对之也最少怜悯。

    轻视他人的灾难或无动于衷,人们称之为残忍,这是由于自己的幸福有保障而产生的。因为任何人对别人的大灾难感到幸灾乐祸,而又不是出于自身其他目的的人,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由于竞争者在财富、名誉或其他好事方面取得成功而感到忧愁,同时又奋力自强以图与对方相匹敌或超过对方,就谓之竞赛;但如果同时力图排挤和妨碍对方,则谓之嫉妒。

    一个人心中对某一事物的欲望、嫌恶、希望与畏惧如果交替出现,做或不做这桩事情的各种好坏结果在思想中接连出现,以致有时想望这一事物、有时嫌恶这一事物;有时希望能做,有时又感到失望或害怕尝试;那么一直到这一事物完成或被认为不可能时为止这一过程中的一切欲望、嫌恶、希望和畏惧的总和,便是我们所谓的斟酌。

    这样说来,对过去的事物便无所谓斟酌,因它显然已经无法更动了。明知不可能的事情,或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也不会有斟酌,因为人们知道或认为这种斟酌是没有用的。但有些不可能的事情被我们认为有可能时,由于不知道这样作没有用处,倒可能斟酌。它之所以被称为斟酌,是因为它使我们不再有自由根据自己的欲望或嫌恶来做或不做某一事物。

    这种欲望、嫌恶、希望、畏惧的交相接替的现象,在其他动物身上正和人类身上一样存在;因之兽类便也有斟酌。

    当被斟酌的事物已经完成,或已被认为不可能时,任何斟酌便都可谓终止了,因为直到这时以前,我们一直保持着根据自己的欲望或嫌恶去做或不做该事物的自由。

    在斟酌之中,直接与行动或不行动相连的最后那种欲望或反感,便是我们所谓的意志。它是意愿的行为,而不是意愿的能力。兽类具有斟酌,便必然也具有意志。经院学派通常为C意志提供的定义是理性的欲望,这个定义不好。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便没有会违背理性的自愿行为了。因为自愿的行为不是别的,而是从意志中产生的行为。但如果我们不说它是合理的欲望,而说它是从前一斟酌中产生出来的欲望,那么定义就会和我在这儿所提出的一样。因此,意志便是斟酌中的最后一个欲望。在一般的讨论中,我们虽然说某人曾经一度有志于做某事,然而又没有做,不过恰当地说,这只是一种倾向,它并不能使任何行为成为自愿的;原因是行为并不取决于它,而只取决于最后的倾向或欲望。如果中途发生的欲望能使任何行为成为自愿的;那么根据同样的理由,一切中途发生的嫌恶便会使同一行为成为非自愿的。这样一来,同一行为便会成为既是自愿的又是非自愿的了。

    根据以上所说的就可以显然看出,由于贪婪、野心、情欲或对该事物的其他欲望而开始的行为固然是自愿的行为,由于嫌恶或因惧怕不采取行动的后果而开始的行动也是自愿的行为。

    表达激情的语言形式和表达思想的语言形式有一部分相同,有一部分不同。首先,一般说来,所有的激情都可以用直叙式的语言来表达。如“我爱”、“我怕”、“我快乐”、“我斟酌”、“我愿意”、“我命令”等等。但其中有些有其本身特有的表达方式。除非是它们在用来表达本身所根据的激情以外,还用来作出其他推论。否则这种方式便不是断言。斟酌还用假定式的语言来表达。这种表达方式的正式用法是表示假定及其结论,例如:“如果做好这一点,那么这一点就会随着出现”等等。这和推理的语言没有区别,只是推理所用的是一般性语词,而斟酌则绝大部分用特定语词。欲望与嫌恶所用语言是命令式的。如“做这个”、“不许做那个”等等。如果对方势在必行或必止,便是命令,否则便是祈求、要不然就是商酌。虚荣、义愤、怜悯和报复等所用的语言则是希求式的。但求知的欲望却有特殊的表达方式,称为疑问式。例如:“这是什么?”、“什么时候会”、“怎样做的”、“为什么这样?”等等。此外我便没有发现过其他有关激情的语言了;因为诅咒、发誓、辱骂等等并不能像语言那样表达意义,只不过是舌头习惯的动作而已。

    我认为这些语言的形式是激情的表达或其自觉的表达,而不是确定的征象。因为运用的人不论有这种激情与否,都可以任意武断地使用。现实激情最好的迹象在于面容、身体的运动、行动以及我们通过其他方式知道这人具有的目的或目标。

    由于在斟酌中,欲望与嫌恶是预见了被斟酌的行为的好坏结果与其序列所引起的,其好坏效果需取决于对一个长的结果之链的预见,这种结果之链很少有人能看到尽头。但就一个人所能见到的范围说来,如果这些结果中善多于恶,那么整个的链便是著作家们所谓的表现的或外观的善。反之,当恶超过善时,整个的链便称为表现或外观的恶。因此,由于经验或推理而对于结果具有最远大和最可靠的预见的人本身最善于斟酌。如果他愿意时,也能为旁人提出最好的意见。

    一个人对于时常想望的事物能不断取得成功,也就是不断处于繁荣昌盛状态时,就是人们所谓的福祉,我所说的是指今生之福。因为心灵永恒的宁静在今世是不存在的。原因是生活本身就是一种运动,不可能没有欲望,也不可能没有畏惧,正如同不可能没有感觉一样。至于上帝赐与虔诚信神的人的福,据说一个人只要一理解立刻就已经在享受了。这种快乐就象经院哲学家所谓的至福直观一词一样是无法理解的。

    人们称述任何事物的善的语言形式谓之赞美;称述其威力与伟大的形式则谓之推尊;表达自己认为某人有福的看法的形式,希腊人称为μαAαρισμB,我们自己的语言中还没有一个与之相当的词。对于目前说来,关于激情的问题,以上所说的已经很充分了。   






    第七章 论讨论的终结或决断  

      受求知欲控制的一切讨论,不论是达成了还是放弃了,最后都有一个终结。在讨论的环节之链中,不论是在哪儿中断,中断之时也有一个终结。

    这种讨论如果仅仅是心理讨论,那它就是由有关某一事物将存在或将不存在、或者是已存在或尚未存在的思想交替出现而构成的。所以不论你在哪里打断他的讨论之链,给他留下的便是:某事物将存在或将不存在,或者是已存在或尚未存在的假定。这一切都是意见。关于善与恶的斟酌中所存在的是交替出现的欲望,关于过去与未来的真理的探讨中所存在的则是交替出现的意见。正如同斟酌中最后的欲望称为意志一样,过去与未来的真理的探讨中最后的意见就称为讨论者的判断、决断或最后断定。正象在善恶问题方面交替出现的欲望所形成的整个的一连串称为斟酌一样,在真假问题方面交替出现的意见所形成的整个的一连串就称为怀疑。

    不论任何讨论都不可能以对过去或未来事实的绝对知识为其终结。因为有关事实的知识在根源上是感觉,而此后则都是记忆。至于我在前面所说的有关序列的知识则称为学识,这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讨论,知道这一事物或那一事物已经存在或将要存在,而这就是绝对地知道。他所能知道的只是:如果这一事物存在,那一事物便也会存在;如果这一事物已经存在,那一事物便也已经存在;如果这一事物将要存在,那一事物便也将存在等等;而这就是有条件地知道。他知道的不是一种事物与另一事物相连所形成的序列,而只是同一事物的一个名词与另一个名词所形成的序列。

    因此,当讨论发为语言,并从语词的定义开始,然后将语词的定义连接起来形成一般的断言、再由断言而形成三段论法时,其终结或最后的总和就称为结论。这种结论所表达的思维便是一般称为学识的有条件的知识,或关于语词序列的知识。如果这种讨论最初的基础不是定义,或者定义没有正确地连成三段论证时,其终结或结论便仍然是意见。它是有关谈到的事物的真实状况的意见,虽然所说的话有时是无法理解的荒谬和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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